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記》是中國古代一部重要的典章制度書籍,儒家經(jīng)典著作之一?!岸Y”是華夏文化的主要特點之一,幾千年來,禮制一直在中國人的社會生活中扮演著不可或缺的角色??梢哉f,中國文化的特質(zhì)就是“禮”。在古代中國,從家庭到家族、國家,都是按照“禮”的原則建立起來的,大到國家典制,小到人們的服飾、建筑、行為方式等等,無不貫穿著禮的精神。禮制對人們的影響儼然已經(jīng)內(nèi)化為了一種習(xí)慣。 子貢問喪,子曰:“敬為上,哀次之,瘠為下。顏色稱其情;戚容稱其服?!闭垎栃值苤畣剩釉唬骸靶值苤畣?,則存乎書策矣?!本硬粖Z人之喪,亦不可奪喪也。孔子曰:“少連、大連善居喪,三日不怠,三月不解,期悲哀,三年憂。東夷之子也?!比曛畣?,言而不語,對而不問:廬,堊室之中,不與人坐焉;在堊室之中,非時見乎母也,不入門。疏衰皆居堊室不廬。廬,嚴(yán)者也。妻視叔父母,姑姊妹視兄弟,長、中、下殤視成人。親喪外除,兄弟之喪內(nèi)除。視君之母與妻,比之兄弟。發(fā)諸顏色者,亦不飲食也。免喪之外,行于道路,見似目瞿,聞名心瞿。吊死而問疾,顏色戚容必有以異于人也。如此而后可以服三年之喪。其余則直道而行之,是也。【譯】子貢問應(yīng)當(dāng)怎樣居父母之喪,孔子答道:“敬是最重要的,哀痛還在其次,形容憔悴甚至鬧出病來最使不得。臉色要和哀情相稱,悲容要和孝服相稱。”子貢又問如何居兄弟之喪,孔子答道:“你提的這個問題,書本上都有記載了?!弊鳛榫?,既不可強迫他人拋開喪親之悲痛,也不可忘掉自己喪親的哀痛。孔子說:“少連、大連這兩個人都很懂得為父母居喪的禮節(jié)。父母去世后的頭三天,一味哭泣,不進飲食;三個月內(nèi),哭泣祭奠沒有懈??;到了一周年以后,還悲從中來,時時落淚;到了三年頭上還滿面愁容。他們還是東夷地方的人呀!”在為父母守喪期間,和別人說話只說自己的喪事而不論及他事,只回答問話而不主動提間。住在依廬或奎室之中,不和別人坐在一起。周年以后,由依廬搬到奎室去住,如果不是為了按時向母親問安,不進中門。穿齊衰喪服的人住壟室,不住依廬。依廬是哀敬之處,沒有那份哀敬就不去住。守喪之禮,妻之喪比照叔父母,姑、姊妹之喪比照兄弟,長、中、下瘍之喪比照成人。為父母守喪,喪期已滿,外邊的孝服雖然脫掉了,但內(nèi)心的悲哀仍在。為兄弟守喪,外邊的孝服脫掉了,內(nèi)心的悲哀也就同時消失了。為國君的母親和夫人守喪,其禮數(shù)比照兄弟。在守喪期間,凡是影響面部哀容之物,都不可飲食。除喪以后,孝子走在路上,遇到面龐有幾分和父母相似的人就眼神為之一驚,聽到和父母名字相同的名字就心里猛地一驚;去別人家吊孝或探視病人,臉色之悲,表情之憂一定有異乎常人之處。能這樣去做,才算是真正會為父母守喪。會為父母守喪了,那么為其他的人守喪就好比在直路上行走,容易多了。 祥,主人之除也,于夕為期,朝服。祥因其故服。子游曰:“既祥,雖不當(dāng)縞者必縞,然后反服?!碑?dāng)袒,大夫至,雖當(dāng)踴,絕踴而拜之,反改成踴,乃襲。于士,既事成踴,襲而后拜之,不改成踴。上大夫之虞也,少牢。卒哭成事,附,皆大牢。下大夫之虞也,特牲。