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風云:東林黨到底起到了啥作用? 盡管東林書院和我國古代其他書院一樣,講學和學術研究的主要內(nèi)容也是儒家經(jīng)史著述,但其不論在內(nèi)容上、形式上和方法上,都針對性、實用性較強。 強調(diào)從實際出發(fā),注重講實學,辦實事,有實用,求實益。這一點,在東林書院的組織管理、規(guī)章制度、講學和學術研究的內(nèi)容、方法,以及關于東林講學活動情況,以及在顧憲成、高攀龍等東林領袖生平言行的記載中,都有比較清楚的反映。諸如:《東林書院會約儀式》第一條強調(diào),會講屬業(yè)余自愿性質(zhì),所以參加會講的通知不必要求每個人都來參加;第三條規(guī)定,舉行會講時,主持會講的會主由大小會公推產(chǎn)生,根據(jù)實際需要,由不同學者擔任;第四條規(guī)定,每次會講推舉一人講《大學》、《論語》、《中庸》、《孟子》即“四書”中的一段內(nèi)容,然后大家“有問則問,有商量則商量”。第十一條強調(diào)要盡量簡化來與會的學人之間的交拜手續(xù),不搞繁瑣的禮節(jié)和形式主義。 開放言路,反對宦官干政,反對礦稅,是東林黨的三項具體主張。 明朝中期以后,江南地區(qū)的商品經(jīng)濟和工場手工業(yè)更加發(fā)展。在一些工商業(yè)發(fā)達的城市,商人、作坊主、手工匠以及其他城市平民,開始形成為一支新的社會力量,給當時的社會矛盾和斗爭帶來了新的影響。東林黨就有不少人是中小地主兼營工商的,他們有的人突破了傳統(tǒng)的農(nóng)為國本的經(jīng)濟思想,提出了工商皆本的新觀點。如趙南星說:“士農(nóng)工商,生人之本業(yè)?!崩顟磳﹃P卡重重、商稅繁多,要求執(zhí)政者“愛商恤民,上不妨工而下利于途(指販運)”。 可是,從萬歷二十四年(公元1596年)起,明神宗派宦官到各地采礦和征稅。明神宗一開始派出礦監(jiān)、稅使,東林黨人就表示了反對。山西巡撫魏允貞在萬歷二十五年(公元1597年)上疏指出:宦官出領礦、稅,為民禍害。魏允貞因此受到明神宗的切責。萬歷二十七年(公元1599年),大學士葉向高,上疏要求罷撤礦監(jiān)、稅使。同年,吏部侍郎馮琦上奏說:這些礦監(jiān)、稅使不但使貧者斷絕生計,富人也蒙受其害,這樣下去,勢必激起大亂。 李三才反對礦監(jiān)、稅使的言行,在當時影響最大。他于萬歷二十七年(公元1599年)就任鳳陽巡撫。在鳳陽巡撫管轄的地區(qū)內(nèi),有好幾個礦監(jiān)、稅使,殘害百姓。 萬歷二十八年(公元1600年)五月,李三才上疏萬歷帝,揭露萬歷帝派遣稅使、礦監(jiān)這一弊政的要害。 李三才任職鳳陽巡撫期間,曾經(jīng)嚴懲太監(jiān)陳增的爪牙,罪大的則加以捕殺,打擊了陳增的氣焰。他還奏劾陳增的重要幫兇程守訓,貪贓數(shù)十萬銀兩等罪,使程及其同伙被捕解京,終于伏法,遠近大快。 史書上記載,李三才“以折稅監(jiān)得民心”。在兩淮地區(qū)發(fā)生災荒時,他經(jīng)報請朝廷獲準,對災民加以賑濟,還免除了應納的“馬價”(一種苛稅的名目),因此,李三才的言行贏得了民心和朝野正直人士的贊揚,聲望日隆,有可能被推舉進入內(nèi)閣。 齊、楚、浙黨一派官員,生怕李三才入閣會對自己不利,就連連上疏攻擊李三才奸詐貪橫。顧憲成等東林黨人則駁斥這些讕言,于是雙方又發(fā)生了一場筆墨官司。由于一再受到攻訐,萬歷三十九年(公元1611年),李三才不得已自動辭職。這就是當時喧鬧得不可開交的李三才入閣事件。 萬歷四十八年(公元1620年),明神宗死,朝廷宣布撤掉一切礦監(jiān)、稅使,過去因反對礦監(jiān)、稅使而被處分的官員,也酌量起用。至此,反對礦、稅之弊的斗爭以取得一定程度的勝利而告一段落。 由于東林黨人開放言路指責朝政,觸動熹宗時專權的大太監(jiān)魏忠賢,魏忠賢開館纂修《三朝要典》,在霍維華的基礎上纂輯萬歷、泰昌、天啟三朝有關梃擊案、紅丸案、移宮案三大案的檔案資料,打擊東林黨,同時造編《東林點將錄》等文件上報朝廷,天啟五年(公元1625年),明熹宗下詔,燒毀全國書院。次年,東林書院被拆毀。東林黨人也遭到打擊,楊漣、左光斗等許多著名的東林黨人都遭到殺害。 天啟七年(公元1627年),崇禎帝即位,魏忠賢被流放南直隸鳳陽府,東林黨人余人才免遭魏忠賢的打擊。 崇禎二年(公元1629年),崇禎皇帝下令為東林黨人恢復名譽,并下詔修復東林書院。 東林黨人號稱'清流”,影響著天下的輿論。上述皇位繼承權之爭和京察之爭,都是統(tǒng)治階級內(nèi)部的權力之爭。但是,這并不能掩沒東林黨人在這些斗爭中,力圖革新朝政、反對統(tǒng)治集團中最反動腐朽勢力的進步作用。 由于東林黨人威脅到其他非東林黨人的利益,許多非東林黨的官員為自保也紛紛以地域為單位,以高官為領袖,結成幫派,一時朝中宣黨、浙黨、楚黨、齊黨林立,他們聯(lián)合起來打擊東林黨人。斗爭由原來的閣部之爭和門戶之爭逐漸演變?yōu)辄h派斗爭,規(guī)模進一步升級,性質(zhì)更加嚴重,影響也更加惡劣,明代政爭急劇惡化,進入一個前所未有的新時代。 東林黨人代表了當時江浙商人和地主豪強的利益,反對朝廷向工商業(yè)者收稅,并借著崇禎帝清除魏忠賢勢力的時機,取消或降低了海外貿(mào)易稅、礦稅、鹽稅、茶葉稅等稅種的稅負,使得明末的財政收入來源更加單一,朝廷的稅收來源更加依賴于普通的農(nóng)民,再加上當時各種天災不斷,造成了大量農(nóng)民破產(chǎn),形成大量流民,直接導致了明末的農(nóng)民大起義。 東林黨既是一起歷史事件,又是一種文化現(xiàn)象。它雖然發(fā)生在晚明時期,但無論對當時還是后世都曾產(chǎn)生過深遠影響。許多年來,學界一直把它視為明史研究中的重要課題而備加關注,有關撰述也絡繹不絕。推崇它的贊譽為文化盛舉,詆毀它的斥責為諷議朝政。 (本篇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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