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耐剛 內(nèi)容摘要:十三經(jīng)中惟《孟子》單疏既無傳本又無刊刻之文獻記載。后世文獻或有著錄《孟子》單疏本者,但多不可信。本文從文獻考證出發(fā),釐清后世文獻所見《孟子》單疏本之源流,明其為注疏合刻之傳本。又進一步以版本研究為切入點,從傳世《孟子注疏》諸本的差異中尋找線索,考論《孟子》單疏本存在的可能性。 關鍵詞:孟子《單疏》本;八行本;十行本;版本???/span> 諸經(jīng)義疏本與經(jīng)注、釋文別行,世稱“單疏本”,十三經(jīng)中《周易》《尚書》《毛詩》《禮記》《公羊傳》《爾雅》皆有宋刻單疏本傳世,《儀禮》有清道光汪士鐘翻宋單疏本流傳,《周禮》《左氏傳》《公羊傳》《谷梁傳》皆有單疏本之傳抄本傳世,惟《論語》《孝經(jīng)》《孟子》無單疏本傳世?!墩撜Z》《孝經(jīng)》雖無單疏本傳世,但卻有刊刻的記錄?!队窈!肪硭囊弧跋唐叫⒔?jīng)論語正義”條云: 至道二年,判監(jiān)李至請命李沆、杜鎬等校定《周禮》、《儀禮》、《谷梁傳》疏,及別纂《孝經(jīng)》、《論語》正義,從之。咸平三年三月癸巳,命祭酒邢昺代領其事,杜鎬、舒雅、李維、孫奭、李慕清、王煥、崔偓佺、劉士元預其事。凡賈公彥《周禮》、《儀禮》疏各五十卷,《公羊疏》三十卷,楊士勛《谷梁疏》十二卷,皆校舊本而成之?!缎⒔?jīng)》取元行沖疏,《論語》取梁皇侃疏,《爾雅》取孫炎、高璉疏,約而修之,又二十三卷,四年九月以獻,賜宴國子監(jiān),進秩有差。十月九日,命杭州刻板。[1] 《玉?!肪硭娜端囄摹贰跋唐叫6ㄆ呓?jīng)疏義”條云: 咸平三年三月癸巳,命國子祭酒邢昺等校定《周禮》、《儀禮》、《公羊》、《谷梁傳》正義,又重定《孝經(jīng)》、《論語》、《爾雅》正義。四年九月丁亥,翰林侍講學士邢昺等及直講崔偓佺表上重校定《周禮》、《儀禮》、《公》、《谷傳》、《孝經(jīng)》、《論語》、《爾雅》七經(jīng)疏義,凡一百六十五卷。賜宴國子監(jiān)。昺加一階,馀遷秩。十月九日,命摹印頒行,于是九經(jīng)疏義具矣。[2] 又《玉?!肪硭亩端囄摹贰跋唐叫6ㄆ呓?jīng)疏義”云: [景德二年]六月庚寅,國子監(jiān)上新刻《公》、《谷傳》、《周禮》、《儀禮》正義印板。先是,后唐長興中雕九經(jīng)板本,而正義傳寫蹖駮。太宗命刊校雕印,而四經(jīng)未畢。上遣直講王煥就杭州刊板,至是皆備。十月甲申,賜輔臣、親王《周禮》、《儀禮》、《公》、《谷傳》疏。[3] 由上述文獻可知,自咸平三年(1000)三月起,至咸平四年十月,邢昺等人完成了《周禮》《儀禮》《公羊傳》《谷梁傳》四經(jīng)義疏的校定,《孝經(jīng)》《論語》和《爾雅》三經(jīng)疏義的重定,并于咸平四年十月開始刊行。至景德二年(1005)六月,已經(jīng)完成了《周禮》《儀禮》《公羊傳》《谷梁傳》的刊刻,那么其余《孝經(jīng)》《論語》和《爾雅》三經(jīng)義疏的刊刻可能是在景德二年之后。因此,《孝經(jīng)》《論語》雖無單疏本傳世,但是我們也可以根據(jù)史料記載略知其線索。惟《孟子》一經(jīng),既無單疏本流傳,亦無刊刻之記錄,屈萬里《十三經(jīng)注疏板刻述略》云:“群經(jīng)單疏本,已有十二種,獨《孟子》未刻。蓋《孟子》一書,在北宋時,猶不為士林所重,故不列之于經(jīng)(爾時尚無十三經(jīng)之名)。且孫疏為邵武士人偽托,書成時或當在南宋,端拱及咸平兩度刻疏時,固不得而見之也。”[4]張麗娟《宋代經(jīng)書注疏刊刻研究》中說:“《孟子正義》單疏本久已失傳,未見諸家著錄,或疑其本無單疏本?!盵5]李霖在《宋刊群經(jīng)義疏的??膛c編印》中從“章指非偽疏作者刪去”“《音義序》非偽疏作者變亂”“偽疏原本與八行本分卷不同”三個角度論證《孟子》應有單疏本[6]。 一、文獻所見《孟子》單疏本考 署名孫奭的《孟子正義》最早見于著錄,是陳振孫《直齋書錄解題》。陳氏于“語孟類”著錄《孟子音義》二卷,《孟子正義》十四卷,皆署名孫奭。其《孟子音義》提要云:“龍圖閣學士侍讀博平孫奭宗古撰。舊有張鎰、丁公著為之音,俱未精當。奭方奉詔校定、撰集《正義》,遂討論音釋,疏其疑滯,備其闕疑,既成上之。”[7]據(jù)陳氏此說,孫奭乃是修撰《孟子正義》之時,又撰《孟子音義》一書。又其《孟子正義》提要云:“孫奭撰。序言為之注者,有趙岐、陸善經(jīng),其所訓說,雖小有異同,而共宗趙氏,今惟據(jù)趙注為本?!盵8]陳氏解題據(jù)《正義序》為說,但并未發(fā)現(xiàn)《正義序》與《音義序》之雷同,因此對《正義》之作者并未懷疑和深討。我們也很難推知,陳氏著錄《孟子正義》的版本形態(tài)是單疏本還是注疏合刻本。但可玩味的是陳氏所著錄的《論語疏》卻是“《論語注疏解經(jīng)》十卷”,顯然這并不是單疏本的《論語正義》。十三經(jīng)注疏中,惟《論語》《孟子》稱“注疏解經(jīng)”,但陳氏所錄《孟子疏》卻稱為“正義”,而《論語》則是“注疏解經(jīng)”。 直接提及《孟子》單疏本的著錄,共有兩則。一是《經(jīng)籍訪古志》所載。該書卷二“四書類”著錄“孟子注疏解經(jīng)□卷”,題下注云“舊鈔單疏本”,解題云“未見”[9]。由于《經(jīng)籍訪古志》沒有更詳細的著錄,所以我們現(xiàn)在也很難知曉其更多的信息。但從題名來看,既然題作“注疏解經(jīng)”,這顯然是注疏合刻本才會有的題名,故而此本是單疏本的可能性不大?;蛘叽藛问璞臼菑淖⑹韬峡瘫局袑⑹栉膯为氣n出,而題名仍保留注疏合刻本之題名。 另一則記載見于《四庫簡明目錄標注》。其說云:“蟫隱廬羅子經(jīng)處曾收明鈔本《孟子》單疏,首數(shù)葉為吳匏庵手寫,即錢遵王所藏,后不知歸何許?!盵10]此言出自邵章。