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當?shù)美鳛橐环N獨立的法律制度,具有嚴格的構成要件及適用范圍,不能作為當事人在其他具體民事法律關系中缺少證據(jù)時的請求權基礎。借貸糾紛案件當事人的訴訟請求被駁回后,又以不當?shù)美麨橛闪硇衅鹪V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不當?shù)美小皼]有法律根據(jù)”,應由誰舉證?應具體案件具體分析,并非絕對由原告或被告舉證。如果是之前有法律根據(jù),其后喪失(如合同被撤銷、確認無效等),則由原告證明“沒有法律根據(jù)”;如果是錯誤給付型不當?shù)美ㄈ鐓R款對象錯誤),則由被告舉證其對財產(chǎn)的占有“具有法律根據(jù)”。 3、先起訴民間借貸,不被支持后,又起訴不當?shù)美8鶕?jù)原告主張,其轉(zhuǎn)款系基于民間借貸法律關系(只不過證據(jù)不足),被告對財產(chǎn)的占有并非是“沒有法律根據(jù)”,所以不符合不當?shù)美臉嫵梢?/span> 一、【指導性案例】《借貸糾紛案件當事人的訴訟請求被駁回后,又以不當?shù)美麨橛闪硇衅鹪V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載《民事審判指導與參考》,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編著,總第43集 第138頁) 一、案情簡介 穆某與項某原系朋友關系,2006年5月至2007年12月期間,項某曾為穆某進行股票交易的操作。2007年4月、5月,穆某先后兩次通過銀行從其賬戶將5萬元、20萬元轉(zhuǎn)賬至項某名下的賬戶。2008年12月,穆某以民間借貸起訴要求項某歸還借款25萬元,因證據(jù)不足被駁回訴訟請求。2009年12月,穆某再次以不當?shù)美鹪V要求項某返還不當?shù)美?5萬元。項某認為此款的性質(zhì)為雙方合作買賣股票的盈利,25萬元是其應從中分得的部分。 二、法院裁判情況 一審法院查明,穆某主張兩次轉(zhuǎn)賬所涉25萬元系項某向其借款,但其提供的證據(jù)不足以認定在雙方當事人之間形成了借款關系。項某主張其收到的25萬元是雙方合作炒股的盈利分成所得,但未提供證據(jù)證實。在雙方當事人對自己的主張均不能提供證據(jù)證實的情況下,案件的爭議焦點是穆某是否可以基于不當?shù)美埱髾嘁箜椖撤颠€25萬元,即本案的事實是否符合不當?shù)美姆蓸嫵梢?。穆某主張雖然項某沒有出具借條,但雙方之間確實存在25萬元的民間借貸法律關系。因此,即使是按照穆某本人的陳述,其通過銀行兩次轉(zhuǎn)賬給項某25萬元亦不屬于“給付欠缺目的”,而是有目的的,即有法律上的原因的給付。 該院經(jīng)審理認為,項某收受25萬元,不符合不當?shù)美臉嫵梢?。具體理由是:第一,不當?shù)美侵笡]有合法根據(jù)(法律上的原因),取得不當利益,造成他人損失。雙方當事人對于穆某已給付項某25萬元的事實(不存在給付對象錯誤或金額錯誤的情形)均無異議。為了讓項某歸還25萬元,穆某曾以民間借貸糾紛起訴,后因證據(jù)不足被駁回。本案中,穆某仍陳述項某因兒子出國留學需要向其借款25萬元,后因項某否認借款,穆某才轉(zhuǎn)而訴項某不當?shù)美?/span>根據(jù)穆某的單方陳述,穆某當初給付項某的25萬元屬于借款,這說明上述兩次轉(zhuǎn)賬并非欠缺法律上的原因。 第二,不當?shù)美械慕o付無法律上的原因即給付欠缺原因并非單純的消極事實,法院在認定有無法律上的原因時,應予以具體化和類型化,使不當?shù)美埱髾嘟⒃谝粋€客觀上可供檢驗的構成要件上。穆某作為不當?shù)美埱髾嗳?,應當對欠缺給付原因的具體情形負舉證責任,因為穆某乃主動給付該款,是使財產(chǎn)發(fā)生變動的主體,應當由其承擔舉證不能的風險。本案中,穆某不但沒有對于欠缺給付原因的具體情形予以舉證證明,反而一再陳述當初項某乃向其借款,因此對于穆某主張的項某受領的25萬元無法律上的原因,難以采信。遂判決駁回穆某的訴訟請求。 三、主要觀點及理由 此案在審理過程中,曾經(jīng)就不當?shù)美呐e證責任問題存在兩種意見:第一種意見認為,應當由項某來承擔舉證責任。首先,給付的發(fā)生沒有法律根據(jù)本身屬于消極的事實,穆某對消極的事實無法舉證;其次,從公平的角度看,項某收到穆某給付的利益,應當說明其接受給付的依據(jù);最后,考慮到能證明收受利益原因的相關證據(jù)多在項某的控制之中,從離證據(jù)遠近的角度看,應當由項某承擔證明責任。 第二種意見認為,由穆某來承擔舉證責任。反駁第一種觀點的理由主要為以下幾點:一是不能將“沒有合法根據(jù)”一概視為消極事實。在不當?shù)美V訟中,穆某主張不存在合法依據(jù),并不意味著客觀上就真的如穆某所說的無合法依據(jù)。無合法根據(jù)既有自始的無合法根據(jù),亦有嗣后的無合法根據(jù)。在基于合同的給付而產(chǎn)生的不當?shù)美V訟中,如果合同被宣告無效、被撤銷或被解除,原有給付因失去合同的支持而變?yōu)椴划數(shù)美?,此時“無合法根據(jù)”,即“失去合法根據(jù)”,實際上是積極的事實。