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與法家,猶如一對生死仇敵,思想主張上儒家崇德、法家重刑,儒家崇古、法家崇今,兩者天然對立,但鮮為人知的是,戰(zhàn)國時期的法家代表,多數(shù)都是師從大儒。 子夏堪稱孔子關(guān)門弟子,名列“孔門七十二賢”或“孔門十哲”,卻教出了二個法家弟子,即李悝、吳起。戰(zhàn)國中期的商鞅,郭沫若考證是李悝弟子,子夏的徒孫。將子夏視為“賤儒也”的荀子,一生最有名的兩個弟子是李斯與韓非子,而這兩人是戰(zhàn)國后期的法家代表。 可以說,盡管法家思想源遠流長,但戰(zhàn)國時期的法家人物與儒家有著千絲萬縷的聯(lián)系。這就不免讓人奇怪,儒法天然對立,為何戰(zhàn)國法家代表多數(shù)師從儒家? 殺氣騰騰的孔子一直以來,儒家給人的印象是迂腐、柔弱、滿嘴仁義道德,但孔子倡導君子六藝,即禮樂射御書數(shù),招之即能上陣殺敵。在戰(zhàn)爭頻繁、“野人”出沒的春秋晚期,孔子一群人周游列國,豈能只靠嘴上忽悠,豈能手無縛雞之力?更為可怕的是,在孔子思想中還有殺氣騰騰、嚴刑峻法的一面,不信且看以下二件事。 《春秋》的作者是孔子,這本書出現(xiàn)之后,就讓很多叛逆者坐立不安。孟子說:“世衰道微,邪說暴行有作,臣弒其君者有之,子弒其父者有之??鬃討?,作《春秋》??鬃幼鳌洞呵铩范鴣y臣賊子懼?!眮y臣賊子之所以懼怕《春秋》,肯定不是因為《春秋》會將他們釘在歷史的恥辱柱上,而是在于《春秋》講述專政、崇王(周天子),字里行間清晰地表達出了對亂臣賊子采用嚴刑峻法的思想,因而亂臣賊子才會害怕。清朝史學家章學誠評價:“申(申不害)、韓刑名,旨歸賞罰,《春秋》教也?!?/p> 《韓非子》中記載了一件事,談到“殷之法,刑棄灰于街者”,子貢認為量刑過重,但孔子認為:“知治之道也。夫棄灰于街必掩人,掩人,人必怒,怒則斗,斗必三族相殘也。此殘三族之道也,雖刑之可也。且夫重罰者,人之所惡也;而無棄灰,人之所易也。使人行之所易,而無離所惡,此治之道也?!闭f到底,孔子贊同法辦棄灰于道者,漢朝時大儒劉向?qū)⒅驳搅松眺鳖^上,成為商鞅嚴刑峻法不得人心的罪狀之一。 在針對亂臣賊子時,孔子明確的是喊打喊殺,主張嚴刑峻法;在針對百姓時,他說過“政寬則民慢,慢則糾之以猛;猛則民殘,殘則施之以寬”,就是政令太寬容時百姓就會輕慢無禮,這時就要用嚴厲的禮法糾正,政令過于嚴厲時百姓可能凋殘不堪,就要用寬松的政令緩和他們,這符合孔子的“中庸思想”,讓百姓處于不寬不嚴的境地。可見,孔子主張恢復周禮、以仁治國不假,但并不一味地軟弱,如今人們印象中的“圣母”類型孔子思想,不過是后世儒家改造后的結(jié)果,并非孔子原汁原味的思想。 與時俱進的子夏儒家與法家一個重要區(qū)別在于,儒家崇古,希望恢復周禮,法家法今,追求與時俱進。以子夏的人生經(jīng)歷來看,主張與時俱進的成分更多。 子夏非常聰明,常常因為獨到見解得到孔子贊揚,但孔子認為子夏在遵循仁和禮的方面有所不及,因而告誡子夏:“女(汝)為君子儒,無為小人儒”。所謂“小人儒”,就是指無遠大見識,只追求眼前小功利的儒者,細品一下,這是不是與儒家對法家的看法相類似? 事實上,孔子告誡子夏并未過于重視,在孔子去世后子夏不像顏回、曾參等人一樣嚴守孔子之道,他重點不再關(guān)注“克己復禮”,而是提出與時俱進的當世之政,一套延展儒家正統(tǒng)政治觀點的政治及歷史理論,因此子夏才會教出諸多法家弟子。 子夏擔任莒父縣令時,提出“仕而優(yōu)則學,學而優(yōu)則仕”的思想,主張“做官取信于民,然后才能使民效勞”。想要取信于民,其手段就必然要與時俱進,否則如何取信于民?同時,取信于民時與使民效勞,不可能單純地依靠道德仁義,還需要一定的法令條文。 與此同時,在對待亂臣賊子上,子夏比孔子還要直接、還要殺氣騰騰?!俄n非子·外儲說右上》記載了子夏對《春秋》亂臣賊子的態(tài)度:“善持勢者,蚤絕奸之萌?!币簿褪钦f,《春秋》告訴我們,對于奸佞之徒必須斬草除根,以絕后患! 也就是說,子夏雖然是孔門大儒,但他既繼承了孔子又有所發(fā)展,所以子夏才會教出田子方、段干木、禽滑釐(后來專為墨家)這樣的儒家門徒,又教出李悝、吳起這樣的法家改革者。 人性本惡的荀子荀子是一個極為矛盾的人,對各家都有所批評,唯獨推崇孔子的思想,認為是最好的治國理念,故以孔子的繼承人自居,特別著重的繼承了孔子的“外王學”。但在思想上,卻又提出了諸多利于法家的觀點,比如以下三條: 首先,人心本惡說。孟子認為人皆可以為堯舜是因為人性本善,荀子認為人性本惡,“堯舜之與桀跖,其性一也,君子之與小人,其性一也”,都是天生性惡,后天的賢愚不肖的差別是由于“注錯習俗之所積耳”。而性本惡是法家的理論基礎(chǔ)。 其次,隆禮重法說。對禮法、王霸之爭,荀子提出了“隆禮尊賢而王,重法愛民而霸”,認為禮法并舉、王霸統(tǒng)一,但禮高于法,禮為法之大本,“法治”為“暴察之威”,“禮治”為“道德之威”,法治至其極也不過為“霸”,而不能成“王”,禮義才是立法的精神。 第三,厚今薄古的“法后王”說。荀子認為“先王”的時代久遠,事跡簡略,不如近世的后王可靠,所謂“欲觀圣王之跡,則于其粲然者矣,后王是也”,就是“法先王”必須通過“法后王”的途徑才能實現(xiàn),這無疑與儒家崇古相矛盾。 說到底,荀子認可孔子的禮治、王道等理論,但在實現(xiàn)方式上卻有不同看法,反而與法家更為接近。這樣的荀子,教出李斯、韓非子等幾個法家弟子似乎并不值得奇怪。 對于儒家與法家的關(guān)系,郭沫若一語道破:“前期法家淵源于子夏氏,子夏氏之儒在儒中是注重禮制(禮儀制度)的一派。禮制與法制只是時代演進上的新舊名詞而已?!比宸雌饋聿顒e很大,實際上兩者內(nèi)在有著千絲萬縷的聯(lián)系,因此子夏、荀子等人教出法家弟子也就不奇怪了。 參考資料:《春秋》、《韓非子》、《史記》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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