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就像中國古代每個衙署前的兩尊石獅一樣,衙門是萬民仰瞻、發(fā)號施令的所在,因此,衙門中人,甚至連衙門里的老鼠都會沾染“官府習氣”。李斯年少時做郡中小吏,見吏舍廁所中的老鼠食不果腹,瘦骨嶙峋,不但食不潔之物,而且每當有人走近時,就驚恐萬狀。當李斯進入國家的糧倉時卻意外發(fā)現(xiàn),這里的老鼠不但居住在大廡之下饗盡天下美食,而且吞噬糧食毫無驚恐之狀,似乎理所應當。李斯于是感嘆道:“人就像老鼠一樣,賢能還是不肖,在于所處的環(huán)境?。 保ā妒酚? ·李斯列傳》)黃宗羲也指出,盡管吏員這些人也來源于民間,但一旦他們附著在官府之上,就有了“官”的氣勢,反過來魚肉百姓,無所不用其極(《明夷待訪錄 ·胥吏》)。至于那些被百姓尊稱為大老爺?shù)墓賳T們,更是“官民阻隔兩重天”!因此,在官府即衙署里生活的人,盡管也有三六九等,所謂“官大一級壓死人”,甚至還有主子奴才之分,但相對于蕓蕓眾生,他們無疑構成一個特殊的群體,是擁有種種特權而無須盡任何義務的吃官飯的“官家人”,難怪民間有“見官三分災” 的形象說法。 清代有近三千個大大小小、分屬不同“條條”或“塊塊”的衙門。本書不可能也無此必要對這些衙門一一介紹,而是選取清朝人所說的 “天下之事無不始于州縣,無不終于州縣”的州縣衙門作為核心,通過“正說衙門”講述清代衙署的基本狀況;通過“衙門說人”具體解讀州縣官、幕友、書吏、長隨和衙役等衙門五種人的出身來歷;通過“衙門說事”展現(xiàn)衙門的職守所在,所司之事;通過“衙門規(guī)矩”窺見衙門的一般規(guī)則及其運行背后的潛規(guī)則;最后通過 “衙門精神”透視清代衙署的真正精髓。 與以往朝代相比,我個人認為,清代衙門具有官署設置上的大衙門化、權力結構上的“寡頭化”、體制運行上的法律化、衙門風氣的卑劣化等四大特點。大衙門化主要表現(xiàn)為行政層次多、高官多,其直接的后果是民眾的負擔重,行政效率低,這就是唐甄在《潛書》中所說的“天下之官皆棄民之官,天下之事皆棄民之事”。“寡頭化”主要體現(xiàn)在不設屬官,長官一人專政,公權力的私人化,其后果是“一把手”說了算,而當“一把手”無力分身時,由其私人聘用的幕友、與之有一定隸屬關系的長隨以及國家不承擔經費支出的吏員就名正言順地介入官府中來,因而才有“官轉吏不轉”、“官轉幕不轉”等清代衙門特有的風景。法律化主要表現(xiàn)為清人所說的“一切束之于不可破之例”,因而“愛百姓之心不如愛功名之念”,為保住烏紗帽官員們無所作為,官如傳舍,在官如同一驛,成為衙門中人的普遍心態(tài)。衙門風氣的卑劣化主要表現(xiàn)為“十分精神,七分用于交結”、“千里為官只為錢”成為彌漫各級衙門的普遍風氣。袁枚說他任江寧知縣時,每天“昧宵昏而犯霜露者,不過臺參耳,迎送耳,為大官做奴耳”。 第一部分:清代衙門圖說 正說衙門 1、清代衙門知多少 舊時代的文武官員每天趨奉奔走,朝夕所不離的,莫過于衙門了。這里是施行統(tǒng)治的場所,是權力的象征,因而在一般平民百姓眼里,往往望而生畏?!把瞄T八字朝南開,有理無錢莫進來”、“衙門深似海”等民間諺語,是對官、民阻隔的舊衙門的最好寫照,衙門內外分別代表了懸如天地的兩個世界:前者是“治人者”,后者是“治于人者”。