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癥治療誤區(qū)(2014-03-31 21:22:48)“三分之一的癌癥是治死的”,說明癌癥錯誤治療的普遍性和重大危害性,而癌癥患者應力求防止與減少重大的治療失誤。 臨床常見的主要治療誤區(qū)如下: 1. 癌的種類很多,并非所有癌對化療都敏感。實際上,化療只對少數(shù)癌有良好(敏感)或較好(中度敏感)治療作用,而對大多數(shù)癌的治療作用差(欠敏感)或無作用(不敏感)。具體為:①對化療敏感癌:主要為滋養(yǎng)細胞瘤、霍奇金氏淋巴瘤、小兒非霍奇金氏淋巴瘤、生殖細胞瘤、急性淋巴細胞性白血病、腎母細胞瘤、胚胎性橫紋肌肉瘤、神經(jīng)母細胞瘤、卵巢癌、絨毛膜上皮癌等。②對化療中度敏感癌:主要為乳腺癌、小細胞肺癌、骨肉瘤、子宮內膜癌、多發(fā)性骨髓瘤等。③對化療欠敏感和不敏感癌:常見的肝癌、非小細胞肺癌(含肺鱗癌和肺腺癌)、胰腺癌、頭頸部癌癥、前列腺癌,以及大多數(shù)胃腸道癌癥等(以下為表述方便,將以上三類對于化療不同程度敏感的癌,分別稱為第一類癌、第二類癌和第三類癌)。 對于第一類癌癥,化療具有重要殺滅作用,而應及時進行,其中部分甚至可以治愈。對于第二類癌,化療不具備根本性殺滅治愈作用,但在化療初期,其中多數(shù)可迅速起到一定的臨時性的腫瘤控制作用,其后隨著耐藥性的產生,則將較迅速失去作用,而一般以進行4次左右化療為宜,對其中惡性程度較高者,可進行6次左右化療。對于第三類癌,化療基本上不具備治療作用,原則上不宜進行,但對其中惡性程度較高者,也可進行2次左右化療,或許可有一定的臨時性控制作用。 對于腫瘤惡性程度的識別,有些可依據(jù)腫瘤的分化程度,很多腫瘤可分為高分化、中分化、低分化三種類型,其中高分化代表腫瘤惡性程度低,低分化代表腫瘤惡性程度高,中分化介于二者之間;有些則是根據(jù)腫瘤的性質,如乳腺癌的“浸潤”類型(如浸潤性導管癌、浸潤性小葉癌)惡性程度相對較高,胃癌中印戒細胞癌的惡性程度較高等等,患者可根據(jù)自身具體情況進行查詢。 2. 包括兩種情況,一是不應化療而化療,二是僅宜適度化療而過多化療。對于不應化療而進行化療者相對較少,如肝癌、胰腺癌,以及非小細胞肺癌(肺腺癌、肺鱗癌)、胃癌、結腸/直腸癌中屬于高分化或高中分化者,均為不宜化療。然而,對于僅宜適度化療而過度化療者則十分多見,主要一是第二類癌,一是第三類癌中屬于低分化或中低分化者,均為化療本質上的“不治之癌”,以至腫瘤在化療初期即使有一定的抑制療效,而后仍多將繼續(xù)生長發(fā)展和復發(fā)轉移。但對此兩類癌癥,常因初期有一定療效,又缺乏更好治療辦法等原因,而臨床常常不斷化療,“生命不止,化療不息”,結果腫瘤仍存,而身體卻先被摧毀,導致死亡更快。不斷更換化療藥物的本質相同。 化療藥物的毒性巨大,可致全身多系統(tǒng)嚴重傷害,以至摧毀生命系統(tǒng),同時也嚴重破壞自身整體的防御功能,因而還常常導致腫瘤后期發(fā)展更快,更易并發(fā)其他疾病,導致患者更加痛苦,更快死亡。美國腫瘤協(xié)會早于2001年就規(guī)定:“60歲以上的惡性腫瘤患者,不提倡做放化療”,以及國外研究報告指出:“經(jīng)放化療比不經(jīng)放化療的患者,癌細胞的轉移和擴散高出八倍”;“進行了放化療比不進行放化療的生存期并無明顯延長,而生存質量則顯著降低”;“約1/3的癌癥患者不是死于癌癥,而是死于放化療過度治療”等?;焸?,一定程度尚可補救,過度損傷將無可挽回。“花錢買傷害”,是一條“人財兩空”的痛苦不歸路。 在化療過程中,凡腫瘤邊化療邊生長者,即表明化療已完全失效,應即停止,以避免過度化療造成更大傷害。 3. 很多患者不了解中醫(yī)藥具有強大的抗腫瘤作用,尤其是第二類、第三類腫瘤中的很多西醫(yī)學“不治之癌”,在中醫(yī)藥則是“可治之癌”。有否中醫(yī)藥治療,常導致完全不同的兩種結果。 