卒哭成事,附,皆少牢。祝稱卜葬虞,子孫曰哀,夫曰乃,兄弟曰某,卜葬其兄弟曰伯子某。【譯】大祥之祭,是孝子除服之祭。在大祥之祭的前夕,孝子身穿朝服,宣布大祥之祭的日期。到了舉行大祥之祭時,就穿著前夕穿的朝服。子游說:“既然舉行大祥之祭,那么那些雖然還不到穿素搞麻衣時候的人也得穿上素搞麻衣,等到祥祭結(jié)束,再換上該穿的孝服。”小斂、大斂時,孝子正在袒露左臂哭踴,剛好大夫這時候來吊喪,孝子此刻雖然正在哭踴,也要立即停下前去拜謝大夫,然后返回原位,再從頭開始完成哭踴,然后掩好上衣。如果是士在這時來吊喪,孝子就可以把小斂或大斂進行完畢,完成哭踴之禮,掩好上衣,然后再前去拜謝。拜謝之后,無須更從頭哭踴。上大夫死后的虞祭,用羊、棗二牲;其卒哭和襯廟之祭,都用牛、羊、采三牲。下大夫死后的虞祭,用一只泵;其卒哭和襯廟之祭,都用羊、永二牲。卜葬日和虞祭時的祝詞稱謂是:兒子自稱“哀子某”,孫自稱“哀孫某”,丈夫自稱“乃夫某”,兄弟之間自稱日“某”。為兄弟卜葬,如果是為老大,祝詞就應(yīng)是“弟某卜葬其伯子某”。 古者,貴賤皆杖。叔孫武叔朝,見輪人以其杖關(guān)轂而輠輪者,于是有爵而后杖也。鑿巾以飯,公羊賈為之也。冒者何也?所以掩形也。自襲以至小斂,不設(shè)冒則形,是以襲而后設(shè)冒也?;騿栍谠釉唬骸胺蚣惹捕溆?,猶既食而裹其余與?君子既食,則裹其余乎?”曾子曰:“吾子不見大饗乎?夫大饗,既饗,卷三牲之俎歸于賓館。父母而賓客之,所以為哀也!子不見大饗乎!”非為人喪,問與賜與?【譯】古時候,不分貴賤,只要是孝子就執(zhí)喪杖。后來叔孫武叔上朝,看見輪人竟然以其喪杖穿通車毅轉(zhuǎn)動車輪,視喪杖如同玩具,于是定下規(guī)矩,只許有爵位的人執(zhí)喪杖。在尸體的蒙面巾上鑿個小孔以便飯含,這本是大夫之禮,作為士也這樣辦,是從公羊賈開始的。冒是什么東西?冒是用來包裹尸體的布套。從襲到小斂,如果不用冒,擔(dān)心人們見了尸體產(chǎn)生惡感,所以在為尸體穿衣以后就要用冒。有人問曾子說:“遣奠之后又把剩下的供品包裹起來送入墓中,這就好像吃過人家的招待飯以后還要把沒吃完的食品兜著走吧?這樣做像是君子的作派嗎?”曾子答道:“您難道未曾看到過諸侯的大宴賓客嗎?諸侯的大宴賓客,賓客們在吃飽喝足之后,主國國君還要把沒有吃完的美味佳肴送往賓館,這是熱情待賓的表現(xiàn)?;氐秸}上說,孝子在父母即將下葬時以賓客之禮對待他們,正是以此種方式表達悲哀。您如果見過諸侯的大宴賓客就不難明白了?!?豈非因為人家有了喪事,所以才饋贈嗎?所以才賞賜嗎? 三年之喪,以其喪拜;非三年之喪,以吉拜。三年之喪,如或遺之酒肉,則受之必三辭。主人衰绖而受之。如君命,則不敢辭,受而薦之。喪者不遺人,人遺之,雖酒肉,受也。從父昆弟以下,既卒哭,遺人可也??h子曰:“三年之喪,如斬。期之喪,如剡?!比曛畣?,雖功衰不吊,自諸侯達諸士。如有服而將往哭之,則服其服而往。期之喪,十一月而練,十三月而祥,十五月禫。練則吊。既葬,大功吊,哭而退,不聽事焉。期之喪,未喪,吊于鄉(xiāng)人??薅耍宦犑卵?。功衰吊,待事不執(zhí)事。小功緦,執(zhí)事不與于禮。相趨也,出宮而退。相揖也,哀次而退。相問也,既封而退。相見也。反哭而退。