這從“衙門”的由來可以得到見證。 “衙門”的由來 據清代趙翼的考史著作《陔馀叢考》等書記載,衙門本是從“牙門”二字訛誤而來。先秦時巡狩兵車的旗幟兩邊,刻繒的紋飾如同牙的形狀,因此將這種旗幟稱為牙旗,軍營前面都插有牙旗,軍中聽令,必須到牙旗之下。后世遂將營門稱做牙門。后來,稱公府為公牙,府門為牙門。由此可見,牙門最初只是軍旅中的稱謂,后來逐漸移到朝署。 “衙”字最初讀作 “語”字?!冻o·九辯》“屬雷師之闃闃(qùqù)兮,通飛廉之衙衙”中的“衙衙”,讀作(yúyú),即是“衙”的舊讀。到了魏晉時,才將“衙”讀作yá(牙),“牙門”訛變?yōu)椤把瞄T”,大體也始于這一時期。但后代在使用時,“牙”與“衙”仍然相混。如《舊唐書》凡“正衙”及“衙門”的“衙”字,《新唐書》又全部改作“牙”字。 《宋史·輿服志》記載,唐制“天子所居曰衙”,可能更接近衙門的本義。元稹《連昌宮詞》有“蛇出燕巢盤斗拱,菌生香案正當衙”之句,也指天子辦公之所為“衙”。因此,司馬光在《類編》中說,古代行軍打仗時有衙,這是尊者所在,后人沿襲下來,將所治稱為衙,相當準確地概括了“衙”字本義的演變。盡管唐宋時稱官府為衙門已相當普遍,但唐制臣下辦事之所多不稱衙,宋代“在外監(jiān)司、州郡稱衙”,而朝署宰相以下治事之所不得稱衙,久而久之,“衙”遂為臣僚治所通稱。后代相沿成俗,將發(fā)號施令之所在統(tǒng)稱為衙門。 清代衙門設置 衙門是官署的一種俗稱。從寬泛的意義上說,能夠行使國家某種職權的衙署,都可稱為衙門。 那么,清代究竟有多少衙門?這恐怕不是三言兩語能說得清楚的。從職能上劃分,有文、武兩大系統(tǒng),即文職衙門和武職衙門;從民族上來看,清代又有滿、蒙、漢等衙門之別;從行政隸屬而言,又有中央衙門(當時稱為朝、京)與地方衙門(外)之別。而在京衙署中,又有外朝、內宮之分。此外,還有自上而下的專署衙門,如漕運、河務、鹽政、學務、稅關等衙門。自雍正時期在西南地區(qū)實行改土歸流后,包括原有的少數(shù)民族世襲官也多由中央任免,但在甘肅、廣西、四川、云南、貴州五省仍有為數(shù)不少的土府、土州、土縣、土司等特殊衙門;在東北、新疆、蒙古、青海、西藏等地區(qū),還設置了管理少數(shù)民族事務的衙門,如將軍、都統(tǒng)、副都統(tǒng)、大臣等。 由于時代的變化,清代衙門的興革變化最大,有的衙門為清朝所獨設,如理藩院、南書房、軍機處這三個衙署,地位就十分尊崇。理藩院由蒙古衙門發(fā)展而來,掌管蒙、回、藏等事務,以及部分對外(俄羅斯)交涉事務,下設六個清吏司和多個房、廳、處、所,以及內館、外館、俄羅斯館、蒙古官學、唐古特學、托忒學等附屬機構,額定編制198人,通事、衙役等147人。理藩院位列六部之后,其長官進入議政大臣之列,雍正元年以后,更以王公、大學士兼理院事,而漢官無一人側身其中,可見其地位之特殊。《欽定理藩院則例》南書房不是正式的衙署,入值人員由皇帝從翰林院中“欽點”,但因其朝夕侍奉皇帝,參與決策,因而入值南書房的絕非等閑之輩。軍機處自雍正時期設置后,掌管軍國要政,書寫諭旨,軍機大臣由皇帝從大學士或各部尚書、侍郎中選充,連同其僚屬軍機章京在內,最多時也不超過40人,而且,“有官而無吏”,人員都有干練之才,效率又極高,外官不得擅入,事實上是清代中樞決策的所在。 清代衙門的設置體現(xiàn)了獨特的民族及時代特征。