厶 力 匕 關于寫作 文 | 夏丏尊 阝 勹 廴 匚 從古以來,關于作文不知已有過多少的金言玉律。什么“推敲”咧,“多讀多作多商量”咧,“文以達意為工”咧,“文必己出”咧,諸如此類的話,不遑枚舉,在我看來,似乎都只是大同小異的東西,舉一可概其余的。例如“推敲”與“商量”固然差不多,再按之,不“多讀”,則識辭不多,積理不豐,也就無從“商量”,無從“推敲”,因而也就無從“多作”了。因為“作”不是叫你隨便地把“且夫天下之人”瞎寫幾張,乃是要作的。至于“達意”,仍是一句老話頭,唯其與“意”尚未相吻合,尚未適切,故有“推敲”“商量”的必要,“推敲”“商量”的目的,無非就在“達意”而已。至于“文必己出”亦然。要達的是“己”的意,不是他人的意,自己的意要想把它達出,當然只好“己出”,不能“他出”,又因要想真?zhèn)€達出,“推敲”“商量”的工夫就不可少了。此外如“修辭立其誠”咧,“文貴自然”咧,也都可作同樣的解釋,只是字面上的不同罷了。佛法中有“一即一切”“一切即一”的話,我覺得從古以來古人所遺留下來的文章訣竅亦如此。 我曾在本稿開始時聲明,我所能說的只是老生常談。關于寫作,我所能說的更是老生常談中之老生常談。以下我將從許多老生常談中選出若干適合于中學生諸君的條件,加以演述。 關于寫作,第一可發(fā)生的問題是“寫作些什么?”第二是“怎樣寫作?” 現(xiàn)在先談“寫作些什么?” 先來介紹一個笑話:從前有一個秀才,有一天伏在案頭做文章,因為做不出,皺起了眉頭,唉聲嘆氣,樣子很苦痛。他的妻在旁嘲笑了說:“看你做文章的樣子,比我們女人生產(chǎn)還苦呢!”秀才答道:“這當然!你們女人的生產(chǎn)是肚子里先有東西的,還不算苦。我的做文章,是要從空的肚子里叫它生產(chǎn)出來,那才真是苦??!”真的,文章原是發(fā)表自己的思想感情的東西,要有思想感情,才能寫得出來,那秀才肚子里根本空空地沒有貨色,卻要硬做文章,當然比女人生產(chǎn)要苦的了。 照理,無論是誰,只要不是白癡,肚子里必有思想感情,決不會是全然空虛的。從前正式的文章是八股文,八股文須代圣人立言,《論語》中的題目,須用“孔子”的口氣來說,《孟子》中的題目,須用“孟子”的口氣來說,那秀才因為對于“孔子孟子”的化裝,未曾熟習,肚子里雖也許裝滿著目前的“想中舉人”咧,“點翰林”咧,“要給妻買香粉”咧,以及關于柴米油鹽等瑣屑思想感情,但都不是孔子、孟子所該說的,一律不能入文,思想感情雖有而等于無,故有做不出文章的苦痛。我們生當現(xiàn)在,已不必再受此種束縛,肚子里有什么思想感情,盡可自由發(fā)揮,寫成文字。并且文字的形式也不必如從前地要有定律,日記好算文章,隨筆也好算文章。作詩不必限字數(shù),講對仗,也不必一定用韻,長短自由,題目隨意,一切和從前相較,算是自由已極的了。 那么凡是思想感情,一經(jīng)表出,就可成為文章了嗎?這卻也沒有這樣簡單。當我們有疾病的時候,“我恐這病不輕”是一種思想的發(fā)露,但寫了出來,不好就算是文章,“苦啊!”是一種感情的表示,但寫了出來也不好算是文章。文章的內(nèi)容是思想感情,所謂思想感情,不是單獨的,是由若干思想或感情復合而成的東西。“交朋友要小心”不是文章,以此為中心,把“所以要小心”“怎樣小心法”“古來某人曾怎樣交友”等等的思想組織地系統(tǒng)地寫出,使它成了某種有規(guī)模的東西,才是文章?!敖裉煺婵旎睢辈皇俏恼?,把“所以快活的事由”“那事件的狀況”等等記出,寫成一封給朋友看的書信或一則自己看的日記,才是文章。 文章普通有兩種體式,一是實用的,一是趣味的。實用的文章,為處置日常的實際生活而說,通常只把意思(思想感情)老實簡單地記出,就可以了。