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之后,適用增值稅簡易計稅征收率的項目有哪些,可否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 注意:一般納稅人選擇按照簡易辦法計算繳納增值稅后,36個月內(nèi)不得變更。 《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三十四條簡易計稅方法的應納稅額,是指按照銷售額和增值稅征收率計算的增值稅額,不得抵扣進項稅額。應納稅額計算公式: 應納稅額=銷售額×征收率 【解讀】本條所稱銷售額為不含稅銷售額,征收率為3%或5%。 不含稅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3%/5%) 采取簡易計稅方法計算應納稅額時,不得抵扣進項稅額。 小規(guī)模納稅人銷售舊貨、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chǎn),適用按照簡易辦法依3%征收率減按2%征收增值稅政策的,按下列公式確定銷售額和應納稅額: 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3%) 應納稅額=銷售額×2% 第三十五條簡易計稅方法的銷售額不包括其應納稅額,納稅人采用銷售額和應納稅額合并定價方法的,按照下列公式計算銷售額: 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征收率) 【解讀】在計算增值稅的時候必須先將含稅價格換算為不含稅價。本條具體規(guī)定了簡易計稅方法中如何將含稅銷售額換算為不含稅銷售額。和一般計稅方法相同,簡易計稅方法中的銷售額也不包括向購買方收取的稅額。 如:某試點納稅人提供的文化體育服務含稅銷售額為206萬元,在計算時應先換算為不含稅銷售額,即:不含稅銷售額=206萬元÷(1+3%)=200萬元,則增值稅應納稅額=200萬元×3%=6萬元。 第三十六條納稅人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因銷售折讓、中止或者退回而退還給購買方的銷售額,應當從當期銷售額中扣減。扣減當期銷售額后仍有余額造成多繳的稅款,可以從以后的應納稅額中扣減。 【解讀】本條是對納稅人提供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應稅服務扣減銷售額的規(guī)定。 適用對象: (一)小規(guī)模納稅人提供應稅服務; (二)一般納稅人提供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應稅服務。 綜合:槐蔭國稅、深圳國稅 光說不練假把式, 更多營改增落地培訓指導, 來聽我們的實戰(zhàn)分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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