就其對前朝所設衙門而言,有的進行改造,有的不再設置,其間變化也很大。如明朝的宦官二十四衙門,清朝吸取了宦官為害的教訓,將其裁汰精簡,并入內務府之中。而內務府堪稱是清朝第一大衙門,僅職官就有3000多人,與事務最繁的戶部相比,職官設置是后者的十幾倍,如果加上匠役、軍丁、太監(jiān)等人,內務府有上萬人之多。除本府設置廣儲司等13個衙門管理宮禁事務外,其分屬機構就多達四十幾個,這些分建衙門,全部鑄給關防印信,由總管大臣統(tǒng)轄,人們熟知的“江南三織造”,即是其派駐機構??椩旃俣际腔实塾H信之人,除負有本職任務外,早期還負有搜集情報、密報民情、監(jiān)視所在地方官的特殊使命。曹雪芹的祖父曹寅就曾任江寧、蘇州織造達二十多年,也是最早用“密折”方式向皇帝報告江南情勢的官員。 清代是跨越從傳統(tǒng)向近代轉型的時代,衙門設置也體現(xiàn)了這一點。第二次鴉片戰(zhàn)爭后,為辦理外交等事務,設立總理各國事務衙門(簡稱“總理衙門”)。到了晚清實行官制改革,衙門裁撤、新設、合并,變化更大。陸續(xù)新設的衙門有民政部、商部、巡警部、學部、大理院、資政院等。裁撤的衙門有詹事府、通政使司等。改組、合并的衙門更為紛雜。 作為親民的州縣衙門而言,有相當多的州縣佐貳官,如縣丞、主簿、訓導等,各自有獨立的衙署,因而從職能上看,佐貳衙門是州縣衙門的重要組成部分,但相對獨立,不是嚴格意義的附屬機構。 因此,考慮到以上這些因素,要確切統(tǒng)計清代衙門有多少并非易事。根據光緒《大清會典》及《清史稿·地理志》等統(tǒng)計,至清末全國僅省、道、府、縣四級主要行政機構設置的衙門就有2200多個,如果包括專屬衙門及各分支衙門、佐貳衙門,清代地方衙門總數(shù)當不少于3000個。平均每個省有130多個衙門,一個縣有 2個以上衙門。因此,清代堪稱是衙門泛濫的時期之一。 民眾負擔何其重 衙門越多,民眾的負擔就越重,所受到的侵擾就越厲害,所謂官多擾民,自古已然。 顧炎武在《日知錄》卷八中曾說過:“小官多者,其世盛;大官多者,其世衰。”大官都是“治官之官”,這類官一多,不但耗糜國家財富,浚削民膏民脂,而且官員之間互相推諉,小則降低行政效率,大則影響國計民生。唐甄在《潛書》中指出,官越大,越不親民,因而“天下之官皆棄民之官,天下之事皆棄民之事”。而小官都是“治民之官”,這類官一多,國家就能得到治理,正如唐甄所說:“天下之官皆養(yǎng)民之官,天下之事皆養(yǎng)民之事”,匹夫匹婦才能各得其所。與以往朝代相比,清代的大衙門多、高官多,堪稱一大特點。按照嘉慶《大清會典》核定的內外文武官員數(shù)目,除去編檢、庶吉士、侍衛(wèi),以及準、回等部官員不計外,清朝額定官員二萬七千多員。咸同年間,馮桂芬指出,清代官員人數(shù),“于古不為多,而大官之多,為漢以來所未有”,“不冗于小而冗于大,不冗于閑而冗于要,不冗于一二而冗于十百”。 按照中國古代行政機構設置即衙門統(tǒng)系而言,唐以前地方衙署實行郡(州)縣二級制,唐設道,宋設路,但不是一級實體機構。元代設置行省,明朝改設三司,地方行政系統(tǒng)始成三級格局。清代在省、府之間設道臺衙門,二司之上設總督、巡撫,行政系統(tǒng)演變?yōu)槲寮壐窬帧R蚨鴱睦碚撋现v,總督、巡撫、藩、臬等衙門都是省級衙門,道臺,正四品,其衙門也屬于大衙門。