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相矛盾》是部編語文五年級下冊第六單元的一篇文言文,這單元閱讀要素是“了解人物思維過程”。 一、朗讀 學文言文朗讀是最重要的。 1.字音 我之前說讀小說、散文不認識的字可以先跳過去,然后由大腦潛意識聯(lián)系上下文來整體理解。但讀文言文——尤其是中小學生——遇到不認識的字就要查字典,了解讀音和意思。 2.斷句 在結(jié)合注釋理解大概意思的基礎上,要能夠判斷出一句可以分成多少個詞。如果一個分句不到五個字,那么一般可以連讀;如果達到五個字,一般都要分解成幾個詞——詞是指具有完整意思的名稱、動作、修飾語。如首句:楚人/有/鬻/盾與矛者,楚人是指楚國人,是個完整的名詞;有,意思很明了,如果連讀的話,要包含后面半句,所以此處按一個詞來劃分;“鬻盾與矛者”可以連讀,為了強調(diào)“賣”這個動詞,也可以分開讀,它是一個完整的動詞;“盾與矛”是個整體,因為前面有“楚人”了,所以“者”在這里就是語氣助詞,也連在一起讀。這就是斷句與詞連讀。 3.平長仄短 在停頓處,遇到平聲就要讀長音;遇到仄聲就要,讀短促。這樣朗讀,古文的韻律和節(jié)奏就出來了,書讀百遍其義自見,就是這樣的朗讀才能實現(xiàn)。 二、“之”的含義 1.譽之曰 這里的之是指示代詞,指代的事“盾”。因為后面的語言夸的是“盾”,再后面“又譽其矛曰”,說明此處沒有“譽其矛”。 2.吾盾之堅,吾矛之利 學生朗讀幾遍,大概能感覺出“之”相當于“很”的意思。我沒否定,畢竟對于小學生來說,這比“取消句子獨立性”更好理解。我只說小學階段可以這樣理解,等到中學再系統(tǒng)學習時,會發(fā)現(xiàn)它內(nèi)涵更豐富。 3.以子之矛陷子之盾;不可陷之盾與無不陷之矛 這里的四個“之”都是“的”的意思,也是古文中比較常見的用法。 三、思維 1.人物 文中實際出現(xiàn)了三類人物,一是賣家,二是一般買家,三是具備系統(tǒng)性思維的人,也就是“或”。只是韓非子為了追求語言簡練,就把無關(guān)的一般買家省略了。 2.思維 (1)賣家的想法是夸自己的產(chǎn)品。其實他的語言從一開始就是錯誤的:“物莫能陷也”,即使他單獨賣盾,也違反了“具體問題具體分析”的矛盾特殊性規(guī)律。所以,他不是把矛和盾一起賣才錯的,是這種宣傳語言本身就是錯的。 (2)一般買家則聽到他這樣說,就會相信,所以他夸盾,大家就買盾;他夸矛,大家就買矛。賣家有這樣的經(jīng)驗了,才越來越自信地夸耀自己的產(chǎn)品。 (3)“或”的思維,其實要反駁賣家的語言并不難,但受場地限制可能不太方便做實驗,或者舉實例也容易被說造謠。然而“或”卻抓住了他廣告語中的漏洞,只用語言就戳破了賣家的虛假宣傳。這也給我們一個啟發(fā),固然事實勝于雄辯,但往往事實是比較麻煩的時候,可以運用語言來“以子之矛陷子之盾”。凡是謊言,必然有其語言上的漏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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