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7子貢欲去告朔之餼羊。子曰:“賜也!爾愛其羊,我愛其禮?!?/span> ※譯文※: 1、子貢欲去告朔之餼羊。 告朔:朔,農歷每月初一為朔日。古者天子常以季冬頒來歲十二月之朔於諸侯,諸侯受而藏之祖廟。月朔,則以特羊告廟,請而行之。(每逢初一,便殺一只活羊祭于廟,然后回到朝廷聽政。) 餼羊:祭祀用的活羊。 ※子貢見魯君不行告朔之禮,便提出既然告朔之禮已是名存實亡,不如干脆停了算了,也可以省下那些獻祭的活羊。 ——依周禮,天子每年秋冬之際,將第二年歷書頒給諸侯,諸侯將此歷書供于祖廟,并依照歷書規(guī)定每月初一日到祖廟,殺活羊以廟祭,以示每月聽政開始。蓋其時,周天子失勢,早已不行頒發(fā)歷書之事,是以魯君亦早不行“告朔”之禮,只照例殺一只活羊走走過場,敷衍了事而已。 2、子曰:“賜也!爾愛其羊,我愛其禮?!?/span> ※夫子說,子貢啊,你在乎的是這頭羊嗎,可我在乎的卻是這個禮??! ——言下之意,只要殺羊祭廟這種形式還在,“告朔”之禮就還存在,哪怕只剩下一種形式。如果連這只羊也省下了,那么,這種禮也就徹底完了。 ——蓋“告朔”之禮乃是為“正君臣份位”而設,一旦淪為虛設,試問君臣份位將何以正?彼時周天子失勢,月朔已非天子頒布,而由諸侯自算。如今告朔之禮只剩下一個“餼羊”而已,但只要“餼羊”尚存,其禮便不失,便還留有一點可對“君臣份位禮制”的追思;今一旦取消,連追思也不留了,禮崩如此,試問夫子情何以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