至于趣味的文章,是并無生活上的必要的,至少可以說是與個人眼前的生活關系不大,如果懶惰些,不作也沒有什么不可。諸君平日在國文課堂上所受到的或自己想作的文章題目,如“同樂會記事”咧,“一個感想”咧,“文學與人生”咧,“悼某君之死”咧,“個人與社會”咧,小說咧,戲劇咧,新詩咧,都屬于這一類。這類文章和個人實際生活關系很遠,世間盡有不做這類文章,每日只寫幾張似通非通的便條子或?qū)崉招?,安閑地生活著的人們。在中國的工商社會中,大部分的人就都如此。 這類文章,用了淺薄的眼光從實際生活上看來,關系原甚少,但一般地所謂正式的文章,大都屬在這一類里。我們現(xiàn)今所想學習的(雖然也包括實用文)也是這一類。這是什么緣故呢?原來人有愛美心與發(fā)表欲,迫于實用的時候,固然不得已地要利用文字來寫出表意,即明知其對于實用無關,也想把其五官所接觸的,心所感觸的寫出來示人,不能自已。這種欲望是一切藝術(shù)的根源,應該加以重視。學校中的作文課,就是為使青年滿足這欲望,發(fā)達這欲望而設的。 話又說遠去了,那么究竟寫作些什么呢?實用的文章,內(nèi)容是有一定的,借書只是借書,約會只是約會,只要把意思直截簡單地寫出,無文法上的錯誤,不寫別字,合乎一定的格式就夠了,似乎無須多說,以下試就一般的文章來談“寫作些什么?” 秀才從空肚子里產(chǎn)出文章,難于女人產(chǎn)小孩。諸君生在現(xiàn)代,不必拋了現(xiàn)在自己的思想感情,去代圣人立言,肚子決無空虛的道理?!盎ǖ拈_落”“月的圓缺”“父母的愛”“家庭的悲歡”“朋友的交際”,都在諸君經(jīng)驗范圍之內(nèi);“國內(nèi)的紛爭”“生活的方向”“社會的趨勢”“物價的高下”“風俗的變更”,又為諸君觀想所系,材料既無所不有。教師在作文課中常替諸君規(guī)定題目,叫諸君就題發(fā)揮,限定寫一件什么事或談一件什么理。這樣說來,“寫作些什么?”在現(xiàn)在的學生似乎是不成問題了的??墒鞘聦崊s不然。所謂寫作,在某種意味上說直等于母親生產(chǎn)小孩。我們肚里雖有許多的思想感情,如果那思想感情未曾成熟,猶之胎兒發(fā)育未全,即使勉強生了下來,也是不完全的無生命的東西。 文章的題目不論由于教師命題,或由于自己的感觸,要之只不過是基本的胚種,我們要把這胚種多方培育,使之發(fā)達,或從經(jīng)驗中收得肥料,或從書冊上吸取陽光,或從朋友說話中供給水分,行住坐臥都關心于胚種的完成。如果是記事文,應把那要記的事物,從各方面詳加觀察。如果是敘事文應把那要敘的事件的經(jīng)過,逐一考查。如果是議論文,應尋出確切的理由再從各方面引了例證,加以證明,使所立的斷案堅牢不倒。歸結(jié)一句話,對于題目,客觀地須有確實豐富的知識(記敘文),主觀地須有自己的見解與感觸(議論文感想文)。把這些知識或見解與感觸打成一片,結(jié)為一團這就是“寫作些什么”問題中的“什么”了。 有了某意見或欲望,覺得非寫出來給人看不可,于是寫成一篇文章,再對于這文章附加一個題目上去。這是正當?shù)捻樞颉V劣诿}作文,是先有題目后找文章,照自然的順序說來,原不甚妥當。但為防止抄襲計,為叫人練習某一定體式的文字計,命題卻是一種好方法。近來學校教育上大多數(shù)也仍把這方法沿用著,凡正課的作文,大概由教師命題,叫學生寫作。這種方式對于諸君也許有多少不自由的處所,但善用之,也有許多利益可得。(1)因了教師的命題,可學得捕捉文章題材的方法。(2)可學得敏捷搜集關系材料的本領。(3)可周遍地養(yǎng)成各種文體的寫作能力。寫作是一種郁積的發(fā)泄,猶之爆竹的遇火爆發(fā)。