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應納稅額計算 增值稅的計稅方法 一、一般計稅方法 當期應納增值稅稅額=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 二、簡易征收 當期應納增值稅稅額=當期銷售額×征收率 三、扣繳義務人計稅方法 應扣繳稅額=接受方支付的價款÷(1+稅率)×稅率 一般納稅人應納稅額計算 應納稅額=銷項稅額-(進項稅額-進項轉(zhuǎn)出)-留抵稅額+簡易征收稅額 實納稅額=應納稅額-抵減稅額 第一部分:銷項稅額 銷項稅額=銷售額×稅率 1.一般銷售:全額 2.視同銷售:同類價、組價 3.特殊銷售:折扣、以舊換新等 4.營改增銷售:全額、差額 5.含稅銷售額的換算 6.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 一、一般銷售方式下的銷售額 1.銷售額=全部價款+價外費用 不含稅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稅率或征收率) 2.銷售額中不包括: (1)受托加工消費品代收代繳的消費稅; (2)代墊運費:發(fā)票開具并轉(zhuǎn)交給購貨方; (3)代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行政事業(yè)性收費; (4)銷貨物同時代辦保險等而向購買方收取的保險費,以及向購買方收取的代購買方繳納的車輛購置稅、車輛牌照費。 二、視同銷售銷售額 (也適用于價格明顯偏低或偏高且不合理情形) 1.按納稅人最近時期同類貨物平均售價; 2.按其他納稅人最近期同類貨物平均售價; 3.按組成計稅價格。 組成計稅價格=成本×(1+成本利潤率) =成本×(1+成本利潤率)/(1-消費稅稅率) 4.已使用過的固定資產(chǎn)視同銷售無銷售額的,以固定資產(chǎn)凈值為銷售額。 三、特殊銷售方式下銷售額 (1)折扣折讓方式 (2)以舊換新銷售:按新貨同期售價確定銷售額,不得扣減舊貨收購價格(金銀首飾除外)。 【提示】增值稅消費稅以舊換新規(guī)定一致。 (3)還本銷售:銷售額就是貨物銷售價格,不得扣減還本支出。 (4)以物易物銷售:必做銷項,但進項是否可抵要看條件。等價交換的進項銷項一致。 (5)直銷 1.直銷企業(yè)→直銷員→消費者 (企業(yè)和直銷員都計稅) 2.直銷企業(yè)→消費者 (企業(yè)計稅) (6)包裝物押金 【提示】包裝物租金收取時直接做價外費用計稅 四、營改增業(yè)務銷售額 (一)全額計稅 1.貸款服務:利息及利息性質(zhì)的收入 2.直接收費金融服務:手續(xù)費、開戶費等收入 (二)差額計稅:舉例 金融商品轉(zhuǎn)讓: 銷售額=(賣出價-買入價)/1.06 旅游服務6% : 可選擇差額計稅,扣除向購買方收取并支付給他人的住宿費、餐飲費、交通費、簽證費、門票費和其他接團企業(yè)旅游費 經(jīng)紀代理服務6% :扣除向委托方收取并代為支付的政府性基金或行政事業(yè)收費 五、含稅銷售額的換算 不含稅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稅率或征收率) 什么時候需要價稅分離? (1)小規(guī)模納稅人銷售 (2)零售金額 (3)普通發(fā)票 (4)價外費用、應稅包裝物押金等 有財稅問題就問解稅寶,有財稅難題就找解稅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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