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系統、全方位、多角度、綜合啟發(fā)創(chuàng)造思維、實事求是、具體問題具體分析、隨機應變、一分為n(n為恰當的自然數)的分析研究處理事物方法,是邏輯思維的最高級形式,適用于多種屬性的系統工程、因果關系的邏輯推理。特別的n=2,全面分析法就屬于辯證法、辯證思維,適用于對立統一、矛盾事物,不適用超過兩種屬性的系統工程。為了確保辯證法不形成詭辯論,因此辯證法必須嚴格滿足以下要求:①同一律(不偷換概念)、②排中律(不模棱兩可)、③不矛盾律(不出爾反爾)、④充足理由律(不以偏概全)。辯證法具有局限性,不具有通用性,在實際工作中必須慎用,辯證法一般都是形而上學的片面分析事物方法,絕對不能胡亂推廣應用。這里的“綜合啟發(fā)創(chuàng)造思維”是指綜合歷史實踐經驗,從其他領域的真理得到啟發(fā),創(chuàng)造性的對事物進行認識、分析、研究、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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