朋友,虞附而退。吊,非從主人也。四十者執(zhí)綍:鄉(xiāng)人五十者從反哭,四十者待盈坎。【譯】接受饋贈和賞賜,對于穿三年之喪孝服的人來說,應(yīng)該以喪拜表.示感謝;對于不是穿三年之喪孝服的人來說,應(yīng)該以吉拜表示感謝。如果別人贈送的是酒肉,一定要一而再、再而三地推辭,確實推辭不掉才予以接受,接受時孝子要披麻戴孝。如果是國君的賞賜,那就不敢謝絕,一定要接受,接受之后先供祭父母的亡靈。居喪的人是不向別人饋贈東西的,別人向居喪的人饋贈東西,哪怕是酒肉,居喪的人也可以接受。為叔伯兄弟這類大功以下的親屬居喪,在卒哭以后,向別人贈送東西也是可以的??h子說:“喪期為三年的親人死了,孝子心中的悲痛就像刀砍;喪期為一年的親人死了,孝子心里的悲痛就像刀刮?!狈卜曛畣实娜耍戳钍且呀?jīng)過了練祭,也不到別人家去吊喪,在這一點上,從諸侯到士都是如此。在此期間,如果遇到五服之內(nèi)的親屬死了則可以前去哭吊,去哭吊時,穿上與死者關(guān)系相稱的喪服。為喪期為一年的親人服喪,在第十一個月舉行練祭,第十三個月舉行大祥之祭,第十五個月舉行樟祭。對于服一年之喪的人來說,練祭以后可以出外吊喪。入葬以后,穿大功喪服的親屬可以出外吊喪,但哭吊之后就馬上回來,不要管主家其他的事咋辦。服一年喪服的人,在自己的親人沒有入葬之前,到同鄉(xiāng)人家去吊喪,也是哭吊之后就馬上回來,不要管主家其他的事咋辦。如果是在練·祭之后前去吊喪,可以等到襲、斂等事完成后再走,但不可插手幫忙。服小功、紹麻的人出外吊喪,可以插手幫忙,但不可參預(yù)行禮之事。參加葬禮的客人,如果和死者本不相識,只是慕名來會,就在靈樞抬出廟門以后退出;如果和死者是點頭之交,就在靈樞經(jīng)過大門外舉哀之處時退出;如果和死者曾經(jīng)互贈禮品,互相走動,就等到下棺封土以后退出飛如果自己曾經(jīng)帶著見面禮請教過死者,那就等到主人回家反哭后才退出;如果和死者是朋友,那就等到虞祭以后才退出。參加葬禮,·并不是簡單地跟著主人走一走,而是要幫助主人辦事的。所以,四十歲以下的人參加葬禮,都要幫助牽引樞車。鄉(xiāng)人參加葬禮者,五十歲以上的人,在孝子回家反,哭時可以跟著一道回去;而四十歲以下的人,就要等到填土成墳以后才可回去。 喪食雖惡必充饑,饑而廢事,非禮也;飽而忘哀,亦非禮也。視不明,聽不聰,行不正,不知哀,君子病之。故有疾飲酒食肉,五十不致毀,六十不毀,七十飲酒食肉,皆為疑死。有服,人召之食,不往。大功以下,既葬,適人,人食之,其黨也食之,非其黨弗食也。功衰食菜果,飲水漿,無鹽酪。不能食食,鹽酪可也??鬃釉唬骸吧碛携儎t浴,首有創(chuàng)則沐,病則飲酒食肉。毀瘠為病,君子弗為也。毀而死,君子謂之無子。”【譯】居喪者的食品雖然粗惡,也必須用以充饑。如果因為饑餓而耽誤了辦事,那不合乎禮的要求;如果因為飽食而忘掉了悲哀,那也不合乎禮的要求。如果由于悲痛過度而造成眼睛看不清楚,耳朵聽不明白,走路搖搖晃晃,精神麻木不知哀傷,就不好了,君子對此表示擔(dān)憂。所以禮文上又規(guī)定,居喪者如果有病可以飲酒吃肉,五十歲以上的人不能無限度的悲傷,六十歲以上的人不能過于哀傷,七十歲以上的人可以飲酒吃肉。其目的就在于擔(dān)心孝子因悲傷過度而致死。