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口義》42. 益卦益 ?〈震下巽上〉 益,利有攸往,利涉大川 【義曰】按《序卦》云:損而不己,必益,故受之以益。蓋言凡物之理,盛極必衰,損久必益。益者,損上以益下,損君以益民,明圣人之志,在于民也。然損下益上,則謂之損者,蓋既損民之財,又損君之德也。損上益下,則謂之益者,蓋既益民之財,而又益君之德也。然上之益下,非謂耕而食之,蠶而衣之,以天下之廣,生靈之眾,茍家至戶到,人人給之,則雖至愚,固知不可也。故博施濟眾,堯舜其猶病,諸蓋居人上者,為之求賢,或為農官,或興水利,勸其力穡,使游手之民,敦本而棄末,又為之擇,守令宣行,教化興利,除害以益其民,是皆因其所利而利之,因其可益而益之,故非損于上,乃能益于下也。 利有攸往者。夫上之益下,是損有余而補不足,故得天下之心,既得天下之歡心,則何往而不利哉。然損則云:有孚,元吉,無咎,可貞。然后曰:利有攸往。此則直云:利有攸往者。蓋損之時,是損于民,必使天下信之,然后有元大之吉而無咎,以為長久貞正之道,故始得利有攸往,此則損上益下,得天下之歡心,無所往而不利也。 利涉大川者。夫君能以仁義之道,益于下,下受其賜,則捐軀而報于上,效命以助其君,雖有大險大難,皆可以濟涉之也。 《彖》曰:益,損上益下,民說無疆,自上下下,其道大光。利有攸往,中正有慶。利涉大川,木道乃行,益動而巽,日進無疆,天施地生,其益無方,凡益之道,與時偕行。 【義曰】損上益下者,此謂損九五而益六二也。夫陽本實而有余,陰為虛而不足,今以九五之有余,益六二之不足,使民各安其業(yè),皆被其澤,如此則得天下之歡心,民從之無有疆畔也。 自上下下,其道大光者。夫損下而益上,則損上之德,今上能自損,以益其下,利益之事自上而流布于下,故其道廣大而光明也。 利有攸往,中正有慶者。夫九五以陽位乎上,中正之君也,六二以陰居下,中正之臣也。君臣之間,皆以中正之道,下益于民,以此故獲福慶之事也。 利涉大川,木道乃行者。上巽為木,下震為動,故以木為舟楫,動則能涉大川也。猶人能盡仁義行于上,動而為民之益,民既受其益,則莫不盡其心,思輔于上,故雖大險大難,無不濟矣。 益動而巽,日進無疆者。此以二體言之,夫行益之道,居上者能動而上順天意,下順民心,則德之進而無有疆極也。 天施地生,其益無方者。夫天損一元之氣,以益于地,為萬物之始,地承天之氣,以生成萬物之形,其利益之道,至公而不私,至正而不邪,至廣至大,而無有方極,亦若圣賢以仁義利益天下之民,而無有偏黨私邪,其道廣大,而無有窮己也。 凡益之道,與時偕行者。夫行益之道,不可以常行,可損則損,可益則益,何則?天以一氣降于地,以施生萬物,若常使益之,則萬物滿而過亢也。是必有事而損之,君子以仁義寬愛而恤于下,若常益之,則在下者亦生驕亢,而不知自損,是故先圣于此,戒之言:凡為益之道必與時而偕行也。 《象》曰:風雷益,君子以見善則遷,有過則改。 【義曰】夫風得雷,則威益彰,雷得風,則聲益遠。是相益之象也。君子法此益象,見人有善,則遷而從之。知己有過,則改而正之。夫日遷一小善,積而不已,則大善著矣。日改一小過,改而不倦,則大過除矣。蓋益之大,莫過于遷善改過也。故《孔子》曰:聞義不能徙,不善不能改,是吾憂也。 初九,利用為大作,元吉,無咎。《象》曰:元吉無咎,下不厚事也。 【義曰】初九以剛陽之力,震動之始,是志于有為,而欲興益于天下者也。然興益之道,必須居位得勢,而后行之有余。今初九,雖有剛明興益之心,而位卑勢寡,非可致之地,又況當益道之初,有謀始之責,至難至重,故須所為大吉,然后免咎。故曰:利用為大作,元吉,無咎也。 《象》曰:元吉無咎,下不厚事也者。夫大有所為,以益天下,必須履貴,勢操重權,乃能當之,至于位卑,勢寡之人,則不可僭有所興。今初九實以剛陽之才,利于大作,然初,本卑下,不當厚事,故須萬舉萬全,至于大吉,然后無咎也。 六二,或益之,十朋之龜,弗克違,永貞吉,王用享于帝,吉。《象》曰:或益之,自外來也。 