邵章所云蟫隱廬羅子經(jīng)乃是羅振常,考羅氏《善本書所見錄》著錄“孟子注疏解經(jīng)十四卷”,其提要云: 叢書堂抄本,每卷第一行題“孟子注疏解經(jīng)卷第□”(如卷十三上),次行“某章句上”或“下”(如“盡心章句上九章”),趙氏注,孫奭疏。先注后疏,無《孟子》正文。黑格,書口有“叢書堂”三字。半頁十行,二十字。注、疏均低二格,每更端一行,疏字祇低一格。有“士禮居藏”(白方)、“曾在汪閬源家”(朱長方)。[11] 由羅振常先生所撰提要可知,邵章所云“明鈔本”,乃明人吳寬(號匏庵,謚文定)叢書堂抄本。又羅氏云此本“無《孟子》正文”,并非其實。此本經(jīng)注疏格式區(qū)別不甚明顯,故羅氏有此誤。從其卷題作“孟子注疏解經(jīng)”來看,此本亦當是注疏合刻本,而非邵章所云單疏本。 此本汲古閣毛扆似亦曾得見,考戴震《孟子趙注跋》云:“吾友朱君文游出所藏校本二示余。一有‘虞山毛扆手?!∮?,稱引小宋本、元本、抄本,又有宋本,又或稱廖氏本,而逐卷之末,多記‘從吳文定抄本一?!!盵12]毛扆用以校疏的“吳文定抄本”,極有可能就是我們所說的這個叢書堂抄本。 又邵章云此本為錢遵王舊藏,見于《讀書敏求記》《錢遵王述古堂藏書目錄》等[13]??肌蹲x書敏求記》著錄作“《孟子》注疏十四卷”,其提要云: 《孟子注疏》是叢書堂錄本,簡端五行為匏翁手筆。古人于注疏皆命侍史繕寫,好書之勤若是。間以監(jiān)本、建本校對,踳謬脫落,乃知匏翁抄此為不徒也。[14] 由此可知,邵章所云“首數(shù)頁為吳匏庵手寫”當即錢曾所云“簡端五行為匏翁手筆”。錢氏藏書散出,此本流落書肆,后為黃丕烈士禮居所得。今此本上有黃丕烈跋語: 是書于辛亥歲從學馀書肆得來。始余于肆中見有是書,攜歸翻閱,見有殘缺,心不甚喜,因還之。后偶檢錢曾《讀書敏求記》,其所載《孟子注疏》十四卷……云云,方悟所見之本為也是翁家故物。亟往索之,云已攜至玉峰書籍街去矣。迨至書船返棹,而是書依然在焉。喜甚,攜之歸。開卷視此五行,果與后之筆跡迥殊,其為叢書堂錄本無疑。至卷中鈔寫不全,想系照宋刻錄出之故,容俟暇日取他本校對,以征此本之善。噫!遵王所藏曾幾何時而已入書賈之手,豈不可惜!然猶幸余之因《敏求記》中語而知是書而寶之,不亦快哉!壬子九月四日命工重裝,書此數(shù)語于后。黃丕烈。[15] 黃丕烈得此書于書肆,以其為錢曾舊藏而重視。黃氏之后,此書歸汪士鐘藝蕓書舍,故其上又有“曾在汪閬源家”藏書印。汪氏藏書之后散出,此書輾轉至羅振常處,傅增湘先生《藏園訂補郘亭知見傳本書目》云:“錢曾舊藏明抄本,首數(shù)葉為吳寬手寫,為蟫隱廬收得,索價六百元,值昂不得收?!盵16]又其批注《讀書敏求記》云:“叢書堂鈔本,十馀年前曾見于羅子經(jīng)蟫隱廬,坊中索價九百金。余議價不諧,后為上海某君收之?!盵17]藏園先生所言前后略有差異,或是記憶之誤。而于從羅振常處購得此書的“上海某君”,傅增湘先生似有意為之諱,考其《藏園群書經(jīng)眼錄》,記其見此叢書堂鈔本云“辛酉二月朔,見于蔣夢蘋家中”[18]。則所謂“上海某君”即是蔣汝藻,夢蘋為其號(或作“孟蘋”),王國維為其修撰的《傳書堂善本書志》著錄此書: 此本經(jīng)與注、疏皆作大字,注及疏低一格,或低二格,前后不同。每卷皆題“孫奭疏”,而卷首《題辭解》前題“朝散大夫尚書兵部郎中充龍圖閣待制知通進銀臺司兼門下封駁事兼判國子監(jiān)上護軍賜紫金魚袋臣孫奭撰進”,結銜與《孟子音義序》及偽《正義序》同,而卻不載偽《正義序》,與十行以后本異,或尚出宋末舊本歟?板心有“叢書堂”三字。有“士禮居藏”、“曾藏在汪閬源處”二印。其書尚是黃氏舊裝,書匣刻字亦蕘翁手書。[19] 因此,我們推測此書羅振??赡艹鍪劢o了蔣汝藻。蔣氏藏書于上世紀二十年代散出,此書歸涵芬樓所有。傅增湘先生《藏園訂補郘亭知見傳本書目》云:“明吳氏叢書堂寫本,九行二十字,版心有‘叢書堂’三字,黃丕烈跋。蔣氏密韻樓藏,后歸涵芬樓。”[20]張元濟《涵芬樓燼馀書錄》著錄明吳氏叢書堂鈔本《孟子注疏解經(jīng)》七冊,云其為“吳匏庵、錢遵王、黃蕘圃、汪閬源舊藏”,并撰提要云: 是書吳氏叢書堂鈔本,錢氏述古堂舊藏,詳見黃蕘圃跋。經(jīng)文大字頂格,注及疏亦大字,低一二格不等。卷首首行題“辭解”,次行題“朝散大夫尚書兵部郎中充龍圖閣待制知通進銀臺司兼門下封駁事兼判國子監(jiān)上護軍賜紫金魚袋臣孫奭撰進”,結銜與《孟子音義》同?!兑袅x》為奭所撰,而《疏》則后人所偽托。吳、錢諸人所以重視之者,殆亦以其流傳既久歟?[21] 對比王國維、張元濟兩部書錄所撰提要,更可考見藏書遞傳之痕跡。涵芬樓之后,此書歸北京圖書館(今中國國家圖書館),故《北京圖書館古籍善本書目》著錄此本:“漢趙岐注,題宋孫奭疏,明叢書堂抄本,黃丕烈跋,七冊,十行二十字,白口,左右雙邊。”[22] 由上述可知,邵章所云“明抄本《孟子》單疏”,實際上是一個注疏合匯之本,為明代著名藏書家吳寬叢書堂所抄,先后經(jīng)錢曾述古堂、黃丕烈士禮居、汪士鐘藝蕓書舍、羅振常蟫隱廬、蔣汝藻密韻樓、商務印書館涵芬樓等遞藏,后歸北京圖書館,可謂流傳有序。 二、八行本疏文異文及其性質(zhì) 雖然邵章所云《孟子》單疏本之信息有誤,但是我們?nèi)钥蓮摹睹献印菲渌淖⑹韬峡瘫局袑ふ倚┰S《孟子》單疏本的線索。 傳世《孟子》之注疏合刻本,除上所述吳寬叢書堂抄本之外,主要的刻本有以下幾種: 1.南宋兩浙東路茶鹽司刻本,即世所稱越刊八行本,間有元明時期補版,今有臺北故宮博物院影印本。 2.元刻明修十行本,即世所稱“南監(jiān)本”,出于福建坊刻,清人或以為宋刻,今人多以為元刻,有明正德、嘉靖時補版,今有《中華再造善本》影印本。 3.明嘉靖李元陽、江以達閩中刻本,今人多稱為“閩本”。 4.明萬歷北京國子監(jiān)刻本,今人多稱為“監(jiān)本”。 5.明崇禎毛氏汲古閣刻本,今人多稱為“毛本”。 6.