教師所命的題目,只是一條藥線,如果諸君是平日儲備著火藥的,遇到火就會爆發(fā)起來,感到一種郁積發(fā)泄的愉快,若自己平日不隨處留意臨時又懶去搜集,火藥一無所有,那么遇到題目只能就題目隨便勉強敷衍幾句,猶之不會爆發(fā)的冷爆竹,雖用火點著了藥線,只是“刺”地一聲,把藥線燒畢就完了。“寫作些什么”的“什么”,無論自由寫作,或命題寫作,只靠臨時搜集,是不夠的。最好是預先多方注意從讀過的書里,從見到的世相里,從自己的體驗里,從朋友的觸類記說話里,廣事吸收?;虬阉懔闼樗榈赜浫牍P記冊中,以免遺忘;或把它分類了各裝入在頭腦里,以便觸類記及。 再談“怎樣寫作?” 關于寫作的方法,我在這里不想對諸君多說別的,只想舉出很簡單的兩個標準。(1)曰明了,(2)曰適當。寫作文章目的,在于將自己的思想感情傳給他人。如果他人不易從我的文章上看取我的真意所在或看取了而要誤解,那就是我的失敗。要想使人易解,故宜明了;為防人誤解,故宜適當。我在前面曾說過:自古以來的文章訣竅,雖說法各各不同,其實只是同一的東西。這里所舉的“明了”與“適當”,也只是一種的意義,因為不“明了”就不能“適當”,既“適當”就自然“明了”的。為說明上的便利計,姑且把它分開來說。 明了宜從兩方面求之。(1)文句形式上的明了,(2)內(nèi)容意義上的明了。 文句形式上的明了,就是尋常的所謂“通”。欲求文句形式上的明了,第一須注意的是句的構(gòu)造和句與句間的接合呼應。句的構(gòu)造如不合法,那一句就不明了;句與句間的接合呼應如不完密,就各句獨立了看,或許意義可通,但連起來看去,仍然令人莫名其妙。這樣的例子,舉不勝舉。例如: 發(fā)展這些文化的民族,當然不可指定是一個民族的成績,既不可說都是華族的創(chuàng)造,也不可說其他民族毫不知進步。 這是某書局出版的初中教本《本國歷史》中的文字,首句的“民族”與次句的“成績”前后失了照應,“不可說”的“可”字也有毛病。又該書于敘述“黃帝”與“蚩尤”的戰(zhàn)爭以后,寫道: 這種經(jīng)過,雖未必全可信,如'蚩尤’的能用銅器,似乎非這時所知。不過,當時必有這樣戰(zhàn)爭的事實,始為古人所驚異而傳演下來,況且在農(nóng)業(yè)初期人口發(fā)展以后,這種沖突,也是應有的現(xiàn)象。 這也是在句子上及句與句間的接合上有毛病的文字。試再舉一例。 我們應當知道,教育這件事,不單指學校課本而言,此外更有所謂參考和其他課外讀物。而且豐富和活的生命大概是后者而不是前者所產(chǎn)生的。 這是某會新近發(fā)表的《讀書運動特刊》中《讀書會宣言》里的文字。似乎辭句上也含著許多毛病。上二例的毛病在哪里呢?本書稿篇幅有限,為避麻煩計,恕不一一指出,諸君可自己尋求,或去請問教師。 初中的《歷史教本》會不通,《讀書會宣言》會不通,不能不說是“奇談”了,可是事實竟這樣!足見“通”字的難講,一不小心,就會不通的。我敢奉勸諸君,從初年級就把簡單的文法(或語法)學習一通,對于辭性的識別及句的構(gòu)造法,具備一種概略的知識。萬一教師在正課中不授文法,也得在課外自己學習。 句的構(gòu)造與句與句間的接合呼應,如果不明了,就要不通。明了還有第二方面,就是內(nèi)容意義上的明了。句的構(gòu)造合法了,句與句間的接合呼應適當了,如果那文字可作兩種的解釋(普通稱為歧義),或用辭與其所想表示的意義不確切,則形式上雖已完整,但仍不能算是明了。 無美學的知識的人,怎能作細密的繪畫的批評呢? 這是有歧義的一例?!凹毭艿睦L畫”的批評呢,還是細密的“繪畫的批評”?殊不確定。 用輔導方法,使初級中學生自己獲得門徑,鑒賞書籍,踏實治學。