【義曰】六二以柔順之德,履得中正,居受益之地,上應于九五剛明之君,而已能盡人臣之節(jié),以事之無有偏黨奸邪之行,無蔽塞賢者之心,是以天下明智之人,各欲獻其謀慮,而來益于已。故曰:或益之。 十朋之龜,弗克違者。夫以天下之人,樂告以善道,而已又能以中庸和柔之德,聽信之,弗有違戾也。 永貞吉者。按損之六五,言十朋之龜,弗克違,元吉者。蓋損之六五,居得其正,為損之主,是以天下賢智歸之,而獲元大之吉。今六二在于下卦,居人臣之位,受天下賢智之歸,其勢至重,一失其正,必侵君之權,其為禍不細矣。故當永守正道,盡人臣之節(jié),率其眾賢,皆盡忠竭力以事其君,則得其吉也。 王用享于帝,吉者。王者能任賢受益而弗違,又能永正以此之道,享于帝而得吉,況其為臣,能盡忠竭力以事其君,則其吉可知矣。 《象》曰:或益之,自外來也者。六二居中得正,又能盡人臣之忠義,以事其君,故賢智之人,皆自外來而益之也。 六三,益之,用兇事,無咎,有孚中行,告公用圭。《象》曰:益用兇事,固有之也。 【義曰】凡君子之人,不在其位不謀其政,若居其位當其任,則可以有為于時。今此六三以陰居陽,位非其正,而過于中道,欲施益于下,非所當也。然所益之事,若民之兇,荒疾苦札zhá,瘥chài(病愈)患難則已,不顧一身,奮然往而益之,則可以得其無咎也。 有孚中行者。言六三雖益以兇事,然亦當以由中之信,合于中道而行,然后可也。 告公用圭者。圭,符瑞也,所以執(zhí)而為信,言六三既以由中之信而行,執(zhí)其符瑞以告于公,而明其所益之事,若漢武之時,河內失火,凡爇ruò (點燃)千余家,帝遣汲黯往視之,黯曰:此不足為患。時河內之民,值歲兇疾苦計萬數(shù)。黯遂矯命發(fā)廩lǐn ,以救之民,由是活。及歸朝,乃請矯制之罪,帝遂賢而釋之,是乃非其位越其職,以濟兇荒之事。 《象》曰:益用兇事,固有之也者。言六三雖居非其位,然其救民安國之心,固有之也。 六四,中行,告公從,利用為依,遷國。《象》曰:告公從,以益志也。 【義曰】六四以陰居陰,履得其正,上近于五,下應于初,在益之時,是能盡心竭力,上以益于君,下以益于民,告其所以為益之道也。夫既能上益于君,下益于民,以此告于公,則無有不從也。 利用為依,遷國者。夫天下之大,莫大于遷國,今以六四居得正位,行得大任,能致君澤民,故雖遷國之大,皆依從而利用之,則其小者,從可知也。 《象》曰:告公從,以益志也者。言六四能恢有為之道,以益天下,使君尊民富,各得其所是,非以一身一家為念,所志者,惟益于上下而已。 九五,有孚惠心。勿問元吉,有孚,惠我德。《象》曰:有孚惠心,勿問之矣。惠我德,大得志也。 【義曰】九五以剛明果斷之德,處至尊之位,下應六二賢明之臣,是能以由中之信,興利于民也。惠心者。夫天下之廣,生靈之眾,圣人在上,非可以家撫而戶養(yǎng)之也。蓋所惠者,惠于心而已,天下民之溫飽,非待王者耕而食之,織而衣之也,但勸之教之,通商惠工而已。如此,則是王者惠心之謂也。《論語》所謂因民所利而利之,惠而不費者是也。 勿問元吉者。言九五既以仁義之心,惠及于天下,則不待問而自獲元大之吉也。 有孚,惠我德者。夫民無常,懷仁則懷之,故《書》曰:撫我則后,虐我則仇。今九五能以由中之信接于眾,故天下之民亦惠信九五之德也。 《象》曰:惠我德,大得志也者。言九五能興益之道,以利于民,則其志大有所得也。 上九,莫益之,或擊之,立心勿恒,兇。《象》曰:莫益之,偏辭也。或擊之,自外來也。 【義曰】上九居卦之上,處益之極,不通時變,不度人情,是其求益于人無厭者也,故莫有益之者。求益于己,侵剝于下,故或有擊之者。 立心勿恒,兇者。無厭之求,以速禍患,是立心無常之人,兇之道也。 《象》曰:莫益之,偏辭也者。言上九求益于己,非有以益于人,是偏辭以求益也。 或擊之,自外來也者。六二、上九皆言自外來也。六二居中守正,其益在君民,故明智之人,皆自外來而益之。上九居益之極,求益于己,不知其益人,立心勿恒,故人或自外來而擊之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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