清乾隆武英殿刻本,今人多稱為“殿本”,《四庫全書》諸本、《四庫薈要》本皆從此本出,同治年間,又有廣東書局翻刻本。 7.清嘉慶南昌府學刻本,今人多稱為“阮刻本”,卷末附盧宣旬摘錄之《??庇洝?,為現(xiàn)今流傳最廣、影響最大的刻本[23]。 上述諸本,閩本出自十行本,監(jiān)本又出自閩本,毛本、殿本出自監(jiān)本,阮刻本雖匯校眾本,但主要以十行本為主,因此,除八行本而外的其他六種可謂同出一脈,所以下文我們的討論主要以八行本和十行本為主。 經(jīng)過對勘,十行本和八行本的差別主要表現(xiàn)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孟子正義序》的文字差別及平議 這種差別主要體現(xiàn)在《正義序》的后半部分,十行本《孟子正義序》后半部分如下: 惟是音釋……臣奭前奉勅與同判國子監(jiān)王旭、國子監(jiān)直講馬龜符、國子學說書吳易直、馮元等作《音義》二卷,已經(jīng)進呈。今輒罄淺聞,雖趙氏所說,仰效先儒釋經(jīng),為之正義,凡理有所滯,事有所遺,質(zhì)諸經(jīng)訓,與之增明。雖仰測至言,莫窮于奧妙,而廣傳博識更俟于發(fā)揮。謹上。 而八行本的相關部分則作: 今既奉敕校定,仍據(jù)趙注為本,惟是音釋,宜在討論……謹與尚書虞部員外郎同判國子監(jiān)臣王旭、諸王府侍講太常博士國子監(jiān)直講臣馬龜符、鎮(zhèn)寧軍節(jié)度推官國子學說書臣吳易直、前江陰軍江陰縣尉國子學說書臣馮元等,推究本文,參考舊注,采諸儒之善,削異說之煩,正以字書,質(zhì)諸經(jīng)訓,疏其疑滯,備其闕遺,集成《音義》二卷。雖仰測至言,莫窮于奧妙,而廣傳博識,更俟于發(fā)揮。謹上。 不難發(fā)現(xiàn),八行本雖題為“孟子正義序”,但是內(nèi)容與《孟子音義序》并無差別,因此可以認定八行本之《孟子正義序》乃是因襲《孟子音義序》。但是十行本以降諸本,《孟子正義序》則有改動,將修撰《孟子音義》之舉說成是修撰《孟子正義》。 這種差異反映出一點,我們今天所見十行本之《孟子正義序》并不是《孟子疏》的作者對《孟子音義序》改動的,而極有可能出自書賈之手[24]。十行本《孟子正義序》對于《孟子音義序》的改竄是清代乾隆中期學者對《孟子疏》辨?zhèn)蔚臉O為重要的依據(jù),如盧文弨《孟子注疏校本書后》云:“疏非孫宣公所撰,而假托其名。宣公有《音義序》,作疏者即略改數(shù)語,便以為《正義序》,此尤為作偽之明驗。昔人譏其疏陋不足觀,非過論也?!盵25]錢大昕也說:“卷首載孫奭《序》一篇,全錄《音義序》,僅添三四語耳,其淺妄不學如此。”《四庫全書總目》所撰《孟子音義》提要云:“其序文前半與世傳奭《孟子正義序》同,蓋《正義》偽序即緣此序而點竄也。”[26]趙佑說的更加清楚明白: 汲古閣本于各經(jīng)絕無訂正之功,多有舛訛之失,世徒以古書善本希,不得不取諸毛氏耳。其于《孟子注》,不載《音義》,直題曰“宋孫奭疏”,其序曰“孟子正義序”,前半篇與今監(jiān)本所刊序同,后半篇自“惟是音釋”下,改易、增損其言,“臣奭前奉勅與某某等作《音義》二卷,已經(jīng)進呈,今輒罄淺聞,隨趙氏所說,仰效先儒釋經(jīng),為之《正義》”云云,全與今本別,唯末四語仍同。由陳氏《書錄解題》,似孫氏因撰《正義》而并及音釋,由閣本則為先成《音義》,后作疏。要之,既為二書,自當各序,豈有即前序小變之為后序之理?既有“惟是音釋”云云,明是專主音義,乃又云二卷已經(jīng)進呈。即是專為正義,何復鄭重言音釋耶?是不但疏偽,并序亦妄改失實,而矛盾極易見,第參校兩序而可知之,何明人皆漫無訂正?毛氏固不足深論也,今監(jiān)本跋猶稱“孫疏與趙注相發(fā)明,援引經(jīng)傳,原委畢該,羽翼之功,不在趙下”,全似不分皂白語。[27] 清人這種論調(diào)的前提乃是十行本以降《孟子正義序》乃是作疏之人所作,但從八行本完全沿襲《孟子音義序》這一情況來看,清人論證的這一前提恐怕不能成立。又趙佑指責毛本《正義序》的問題的參照系乃是“今監(jiān)本”也就是武英殿本《孟子注疏》,殿本因為是將《音義》與經(jīng)、注、疏合刊,因此將明監(jiān)本卷首的《孟子正義序》換成了《孟子音義序》,并不是發(fā)現(xiàn)了或者認可了疏并非出自孫奭之手,所以殿本考證才會說“孫疏與趙注相發(fā)明,援引經(jīng)傳,原委畢該,羽翼之功,不在趙下”。 而由十行本與八行本《正義序》差異所反映出的兩種版本的關系,可能稍顯復雜:我們可以認為坊刻十行本與官刻八行本之間不存在直接的源流關系,源頭不同,故而有《正義序》之差別。我們也可以認為二者之間存在源流關系,只是十行本的刻書者發(fā)現(xiàn)了《正義》原序對于《孟子音義序》的因襲,故改動之,使其成為十行本的《正義序》。 (二)疏文差異 疏文差異可以舉如下數(shù)例: 1.《梁惠王上》“千乘之國弒其君者必百乘之家”,趙注云“若齊崔、衛(wèi)寧、晉六卿等”,十行本疏釋注云:“齊崔,崔杼,為齊之大夫,《語》云‘崔子弒齊君’,襄公二十五年《左傳》云‘崔杼作亂’是也。”阮刻本與十行本同?!睹献幼⑹栊?庇洝罚ㄒ韵潞喎Q“《??庇洝贰保┐颂幬闯鲂?。八行本“崔杼為齊之大夫”作“崔杼也為齊大夫”,“語云”作“注云”。第一處異文屬于可兩通者,第二處異文則當以十行本為是,“崔子弒齊君”語見《論語·公冶長》,疏常以“語”省稱《論語》,注文中反不見“崔子弒齊君”之語。 2.《公孫丑上》云:“孔子曰:‘德之流行,速于置郵而傳命?!笔斜臼栉脑疲骸班],驛名,云境土舍也……《說文》曰:境土行書舍也?!比羁瘫疽嗤?。八行本“驛”作“釋”,二“土”字作“上”。這三處異文在《??庇洝分卸紱]有反映,考閩本、毛本、北監(jiān)本與十行本同。按,《釋名》中并未解釋“郵”字,故作“驛”或者“釋”存疑。然十行本之“土”當從八行本作“上”,《說文·邑部》云:“郵,境上行書舍,從邑、垂。”