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詩三百首》五言律絕的“出格”問題
五言詩尤其是五律和五絕,是近體詩中的重要部分,在唐代形成高潮。唐代詩人的創(chuàng)作環(huán)境是寬松的,無論政治思想還是藝術(shù)樣式,有闊大的自由和發(fā)揮的空間。當然,作為文學(xué)藝術(shù)樣式,亦有一定的遵循或約定俗成,即遵循五言律絕的基本格式,但又不將格律作為清規(guī)戒律一味遵守、而時有突破和創(chuàng)造。
蘅塘退士選注的《唐 先看五律—— 對仗不穩(wěn)不規(guī)范。通篇只有一個對仗的共29首。 頷聯(lián)未對為孤對的有:張九齡“情人怨遙夜,竟夕起相思”;沈佺期“可憐閨月里,長在漢家營”;杜甫“遙憐小兒女,未解憶長安”;“鴻雁幾時到,江湖秋水多”;李白“為我一揮手,如聽萬壑松”;“此地一為別,孤篷萬里征”也是頷聯(lián)未對。其《夜泊牛渚懷古》:“牛渚西江夜,青天無片云,登高望秋月,空憶謝將軍。余亦能高詠,斯人不可聞,明朝掛帆去,楓葉落紛紛。”嚴格講無一對偶。王維“流水如有意,暮禽相與還”;“自顧無長冊,空知返舊林”;孟浩然“江山留勝跡,我輩復(fù)登臨”;“欲尋芳草去,惜與故人違”;李益“別來滄海事,語罷暮天鐘”;常建《破山寺后禪院》之名句“曲徑通幽處,禪房花木深”;李商隱“落葉人何在,寒云路幾層”;杜荀鶴“承恩不在貌,教妾若為容”皆是失對;張籍《沒蕃故人》、僧皎然《尋陸鴻漸不遇》更是通篇無一對。后者為:“移家雖帶郭,野徑入桑麻。近種籬邊菊,秋來未著花??坶T無犬吠,欲去問西家,報道山中去,歸來每日斜。”沈德潛在《唐詩別裁》中對此詩的評注是:“通首散語。存此以識標格”——肯定這種格式之外,贊賞之情,躍然紙上。 平仄失調(diào)的。沈佺期“誰能將旗鼓”,“將”“旗”二字,應(yīng)有一仄;杜甫“遠送從此別”,“此”應(yīng)為平;孟浩然“八月湖水平”,“湖水”平仄顛倒;其“人事有代謝”連四仄;常建“山光悅鳥性,潭影空人心”是三平調(diào)對三仄尾;白居易“野火燒不盡”,“不”字應(yīng)為平,等等。 普遍三仄尾。三仄尾,是所見最常用的出格方式。李白“蜀僧抱綠綺”為三仄尾。王維“山中一夜雨”是三仄尾;王灣“潮平兩岸闊”,孟浩然“風鳴兩岸葉”,“只應(yīng)守寂寞”,韋應(yīng)物“浮云一別后”,劉眘虛“幽影每白日”,戴叔倫“天秋月又滿”,司空曙“平生自有分”,劉禹錫“凄涼蜀故伎”,李商隱“腸斷未忍掃”,馬戴“空園白露滴”,張喬“蕃情似此水”,韋莊“鄉(xiāng)書不可寄”皆是,而崔涂的“漸與骨肉遠”,更是五仄相連了。 我們再看王維的代表作《終南別業(yè)》:“終年頗好道,晚家南山陲,興來每獨往,勝事空自知,行到水窮處,坐看云起時,偶然值林叟,談笑無還期。”此詩,二句平仄失調(diào)且三平;頷聯(lián)失對,且三句是三仄尾;第四句平仄失調(diào),末句又是三平??芍^是王維變格的集大成者…… 統(tǒng)計可見,80首五律,全部合于格式的35首;變格或出范的45首,超過半數(shù)。 再看五絕—— 五絕平仄不合和失粘等更為普遍,更為靈活。在29首中占16首。首篇王維的《鹿柴》:“空山不見人,但聞人語響,返景入森林,復(fù)照青苔上”,失粘;《雜詩》“君自故鄉(xiāng)來”押仄韻,也是通篇失粘;孟浩然的“春眠不覺曉”也是如此。