依羅森貝克的權威學說,只要屬于權利發(fā)生規(guī)范的構成要件事實,即使是消極事實,穆某的證明責任也不能免除。 二是讓穆某承擔“沒有合法依據(jù)”的證明責任并非不公平。給付不當?shù)美埱髾嗳四耸关敭a(chǎn)發(fā)生變動的主體,財產(chǎn)變動的控制者承擔舉證不能的風險,實屬合理。項某收取穆某給付的利益存在諸多可能的原因,未必均屬“不當”。在給付原因未查明之前即假定項某收取的是不當利益,而穆某是受害者的做法屬于先入為主、有責推定,有悖于司法規(guī)律與法官操守。 三是項某并非就離“沒有合法根據(jù)”的證據(jù)更近。在不當?shù)美V訟中,經(jīng)常發(fā)生的情況是,原告所為之給付行為有法律上的原因(如借貸、贈與、合伙、投資等),相關的證據(jù)就在原告的手中,但原告出于訴訟策略甚至是訴訟欺詐的考慮,謊稱無合法根據(jù)。如果沒有任何實證的依據(jù)就主觀臆測被告離“沒有合法根據(jù)”的證據(jù)更近,不但難以服人,而且會給被告帶來巨大的也是不公平的風險。 我們認為,第二種意見相對合理。但單純采納任何一種意見似乎都難以解決審判實踐中遇到的所有類似問題。對于不當?shù)美纬稍蛑泻贤怀蜂N或者被認定為無效等“積極”的事實,由原告承擔舉證責任具有合理性,但對于另一類不當?shù)美?,如銀行轉(zhuǎn)賬誤將一方的款項轉(zhuǎn)入錯誤的賬戶,如果仍然堅持要求由受損害的當事人(原告)承擔舉證責任證明被告領受銀行誤轉(zhuǎn)人其賬戶的款項“無法律上的原因”,則對于原告是不公平的。本案中,穆某系主動為給付行為,給付數(shù)額,給付對象明確、具體,其主張自已所為之給付行為無因,只能由其自行承擔舉證責任。 四、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意見 不當?shù)美鳛橐环N獨立的法律制度,具有嚴格的構成要件及適用范圍,不能作為當事人在其他具體民事法律關系中缺少證據(jù)時的請求權基礎。借貸糾紛案件當事人的訴訟請求被駁回后,又以不當?shù)美麨橛闪硇衅鹪V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李卉、中城投集團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等不當?shù)美m紛民事裁定書》【(2021)最高法民申3709號】 本院認為,...。其次,李卉因其主張在前述民間借貸案件中未獲支持,又以不當?shù)美麨橛商崞鸨景冈V訟。不當?shù)美侵笡]有合法根據(jù),使他人受到損失而自己獲得利益。李卉主張中城投天津分公司占有案涉款項構成不當?shù)美?strong>應當證明自己是案涉款項的合法權利人,其合法權益因中城投天津分公司取得案涉款項而受到損失,且中城投天津分公司取得案涉款項沒有法律依據(jù)。 對此,本院認為,一方面,前述生效判決基于大量的事實和證據(jù)材料,認定李卉關于民間借貸關系的主張不成立,對李卉關于案涉款項系其通過提取自有資金、向案外人籌措后再出借的觀點未予采信。本案中李卉也沒有充分證明自己應為案涉款項的合法所有者,故難以認定其合法權益因中城投天津分公司占有案涉款項的行為而受有損失。 另一方面,中城投天津分公司稱雙方之間系通過李卉轉(zhuǎn)賬,款項與李卉無關。從原審查明的情況看,李卉與沈志翔、天津德民偉業(yè)進出口貿(mào)易有限公司、中城投天津分公司、張春燕等多個自然人和企業(yè)之間存在長期且頻繁的資金往來,根據(jù)雙方提供的金融機構轉(zhuǎn)款憑證,中城投天津分公司主張的通過沈志翔或沈志翔控制企業(yè)進入李卉賬戶的款項數(shù)額大于李卉主張的進入中城投天津分公司的款項數(shù)額。而且,從涉案款項銀行交易的附言、用途、附加信息等欄目中標明的“轉(zhuǎn)賬”字樣,無法得出雙方當事人之間是借貸關系,反而是中城投天津分公司關于往來款項系轉(zhuǎn)賬的用途更符合實際。 因此,原審法院認為不能認定中城投天津分公司持有案涉款項缺乏合法根據(jù),并無不妥。由此可見,李卉既無法證明自己的合法權益因中城投天津分公司的獲利而受到損害,也無法反駁對方觀點從而證明中城投天津分公司持有案涉款項欠缺合法根據(jù),對其關于不當?shù)美脑V請不應支持。 (202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九百八十五條 得利人沒有法律根據(jù)取得不當利益的,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得利人返還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為履行道德義務進行的給付; (二)債務到期之前的清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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