又慧琳《一切經(jīng)音義》引《文字集略》云:“郵,境上舍也,待使館也?!庇纱酥巴痢碑斪鳌吧稀保之斒切谓?。 3.《公孫丑下》云“子噲不得與人燕,子之不得受燕于子噲”,趙注云:“子噲,燕王也。子之,燕相也……”十行本解此注文云:“燕王不如以國讓子之,子之以謂堯賢者,讓天下于許由……三年國大亂,百姓憫恐?!卑诵斜咀鳎骸把嗤醪蝗缫試屪又?,人之謂堯賢者,以其讓天下于許由……三年國大亂,百姓恫恐。”以上疏文之異文,《??庇洝芬辔闯鲂?,南昌府學本、閩本與十行本同,毛本與八行本相較,無“其”字,“恫”作“憫”。此段疏文乃引用《史記·燕召公世家》之文字,其與八行本正同,則此處當從八行本。 4.《滕文公上》“夫仁政必自經(jīng)界始”,十行本疏文云:“‘仁政必自經(jīng)界始,經(jīng)界不正,井地不鈞,谷祿不平’者,蓋目至‘在君與子矣’,皆孟子答畢戰(zhàn)問井地之制也?!蔽闹小吧w目”二字,八行本作“蓋自此”,阮刻本作“而以”?!缎?庇洝吩疲骸伴}、監(jiān)、毛三本‘蓋目’作‘而以’。”[28]由《??庇洝分?,阮刻本據(jù)閩、監(jiān)、毛三本改,校勘者可能認為“蓋目”不通,故改之。八行本作“蓋自此”,與下文“至‘在君與子矣’,皆孟子答畢戰(zhàn)問井地之制也”正相連貫,故知“自”誤為“目”,又脫去“此”字,所以十行本文義不貫,當以八行本為是。 5.《離婁上》孟子責樂正子,十行本疏文作“宜孟子以備貴之”,《校勘記》云:“閩、監(jiān)二本‘貴’作‘責’,是也。毛本‘備貴’作‘此責’?!盵29]今按,八行本與閩、監(jiān)二本同,阮刻本與毛本同,作“宜孟子以此責之”。考此章《章指》有“責賢者備也”之語,即今求全責備之意,疏文亦是此意,故當作“備責”,十行本作“備貴”者,以“貴”、“責”形近而誤。 6.《萬章上》“帝使其子九男二女百官牛羊倉廩備以事舜于畎畝之中”,注“猶晉獻公之子九人,五人以事見于《春秋》,馀四子亦不復見于經(jīng)”,十行本疏文“云‘如晉獻公之子九人,五人以事見于《春秋》,馀四子亦不所見’者”,不所見,八行本作“不復見”?!缎?庇洝吩疲骸氨O(jiān)、毛本‘不’作‘無’,是也?!盵30]據(jù)《校勘記》之義,此疏當作“馀四子亦無所見者”?!缎?庇洝芬浴安凰姟蔽牧x不通,故從監(jiān)、毛本改為“無所見”,但此處乃是疏文引注文,故云“云某者”,參注文即可知當作“不復見”,則十行本“所”字乃是“復”字之誤,監(jiān)、毛本不察,改“不”為“無”,去原文遠甚,故此處當以八行本為是。 除以上諸例外,校之八行本,十行本于每章疏首,往往有遺漏經(jīng)文起止標目的情形。 從整體上看,八行本疏文文字要優(yōu)于十行本以降諸本,可以用來彌補阮元主持編纂的《??庇洝芬蜃⑹韬峡瘫窘猿鲆幌刀斐傻氖栉漠愇倪^少的缺憾。但是其差別整體不大,文字歧異多可以視為文本在流傳過程中產(chǎn)生的差異,不足以視為疏文的不同版本系統(tǒng)?;蛘哌@樣說,八行本與十行本疏文的源頭是一致的。 三、八行本注文特殊之處及其推論 (一)八行本與十行本注文之差異 這一部分主要考察十行本與八行本注文的差異。這主要表現(xiàn)在以下三個層面: 1.注文繁簡多寡不同。 例如《公孫丑上》“其為氣也,配義與道,無是餒也”之注,八行本注文作“道謂陰陽大道無形而生有刑”[31],十行本作“道無形而生于有形”,考《??庇洝吩疲?/span> “道無形而生于有形”,閩、監(jiān)、毛三本同,廖本、孔本、《考文》古本“道”下有“謂陰陽大道”五字,無“于”字。韓本與廖本同,“大”作“天”。足利本亦與廖本同,“生有形”作“生于形”,非?!鸢?,有“謂陰陽大道”五字、無“于”字者是也。漢人皆以陰陽五行為天道,《易》曰“一陰一陽之謂道”,趙氏用此語以無形生有形者也。[32] 《??庇洝匪浦T本除“閩、監(jiān)、毛三本”而外,其他諸本皆是經(jīng)注本。據(jù)《??庇洝房芍?,八行本雖與諸本皆不同,但最為接近廖本、孔本和《考文》古本。 又《公孫丑上》“天下之民皆悅而愿為之氓矣”之注,八行本作“……則人皆樂為之民矣。氓,民也。”十行本作“……則人皆樂為之氓矣。氓者謂其民也?!贝颂幱袃商幉町悾皇前诵斜咀鳌懊褚印?,十行本“作氓矣”,二是“氓,民也”,十行本文字較為繁復,作“氓者謂其民也”。考《??庇洝肪砣碌?3條、24條云: “皆樂為之氓矣”,閩、監(jiān)、毛三本同,孔本、韓本、《考文》古本“氓”作“民”。 “氓者謂其民也”,閩、監(jiān)、毛三本同,廖本、孔本、韓本、《考文》古本無“者謂其”三字。○按,尋“謂”字則經(jīng)文當本作“萌”。[33] 參考《??庇洝匪d經(jīng)注本文字,可知八行本此條文字與經(jīng)注本同。 又《公孫丑下》“夫既或治之,予何言哉”注文,八行本作:“……不知諮于人也?!笔斜咀鳌啊恢J于人也。蓋言道不合者故不相與言,所以有是而言之也已?!笨肌缎?庇洝吩疲?/span> “蓋言道不合者故不相與言所以有是而言之也已”,閩本同。監(jiān)、毛本,孔本、韓本、《考文》古本無此十二字。[34] 八行本文字與經(jīng)注本同??肌睹献印反苏隆墩轮浮酚小暗啦缓险?,不相與言”之語,十行本多出的注文或本《章指》此語,則八行本注文近是。 又《公孫丑下》“辭十萬而受萬,是為欲富乎”之注,八行本作:“……距時子之言也?!笔斜咀鳌啊鄷r子之言,所以有是云也?!薄缎?庇洝吩疲?/span> “距時子之言所以有是云也”,閩、監(jiān)、毛三本同,廖本、孔本、韓本、《考文》古本無“所以有是云”五字。[35] 結合《??庇洝?,不難發(fā)現(xiàn),八行本此條注文亦與經(jīng)注本文字相同。 又《滕文公上》“許子奚為不自織”注,八行本作“孟子曰,許子何為不自織素乎”,十行本作“孟子曰許子自織素乎”,十行本較八行本少“何為不”三字。