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甲狀腺疾病是常見的婦產科臨床問題。2017年4月22日~23日,第十屆默克中國論壇甲狀腺糖尿病峰會在大連召開。會上,來自美國波士頓大學醫(yī)學院的Elizabeth N. Pearce教授為我們帶來了「2017年版美國甲狀腺學會(ATA)妊娠期甲狀腺疾病診治指南」的深入解讀。
ATA在2011年首次發(fā)布了妊娠期甲狀腺疾病的管理指南。伴隨著該領域研究的深入,ATA在近期對該指南進行了大幅度更新。
據Pearce教授介紹,2011版指南從321項引證文獻中提煉出76項推薦,而今年的指南增加到97項推薦,引用文獻接近2011版的2倍,多達621篇,足見新版指南的更新程度。
針對新版指南,Pearce教授圍繞妊娠期甲狀腺功能監(jiān)測、甲減、甲狀腺自身免疫、不孕癥和輔助生殖相關甲狀腺疾病以及甲亢展開了重點介紹。
妊娠期甲狀腺功能檢測
TSH在妊娠不同時期參考范圍不同。在妊娠早期,由于HCG濃度的增高刺激TSH受體引起TSH水平的降低,而HCG的升高,也會導致FT4輕度增加,因此妊娠早期TSH會降低。
2011年指南將TSH參考值上限定為2.5 mIU/L。然而來自全球超過5萬名孕婦的研究數據表明,大部分國家和地區(qū)TSH參考值上限均高于2.5 mIU/L,所以指南設定TSH的2.5 mIU/L 參考值可能偏低。
因此,2017版ATA指南推薦,在可能的情況下,應基于各地區(qū)人群調查數據建立當地的妊娠期特異性血清TSH參考值范圍;另外,用于制定參考標準的人群數據必須來源于無已知甲狀腺疾病、碘營養(yǎng)良好且TPOAb陰性的妊娠期女性。
如果沒有條件設立因地制宜的參考標準,可考慮將4.0 mIU/L作為妊娠期TSH參考值上限,即在非妊娠成年女性TSH參考上限基礎上降低約0.5mIU/L。
孕期由于雌二醇及甲狀腺激素球蛋白水平的改變,采用免疫法測定FT4值并不穩(wěn)定,不能完全反應FT4的真實水平??刹捎肍T4指數來反映FT4水平。FT4指數通過計算TT4以及T3的攝碘率得出。
通常FT4 不是常規(guī)檢測,故新版指南建議,在參照妊娠期特異性參考值范圍的條件下,TT4檢測是代替FT4,判斷妊娠期女性甲狀腺激素水平的可靠手段。
妊娠期甲狀腺功能減退
現已很明確,妊娠期甲減需要及時治療,爭議之處是妊娠期亞臨床甲減是否需要治療。
2000年一項納入9403例孕婦的研究表明。高TSH(≥6 mIU/L)的孕婦其胎兒的死亡率為低TSH (<6>6>mIU/L)的四倍。Casey等開展的研究表明,亞臨床甲減的孕婦其胎盤早剝、早產、流產、胎兒或新生兒死亡、新生兒呼吸窘迫等的發(fā)生風險均有增加。
同時,亞臨床甲減組新生兒入住NICU的比例亦有增加。目前大量的文獻提示妊娠期亞臨床甲減與妊娠不良結局有關。
對于亞臨床甲減合并甲狀腺自身免疫疾病的情況,一項來自中國的前瞻性隊列研究顯示孕婦患有亞臨床甲減(TSH 5.22-10)合并甲狀腺自身免疫疾病,其流產風險較正常甲功孕婦增加了將近10倍。
另外,妊娠期甲減或SCH對胎兒智力發(fā)育的影響得到了很多關注。1999年,Haddow等在《新英格蘭醫(yī)學雜志》發(fā)表的研究顯示,與甲功正常的妊娠婦女相比,未經治療的亞臨床甲減妊娠婦女后代智商評分降低7分,7~9歲兒童的運動、語言和注意力發(fā)育遲緩。
2010 Henrichs等的研究認為,早期妊娠輕度及重度甲減的孕婦后代在18個月和30個月的語言表達明顯延遲。 最近發(fā)表的CATS研究對390例亞臨床甲減妊娠婦女在平均妊娠12周3天時啟動左旋甲狀腺素干預,其后代3.5歲時的智商與未干預組無顯著差別。
此研究的陰性結果或與2個原因有關:①妊娠12周啟動干預時間過晚;②妊娠婦女亞臨床甲減程度較輕,TSH中位數平均3.8mIU/L(對照組為3.2mlU/L)。因此目前妊娠期亞臨床甲減對胎兒神經智力發(fā)育的影響尚不明確,尚需大規(guī)模、設計合理的前瞻性流行病學調查。
