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轉讓其實不算是常見的業(yè)務,但是作為財務人員來說,碰到了就要會!那么今天實操君針對股權轉讓的涉稅問題,給大家總結一下~ 以下7種情形,視為股權轉讓行為 股權:是指自然人股東投資于在中國境內成立的企業(yè)或組織的股權或股份。 股權轉讓:是指企業(yè)或個人將股權轉讓給其他個人或法人的行為。 股權轉讓行為可以分為以下7種情況 滿足以下3點,才可確認轉讓收入 1、轉讓方因股權轉讓而獲得的現(xiàn)金、實物、有價證券和其他形式的經濟利益 2、包括違約金、補償金以及其他名目的款項、資產、權益等,均應當并入股權轉讓收入 3、納稅人按照合同規(guī)定,在滿足約定條件后取得的后續(xù)收入,應當作為股權轉讓收入 企業(yè)所得稅 企業(yè)取得財產(包括各類資產、股權、債權等)轉讓收入、債務重組收入、接受捐贈收入、無法償付的應付款收入等,不論是以貨幣形式、還是非貨幣形式體現(xiàn),除另有規(guī)定外,均應一次性計入確認收入的年度計算繳納企業(yè)所得稅。 1、股權轉讓投資成本以歷史成本為計稅基礎 不同取得方式,確認成本方式不同: ①、通過支付現(xiàn)金方式取得的投資資產,以購買價款為成本; ②、以支付現(xiàn)金以外的方式取得的投資資產,以該資產的公允價值和支付的相關稅費為成本。 2、股權轉讓所得計算 企業(yè)在計算股權轉讓所得時,不得扣除被投資企業(yè)未分配利潤等股東留存收益中按該項股權所可能分配的金額。 【舉例】 2020年6月企業(yè)將持有乙企業(yè)10%的股權以1000萬元的價格轉讓,轉讓價格中包含乙企業(yè)未分配利潤中歸屬于該股權的30萬元,股權的購買成本為800萬元。 甲企業(yè)應確認的股權轉讓所得為:1000-800=200萬元。 3、所得稅計算 【舉例】 甲公司以1000萬元的成本獲得乙公司20%的股權,現(xiàn)將這20%股權轉讓給丙公司,獲得收入2000萬元。 甲則公司應納企業(yè)所得稅為(2000-1000)×25%=250萬元 注意: 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yè),減按20%;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yè),減按15%,企業(yè)所得稅=(股權轉讓收入-取得股權成本) ×25% 此處,強勢推薦一款小程序,限時免費,簡單好用~ 印花稅 1、股權所有權轉移,應適用“產權轉移書據”稅目,按所載金額的萬分之五貼花。無論企業(yè)還是自然人,轉受讓雙方均需貼花。 2、若納稅人申報的計稅依據明顯偏低,又無正當理由的,依據《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條規(guī)定,稅務機關有權核定其應納稅額。 【舉例】 例:甲公司與乙公司合同約定以1000萬元的價格轉讓10%的股權,雙方都應繳納印花稅,稅額為1000×0.5‰=0.5萬元 個人所得稅 當股權發(fā)生實質性轉移,而且轉讓方也應獲取了報酬或免除了責任,因此都應當屬于股權轉讓行為,個人取得所得應按規(guī)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個人轉讓股權如何計稅: 個人轉讓股權,以股權轉讓收入減除股權原值和合理費用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按“財產轉讓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 其中,合理費用是指股權轉讓時按照規(guī)定支付的有關稅費。 【舉例】 小紅持有實操君公司的股權,轉讓給小明,股權原值200萬元,轉讓價格280萬元,不考慮其他情況: 1.股權轉讓合同履行完畢、股權已作變更登記,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應當依法在次月15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小紅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280-200)×20%=16萬元; 2.后小紅某些原因,當事人雙方簽訂并執(zhí)行解除原股權轉讓合同、退回股權的協(xié)議,同時賠付小明違約金30萬元,則屬于“另一次股權轉讓行為”,轉讓價格為310(280 30萬元)萬元,股權原值280萬元,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應當依法在次月15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小明個人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310-280)×20%=6萬元; 股權轉讓常見的風險 1、低價或平價轉讓 如果簽訂股權轉讓時,出現(xiàn)價格偏低或者平價,并且通過受讓方虛開發(fā)票的方式套取現(xiàn)金,則可能涉嫌發(fā)票虛開及偷稅,存在稅務風險。 2、簽訂陰陽合同 以前可能大家“陰陽合同”不熟悉,但經過前段吃瓜部分藝人的稅務問題,應該都有些概念了。 對于股權轉讓的陰陽合同也是差不多,通過簽訂低價轉讓股權協(xié)議,用于工商過戶備案繳納相關稅費,而實際上在合同外再另行簽訂真實合同,通過不同途徑向受讓方收取現(xiàn)金或實務資產,存在偷稅行為。 3、以非貨幣性資產交換股權 這種情況下,換出方屬于視同銷售行為,涉及上述所提及的企業(yè)所得稅、印花稅,包括增值稅。 從另外一方(換入方),對超過股權價格外的部分,除確認股權轉讓收入外,如不另支付對價,則存在接受捐贈行為,需按規(guī)定繳納企業(yè)所得稅或個人所得稅,如果企業(yè)未按規(guī)定處理,則存在稅務風險。 4、簽訂對賭協(xié)議 一般會出現(xiàn)在大企業(yè)、大項目。 所謂對賭協(xié)議,實際上是對原股權交易中被收購企業(yè)估值的一種調整,它存在的基礎是企業(yè)未來發(fā)展的不確定性。 簡單來說就是甲乙雙方通過設定一個目標,當乙方不能達到甲方設定的預設值時,則需進行賠償。 對賭協(xié)議對于滿足約定條件后取得的后續(xù)收入,應當作為股權轉讓收入,對于未滿足條件的,涉及退款的,目前暫時還沒有明確的退款規(guī)定。 實操君對于股權轉讓的小知識差不多講到這了,因為涉及的情形比較多且復雜,大家可以在下方評論區(qū)留言討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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