第五回:寬容敕令終實現(xiàn),給點陽光就燦爛 康熙二年(1663年)湯若望等耶穌會士撰寫了《天學傳概》,楊光先控告湯若望三大罪狀:一是潛謀造反,二是邪說惑眾,三是歷法荒謬。天主教是邪教,《天學傳概》是妖書。 朝廷從康熙三年八月初六日至康熙四年七月,用將近一年的時間審理此案,最后作出了禁止耶穌會士在中國傳播天主教的決定。 拘捕外省傳教士30余人解京,判湯若望絞刑。 由于當時北京接連五天發(fā)生地震,加之'太皇太后(順治母后)力主開釋',湯若望才免于一死。 朝廷要求各地方政府對天主教傳教,收徒,建堂嚴加防范。 這就是康熙初年發(fā)生的有名的'教案'。 康熙八年(1669年),頒布了禁止中國人傳習天主教的諭令,史稱“八年禁教諭令”。 康熙皇帝禁止中國人傳習天主教,但他對西方科學知識的學習相當勤奮,也達到相當深的程度,每天早晨由上駟院備馬接傳教士們進宮,傍晚送其返回寓所。為了便于講授,皇上在皇宮內(nèi)賜給傳教士們一個房間。 梁啟超在評價康熙帝對學問的態(tài)度時稱贊說:“……他把許多耶穌會的西洋人——南懷仁、白晉、徐日昇、張誠等放在南書房,叫他們輪日進講——講測量、數(shù)學、全體學、物理學等等?!瓕S梦餮笕死L成一部《皇輿全攬圖》。這些都是我們文化史上值得特筆大書的事實” 隨著與傳教士關系的密切,以及看到西洋人在華所作出的貢獻,康熙皇帝對天主教的態(tài)度逐漸轉變,先是在康熙二十六年(1687年)承認天主教不是邪教,與白蓮教不同。隨后又于三十一年(1692年)頒布了允許天主教在華自由傳教的敕令,這是天主教自明末入華100多年以來獲得中國官方正式認可的第一個文件,史稱“寬容敕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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