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先生無視紅燈,被正常行駛的張先生撞到,明明是黃先生闖紅燈在先,他卻反咬張先生一口:“你沒有禮讓行人,把我撞倒你就要負責!” 交警趕到后,了解整個事件的全過程,黃先生雖受傷,但他沒有遵守交通規(guī)則,在這場事故中應負全責,可是為什么張先生需要承擔這場事故10%的賠償? 【案件經(jīng)過】 此時還是紅燈,黃先生看了看路兩邊車輛很少,他完全可以安全走到路對面。但是這一次他預判錯了。 黃先生在紅燈的情況下,徑直向?qū)γ孀呷?。正在開車的張先生以正常的車速正常行駛,馬路上突然出現(xiàn)的行人讓他立馬減速。 因為張先生是以正常的車速行駛,并且此時還是綠燈,黃先生突然出現(xiàn)在馬路上,讓張先生避讓不及,盡管是速度不高,但是因為距離比較近,還是將黃先生撞倒。 張先生看到有人被自己撞倒,趕緊下車查看。 只見黃先生躺在地上,還好不是特別嚴重,他只是有一點皮外傷。還沒等張先生說什么。黃先生就趕緊抓住張先生說“你把我撞倒,可別想一走了之!” 就算黃先生沒有抓住張先生,他也沒打算丟下黃先生就走,本來是個小事情,也不是他的責任,如果偷偷跑掉那性質(zhì)就不一樣了。 其實黃先生是完全可以起來的,但是他就賴在地上不走,就是想讓張先生賠錢。 可是這件事明明是黃先生闖紅燈在先,他卻一口咬定是張先生沒有禮讓行人,應該對這場事故負責。 兩人沒有協(xié)商好,只好待在原地等交警處理。 交警到來后,通過路邊的監(jiān)控系統(tǒng)發(fā)現(xiàn),黃某沒有遵守交通規(guī)則,闖紅燈才導致這場事故,便判黃先生全責。 黃先生知道自己闖紅燈是不對,但是他也不想一個人承擔這件事,畢竟是張先生開車撞到自己,才導致自己受傷。 他認為張先生也應當負責,便指責張先生: 首先,張先生沒有做到禮讓行人; 其次,張先生沒有在快到達人行道時,減速慢行; 最后,張先生沒有仔細檢查路面狀況,謹慎行駛。 黃先生全責是理所當然,但是交警在最后要求張先生承擔這場事故10%的賠償。 交警對于黃先生的處罰我們都不覺得奇怪,但是這場事故已經(jīng)判定黃先生全責,為什么還需要張先生賠償這場事故消費的10%? 張先生和我們一樣不理解交警為何要這樣處罰他,對交警提出的懲罰提出異議。那么交警對張先生做出的處罰有什么依據(jù)? (來源:尋烏交警大隊) 【以案釋法】 此案涉及一場闖紅燈導致的交通事故,黃先生沒有遵守交通規(guī)則,在紅燈的情況下就穿過人行道。
行人應當走專門的道路,不要為了方便走在機動車道,除了走在該走的地方,還應當遵守其他交通規(guī)則,對于有紅綠燈的路口,應該根據(jù)交通信號燈的指示通過路口。 如果沒有紅綠燈的路口,也應當仔細查看路口是否有車行駛,確定安全之后才可以穿過馬路。 此案中的黃先生通過的路口有紅綠燈,但是他沒有按照交通規(guī)則通過馬路,在還是紅燈的情況下,就橫穿馬路,違反了我國交通法,應該受到法律的懲罰。
此案中的張先生,按照交通規(guī)則正常行駛,黃先生闖紅燈突然出現(xiàn)在馬路上,才導致這場事故發(fā)生。從主觀上來說,張先生在這場事故中并沒有出錯。 對于闖紅燈的行為,應當受到什么處罰?
不管是行人還是騎車的人,都不能闖紅燈,違反交通規(guī)則都應當受到相應的處罰。根據(jù)事件的大小將有不同的處罰。 黃先生如果只是單純的闖紅燈,沒有造成交通事故,那么交警可以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條:處警告或者五到五十元的罰款。到底要罰多少,這要根據(jù)當?shù)氐囊?guī)則而定。 但是黃先生闖紅燈卻不幸被一輛車撞倒,受了一些皮外傷。他躺在地上不起來,非得讓張先生賠償。 交通事故,根據(jù)我國法律法規(guī)責任是如何劃分的?