中醫(yī)藥治療癌癥具有多方面的作用: (1)抗腫瘤:中藥具有廣譜抗腫瘤作用,包括對肝癌、肺癌、胃/腸道癌等眾多第二類、第三類腫瘤,均有良好治療作用。中醫(yī)藥抗腫瘤的主要作用機理為:①腫瘤細胞毒作用:可直接抑制癌細胞增殖、誘導癌細胞分化周期失控等而殺傷癌細胞,導致癌細胞凋亡。②抗突變作用:機體細胞在癌變中,至少需要經(jīng)過兩次以上的基因突變,中藥能有效減少染色體的癌畸變。③影響腫瘤血管的生成:腫瘤的生長和轉移,必須依靠新生血管提供足夠的營養(yǎng)才能實現(xiàn),中藥能有效抑制血管內皮細胞的增殖和體內血管形成等而抑制腫瘤血管的形成。④逆轉耐藥性:腫瘤細胞對化療藥物產生的多藥耐藥性,是腫瘤化療失敗的主要原因之一,中藥具有逆轉腫瘤多藥耐藥性的作用。⑤調節(jié)和增強機體抗腫瘤免疫力作用。⑥誘導腫瘤細胞分化:中藥可誘導腫瘤細胞分化為正常細胞或接近正常細胞甚至抗腫瘤細胞等。 (2)增強自身抗腫瘤能力:中醫(yī)藥可強健生命系統(tǒng),增強自身抗腫瘤防御水平和能力,并有效減少放化療毒副作用對生命系統(tǒng)以及自身抗腫瘤防御系統(tǒng)的嚴重破壞,從而對于抗腫瘤整體治療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和意義。 (3)防治并發(fā)癥:癌癥和放化療治療傷害等,常導致眾多并發(fā)癥,加重加快癌癥發(fā)展,并導致諸多痛苦,降低生存質量,縮短生存時間。中醫(yī)藥整體改善與增強,良好防止和治療并發(fā)癥,對于癌癥減少痛苦、提高生存質量、延緩腫瘤發(fā)展等具有重要作用。 (4)持久有效抗腫瘤:腫瘤對化療藥物很快產生耐藥性,是化療治療腫瘤失敗的首要原因。而中藥不產生耐藥性,對于長期有效治療腫瘤具有深遠作用和意義。 腫瘤細胞對化療藥物易產生耐藥性的根本原因,是由于西藥(含化療藥物)基本是單一的化學成分,腫瘤細胞易于通過對其產生滅活酶(將藥物滅活,失去作用)、基因突變(適應藥物,使不起作用)、改變胞膜通透性(使藥物不能進入細胞發(fā)揮作用)、改變靶位蛋白結構(使藥物不能與之結合而發(fā)揮作用)、主動排外(將藥物排泄出細胞外)等方式,減輕和消除該藥物的作用,即產生耐藥性。而中藥的成分十分復雜,單個中藥常為數(shù)十上百種成分,多個中藥的組方,成分則更是極為復雜,任何細胞和生物,對于如此眾多的成分,均難以產生和形成對抗性改變,因此,中藥尤其是組方,產生耐藥性的可能性基本是微乎其微。 (5)安全無傷害:若能正確應用,中藥抗腫瘤不具有毒副作用或十分輕微,為非傷害性治療,而在癌癥的整體治療進程中具有重大的積極意義。 4. 未中西醫(yī)正確配合治療 充分發(fā)揮中西醫(yī)抗腫瘤優(yōu)勢,較單一西醫(yī)學或中醫(yī)學治療,更能取得1+1>2的良好療效。 在治療過程中,對于西醫(yī)學的癌癥治療,應根據(jù)自身所患腫瘤的特點,一是當用者應該應用,二是必須合理、適量、正確應用,切忌種種過度治療。 對于中醫(yī)學的癌癥治療,一是因中醫(yī)藥具有強大抗腫瘤作用,以及可減少放化療副作用等,而越早應用效果越好。二是中醫(yī)藥與西醫(yī)學抗腫瘤治療配合,可相互增強中西醫(yī)腫瘤治療作用。三是中醫(yī)藥治療癌癥不等于“調理”和改善癥狀,若僅為調理,未治腫瘤,則反有貽誤病情之虞。四是西醫(yī)學腫瘤治療結束后,對于殘存腫瘤細胞,更需依賴中醫(yī)藥長期控制和治療,??杀苊饣驕p少腫瘤復發(fā)轉移,甚至徹底治愈。 5. 未有良好的精神情志 “三分之一的癌癥是嚇死的”,充分說明癌癥患者保持開朗樂觀精神的重要性,樂觀豁達與悲憂絕望的精神情志,均可重大影響癌癥病情的發(fā)展,導致天壤之別的結果)。還尤需值得一提的是,患者的親朋好友,應特別注意不宜無意流露過多的悲傷,而宜用心為患者營造良好的精神氛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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