按,《校勘記》云: “孟子曰許子自織素乎”,閩、監(jiān)、毛三本同,廖本、孔本、韓本、《考文》古本“自”上有“何為不”三字。〇按,有者是也。[36] 由《校勘記》可知,八行本文字與經(jīng)注本同。 又《滕文公下》“妻辟纑”注,八行本作“練麻曰纑”,十行本注文作“練其麻曰纑,故曰辟纑”,八行本較十行本少“其”、“故曰辟纑”五字??肌缎?庇洝吩疲?/span> “練其麻曰纑,故曰辟纑”,閩、監(jiān)、毛三本同,廖本、孔本、韓本無“其”字、“故云辟纑”四字,《考文》古本引“故云辟纑”云“無此四字”。[37] 由此可知,八行本文字與經(jīng)注本同。 又《萬章上》“孟子曰否不然也”下,八行本有注文“否,不也,不如人所言”,十行本則無此注??肌缎?庇洝吩疲?/span> “孟子曰否不然也”,此經(jīng)下,岳本、廖本、孔本、韓本、《考文》古本、足利本并有注“否不也不如人所言”八字,注疏本并無之。〇按,有者是也。[38] 八行本與經(jīng)注諸本同,而與十行本以下諸注疏本不同。 2.注文分合不同 這主要涉及以下兩例: (1)《公孫丑下》“燕人畔”章“陳賈曰”云云,八行本經(jīng)注分合如下: 陳賈曰:“王無患焉,王自以為與周公,孰仁且智?”(注:陳賈,齊大夫也。問王曰,自視何如周公仁智乎?欲為王解孟子意,故曰“王無患焉”。)王曰:“惡!是何言也?”(注:王嘆曰“是何言”,言周公何可及也。) 十行本注文分合與此不同: 陳賈曰:“王無患焉,王自以為與周公,孰仁且智?”王曰:“惡!是何言也?”(注:陳賈,齊大夫也。問王曰,自視何如周公仁智乎?欲為王解孟子意,故曰“王無患焉”。王嘆曰“是何言”,言周公何可及也。) 考《校勘記》云: “陳賈齊大夫也問王曰自視何如周公仁智乎欲為王解孟子意故曰王無患焉王嘆曰是何言周公何可及也”,閩、監(jiān)、毛三本同,廖本、孔本、韓本此注分二段,“陳賈”至“患焉”在經(jīng)文“孰仁且志”下,“王嘆”至“及也”在經(jīng)文“是何言也”下。[39] 十行本之文字以及注文分合與閩、監(jiān)、毛三本同,而八行本之注文分合與廖本、孔本、韓本等經(jīng)注本相同。 (2)《孟子·盡心上》“形色天性也”章,八行本注文分合如下: 孟子曰:形色,天性也。(注:形謂君子體貌尊嚴也?!渡袝ず榉丁贰耙辉幻采保^婦人妖麗之容,《詩》云“顏如舜華”,此皆天假施于人也。)惟圣人然后可以踐形。(注:踐,履居之也?!兑住吩弧包S中通理”圣人內(nèi)外文明,然能以正道履居此美形。不言居而言踐,尊陽抑陰之義也。) 十行本注文分合與之不同: 孟子曰:形色,天性也。惟圣人然后可以踐形。(注:形謂君子體貌尊嚴也。《尚書·洪范》“一曰貌色”,謂婦人妖麗之容,《詩》云“顏如舜華”,此皆天假施于人也。踐,履居之也?!兑住吩弧包S中通理”圣人內(nèi)外文明,然能以正道履居此美形。不言居而言踐,尊陽抑陰之義也。) 八行本注“形謂”至“人也”,在經(jīng)文“天性也”下,注文“踐履”之后則在經(jīng)文“踐形”之下??肌缎?庇洝吩疲?/span> “天性也”,注文宋本、廖本分兩段,“形謂”至“人也”在此經(jīng)下,孔本、韓本與宋本同。[40] 由《校勘記》此條可知,孔本、韓本、宋本、廖本等經(jīng)注本的注文分合正與八行本同。 3.注文文字歧異 這里主要是指以上兩種異文之外的差別。例如: 《梁惠王上》“未有義而后其君者也”注,八行本作“行義而忽后其君者”,十行本注文作“無行義而忽后其君長”,十行本較八行本多一“無”字,“者”作“長”字,《??庇洝吩疲?/span> “而忽后其君長”,閩、監(jiān)、毛三本同,宋本、廖本、孔本、韓本、《考文》古本“長”作“者”。[41] 據(jù)《校勘記》,“君者”、“君長”之異,八行本與經(jīng)注本同?!盁o”字有無,《校勘記》未曾涉及,核諸閩、監(jiān)、毛三本,有此“無”字,廖本、孔本、韓本等經(jīng)注本,與八行本之注文相同,無此“無”字。 《梁惠王上》“不識有諸”注,八行本注文作“不知誠有之否”,十行本作“不知誠充之否”,考《??庇洝吩疲?/span> “不知誠充之否”,閩、監(jiān)、毛三本同,廖本、孔本、韓本、《考文》古本“充”作“有”。[42] 八行本與經(jīng)注諸本同。 《梁惠王上》“為長者折枝”注,八行本作“少者恥見役”,十行本此頁為明代補版,作“少者恥是役”,《??庇洝吩疲?/span> 少者恥見役,廖本、孔本、韓本、《考文》古本、足利本同,閩、監(jiān)、毛三本改“見”為“是”,非也。[43] 八行本與諸經(jīng)注本同。又阮元所見十行本與《中華再造善本》影印者不同,然明時補版已作“是”,可見后出諸本亦有因襲,《??庇洝吩崎}、監(jiān)、毛三本改,其說非是。 又《公孫丑下》“是地利不如人和也”之注,八行本作“……衛(wèi)懿公之民曰:君其使鶴戰(zhàn),若是之類也?!笔斜咀鳌啊l(wèi)懿公之民曰:君其使鶴戰(zhàn),余焉能戰(zhàn)是也。”八行本“若是之類也”,十行本作“余焉能戰(zhàn)是也”,《??庇洝吩疲?/span> “余焉能戰(zhàn)是也”,閩、監(jiān)、毛三本同,廖本、孔本、韓本、《考文》古本作“若是之類也”。[44] 考《??庇洝房芍?,八行本與經(jīng)注諸本文字相同。 《滕文公上》“今也南蠻鴃舌之人”注文,八行本作“《詩》云‘七月鳴鴃’,應陰而殺物者也”,十行本“殺物”作“后動”?!缎?庇洝吩疲?/span> “而后勸者”,閩、監(jiān)、毛三本“勸”作“動”,廖本、孔本、韓本、《考文》古本“后勸”作“殺物”,是也?!对娬x》引陳思王《惡鳥論》云:“伯勞,蓋賊害之鳥?!盵45] 由是可知,八行本注文與經(jīng)注本同,又阮元所見十行本作“后勸”,與《中華再造善本》影印本不同,今本為明代補版頁,或阮元所見本為原版,或是較早時期補版,今不得而知。 又《離婁上》篇題下注,八行本“故以題篇”,十行本作“故以名篇”,考《??