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太極篇 易曰:「易有太極;是生兩儀;兩儀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八卦定吉兇」 夫太極未分之先;天地人物無有也;沖穆兆朕;惟有一氣耳。 一氣既分;輕清者為天;重濁者為地;清氣之精;上而為日月星宿;濁氣之精; 下而為山河草木。 一陰一陽;兩儀奠位;天地生成;人稟理氣;混然中處。陽變陰合;五氣以生; 五氣流行;八卦象位;八卦既定;四方始正;而變化無窮焉。 地法因理氣之妙;以推山川之生成;原始反終;故知死生之說;以定吉兇之機(jī); 其理微矣。
2.河圖篇 易曰:「河出圖;圣人則之。」又曰:「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天數(shù)五;地?cái)?shù)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天數(shù)二十有五;地?cái)?shù)三十;凡天地之?dāng)?shù);五十有五?!?/span> 此所以成變化而行鬼神也; 此伏羲時(shí)河中龍馬負(fù)圖之?dāng)?shù); 伏羲因之以畫八卦; 其數(shù)始于一而終于十; 以五生數(shù)統(tǒng)五成數(shù)。 天一與地六合于北而生水; 地二與天七合于南而生火; 天三與地八合于東而生木; 地四與天九合于西而生金; 天五與地十合于中而生土; 蓋天地生成自然之?dāng)?shù)也; 地法因之;以推五行生成之妙;分配陰陽;布排五氣;體此道耳。
3.洛書篇 易曰:「洛出書;圣人則之?!箷唬骸柑炷隋a禹洪范九疇;彝倫攸敘?!?/span> 昔在夏后之世;洛中神龜負(fù)書; 其數(shù)戴九履一; 左三右七; 二四為肩; 六八為足;始于一而終于九;夏禹因之, 平定水土,分別九州島。 箕子法之,以作九疇; 蓋先天八卦;相為表里;地法因之;以明九宮八門之義; 故南朱雀;北玄武;東青龍;西白虎;為四正之方;是故南面而立;向明而治; 法乎此也。
4.伏羲先天卦篇 易曰:「天地定位;山澤通氣;雷風(fēng)相??;水火不相射;八卦相摩;知往者順;知來者逆?!?/span> 此伏羲先天八卦也;乾坤縱而六子橫; 其數(shù)則 :乾一、兌二、離三、震四、巽五、坎六、艮七、坤八; 其方則: 乾南、坤北、離東、坎西;震東北、兌東南、巽西南、艮西北; 自震至乾為順;自巽至坤為逆;蓋震始交而陽生;巽始消而陰生;兌陽之長者; 艮陰之長者; 震兌在天之陰;艮巽在地之陽; 故震兌上陰而下陽; 艮巽上陽而下陰。 乾坤定上下之位;坎離列左右之門;天地之所闔辟;日月之所出入;春夏秋冬; 晦朔弦望;晝夜寒暑;莫不由是而推。 此先天八卦;所以為理氣之體也;地法因之;以推二十四位;生煞之炁;二十四氣運(yùn)化之機(jī);以消息陰陽。論其時(shí)日干支;孤虛旺相;以致于用;其理微矣。
5.文王后天卦篇 易曰:「帝出乎震;齊乎巽;相見乎離;致役乎坤;說言乎兌;戰(zhàn)乎乾;勞乎坎;成言乎艮。」 此文王后天八卦;乃人用之位;后天之學(xué)也。 伏羲先天八卦;乾生于子;坤生于午;坎終于寅;離終于申;以應(yīng)天時(shí);明天之道; 至文王重卦 ,至乾于西北;退坤于西南;長子用事而長女代母;坎離得位而兌艮為偶; 震巽為用;以應(yīng)地之方也; 蓋兌離巽得陽之多者也;艮坎震得陰之多者也;是以為天地之用也; 乾極陽;坤極陰;是以不用也。 以方位言之;震兌始交者也;故當(dāng)朝夕之位; 坎離交之極者也;故當(dāng)子午之中; 巽艮不交而陰陽不雜也;故當(dāng)用中之偏; 乾坤純陽純陰也;故當(dāng)不用之位;此后天方位;所以始震而終艮也; 羅經(jīng)方位;由是而立;其所以推測造化;察理山川以別吉兇;蓋有至理存焉;此圣人明體致用之學(xué)也;
6.納甲篇 易曰:「天地垂象見吉兇;圣人象之相推而變化?!褂衷唬骸柑斓赜摚慌c時(shí)消息。」 夫天象之可見者;莫如日月也。天運(yùn)可考者;亦莫如日月也;故日月麗天而運(yùn)行; 寒暑陰陽;循環(huán)不息;而盈虛消息之理;于是而見;造化變通之機(jī);由是而 日為陽之象,陽中含陰,離體二陽在外,而一陰居中;故離為日之正體。 月為陰之象,陰中含陽,坎體二陰在外,而一陽居中,故坎為月之正體。 蓋日無遲速;月有盈虛;卦有變化而時(shí)有配納;月麗于日而有明; 自晦朔而象坤; 朏出于庚而震; 上弦見于丁而兌; 盈于甲壬而乾; 退于辛而巽; 下弦消于丙而艮; 沒于乙癸而復(fù)于坤;此一月之消息盈虛也。
