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血壓、糖尿病等特殊人群血脂異常時,應如何結(jié)合伴隨疾病特點開展血脂個性化管理?本文將一文總結(jié)。 1.糖尿病 糖尿病合并血脂異常主要表現(xiàn)為甘油三酯(TG)升高,高密度脂蛋白膽固醇(HDL-C)降低,低密度脂蛋白膽固醇(LDL-C)升高或正常。 (1)調(diào)脂目標:40歲及以上糖尿病患者血清LDL-C水平應控制在2.6mmol/L以下,保持HDL-C目標值在1.0mmol/L以上。 (2)治療方案:首選他汀類藥物治療,如合并高TG伴或不伴低HDL-C者,可采用他汀類與貝特類藥物聯(lián)合應用。 2.高血壓 高血壓合并血脂異常者,應根據(jù)不同危險程度確定調(diào)脂目標值。同時,調(diào)脂治療能夠使多數(shù)高血壓患者獲益,減少冠心病事件。因此,高血壓指南建議,中等危險的高血壓患者應啟動他汀治療。 3.代謝綜合征 代謝綜合征是一組以肥胖、高血糖(糖調(diào)節(jié)受損或糖尿?。?、高血壓以及血脂異常[高TG血癥和(或)低HDL-C血癥]集結(jié)發(fā)病的臨床征候群。主要防治目標是預防動脈粥樣硬化性心血管疾病(ASCVD)以及2型糖尿病,對已有ASCVD者要預防心血管事件再發(fā)。 (1)調(diào)脂目標:LDL-C<2.6mmol/L、TG<1.7mmol/L、HDL-C≥1.0mmol/L。 (2)治療方案:先啟動生活方式干預,如不能達標應針對各個組份采取相應藥物治療。 4.慢性腎臟疾病(CKD) CKD常伴隨血脂代謝異常并促進ASCVD的發(fā)生。 (1)調(diào)脂目標:輕、中度CKD者,LDL-C<2.6mmol/L,非-HDL-C<3.4mmol/L;重度CKD、CKD合并高血壓或糖尿病者,LDL-C<1.8mmol/L,非-HDL-C<2.6mmol/L。 (2)治療方案:CKD患者應接受中等強度他汀類治療,必要時聯(lián)合膽固醇吸收抑制劑;終末期腎病(ESRD)和血透患者,需仔細評估降膽固醇治療風險和獲益,建議藥物選擇和LDL-C目標個體化。應注意,CKD患者是他汀類引起肌病的高危人群,尤其是腎功能進行性減退或腎小球濾過率(GFR)<30ml/(min·1.732 )時,發(fā)病風險與他汀劑量密切相關,故應避免大劑量應用。此外,中等強度他汀治療LDL-C不能達標時,推薦聯(lián)合應用依折麥布;貝特類可升高肌酐水平,中重度CKD患者與他汀聯(lián)用時,可能增加肌病風險。 5.家族性高膽固醇血癥(FH) FH屬常染色體顯性遺傳性膽固醇代謝障礙,突出的臨床特征是血清LDL-C水平明顯升高和早發(fā)冠心?。ㄐ募」K阑蛐慕g痛)。FH治療的最終目的是降低ASCVD危險,減少致死性和致殘性心血管疾病發(fā)生。 (1)調(diào)脂目標:與心血管疾病高危者相同。 (2)治療方案:①全面的治療性生活方式改變:飲食(減少脂肪和膽固醇攝入,全面均衡膳食),運動和行為習慣(戒煙,減輕體重);②防治其他危險因素:如高血壓和糖尿病;③早期治療:FH患者從青少年期開始長期堅持他汀類治療(常需要兩種或更多種調(diào)脂藥物的聯(lián)合治療),可顯著降低ASCVD危險;④其他:心血管疾病極高?;颊呓?jīng)聯(lián)合調(diào)脂藥物治療,膽固醇水平仍未達到目標水平,尤其是疾病處于進展中的患者,可考慮接受脂蛋白血漿置換作為輔助治療。 6.卒中 非心源性缺血性卒中或短暫性腦缺血發(fā)作(TIA)患者,無論是否伴有其他動脈粥樣硬化,均推薦給予他汀類藥物長期治療。 (1)治療目標:顱內(nèi)大動脈粥樣硬化性狹窄(狹窄率70%~99%)導致的缺血性卒中或TIA患者,推薦目標值為LDL-C<1.8mmol>1.8mmol> (2)治療方案:基線LDL-C≥2.6mmol/L,應用他汀類藥物治療;基線LDL-C<2.6mmol/L,目前尚缺乏臨床證據(jù)。此外,長期使用他汀類藥物治療總體上是安全的,但有腦出血病史的非心源性缺血性卒中或TIA患者應權(quán)衡風險和獲益合理使用他汀類藥物。 7.高齡老年人 高齡患者大多有不同程度的肝腎功能減退,調(diào)脂藥物劑量的選擇需要個體化,且起始劑量不宜太大,應根據(jù)治療效果調(diào)整調(diào)脂藥物劑量并嚴密監(jiān)測肝腎功能和肌酸激酶。 參考資料:《中國成人血脂異常防治指南(2016 年修訂版 )》 相關鏈接:【一文總結(jié)】血脂異常防治策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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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 李渙 > 《健康 偏方 養(yǎng)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