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千萬條,保險第一條,保險沒買對,錢包兩行淚。 最近,重疾險界有兩件大事,一是多次賠付戰(zhàn)斗機守衛(wèi)者一號的下架,引起一陣重疾險搶購潮;二是出了一個據(jù)說可以和康惠保正面剛的重疾險——星悅。 于是,前幾天很多朋友向我咨詢,問題都比較集中,要么是守衛(wèi)者一號咋樣,要么是星悅好不好。 我在回復咨詢的過程中發(fā)現(xiàn),很多朋友對于一款重疾險的好壞與否,往往都是聽從別人的意見,不會自己判斷一款重疾險好還是不好。 所以今天,我決定和大家聊一下,可以從哪幾個維度考察一份重疾險好還是不好。 1、理賠條件是否寬松 很多人覺得買保險最虧的是買了保險沒出事,那錢就白送給保險公司當零花錢了。 對此觀點,我不敢茍同。 買保險,本來就是為了抵御潛在風險,只要認清買保險這筆錢的支出目的,你就不會這樣想了。 舉例來說,你買了車以后,年年都要上車險,但你總不會指望天天出險吧?如果你今年沒出險,你明年難不成還不買了? 買臺車都知道上個保險好好愛惜,為啥到了我們自己身上,這道理就想不通了呢…… 所以,在我看來,買保險最虧的是明明有買保險,出事了卻因為不符合理賠條件沒能拿到理賠金。 所以我們買重疾險的時候,要關注理賠條件是否寬松,對合同上的健康告知和免責條款要細細過一遍。 有些昧著良心的業(yè)務員為了把保險賣出去,會引導客戶隱瞞健康狀況以順利投保。 但你別以為成功投保了這事就翻篇了,如果事后被保險公司查出健康告知不符合,還是會拒賠的。 很多人拿到一款保險產(chǎn)品時,第一時間關注的都是有哪些利益保障,往往會忽略免責條款。 免責條款,就是發(fā)生條款所列的情形時,保險公司是拒賠的。這可是直接關系到你的保險利益的,萬萬不能忽略掉! 2、是否包含高發(fā)輕癥、輕癥賠付比例是否占據(jù)重疾保額 很多重疾在前期能檢查出來,但因為達不到重疾的定義標準就不能理賠,而這樣很影響重疾險的理賠體驗。 所以保險公司推出了輕癥這個概念,這樣就降低了重疾險的理賠門檻,實用性也更加強。 輕癥沒有行業(yè)統(tǒng)一規(guī)定,不同產(chǎn)品在輕癥數(shù)量和病種上的規(guī)定都不同。 在誰也不是預言家,沒法知道自己會得啥輕癥的情況下,這就是一個和概率對賭的事情,我們能做的就是選擇對一般人來說比較高發(fā)的輕癥,這樣針對性會強一些。 輕癥賠付一般是按保額的一定比例賠付的,在其他條件差不多的情況下,當然是賠付比例越高越好。 而輕癥賠付一般有兩種方式,額外給付或者提前給付。 額外給付是在約定保額之外額外再賠一筆錢;提前給付是從約定的保額中抽出一部分錢先給你。 哪種比較好呢?舉個例子你就明白了。 假如重疾保額30萬,輕癥賠付重疾保額的20%。 如果是額外賠付,就是輕癥賠付6萬后,重疾保額仍然為30萬,總共36萬保額;如果是提前給付,就是輕癥賠付6萬后,重疾保額只剩24萬了。 很顯然,提前給付會占用重疾的保額,要是先得了輕癥,后又得了重疾,保額不就不夠用了么?所以說,能選擇額外賠付的就不要選擇提前給付。 另外,現(xiàn)在有些重疾險產(chǎn)品還有中癥,一般來說,要么是重疾降低理賠門檻,新增中癥,要么是輕癥升級中癥,提高賠付比例。 中癥的出現(xiàn),也同樣是降低了重疾的理賠門檻,相當于是重疾輕癥基礎上的補漏,還是蠻有良心的一個設計。 3、多次賠付的疾病分組和間隔期 選擇單次賠付還是多次賠付,仁者見仁,智者見智。 患過重疾的人即使病愈恢復健康,基本上也是沒法再買到重疾險的了,所以如果你預算充足,又擔心自己運氣很背,得了一次重疾還會有下一次,那就可以買多次賠付的產(chǎn)品。 在多次賠付上,有兩個細節(jié)需要注意:一是重疾分組;二是賠付間隔期。 1)重疾分組 重疾分組是保險公司為了控制理賠率搞的一個套路。 在疾病不分組的情況下,賠付完一次后,只要滿足條件,剩余的病種都可以再賠。 