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計稅:一般納稅人發(fā)生應稅行為的應納額指當期銷項稅額抵扣當期進項稅額后的余額; 簡易計稅:按照銷售額和增值稅征收率計算稅額,且不得抵扣進項稅額的計稅方法,是增值稅計稅方法中的一種。 小規(guī)模納稅人提供應稅服務適用簡易計稅法計稅,一般納稅人提供應稅服務適用一般計稅法計稅,一般納稅人發(fā)生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guī)定的特定應稅行為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法計稅,但項目一經選擇某個計稅方法后得不得變更。 簡易計稅法適用的稅率一般以3%較為常見,在2016年5月營改增之后,某些特定行業(yè)存在5%的簡易征收率; 一般計稅法使用情形主要涉及的是13%、9%、6%等不同稅率。 簡易計稅方法的應納稅額是按照銷售額和增值稅征收率計算的增值稅稅額,不得抵扣進項稅額,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銷售額*征收率。 一般計稅方法的應納稅額指:當期銷項—當期進項稅額的余額,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 用于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項目,進項是不得從銷項中扣除的,但是如果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包括其他權益性無形資產)、不動產不是專用于簡易計稅方法或者其他不得抵扣項目的進項是可扣除的。一般計稅方法下,進項一般都是可以扣除的,除非是用于不得抵扣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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