身上正穿著孝報,有人邀請他去吃飯,不應(yīng)該去。如果是為大功以下的親屬穿孝服,下葬以后,可以走訪親友。人家請吃飯,如果是親屬,可以接受;如果不是親屬,’就不可接受。三年之喪,過了練祭以后,可以吃蔬菜水果,可以喝水漿,但沒有鹽和醋;如果缺少鹽醋就不能下飯,那么吃點鹽醋也可以??鬃诱f:“孝子的身上生了瘡就應(yīng)該洗澡,頭上生了瘡就應(yīng)該洗頭,有了病就可以飲酒吃肉。哀傷過度形容憔悴以致于有病,君子是不這樣干的。倘因哀毀而死,君子就會說他的父母白養(yǎng)活了這個兒子。” 非從柩與反哭,無免于堩。凡喪,小功以上,非虞附練祥,無沐浴。疏衰之喪,既葬,人請見之,則見;不請見人。小功,請見人可也。大功不以執(zhí)摯。唯父母之喪,不辟涕泣而見人。三年之喪,祥而從政;期之喪,卒哭而從政;九月之喪,既葬而從政;小功緦之喪,既殯而從政。曾申問于曾子曰:“哭父母有常聲乎?”曰:“中路嬰兒失其母焉,何常聲之有?”卒哭而諱。王父母兄弟,世父叔父,姑姊妹。子與父同諱。母之諱,宮中諱。妻之諱,不舉諸其側(cè);與從祖昆弟同名則諱。以喪冠者,雖三年之喪,可也。既冠于次,入哭踴,三者三,乃出。大功之末,可以冠子,可以嫁子。父,小功之末,可以冠子,可以嫁子,可以取婦。己雖小功,既卒哭,可以冠,取妻;下殤之小功,則不可。凡弁绖,其衰侈袂。【譯】孝子如果不是送葬及葬畢回家反哭,都不應(yīng)戴著免在路上行走。在居喪期間,凡小功以上的親屬,除非虞祭、襯祭、練祭、大祥之祭,其他時間都不可洗頭洗澡。居齊衰之喪,在下葬以后,別人來求見則予以接見,但不主動去求見別人。如果是為小功以下親屬服喪,既葬之后,求見別人是可以的。如果是為大功親屬服喪,求見別人也可以,但不能帶著見面禮去。、只有父母去世,才不忌諱滿面淚水去見人。守喪三年的人,大祥以后即服搖役。守喪一年的人,卒哭以后即服搖役。服喪九個月的人,下葬以后,即服搖役。為小功、紹麻親屬服喪五個月、三個月的人,移殯之后即服搖役。曾申向曾子問道:“父母去世,孝子的哭聲是否也有規(guī)定?”曾子答道:“就像小孩子在半道上找不著母親時亂哭一樣,哪里有什么關(guān)于哭聲的規(guī)定呢?”卒哭以后,就不可再稱呼死者之名。已故的祖父母、兄弟、伯父、叔父、姑、姊妹之名,父親要避諱的,作兒子的也跟著避諱。母親娘家已故親屬的名字,,在自己家中要避諱。妻子娘家已故親屬的名字,不可在妻子身邊提起。如果母親、妻子娘家已故的親屬與自己的從祖兄弟有同名者,那就要不論什么場合都避諱。遇到喪事仍可舉行冠禮,這一條對于遇到三年之喪的人也適用。在倚廬中加冠后,進入靈堂,每哭一次跳起跺腳三次,一共哭三次跳起九次,然后走出靈堂。服大功喪服的人即將除服時,可以為兒子行冠禮,可以出嫁女兒。父親在即將除去大功喪服時,可以為兒子行冠禮,可以出嫁女兒,可以為兒子娶媳婦。對于自己來說,只有在小功親屬的卒哭祭后,才可以行冠禮、娶媳婦;但如果是下瘍的小功親屬,卒哭之后仍不可這樣做。凡頭戴棄紐去吊喪,其吊服的袖口都比較寬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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