地法因之;以推八卦之變;分納八干于各卦之位;以統(tǒng)十二支之方;配以五行之位;蓋本乎此也。
7.天星四垣篇 按漢史遷天官書曰:「中宮天極星其一明者;紫微之宮;太乙帝居也。」 旁三星曰「三公」; 后四星曰「四輔」; 右一星曰「后妃」; 環(huán)之匡衛(wèi)十二星曰「藩臣」。 紫微宮前直斗口三星曰「太乙」; 左三星曰「天槍」; 右四星曰「天棓」。 后六星絕漢抵營室曰「閣道」; 又北六星曰「三臺」;
東北四星出其間者曰「天市」; 中六星曰「市樓」。市中眾星為【泉貨】;
紫微宮南有太微曰「三光之庭」; 匡衛(wèi)十二星曰「藩臣」 西將東相;南四星執(zhí)法; 中端門;門左右掖門;門內(nèi)六星諸侯; 其內(nèi)五星曰「五帝座」; 后聚十五星曰「郎位」旁大星將位也;
西有隨星曰「少微」; 士大夫;權(quán)前大星曰「后妃」;旁小星曰「御者」 又南一星曰「南極老人」; 此四極天星正垣也; 蓋星者;氣之清而上者也;地者氣之濁而下者也; 故玄女曰:「天有象;地有形」 上下相須而成一體;夫星吉則地吉;星兇則地兇; 在天有紫微、天市、太微、少微 四垣星; 旁照四方;以主庶征;地法推之;以明其善惡;察其經(jīng)微;所謂天光下臨;地德上載者;此之謂與。
8.九星篇 按漢史遷天官書言:「北斗七星」所謂在璇璣玉衡;以齊七政;杓攜龍角;衡殷南斗;魁枕參首; 用昏建者杓;杓自華以西南; 夜半建者衡;衡殷中州河濟(jì)之間;平旦建者魁; 魁海岱以東; 北斗為帝車; 運(yùn)乎中央;臨制四方陰陽; 建四時(shí);均五行;移節(jié)度;定諸紀(jì);皆系乎斗。 故地取象九星以立名;然放之于經(jīng);春秋連斗樞云: 一星天樞屬土,秦分; 二星天璇屬水,楚分; 三星天璣屬金,齊分; 四星天權(quán)屬水,吳分; 五星天衡屬土,燕分; 六星閻陽屬金,趙分 七星搖光屬火,宋分; 八星輔星主、 幽州; 九星弼星主、并州; 劉韶六北斗九星;二星不見。則世言九星之名曰: 「貪狼、巨門、祿存、文曲、廉貞、武曲、破軍、左輔、右弼者」乃出于道書所分;非經(jīng)見也;今因其說而推之;北斗者;天星也;在天則各有所主;在地則各有所隸。 是故古今世數(shù);宇宙推移; 以致四海、九州島、人物、方言、情性、嗜好、日用、起居;莫非九星之所致;此地理之書;所以深探其源;用之以推休咎;萬無一失也。
9.仰觀天文篇 臣聞之師曰:「歷法始乎伏羲而成乎堯」;伏羲之前則有帝釋梵王;洞明此理;法象天地;施之人事 迨堯命羲和;欽天授時(shí);而仰觀之說始明;推鳥火虛昂以占中星;定春夏秋冬;以正四時(shí)。
夫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 星麗乎天而左旋者也。 周歲三百六十五日四分日之一; 氣運(yùn)于天而右轉(zhuǎn)者也。 東方蒼龍七宿,自角始而箕終; 南方朱雀七宿,自井始而軫終; 西方白虎七宿,自奎始而參終; 北方玄武七宿,自斗始而壁終 地法以二十八宿之分度;以配八方; 推之為二十四路。 又二十八宿,分配日 月 五行 緯星之氣,分而麗之。 就以分配分野;天禽地獸;在人各有所主;其所以消息陰陽;辨其吉兇;論其情性; 分其分野。布天星;立四正;占山川之所產(chǎn);察人物之善惡;其理微矣。
10.俯察地理篇 臣聞昆侖為四極之祖,分流三干: 北條出河北;入云中;九嶷雁門代郡;回復(fù)南而太原帝丘;太行恒山;孤九河; 東北渡遼海;以入于海;為翼兌之分。 中條出河南;自秦隴三輔;入豐沛汾晉;孤伊洛;東而淮泗;以入于海; 為雍豫徐青之分。 南條出江南;自陜右分;出西鄙;回巴蜀;踰荊衡;入黔中;東而匡阜; 南極嶺海;北度閩粵三吳;自浙右以入海;為梁荊楊之分。 因山以別水;因水以分山;隨其形勢而為之分野;因形勢以推氣;因氣以立穴
故葬經(jīng)曰:「地有四勢;氣從八方至」;晉郭氏作葬書;推明其義曰:「寅申巳亥四勢也;衰旺系乎形,應(yīng)震離坎兌乾坤艮巽八方也;來止跡乎岡阜」 四勢之山;生八方之龍;四勢行氣;八龍施生;一得真宅;吉慶榮貴。 夫羅經(jīng)本后天八卦方位;間以八干四維;分為二十四位; 地法本乎先天而納甲;配八局以為用。方位既定;局法既明;然后推五氣之流行;知陰陽之休咎;因是以為返本還源之妙。 返氣納骨;乎其生氣;骨骸得氣;遺體受蔭;其義亦微矣; 且以二十四路各配五氣;各分陰陽;不可不深察也。 地法所謂相其陰陽;原其骨脈;辯其嫡庶;察其情性;使龍穴砂水收藏; 裁于百里于方寸。 沖陽和陰;增高益下;此君子所以奪神功;改天命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