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內容: 2019年是政府會計制度實施的第一年,年終會計結轉、會計報表編報等業(yè)務,與原行政單位、事業(yè)單位會計制度相比發(fā)生了較大變化,雖然年度結轉期己經結束了。歸納總結過往,展望下年度還是有必要的。因此,本篇內容重點圍繞政府會計年終業(yè)務講四個問題: 一、政府會計年終結轉前的準備工作 二、財務會計年終結轉 三、預算會計年終結轉 四、財務會計報告編制 1、是執(zhí)行《會計法》及會計制度的需要 ★ 《會計法》第十七條 各單位應當定期將會計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及有關資料相互核對,保證會計賬簿記錄與實物及款項的實有數(shù)額相符、會計賬簿記錄與會計憑證的有關內容相符、會計賬簿之間相對應的記錄相符、會計賬簿記錄與會計報表的有關內容相符。 ★ 《會計基礎工作規(guī)范》第六十三條 各單位應當定期對會計賬簿記錄的有關數(shù)字與庫存實物、貨幣資金、有價證券、往來單位或者個人等進行相互核對,保證賬證相符、賬賬相符、賬實相符。對賬工作每年至少進行一次?! ?/p> ★ 《政府會計制度》對貨幣資金、應收款項、各類存貨、對外投資、固定資產、公共基礎設施、無形資產等各類資產的清查有明確要求,如:存貨、固定資產:單位應當定期對庫存物品(或固定資產)進行清查盤點,每年至少盤點一次。 ★ 其他應收款:事業(yè)單位應當于每年年末,對其他應收款進行全面檢查,如發(fā)生不能收回的跡象,應當計提壞賬準備。行政單位應當于每年年末,對其他應收款進行全面檢查。對于超過規(guī)定年限、確認無法收回的其他應收款,應當按照有關規(guī)定報經批準后予以核銷。 2、是會計人員正確履行職責的需要。 會計人員擔負對單位經濟事項進行確認、計量、記錄和報告的職責。每年對財產實物進行清查核對,確保各項財產物資確認無誤、計量準確,賬實相符,是履職的必然要求,必須不折不扣,盡職盡責做好?,F(xiàn)在制度變了,要求也變了,對待年終清理要認真,特別是委派會計,不能因為過去年度或前任沒清就不清,不能因為代賬單位多就不問,也不能因為離單位遠就不管,不清不問不管是不負責任的行為。 3、是規(guī)范財務管理,提高會計信息質量的需要。 1、年終清理核對的范圍 (1)賬賬核對 (2)賬實核對。包括: 現(xiàn)金日記賬賬面余額與實際庫存數(shù)相核對; 銀行存款日記賬賬面余額與銀行對賬單核對; 各種財物明細賬賬面余額與實物相核對; 各種應收、應付款明細賬賬面余額與有關債務、債權單位或者個人核對等。 (3)與財政預算指標、撥入、撥出款項核對。 2、年終清理核對的重點 年終的重點是賬實核對,主要是實物資產清查和往來款項核對。 1、清查范圍 包括:各種貨幣資金、存貨、對外投資、固定資產、在建工程、公共基礎設施、文物文化資產、無形資產、政府儲備物資等。 2、清查內容 各項實物資產的實存數(shù)量、質量。 3、清查方法 建立組織、擬制清查盤點表、逐項清點鑒別、逐項核對盈虧、逐項提出處理意見、調整賬務。 1、行政事業(yè)單位往來賬目存在的問題 (1)清理不及時,戶頭多,數(shù)額大。有的單位,特別是鄉(xiāng)鎮(zhèn)財政的經費賬目,有的應收、應付的戶頭分別都是幾百戶,年終打印出來要訂厚厚的兩三本。 (2)確認不準。特別是大量不符合負債定義,又無需償付的款項長期掛在其他應付款中。 (3)空賬較多。鄉(xiāng)鎮(zhèn)總預算和經費賬目,與縣財政、鎮(zhèn)本級間的往來應收的有,應付的也有,動輒幾百甚至上千萬,對方賬目究竟有沒有這筆賬,希望認真核實一下。 (4)記錄混亂。有的單位賬目,同一往來戶,應收有,應付也有,有的甚至同一戶在應收或應付賬上立幾個戶頭。 (5)銀行貸款掛應付款等。 2、清查范圍 債權包括:應收賬款、應收票據、預付賬款、其他應收款。 債務包括:流動負債和長期負債包含的全部項目,主要是應付賬款、預收賬款、其他應付款等。 3、清查內容 各項應收、應付款項的確認是否符合相應定義,計量是否準確,權利或義務是否真實。 4、清理方法 (1)編制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應付賬款、其他應付款等項目清查明細表,列出戶名、金額、發(fā)生時間及原因、核對結果、處理意見等欄目。 (2)分工到人,逐戶核實。 (3)根據核實情況逐戶提出處理意見。 (4)報批同時,作相應會計處理。 1、無法回收債權的會計處理 按照會計制度要求,行政事業(yè)單位年末對債權、債務進行清理后,要逐一作出認定和判斷,對無法回收或無法償付的要一一提出處理意見。如何處理?“三個分清”。 (1)分清單位性質,即行政還是事業(yè)。 事業(yè)單位因為計提壞賬準備。對于賬齡超過規(guī)定年限、確認無法收回的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按照規(guī)定報經批準后通過“壞賬準備”予以核銷。 行政單位對于超過規(guī)定年限、確認無法收回的其他應收款,應當按照有關規(guī)定報經批準后通過“資產處置費用”予以核銷。 (2)分清待處理債權是否符合資產定義 符合資產定義的債權直接通過上述方法處理。不符合資產定義的所謂債權,如以前年度墊支費用,費用性借款等,通過“以前年度盈余調整”核算。 (3)分清是否作雙分錄,即是否通過“資金結存”科目處理。 是否通過“資金結存”科目處理關鍵是看業(yè)務發(fā)生時是否涉及現(xiàn)金流出。 不涉及現(xiàn)金流出的債權,如銷售商品或服務時尚未收回的收入,按照合同規(guī)定確認的某項收入作應收賬款掛賬等,出現(xiàn)壞賬不通過“資金結存”科目。 業(yè)務發(fā)生時,涉及現(xiàn)金流出的,如費用性掛賬、老干部治病借款后死亡等需要通過“資金結存”科目處理。 2、無法償付或被豁免債務的處理 無法償付或被豁免債務處理時要作具體分析。 一是看其否屬于需要償還的債務。屬于無法償付或債權人豁免償還的應付賬款、其他應付款等債務的,應當按照規(guī)定報經批準后進行賬務處理。經批準核銷時,借記相應科目,貸記“其他收入”科目。 二是實際工作中,有部分應付賬款、其他應付款,本來屬于以前年度收入,無需償還而掛賬的,可通過“以前年度盈余調整”科目處理。 三是是否要做雙分錄,要看業(yè)務發(fā)生時是否涉及現(xiàn)金流入。當初業(yè)務發(fā)生時有現(xiàn)金流入的,處理時要做雙分錄,沒有現(xiàn)金流入的不做雙分錄。如費用結賬時,因賬上無錢而形成的債務,就不涉及現(xiàn)金流入,所以無需作雙分錄。 1、合同收入; 2、長期股權投資收益; 3、長期債權投資收益; 4、短期投資利息等。 1、折計提或攤銷(固定資產、公共基礎設施、文物文化資產、保障性住房、無形資產等); 2、壞賬準備計提; 3、借款利息計提。 4、合同支出、預計負債等。 重點是缺口較大的完工項目資金 1、向財政部門或主管部門申請; 2、內部項目調劑; 3、調集財政撥款結余或非財政撥款結余; 4、銀行貸款。 (未完待續(x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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