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最近發(fā)生的槍擊案,再一次引發(fā)美國社會禁槍與否的大討論。想來,還是會如之前那樣,不了了之。 兩千多年前的漢武帝時期,也發(fā)生過一場關于禁“槍”的討論,丞相公孫弘與光祿大夫侍中吾丘壽王各抒己見,最后漢武帝采納了吾丘壽王的意見,禁“槍”之事,告一段落。 之所以在槍上打引號,因為此處為借指,實際上,可能被禁的,是弓弩。 引發(fā)爭議的背景是,當時連年對外戰(zhàn)爭,兼之風不調雨不順,收成不好,因此盜賊叢生,呼嘯鄉(xiāng)里,亡命之徒,武力值高,緝捕沒多少效果。 漢武帝心中憂慮,讓大臣們想想辦法。 作為丞相,公孫弘當仁不讓,提出了自己的建議。 他先講了自己的主張:民不得挾弓弩。接下來擺理由,弓弩射程遠,威力大,十個盜賊攜帶弓弩,百個捕快都不敢上前。所以,盜賊很難被抓到。收入高風險小,良民在饑餓之下,也就都去做盜賊了。如果禁民間持有弓弩,則盜賊就只有使用短兵器。到了這時,捕快們人多勢眾,一擁而上,短兵相接,就有勝算了。盜賊怕被抓,自然就少了。所以皇上啊,臣請禁民人持有弓弩。 說句實話,公孫丞相這些措施,我都覺得不靠譜啊。捕快就是抓賊的,怕死不吃這碗飯啊。他們完成不了本職工作,應該依法處罰,以促使他們想辦法抓賊。怎么能先承認他們露怯是應該的呢?再者,干脆連刀劍也禁了,盜賊就只能拿石頭木棍搶劫,抓起來不是更方便嗎? 當然,我這想法無用。漢武帝把他的意見,讓大臣們討論個結果出來。 吾丘壽王上了個奏折,有點長,大概意思我歸納一下—— 其一、古代圣人之所以發(fā)明兵器,不是讓人們互相傷害的,而是用來“禁暴討邪”的。居家則防猛獸,上陣則可殺敵。 其二、周朝末年大亂,秦朝終于統(tǒng)一。他們吸取東周列國大戰(zhàn)的教訓,收天下之兵,以為民眾就安居樂業(yè)了,實際呢?政暴之下,百姓斬木為兵,照樣可以造反。所以什么收兵器,根本沒用。 其三、“今陛下昭明德,建太平,舉俊才,興學官”——此話是事實,而且講出來很好聽——三公大臣,很多來自于普通百姓,我大漢到此,實有盛世之象啊。為何還有盜賊呢?實際上不是皇上您的過錯,而是郡國太守工作不到位。 這個理由,他是深有感觸。在做光祿大夫之前,他任東郡都尉,皇上給了他足夠的信任,連太守都不派了,一切由他作主。結果呢?該郡的盜賊,氣焰很是囂張。氣得漢武帝責備他,你在我跟前,講起郡縣治理來,那是頭頭是道,沒人能說贏你,“天下少雙,海內寡二”,哪曉得,把你派到地方,就“盜賊叢橫”,左右搞不定。你怎么回事嘛你!嚇得吾丘壽王趕緊上表謝罪。 (圖取其義,劇照來自講唐朝故事的電影) 其四、射箭乃是六藝之一,自古圣人很重視的,如今皇上也很圣明,惺惺相惜啊,怎么能廢掉古代圣人立下的規(guī)矩呢? 其五、想犯罪的人,撿個石頭都能殺人。若禁弓弩,反而絕了百姓自己抵抗盜賊的路子。 所以,皇上啊皇上,不能禁啊。 吾丘壽王洋洋灑灑五大點,不說理由更充分,就是從字數上,都有壓倒性優(yōu)勢啊。于是,漢武帝接受了他的建議。 若用公孫弘的辦法,后人們不知要怎樣消遣劉徹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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