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提要:眼下,很多人在打聽或計算新稅制下年終獎怎么扣稅更劃算。網(wǎng)上的文章不少,但魚龍混雜。我市稅務系統(tǒng)專家表示,其中一些文章的計算全錯了。那么,納稅人究竟如何選擇才能減少年終獎的個稅稅負呢?記者就此采訪了市稅務局和天津港保稅區(qū)稅務局的個稅專業(yè)人士得知,同一個納稅人,采用不同的計稅方式,納稅額或許差別會很大。 天津北方網(wǎng)訊:眼下,很多人在打聽或計算新稅制下年終獎怎么扣稅更劃算。網(wǎng)上的文章不少,但魚龍混雜。我市稅務系統(tǒng)專家表示,其中一些文章的計算全錯了。那么,納稅人究竟如何選擇才能減少年終獎的個稅稅負呢?記者就此采訪了市稅務局和天津港保稅區(qū)稅務局的個稅專業(yè)人士得知,同一個納稅人,采用不同的計稅方式,納稅額或許差別會很大。 年終獎計稅方式“二選一” 根據(jù)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lián)合下發(fā)的《關于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后有關優(yōu)惠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目前,納稅人年終獎計稅方式可“二選一”──單獨計稅政策計算或并入綜合所得計算納稅。 按規(guī)定,年終一次性獎金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可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個月得到的數(shù)額,按照通知所附按月?lián)Q算后的綜合所得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shù),單獨計算納稅。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shù)。這是類似之前的老辦法,兩者扣除項目略有不同,計算方法一樣。納稅人也可選擇新辦法,即“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納稅”。 選用哪種更劃算因人而異 市稅務局個稅處相關人士告訴記者,納稅人具體選擇哪種計稅方式更劃算,不能一概而論,而是因人而異,跟年終獎金額的多少也有關系。 天津港保稅區(qū)稅務局個稅工作人員舉出了兩個案例: 一般來說,中低收入者如選擇將全年一次性獎金并入當年工資薪金所得,納稅額大多能減少;中高收入者年終獎單獨計稅,納稅額相對更少。 例1 張某2019年的收入情況為:每月取得工資收入3000元(不考慮任何稅前扣除項目),2019年1月一次性取得上年年終獎20000元。 方法一:年終獎單獨計稅,不并入綜合所得 全年綜合所得為3000元×12個月=36000元,低于60000元(即5000元×12)基本扣除費用標準,無需繳納個人所得稅。 全年一次性獎金20000元/12=1666.67元,適用3%稅率,速算扣除數(shù)為0。應繳個人所得稅為600元。 方法二:全年一次性獎金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納稅 全年綜合所得為3000元×12個月+20000元=56000元,低于60000元基本扣除費用標準,全年無需繳納個人所得稅。 結論:張某選擇方法二更實惠。 例2 李某2019年收入情況為:每月取得工資收入10000元(不考慮任何稅前扣除項目),2019年1月一次性取得上年年終獎100000元。 方法一:年終獎單獨計稅,不并入綜合所得 全年綜合所得為10000元×12個月=120000元,減去60000元基本扣除費用為60000元,適用10%稅率,速算扣除數(shù)2520。應繳納個人所得稅3480元。 全年一次性獎金100000元/12=8333.33元,適用10%稅率,速算扣除數(shù)為210。應繳個人所得稅9790元。 李某按照老辦法全年應繳納個人所得稅13270元。 方法二:全年一次性獎金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納稅 全年綜合所得為10000元×12個月+100000元=220000元,減去60000元基本扣除費用為160000元,適用20%稅率,速算扣除數(shù)16920。全年應繳納個人所得稅160000×20%-16920=150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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