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兩代的服飾面貌有較大差異。明代以漢族傳統(tǒng)服裝為主體,清代則以滿族服裝為大流。而兩代上下層社會的服飾均有明顯等級。
明代(1368-1644)政權(quán)建立后,曾力圖消除元代蒙古族服制對漢族的影響,“悉命復(fù)衣冠如唐制”,但未能真正貫徹,當(dāng)務(wù)之急是安定社會、發(fā)展生產(chǎn)。至洪武二十六年(1393)才確定了許多主要服飾。由于明代政府非常重視農(nóng)業(yè),推廣植棉,棉布得到普及,普通百姓的衣著也得到了改善。
上層社會的官服是權(quán)力的象征,歷來受到統(tǒng)治階級的重視。自唐宋以降,龍袍和黃色就為王室所專用。明朝因皇帝姓朱,遂以朱為正色;百官公服自南北朝以來紫色為貴,至明代又因《論語》有“惡紫之奪朱也”,紫色自官服中廢除不用;黃、紫之外,玄色也在禁例。
官袍樣式近似唐代圓領(lǐng)服而尺寸寬大,盤領(lǐng)右衽,兩側(cè)各多出一塊,稱“矲”(擺);衣料多用纻絲或紗、羅、絹,但顏色、花紋有別。明初規(guī)定“一品至四品,緋袍;五品至七品,青袍;八品九品,綠袍,未入流雜職官與八品以下同。公服花樣:一品,大獨科花,徑五寸;二品,小獨科花,徑三寸;三品,散答花,無枝葉,徑二寸;四品五品,小雜花紋,徑一寸五分;六品七品,小雜花,徑一寸;八品以下無紋。幞頭:漆、紗二等,展角長一尺二寸;雜職官幞頭垂帶”,后復(fù)令展角,不用垂帶。實際沿襲宋元而稍有不同。
最有特色的是用“補子”表示品級。補子是一塊40-50厘米見方的綢料,織繡上不同紋樣,再縫綴到官服上,胸背各一。文官的補子紋樣用禽鳥,武官用走獸,各分九等。如文官自一品以下,依次用仙鶴、錦雞、孔雀、云雁、白鷴、鷺鷥、鸂鶒、黃鸝、鵪鶉,雜職練鵲;武官一品二品獅子,三品四品虎豹,物品熊羆,六品七品彪,八品犀牛,九品海馬。平常穿的圓領(lǐng)袍衫則憑衣服長短和袖子大小區(qū)分身分,長大者為尊。 △明代文、武官補子
明代官員的主要首服沿襲宋元幞頭而稍有不同?;实鄞鳛跫喺凵辖?,帽翅自后部向上豎起,官員朝服戴展翅漆紗幞頭,帽翅長達(dá)1尺2寸;常服戴烏紗帽。入冬以后,皇帝還賜給百官毛皮暖耳,很像后世的耳套,平民不準(zhǔn)使用;同時有披肩、圍脖等御寒用品。受到誥封的官員妻、母,也有以紋、飾區(qū)別等級的紅色大袖禮服和各式霞帔。此外,上層婦女中已著用高跟鞋,并有里高低、外高低之分。
明代普通百姓的服裝或長、或短、或衫、或裙,基本上承襲了舊傳統(tǒng),且品種十分豐富。當(dāng)時出現(xiàn)一種長身背心,狀似士兵的罩甲,故名馬甲,在青年婦女中尤為流行。軍士(大概也包括差役)的服裝,袖口僅可出拳。服飾用色方面,平民妻女只能衣紫、綠、桃紅等色,不得用大紅、鴉青、黃等色,以免與官服正色相混;勞動大眾只許用褐色,不過由于推廣植棉,棉布普及,衣著因而也有所改善。
一般人的帽,除唐宋以來舊樣依然流行外,朱元璋又親自制訂兩種,頒行全國,士庶通用。一種是方桶狀黑漆紗方帽,稱四方平定巾;一種是由六片黑色絨、緞合成的半球形小帽,頂綴帽珠,稱六合一統(tǒng)帽,取意四海升平,天下歸一。后者留傳下來,俗稱瓜皮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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