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招標項目,購買招標文件的供應商不足三家應該怎么辦?公開招標項目如何判定報價有效?招標文件應該如何定價?小筑搜集了4個有關公開招標的高頻問題,請看財政部官方回復,一起學習一下吧! 01公開招標項目的報價問題提問:公開招標的設備采購項目,包含兩種設備,其中一家單位報價時,一種設備投標報價超過了政府采購計劃備案表填報的該設備的單價金額,但是該單位總報價未超過該項目采購預算和最高限價,請問該單位是否應該廢標? 回答:投標是否有效應根據招標文件中的最高投標限價的規(guī)定作出判定。 02公開招標項目購買標書的供應商不足三家提問:公開招標項目,在賣標書期限內購買標書不足三家,可否不用等20天到期,直接發(fā)布流標公告后,向財政部申請改變采購方式? 回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只有到投標截止時遞交投標文件的供應商不足三家,或者遞交投標文件的有三家但符合要求的不足三家,采購人才可以申請改變采購方式。 03招標文件的價格問題提問:采購代理機構給投標供應商提供的只有電子郵件版的招標文件 (采購方式為公開招標),未提供紙質版印刷版招標文件,收取招標文件費用是否違反了財政部87號令第24條以及財庫[2019] 38號文中免費提供電子版招標文件的規(guī)定? 回答:根據《關于促進政府采購公平競爭優(yōu)化營商環(huán)境的通知》 (財庫 [2019] 38號的規(guī)定,實行電子化采購的項目,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應當向供應商免費提供電子采購文件;非電子化采購項目,鼓勵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向供應商免費提供采購文件。 04公開招標項目的評審問題提問:政府采購公開招標項目,評審委員會在針對業(yè)績的一項客觀分 (滿分10分) 評審中出現分歧,其中一名專家A認為某投標人只能得8分,其余四名專家認為投標人應得10分。根據87號令 第六十一條“評標委員會成員對需要共同認定的事項存在爭議的,應當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作出結論。持不同意見的評標委員會成員應當在評標報告上簽署不同意見及理由,否則視為同意評標報告。”那么,客觀分是否屬于“需要共同認定的事項”?如是,上述例子中,是否專家A應打10分而不是8分并同時在評標報告上簽署不同意見及理由? 回答:評審委員會成員應當根據政府采購法律法規(guī)和采購文件載明的評審方法、標準進行評審,對客觀分的評分應當一致。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現場復核發(fā)現客觀分評分不一致等問題的,應當要求評審委員會現場修改,并在評審報告中明確記載。發(fā)現評審專家未按照采購文件規(guī)定的評審程序、評審方法和評審標準進行獨立評審的應當向財政部門報告,由財政部門依法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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