其《終南望余雪》中“積雪浮云端”,是三平;杜甫的“江流石不轉(zhuǎn)”是三仄尾;李白“美人卷珠簾,深坐顰蛾眉”,“珠”應(yīng)仄,“簾”屬鹽韻,是平聲,不應(yīng)仄;李白唱響千古的“床前明月光”,粘連與平仄都不規(guī)范,但毫無不和諧、不順暢之感;劉長卿“靜聽松風寒”三平;金昌緒“打起黃鶯兒”是三平;韋應(yīng)物“秋夜寄邱員外”,“懷君屬秋夜,散步詠涼天。空山松子落,幽人應(yīng)未眠。”中二句也是失粘;王建的名作“新嫁娘”“三日入廚下,洗手作羹湯,未諳姑食性,先遣小姑嘗”平仄失調(diào)。柳宗元“千山鳥飛絕,萬徑人蹤滅”更是特立獨行,不計平仄。同樣情況的還有賈島的“松下問童子”。而膾炙人口的李商隱“向晚意不適”連續(xù)五仄。尤其是作為五絕的第一大家王維,其五絕詩幾乎半數(shù)“出格”! 當然,人們或認為“五絕”中包括了“古絕”——它可不受平仄約束。但從沈德潛的《唐詩別裁》和《唐詩三百首》等選本可見,后人對于五絕的要求并非苛求,直至宋代范仲淹的“江上往來人,但愛鱸魚美”和李清照的絕句“生當作人杰,死亦為鬼雄”等,皆是在五絕和古絕之間游刃,有相當?shù)淖杂煽臻g。 由此可見,詩的“出律”和“出格”是家常便飯,不足為奇,有時甚至有意為之。其實,作為行家里手,尋找一個完全符合格律的字詞并不難,難在創(chuàng)意和真情。突破往往是合理和必要的,是不得已而為之。這種手法亦歷來被肯定。例如,嚴羽評論李白“八句皆無對偶者”的“牛渚西江夜”是“文從字順,音韻鏗鏘”(《滄浪詩話》),大加贊賞而毫無置疑。 另如五律頷聯(lián)“遙憐小兒女,未解憶長安”;“曲徑通幽處,禪房花木深”;“客睡何曾著,秋天不肯明”等語義相近而對仗不嚴的情況,詩家謂之“十字格”,“如此者不可勝舉”(宋·葛立方《韻語陽秋》)。雖然不是嚴對,評論家和詩人應(yīng)當視為約定俗成,合乎規(guī)范,不應(yīng)作問題提出。 至于三仄尾大量使用,更是多見不怪,更應(yīng)視為規(guī)范定式,不作問題提出。 總之,唐人用律可總結(jié)為:一,依律,合于基本格律;二,出格,突破一般程式。 詩,不能沒有格式約束,又不應(yīng)全為平仄拘泥。蘇軾“不喜剪裁以就聲律”,袁枚說“忘韻,詩之適者。”實際上,突破意味著創(chuàng)造。每有突破,往往精彩。遍觀“出格”詩作,皆是有理突破,各有佳句美詞,足以流譽千秋。非但不應(yīng)詬病,而是佳作楷模。 一般認為,沈德潛《唐詩別裁》是《唐詩三百首》的母本。沈德潛在批點王維的五絕時贊嘆說:“諸詠聲息臭味,迥出常格之外,任后人摹仿不到。”沈德潛的詩論是保守和復(fù)古的,但他卻肯定和贊揚“出格”,并且在“凡例”中說:“然所謂法者,行所不得不行,止所不得不止。……若泥定此處應(yīng)如何,彼處應(yīng)如何,則死法矣!茲于評釋中偶示紀律,要不以一定之法繩之。試看天地間,水流自行,云生自起,何處更著得死法!”沈德潛尚不拘泥,后人何必固守“死法”!在詩律為八股禁錮的清代,《唐詩三百首》和《唐詩別裁》的編者如此選用和編排,可謂獨具法眼。 《唐詩三百首》五律五絕的用律和出格,給后人的啟示應(yīng)當是:有所遵循,敢于創(chuàng)新,適當放寬,提倡新韻,以適應(yīng)詩詞的發(fā)展和時代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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