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辜穎
檢驗不合格的食品,被抽樣單位要求復檢,復檢結果推翻初檢結論的現(xiàn)象隨著監(jiān)督抽檢量的增加,越來越多了起來,也越來越多的引起了食品檢驗機構的議論。 檢驗結論被復檢推翻的原因很多,不完全是檢驗能力不強、檢驗水平不高、檢驗過程中出現(xiàn)差錯造成的,更多的是樣品的不均衡性。 雙休日,參加了一個食品檢驗機構檢驗能力擴項的評審,其中一位評審專家就講了他自己親身經歷的故事。 一次他檢驗豬蹄子,檢出瘦肉精超標,反復核對幾次,確認超標,于是發(fā)了不合格報告。被抽樣單位申請復檢,在確定復檢機構后,由于與復檢機構的食品檢驗人員熟悉,又請復檢機構用初檢樣做了一下,確實超標。但當從檢驗機構提取留樣再進行檢驗時,結果卻符合標準規(guī)定。 反復分析,原因只有一個,就是樣品不均衡。 食品抽檢是兩份樣,一份用于檢驗,一份備樣用于復檢。豬蹄子的兩份樣,是兩個獨立包裝,各裝一個豬蹄子,這兩個豬蹄子屬于一頭豬的可能性幾乎為零。分屬于兩頭豬,一頭豬瘦肉精超標,另一頭沒有超標,于是這兩個豬蹄子一個超標,一個不超標也就正常了。 對于類似豬蹄子的食品,什么雞翅、雞爪,鴨頭、鴨脖子,完整動物部位制成的食品,由于分屬于多頭動物,一些動物生長過程中帶入的因素,復檢推翻結論就屬于正常的一種現(xiàn)象了。 除此,其他食品包括食用農產品,凡沒有經過打碎、攪拌,生長過程中帶入的影響食品安全的因素,都存在樣品不均衡甚至極不均衡的問題,復檢推翻結論都應該視為一種正?,F(xiàn)象,而不應過多的責難、苛求初檢機構。 食藥法苑 食藥企業(yè)及監(jiān)管者的資訊新媒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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