車與車相撞,是因為誰導致這場事故,誰就應該負責;如果兩方都有錯,那就兩方都應當承擔責任。 這樣的處罰比較公平,大家都不會提出異議。只要證據(jù)充分便,交警就可以按照相關規(guī)定要求出錯方承擔責任。
在此案中,很明顯是黃先生闖紅燈才導致這場事故,并且有監(jiān)控系統(tǒng)將這件事記錄下來,黃先生作為過錯方,應當為這場事故負責。 交警到達事故現(xiàn)場后,認定黃先生的全責,但是張先生沒有過錯,交警卻認定張先生需要承擔此案大約10%的賠償,這對張先生的處罰有些嚴重。 張先生沒有過錯,卻要承擔這場事故將近10%的賠償,那么我們?nèi)绾卫斫猓?/h2>法律規(guī)定承擔不過10%,但不是所有的事件都按照10%來處罰,根據(jù)不同的情形,來劃分懲罰標準。 如果受害人在這場事故中,損失比較嚴重,那么開車的人需要擔負5%的賠償;如果受害人的損失沒那么嚴重,開車的人需要擔負5%~6%的賠償; 更小的過失,開車的人擔負8%~9%的賠償;如果受害人在這場事故中一點錯沒有,開車的人才需要擔負10%的賠償。 在這場事故中,因為黃先生先違反交通規(guī)則,才導致這場事故,不能說黃先生沒有一點責任,更不應該要求張先生賠償10%的責任。 如果在此案中張先生逃走,他會受到什么處罰?
張先生在知道自己撞到人后,立馬下車查看,并沒有下意識逃跑。他的做法是對的,如果逃跑了,那么事情就大了。 本來張先生知道撞到人,并且責任也不在他,如果張先生肇事逃逸,那么這時他就有責任了。 如果真的發(fā)生交通事故,不管是不是過錯方,都不能不管不問開車就走,這樣就算沒有責任,逃跑后,便會有責任。 再說現(xiàn)在監(jiān)控系統(tǒng)普遍存在,就算肇事逃逸終有一天也會被抓到。 張先生在這場事故中沒有逃跑,而是在原地等待交警的到來,但是交警對張先生的處罰有些不符合規(guī)矩。 【案件解析】 闖紅燈是生活中常見的事情,大家都覺得只要道路兩邊沒有車來往,就算是紅燈,自己跑快一點就可以隨意闖紅燈。但是當闖紅燈成為一種習慣,那么不可能保證沒有意外的到來。 此案中的黃先生闖紅燈造成事故,所幸沒有傷到筋骨,但是他這種做法是不值得大家學習的。想必經(jīng)過此時,黃先生應該不會再闖紅燈,橫穿馬路。 此案沒有造成重大事故,得益于張先生的正常駕駛。如果此時的張先生,通過路口時的車速過高,那么黃先生就不可能只是皮外傷那么簡單。 開車一定要小心,這不僅是一個人的事情。如果真的出現(xiàn)重大事故,那么毀壞的是一個家庭,更壞的情況是多個家庭。 總的來說,只要在馬路,就應該按照交通規(guī)則行駛,雖說沒有絕對的安全,但是我們凡是小心,這樣可以在最大范圍內(nèi)保護自己。 黃先生被撞后,盡管只是皮外傷,但是他為了想讓張先生賠償,一直躺在地上不起來,多虧了交警的到來,經(jīng)過調(diào)查是黃先生的全責。 在生活中,如果我們碰到類似的事,明明不是我們的責任,但是別人一直讓我們賠償,一定要趕緊報警讓交警處理這件事。除此之外,一定不要肇事逃逸,那樣的罪名只會更嚴重。 在此案中,大家對交警處罰張先生這件事的爭議較大,當交警對張先生處罰時,他當即提出異議。 我們應當學習張先生這種行為,當我們受到不公的處罰時,應當提出來,但是前提是我們對相關法律有所了解,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就可以用法律的武器維護我們的權(quán)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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