而在疾病分組的情況下,賠付了這組里面的一種疾病,這個組的其他病種就不能再賠了,必須是和之前賠付過的疾病不在同一個組的,才能獲得再次理賠。 重疾分組一般有2種情況: 重疾分組(癌癥不單獨一組):如果患了癌癥,和癌癥同一組的其他疾病就不能再賠了。 重疾分組(癌癥單獨一組):如果患了癌癥,因為癌癥是單獨一組的,就不影響其他病種的賠付。 癌癥是理賠率最高的重疾,把癌癥單獨分組,可以避免癌癥理賠后同一組的其他疾病沒了保障。 所以,我認為從優(yōu)到劣依次為:重疾不分組 > 重疾分組(癌癥單獨一組)> 重疾分組(癌癥不單獨一組)。 除了白紙黑字的重疾分組,保險公司還有一個文字游戲——隱形分組。 說是說不分組,但有些產(chǎn)品條款會有這樣的規(guī)定,如果被保險人因為同一疾病原因、同次醫(yī)療行為,或同次意外傷害事故導致兩種或兩種以上的重疾,即使兩種重疾都是符合合同定義的,但保險公司只理賠按其中一種。 這不就是換了個法子玩分組么? 2)賠付間隔期 賠付間隔期,是指兩次賠付之間要超過的時限。 打比方說,隔壁老王買了分組多次賠付的重疾險,賠付間隔期是1年,第一次理賠是因為患了A組的一種重疾,半年后,老王很倒霉地又患了B組的一種重疾。 雖然分組條件和重疾定義都符合要求,但因為間隔期還不到1年,就沒法再次理賠。 所以說,賠付間隔期越短,對我們越有利。 4、保費杠桿比是否高 請記??!買保險就是為了以較少的保費,撬動更高的杠桿。 如果不是為了高杠桿,把錢自己存著病了就直接拿出來看病好了,何必這么戲精沒事找事買保險呢? 杠桿太低,就失去了買重疾險的意義。我一直不建議老人買重疾險,選擇少,保費貴,保額低,就是因為這個原因。 杠桿比的計算很簡單,總保額除以總保費就是了。 杠桿比高不高,是不同產(chǎn)品對比相對來說的,我們的宗旨就是,選擇高杠桿比的產(chǎn)品。 5、等待期 現(xiàn)在市面上常見的重疾險等待期一般在90-180天,在等待期內(nèi)發(fā)生保險事故,保險公司是不會理賠的。 騙保算計案例,一搜一大堆,各大保險公司也不是什么傻白甜,當然懂得自我保護,等待期就是自我保護的措施之一。 等待期的設立,是對保險公司利益的保護,以防有人就因為知道將要發(fā)生保險事故,渾水摸魚,故意投保騙錢。 而即使你不是故意騙保,真的只是恰巧在等待期內(nèi)出了事,那也是有理說不清,同樣沒法理賠,所以等待期越短的對我們越有利。 6、是否有雙豁免 豁免不是我們挑選一款重疾險時的必要性優(yōu)先條件,但也是值得適當考慮的一個次要條件。 豁免就是指豁免保費,當投保人或者被保險人遇到某種合同約定的風險時,后續(xù)的保費就不用交了,但保障還能繼續(xù)享有。 而雙豁免,就是投保人和被保險人都能享受豁免。 舉個例子說,有一款重疾險,本身自帶被保險人輕癥豁免,而買的時候又附加選擇了投保人輕癥、重疾、身故、失能豁免。 那么,以后如果被保險人得了輕癥,或投保人不幸得了輕癥、重疾、身故或失能,后續(xù)的保費就都免了,而被保險人還能繼續(xù)享有保障。 總結(jié) 重疾險的產(chǎn)品設計比較復雜,本來就一頭霧水,要是再來個殺熟的無良銷售,耳根子一軟腦袋一懵圈就妥妥地掉坑了。 此外,以后在挑選產(chǎn)品時,也看看是否符合我今天講的這6個維度: 理賠條件寬松,包含高發(fā)輕癥且輕癥額外給付,多次賠付不分組且間隔期短,保費杠桿比高,等待期短,可雙豁免。 如果都符合,那基本就不會掉坑了! 重大疾病不一定會結(jié)束一個人的生理生命,但卻可以結(jié)束一個家庭的經(jīng)濟生命,怎樣買對重疾險,是我們每個人的必修課。 重疾險的挑選維度,我今天就先說到這里,關于重疾險,你還想知道什么問題,歡迎留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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