因此,2017版ATA指南建議,妊娠期甲減的治療可參照普通人群,其治療目標是將TSH降低到妊娠期特異性TSH參考值范圍的下半區(qū)間,即參考值下限至參考范圍中間值。
如果沒有特異性參考值可用,應將母體TSH濃度控制到低于2.5mIU/L。對于患有甲減的未妊娠育齡期女性,由于妊娠期間對左旋甲狀腺素(LT4)的需求增加,指南推薦,在確認或疑似妊娠時,應建議其立即聯系家庭醫(yī)生獲得相關建議;對于正在備孕并使用LT4治療的甲減婦女,應提前檢查TSH水平并調整LT4劑量使TSH濃度處于最小濃度與2.5mIU/L之間。對于正在接受LT4治療的女性甲減患者,一旦確認或高度懷疑妊娠,可自行將LT4劑量提高最多20%~30%,并緊急通知醫(yī)療看護人進行后續(xù)的檢測和評估。
甲狀腺自身免疫
2011年的一項薈萃分析顯示,甲狀腺自身免疫抗體與早產、流產的風險增加有關。一項前瞻性研究證實,LT4治療可降低TPOAb+孕婦發(fā)生早產或流產的風險,但另一項RCT研究發(fā)現LT4治療降低TPOAb+孕婦發(fā)生流產或新生兒住院的風險,但并不降低流產風險。
故新版ATA指南指出,目前尚無足夠證據表明LT4能降低TPOAb+、甲狀腺功能正常妊娠婦女的流產風險;但考慮到LT4的潛在治療獲益及極小的風險,指南推薦TPOAb+、甲狀腺功能正常且有流產史的妊娠女性使用LT4,其初始治療劑量一般為25-50μg。
不孕癥和輔助生殖技術
研究顯示,TPOAb+并不降低不孕癥和輔助生殖技術(ART)受孕成功率,但與ART后較高的流產風險相關。
現在還沒有證據證明LT4可以提高TPOAb+、甲狀腺功能正常的女性接受輔助生殖的受孕成功率。但鑒于LT4潛在的治療獲益與極低的風險,ATA建議可以考慮為這類婦女使用LT4,起始劑量為25-50 μg。
另外,兩項隨機對照研究表明,對患有SCH的不孕女性使用LT4治療可以顯著提高輔助生殖的受孕率和活產率,降低流產風險,故ATA指南推薦,接受試管受精(IVF)或卵胞漿內單精子注射(ICSI)的SCH女性應接受LT4治療,并需將TSH濃度降到2.5mIU/L以下。
甲狀腺機能亢進癥
妊娠期Graves’病的治療是臨床的難題,抗甲狀腺藥(ATD)、碘131以及甲狀腺切除術各有優(yōu)缺點。
有研究表明,妊娠早期使用ATD可能增加出生缺陷的發(fā)生風險??紤]到該風險,新版ATA指南推薦,對于初孕的、使用低劑量甲巰咪唑(MMI)或丙基硫氧嘧啶(PTU)治療的甲狀腺功能正常的Graves’病患者,在充分評估病史、甲狀腺大小、治療時長、近期甲狀腺功能檢測結果、TRAb檢驗等臨床指標的前提下,應考慮停用ATD。
在停用ATD后,應每隔1~2周進行甲狀腺功能檢測(TSH、FT4或TT4)和臨床檢查,以確定孕婦和胎兒的甲狀腺功能狀態(tài);若孕婦甲狀腺功能維持正常,可在妊娠中、后期將復查間隔延長到2~4周。
但若孕婦在停藥后有較高的風險出現甲亢,可能需要繼續(xù)服用ATD。ATA推薦使用PTU直至孕16周,使用MMI者應盡早轉換為PTU。但若在孕16周以后仍需使用ATD,目前尚不明確是否應使用PTU或轉換為MMI。
此外,指南建議,孕期使用ATD治療時應每隔4周進行FT4/TT4及TSH的監(jiān)測,并使ATD維持在最小效應劑量,將FT4/TT4維持在正?;蛏愿哂谡5乃?。
總結
新版ATA妊娠期甲狀腺疾病診治指南參照最新研究的證據進行了大量更新。首先,新指南將妊娠期TSH參考上限提高到4.0mIU/L;其次,指南推薦妊娠期SCH的治療應根據TSH水平和TPOAb狀態(tài)決定;另外,接受ART治療的女性應接受TSH篩查,對甲減女性使用LT4治療可以改善ART的效果;最后,鑒于ATD的致畸風險,Graves’病女性在妊娠早期應盡可能減少ATD暴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