庇洝吩疲?/span> “故以名篇”,閩、監(jiān)、毛三本同,宋本、孔本、韓本、《考文》古本“名”作“題”。[46] 是八行本亦與經(jīng)注諸本同,而與十行本以下諸注疏本異。考疏文云“注‘離婁’至‘題篇’”,是疏所據(jù)注文作“題篇”,故當以八行本與經(jīng)注諸本為是。 《盡心下》“故王公不致敬盡禮則不得亟見之,見且由不得亟,而況得而臣之乎”之注文,八行本作“……伊尹樂堯舜之道,不致敬盡禮可數(shù)見之乎?”十行本作“伊尹樂道堯舜,不致敬盡禮而數(shù)見之乎?”此處亦可參考《??庇洝返南嚓P校記: “伊尹樂道堯舜”,閩、監(jiān)、毛三本同,廖本、孔本、韓本、《考文》古本作“伊尹樂堯舜之道”。[47] 由此條校記可知,八行本注文與經(jīng)注諸本同。 由以上所論可知,八行本注文與十行本注文之差異較大,大致與《??庇洝匪从车慕?jīng)注本注文與十行本注疏系統(tǒng)注文的差異相類,因此,我們可以認為八行本所載注文的來源與十行本注文的來源并不一致。 (二)八行本的特殊之處 1.八行本注文亦有與十行本相合,而與經(jīng)注本不同者 此姑舉數(shù)例如下: (1)《梁惠王上》“以刃與政有以異乎,曰‘無以異也’”注,八行本、十行本皆作“王復曰,梃刃殺人與政殺人無異也”,此注涉及《??庇洝肪硪簧系?5、96兩條校記: “梃刃殺人與政殺人”,閩、監(jiān)、毛三本、廖本、岳本同,宋本、孔本、韓本無“梃刃殺人與”五字。 “無異也”,閩、監(jiān)、毛三本同,廖本、岳本、孔本、韓本、《考文》古本“無”下有“以”字。[48] “梃刃殺人與政殺人”條,《校勘記》所云廖本、岳本實際亦無“梃刃殺人與”五字,與其他經(jīng)注本同,該條校記之“同”字疑當在“閩、監(jiān)、毛三本”下。是知八行本與十行本及閩、監(jiān)、毛三本同,而與經(jīng)注諸本皆異。 (2)《公孫丑下》“尹士聞之,曰‘士誠小人也’”注,八行本與十行本皆作“尹士聞義則服,故曰‘士誠小人也’”,《校勘記》云: “故曰士誠小人也”,閩、監(jiān)、毛三本同,廖本、孔本、韓本、《考文》古本無此七字,無者是。[49] 可見八行本注文又與經(jīng)注本不同。 (3)《滕文公上》“死徙無出鄉(xiāng)”注,八行本作“徙謂受土易居平肥磽也”,十行本此頁系補版,注文與八行本同?!缎?庇洝吩疲?/span> “謂受土易居也肥磽也”,上“也”字模糊,閩、監(jiān)、毛三本如此。廖本、孔本、韓本“受”作“爰”,上“也”作“平”?!犊嘉摹饭疟旧稀耙病弊鳌捌健?。[50] 我們所用十行本與八行本同,但與《??庇洝匪啤澳:辈煌迫钤檬斜疽缬凇对僭焐票尽酚坝≌?。從各本文字來看,八行本與十行本及《考文》古本同,但與廖本等經(jīng)注本有一定的差異。 (4)《離婁上》“昔者,則我出此言也,不亦宜乎”注,八行本、十行本皆作“深思望重也”,《??庇洝吩疲?/span> “深思望重也”,閩、監(jiān)、毛三本同,廖本、孔本、韓本、《考文》古本“深思”作“思深”。[51] 是八行本與經(jīng)注諸本又有不同。 (5)《盡心下》“孔子之去魯”章注,八行本與十行本皆作“遲遲、接淅,說已見上篇言矣,此不復說焉”,《??庇洝匪浉鞅疚淖衷疲?/span> “說已見上篇言矣此不復說焉”,閩、監(jiān)、毛三本同,廖本、孔本、韓本、足利本作“注義見萬章下首章”,《考文》古本無“言矣”已下七字。[52] 據(jù)《校勘記》言,可知經(jīng)注本此處文本各異,但八行本卻和十行本相同。 我們在上文指出,八行本之注文分合與十行本不同,而與經(jīng)注諸本同,但八行本亦有注文分合與十行本同,而與經(jīng)注諸本注文分合不同者: (1)《離婁下》“君子之澤五世而斬”章,八行本注文分合如下: 孟子曰:“君子之澤,五世而斬;小人之澤,五世而斬。予未得為孔子徒也。予私淑諸人也?!保ㄗⅲ簼烧?,滋潤之澤。大德大兇,流及后世,自高祖至玄孫,善惡之氣乃斷,故曰五世而斬。予,我也。我未得為孔子門徒也。淑,善也。我私善之于賢人耳,蓋恨其不得學于大圣人也。) 十行本之注文分合、文字皆與八行本同,二者皆是將注文整體至于經(jīng)文之后,考《??庇洝吩疲?/span> “澤者滋潤之澤”,按,宋本注分兩段,自此至“故曰五世而斬”在經(jīng)文“五世而斬”下。[53] 《校勘記》此處僅言“宋本”注文分合,據(jù)《??庇洝贰耙龘?jù)諸本目錄”知此本為“劉氏丹桂堂巾箱本”,其他諸本則未言,今核《四部叢刊》影印蜀刻本、廖本、岳本、孔本、韓本皆與《校勘記》所言“宋本”分合相同,閩、監(jiān)、毛三本、殿本、阮刻本之注文分合則與八行本、十行本同。 (2)《離婁下》“禹稷當平世三過其門而不入”章,八行本注文分合如下: 禹稷當平世,三過其門而不入,孔子賢之。顔子當亂世,居于陋巷,一簞食,一瓢飲,人不堪其憂,顔子不改其樂,孔子賢之。孟子曰:“禹、稷、顔回同道。禹思天下有溺者,由己溺之也;稷思天下有饑者,由己饑之也,是以如是其急也。禹、稷、顔子易地則皆然?!保ㄗⅲ寒斊绞廊^其門者,身為公卿憂民急也。當亂世,安陋巷者,不用于世,窮而樂道者也。孟子以為憂民之道同,用與不用之宜若是也,故孔子俱賢之。禹、稷急民之難若是,顔子與之易地,其心亦然,不在其位,故勞佚異。) 十行本之注文分合亦如此,《??庇洝吩疲?/span> “當平世三過其門者”,按,此段注宋本、廖本、孔本、韓本具分兩段,自此至“孔子俱賢之”在經(jīng)文“禹、稷、顔回同道”下。[54] 由此可見,八行本注文分合與經(jīng)注諸本不同,又閩、監(jiān)、毛三本注文分合與八行本及十行本同。 由上述諸例可見,八行本的注文與經(jīng)注諸本又存在一定的差異。不能完全視為與經(jīng)注諸本相同。 2.八行本與經(jīng)注、注疏諸本皆不同者 以上所論,言八行本注文與經(jīng)注本同而與十行注疏諸本異,又言八行本注文與十行注疏諸本同而與經(jīng)注諸本異,但從??