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帝內(nèi)經(jīng)-素問-陰陽應(yīng)象大論》:“壯火之氣衰,少火之氣壯;壯火食氣,氣食少火;壯火散氣,少火生氣。” 【語釋】1. 食:吃。這里意為損害。 2. 食:通“飼”,意為依賴。 此句本意是指藥、食的性味而言,氣味純陽者為壯火,氣味溫和者為少火,即服用了氣味純陽之藥如烏頭、附子之類,可耗散人體正氣,而服用氣味溫和之品如人參、當(dāng)歸之類,則可以補(bǔ)益人體元?dú)?。后世將“壯火”、“少火”的意義擴(kuò)大了:壯大指亢盛的陽氣,為病理之火;少火指平和的陽氣,即生理之火。如李中梓說:“火者,陽氣也。天非此火,不能發(fā)育萬物;人非此火,不能生養(yǎng)命根,是以物生必本于陽。但陽和之火則生物,亢烈之火則害物。故火太過則氣反衰,火和平則氣乃壯?!闭5年枱峥梢允乖?dú)庹駣^,因此說“少火之氣壯”、“氣食少火”、“少火生氣”??菏⒌年枱岱茨芟脑?dú)猓怪ト酰哉f“壯火之氣衰”、“壯火食氣”、“壯火散氣”。后世金元四大家之一的李東垣提出“火與元?dú)獠粌闪?,一勝則一負(fù)”,指的就是壯火。正常的體溫(少火)是機(jī)體進(jìn)行新陳代謝和生命活動的必要條件;而發(fā)熱(壯火)的時候,可使呼吸、心跳加快,使中樞神經(jīng)興奮,分解代謝加強(qiáng),消耗量增多,加速體內(nèi)能量耗損(氣衰、食氣、散氣),從而證實了《內(nèi)經(jīng)》上述論斷的正確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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