(讀“文”作“文”,“體察人間”) 這是某書局《初中國文教本編輯要旨》中的一條可以作為用辭與其所想表示的意義不確切的例子。“鑒賞書籍”,這話看去好像收藏家在玩賞“宋”版書與“明”版書,或裝訂作主人在批評封面制本上的格式哩。我想,作者的本意,必不如此。這就是所謂用辭不確切了?!疤嵵螌W”一句,“踏實”很費解,說“治學”陳義殊嫌太高。此外如“體察人間”的“人間”一語似乎也有可商量的余地。 內(nèi)容意義的不明了,由于文辭有歧義與用辭不確切。前者可由文法知識來救濟,至于后者,則須別從各方面留心,用辭確切,是一件至難之事。自來名文家都曾于此煞費苦心。諸君如要想用辭確切,積極的方法是多認識辭,對于各辭具有敏感,在許多類似的辭中,能辨知何者范圍較大,何者較小,何者最狹,何者程度最強,何者較弱,何者最弱。消極的方法,是不在文中使用自己尚未十分明知其意義的辭。想使用某一辭的時候,如自覺有可疑之處,先查字典,到徹底明白然后用入。否則含混用去,必有露出破綻來的時候。 以上所說是關于明了一方面的,以下再談到適當。明了是形式上與部分上的條件,適當是全體上態(tài)度上的條件。 我們寫作文字,當然先有讀者存在的預想的,所謂好的文字就是使讀者容易領略,感動,樂于閱讀的文字。諸君當執(zhí)筆為文的時候,第一,不要忘記有讀者;第二,須努力以求適合讀者的心情,要使讀者在你的文字中得到興趣或快悅,不要使讀者得著厭倦。 文字既應以讀者為對象,首先須顧慮的是:(1)讀者的性質(zhì);(2)作者與讀者的關系;(3)寫作這文的動機等等。對本地人應該用本地話來說,對父兄應自處子弟的地位,如寫作的動機是為了實用,那么用不著無謂的修飾,如果要想用文字煽動讀者,則當設法加入種種使之興奮的手段。文字的好與壞,第一步雖當注意于造句用辭,求其明了,第二步還須進而求全體的適當。對人適當,對時適當,對地適當,對目的適當。一不適當,就有毛病。關于此,日本文章學家五十嵐力氏有“六W說”,所謂六W者: (1)為什么作這文?(Why) (2)在這文中所要述的是什么?(What) (3)誰在作這文?(Who) (4)在什么地方作這文?(Where) (5)在什么時候作這文?(When) (6)怎樣作這文?(How) 歸結(jié)起來說,就是“誰對了誰,為了什么,在什么地方,什么時候,用什么方法,講什么話”。 諸君作文時,最好就了這六項逐一自己審究,所謂適當?shù)奈淖郑椭皇呛虾踹@六項答案的文字而已,我曾取了五十嵐力氏的意思作過一篇《作文的基本的態(tài)度》,附錄在《文章作法》(開明書店出版)里,請諸君就以參考。這里不詳述了。 本稿已超過預定的字數(shù),我的老生常談也已絮絮叨叨地說得連自己都要不耐煩了。請讀者再忍耐一下,讓我附加幾句最重要的話,來把本稿結(jié)束吧。 文字的學習,雖當求之于文字的法則(上面的所謂明了,所謂適當,都是法則),但這只是極粗淺的功夫而已。要合乎法則的文字,才可以免除疵病。這猶之書法中的所謂橫平豎直,還不過是第一步。進一步的,真的文字學習,須從為人著手。“文如其人”,文字畢竟是一種人格的表現(xiàn),冷刻的文字,不是浮熱的性質(zhì)的人所能模效的,要作細密的文字,先須具備細密的性格。不去從培養(yǎng)本身的知識情感意志著想,一味想從文字上去學習文字,這是一般青年的誤解。我愿諸君于學得了文字的法則以后,暫且拋了文字,多去讀書,多去體驗,努力于自己的修養(yǎng),勿僅僅拘執(zhí)了文字,在文字上用淺薄的功夫。 來源|木鐸語文,原載《中學生》1931年1月第11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