钡膶嶋H情況來看,八行本注文又有與經(jīng)注諸本及注疏諸本皆不同者。例如: (1)《梁惠王上》“此率獸而食人也”注“孟子言人君如此,為率獸而食人也”,十行本此注“為”作“率”,《??庇洝吩疲?/span> “率率獸而食人也”,閩、監(jiān)、毛三本上“率”字作“是”。廖本作“是率禽獸以食人也”。宋本、孔本、韓本、《考文》古本作“為率禽獸以食人也”,足利本與古本同,但“人”下有者字。[55] 今按,《??庇洝匪屏伪疚淖峙c實際不符,今核廖本與《??庇洝分兴伪镜认嗤?,皆作“為率禽獸以食人也”,由《??庇洝房芍?,八行本此注文校經(jīng)注諸本少一“禽”字。 (2)《滕文公上》“從許子之道,則市賈不貳,國中無偽,雖使五尺之童適市,莫之或欺”注文,八行本作:“從許子之道淳樸之道,可使市無二價,不相偽詐,不相欺愚?!笔斜尽皞卧p”作“為詐”,“欺愚”下有“小大”二字。 此條涉及??庇浘砦逑碌?2、63、64三條: “可使市無二價”,閩、監(jiān)、毛三本同,廖本、孔本、韓本“價”作“賈”,下同。 “不相為詐”,閩、監(jiān)、毛三本“為”作“偽”,孔本、韓本、《考文》古本“詐”作“誕”。 “不相欺愚小大”,閩、監(jiān)、毛三本同,廖本作“不欺愚小大也”,孔本、韓本作“不欺愚小民也”,《考文》古本作“不相欺愚小也”。〇按,愚小謂五尺之童也,《考文》古本得之。[56] “價”字,八行本與注疏諸本同,而與經(jīng)注諸本異?!皞卧p”二字,八行本與廖本同,而與其他諸本皆不同?!安幌嗥塾蕖?,則與眾本皆不同。今按“不相欺愚”一句,《??庇洝匪浴傲伪尽迸c實際情況不合,今考《四部叢刊》影南宋蜀刻本及廖本作此句并作“不欺愚小也”,“不欺愚小”、“不相偽詐”四字對舉,故當以蜀刻本及廖本近是,“小大”、“小民”皆非,“相”字則涉“不相偽詐”而衍。又殿本與八行本文字同。 《滕文公下》“夫子好辯”章“《書》曰洚水警余”注,八行本作“《尚書》逸篇,洪水逆行,洚洞無涯”,十行本“洪”作“之”,《??庇洝吩疲?/span> “尚書逸篇之水逆行”,閩本“之”作“文”,監(jiān)、毛本“之水”作“水之”,廖本、孔本、韓本、《考文》古本“之”作“也”。[57] 經(jīng)注諸本“洪”作“也”,屬上讀,十行本“之水”不通,故閩本改作“文”,亦連上“逸篇”讀。又殿本與八行本同。 《離婁下》“君仁莫不仁,君義莫不義”注,八行本“是上為下則効者也”,十行本注無“効者”二字,《??庇洝吩疲?/span> “是上為下則也”,閩、監(jiān)、毛三本同,廖本、孔本、韓本、《考文》古本無此六字。[58] 據(jù)《??庇洝罚诵斜九c十行本、經(jīng)注本皆不同,但與十行本更為接近。 (三)簡單推論 由上所述可知,八行本的注文與十行本的注文有同有異,與經(jīng)注本注文亦是有同有異,換言之,八行本的注文所據(jù)文本是一個介于十行本注文與經(jīng)注本之間的文本,所以才會有上面所述的種種差異?!睹献印纷⒂蟹焙喼煌?,有跡可循。《文獻通考·經(jīng)籍考》著錄唐人陸善經(jīng)注《孟子》七卷,云:“《崇文總目》:善經(jīng),唐人。以軻書初為七篇,刪去趙岐《章指》與其注之繁重者,復為七篇云?!盵59]這說明至遲自陸善經(jīng)始,趙岐《孟子章句》已有繁簡不同,且不限于《章指》之有無。但無論怎樣,八行本與十行本注文的來源是明顯不一致的,也就是說十行本并不是直接源自八行本的。 但我們在上文的論證中業(yè)已指出,八行本與十行本疏文的源頭是一致的。注文來源不同而疏文來源一致,這種矛盾的較為合理的解釋是八行本和十行本是兩種不同的注疏合刻本,在注疏會合時,八行本和十行本(或者說十行本的祖本)使用了不同的經(jīng)注文本和相同的疏。那么這個疏的來源可能就是早已失傳的《孟子》單疏本。因此,我們認為八行本和十行本注文的種種差異,正反映了孟子注與疏合刻的這一過程,也能夠從側面證明《孟子》單疏本的存在。 *本文為國家社科基金青年項目“趙注《孟子》傳本與校勘研究”(項目號:17CTQ043)階段性研究成果。 [1]王應麟撰,武秀成、趙庶洋校證:《玉海藝文校證》,鳳凰出版社,2013年,第328-329頁。 [2]王應麟撰,武秀成、趙庶洋校證:《玉海藝文校證》,第413-414頁。 [3]王應麟撰,武秀成、趙庶洋校證:《玉海藝文校證》,第388頁。 [4]屈萬里:《書傭論學集》,聯(lián)經(jīng)出版事業(yè)公司,1984年,第218頁。 [5]張麗娟:《宋代經(jīng)書注疏刊刻研究》,北京大學出版社,2013年,第255頁。 [6]李霖:《宋刊群經(jīng)義疏的??膛c編印》,中華書局,2019年,第275-277頁。 [7]陳振孫著,徐小蠻、顧美華點校:《直齋書錄解題》,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第73頁。 [8]陳振孫著,徐小蠻、顧美華點?!吨饼S書錄解題》,第73頁。 [9]澀江全善、森立之等撰,杜澤遜、班龍門點校:《經(jīng)籍訪古志》,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第63頁。 [10]邵懿辰撰,邵章續(xù)錄:《增訂四庫簡明目錄標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第137頁。 [11]羅振常撰,汪柏江等整理:《善本書所見錄》,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第17頁。 [12]戴震:《戴震集》,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第205頁。 [13]《錢遵王述古堂藏書目錄》著錄作“孫奭孟子注疏二十八卷,五本”(《續(xù)修四庫全書》第920冊,第427頁),《讀書敏求記》著錄作“孟子注疏十四卷”(詳下注),《孟子注疏》卷分上下,故《述古堂藏書目錄》作二十八卷,與《讀書敏求記》所著錄并無不同,而《虞山錢遵王藏書目錄匯編》作“二十卷”(瞿鳳起編,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第2頁),恐有訛誤。 [14]錢曾著,管庭芬、章鈺校證,傅增湘批注,馮惠民整理:《藏園批注讀書敏求記校證》,中華書局,2012年,第76頁。 [15]黃丕烈撰,余鳴鴻、占旭東點校:《黃丕烈藏書題跋集》,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年,第43-44頁。 [16]莫友芝撰,傅增湘訂補:《藏園訂補郘亭知見傳本書目》,中華書局,2009年,第140頁。 [17]錢曾著,管庭芬、章鈺校證,傅增湘批注,馮惠民整理:《藏園批注讀書敏求記校證》,第76頁。 [18]傅增湘:《藏園群書經(jīng)眼錄》,中華書局,2009年,第80頁。 [19]王國維撰,王亮整理:《傳書堂藏書志》,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第74-75頁。 [20]莫友芝撰,傅增湘訂補:《藏園訂補郘亭知見傳本書目》,第141頁。按,傅增湘先生所云此本行款“九行二十字”有誤,當是十行二十字。 [21]張元濟:《涵芬樓燼馀書錄》,《張元濟全集》第8卷,商務印書館,2009年,第210頁。 [22]北京圖書館編:《北京圖書館藏古籍善本書目》,書目文獻出版社,1988年,第128頁。 [23]以上諸本僅為大致羅列,而其中如十行本、閩本、監(jiān)本、毛本、阮刻本多有修版、補版的情況,故同一版本有先后印本之差異。又上述諸本而外,臺灣“中央圖書館”又藏有明熊九岳等???。 [24]這一點李霖《宋刊群經(jīng)義疏的??膛c編印》(第276頁)中已言及,又李峻岫《孟子疏作偽問題考論》中亦有涉及(《中國典籍與文化》2014年第2期,第67-68頁)。 [25]盧文弨著,王文錦點校:《抱經(jīng)堂文集》,中華書局,1990年,第121頁。 [26]永瑢等:《四庫全書總目》,中華書局,1965年,第291頁。 [27]趙佑:《四書溫故錄》,《續(xù)修四庫全書》第166冊,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562頁。 [28]阮元編:《十三經(jīng)注疏??庇洝っ献印?,北京大學出版社,2015年,第5308頁。 [29]阮元編:《十三經(jīng)注疏??庇洝っ献印?,第5338頁。 [30]阮元編:《十三經(jīng)注疏??庇洝っ献印?,第5356頁。 [31]按,“刑”字位于八行本卷三上頁十一B行六末尾處,而且此字為后人補寫,非原刻。 [32]阮元編:《十三經(jīng)注疏校勘記·孟子》,第5278頁。 [33]阮元編:《十三經(jīng)注疏??庇洝っ献印?,第5284頁。 [34]阮元編:《十三經(jīng)注疏??庇洝っ献印?,第5295頁。 [35]阮元編:《十三經(jīng)注疏校勘記·孟子》,第5298頁。 [36]阮元編:《十三經(jīng)注疏??庇洝っ献印?,第5309頁。 [37]阮元編:《十三經(jīng)注疏??庇洝っ献印?,第5327頁。 [38]阮元編:《十三經(jīng)注疏??庇洝っ献印?,第5360頁。 [39]阮元編:《十三經(jīng)注疏??庇洝っ献印?,第5297頁。 [40]阮元編:《十三經(jīng)注疏??庇洝っ献印罚?/span>5407頁。 [41]阮元編:《十三經(jīng)注疏校勘記·孟子》,第5248頁。 [42]阮元編:《十三經(jīng)注疏校勘記·孟子》,第5257頁。 [43]阮元編:《十三經(jīng)注疏??庇洝っ献印?,第5258頁。 [44]阮元編:《十三經(jīng)注疏??庇洝っ献印罚?/span>5290頁。 [45]阮元編:《十三經(jīng)注疏??庇洝っ献印罚?/span>5313頁。 [46]阮元編:《十三經(jīng)注疏校勘記·孟子》,第5329頁。 [47]阮元編:《十三經(jīng)注疏??庇洝っ献印?,第5398頁。 [48]阮元編:《十三經(jīng)注疏??庇洝っ献印?,第5253頁。 [49]阮元編:《十三經(jīng)注疏??庇洝っ献印罚?/span>5300頁。 [50]阮元編:《十三經(jīng)注疏??庇洝っ献印罚?/span>5307頁。 [51]阮元編:《十三經(jīng)注疏??庇洝っ献印?,第5338頁。 [52]阮元編:《十三經(jīng)注疏??庇洝っ献印罚?/span>5416頁。 [53]阮元編:《十三經(jīng)注疏校勘記·孟子》,第5347頁。 [54]阮元編:《十三經(jīng)注疏??庇洝っ献印?,第5350頁。 [55]阮元編:《十三經(jīng)注疏校勘記·孟子》,第5253頁。 [56]阮元編:《十三經(jīng)注疏??庇洝っ献印罚?/span>5313頁。 [57]阮元編:《十三經(jīng)注疏??庇洝っ献印?,第5326頁。 [58]阮元編:《十三經(jīng)注疏??庇洝っ献印罚?/span>5343頁。 [59]馬端臨:《文獻通考·經(jīng)籍考》,新文豐出版公司,1986年,第294頁。 注:本文發(fā)表于 注:本文發(fā)表于《文獻》2020年第6期,此據(jù)作者word版,引用請以該刊為準。感謝王耐剛老師授權發(fā)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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