而作為從四品的知府在清代只能算做中級官員,這也難怪知府大人不安于位,遑遑于升發(fā)之途了。如果再加上漕運、河道、鹽政等專署衙門,以及提督、總兵等武職衙門,那么,清代的大衙門之多就是不爭的事實了。 清代衙門的另一個重要特點是許多衙署不設屬官,屬于長官獨立負責制,因而獨斷專行、一人專政,公權力的私人化具有相當普遍性。各省的總督、巡撫衙門,包括專署性質的漕運、河道總督衙門,都不設屬官,偌大的衙門除總督、巡撫外,沒有一個朝廷命官,而大量的事務都由其私人聘用的幕友及國家僅承擔少量經費的吏員來承擔。因而從常理上講,一個省或兩個省的大政多由“一把手”說了算。尤其是總督多由滿人充任,巡撫滿漢參半,對這些封疆大吏來說,既沒有人對其實行真正意義的監(jiān)督,他們又缺乏良好的道德操守,很多人都不是科舉“出身”,為官的素質大打折扣,只能將具體事務交由非國家正式編制的私人班底去做,因而公權力逐漸被私人化。所以清朝人經常講:今之吏治,三種人為之,即幕友、長隨、書吏。有“親民”之責的州縣衙門也是如此。本來,宋代以前,國家任命州縣主官、佐貳,共同掌理州縣之政,主官自辟掾(yuàn)屬作為正式行政人員。因而主官、佐貳和掾吏連為一體,一縣行政統(tǒng)一而完整。宋代以后,縣的行政開始被割裂:由于實行回避制度,主管縣政的正式官員,由國家任命,他們都是外籍人,進退頻繁;而具體處理行政事務的胥吏,都是本地人,他們盤踞衙署而不隨主官進退。到了清代,佐貳官員或者被置于無事可做的“閑曹”之地,或者因獨立執(zhí)掌某種職能而另辟衙署,但結果卻一樣:都逐步淡出一縣的主干行政系統(tǒng)。因此,在這種情況下,要處理紛繁的行政事務,州縣官只能依賴由其私人雇用的幕友、家丁以及盤踞州縣的書役,結果同樣導致公權力的私人化,即以私人勢力承擔國家公共職能。 有一官就有一官之費,加上大量的私人班底,因而維持一個衙門的開銷就不是小數(shù)目。馮桂芬對官員的花銷有個大體的估計,他認為越是大官,費用就越多。以京官而言,翰林、部曹每年需要銀子一千兩,品級越高,所需越多,到一品官,一年需要一萬兩。地方官的體統(tǒng)更尊,加上延請幕友、書役,費用是京官的數(shù)倍。外官的養(yǎng)廉銀本來已經很優(yōu)厚,州縣官的養(yǎng)廉銀是其正俸的幾十倍,知府以上是四五十倍,總督巡撫近百倍,但枉法貪贓、死于國法的仍然很多,是真正的“貪人”。 國家正規(guī)的支出即經過戶部“奏銷”的銀錢畢竟是有數(shù)的,可怕的是大量不可計數(shù)的非正規(guī)支出。馮桂芬曾與一位紹興人進行“擬議”:吏、戶、兵、工四部每年不從財政支出的費用多達上千萬,地方大小衙門人數(shù)更多,侵吞靡費的更多,不少于二千萬。這些錢從哪里來?“國家之帑藏居其三,吾民之脂膏居其七”。也就是說,在近三千萬的不經財政核銷的非正常支出中,有二千萬以上是搜刮民脂民膏而來。而清政F每年的財政總收入通常不足四千萬兩。 舉一個具體的例證,就可以清楚納稅人養(yǎng)官的“負擔”有多重。根據《清朝文獻通考》統(tǒng)計,駐京官兵俸餉支出占全部預算支出的六成,王公百官的俸銀占12%,維持盛京等陵寢官兵俸餉占近二成。此外,其他各項相加,也不足12%。另據光緒《大清會典》記載的地方財政支出,文武官養(yǎng)廉銀、官俸、胥吏的工食銀相加,占總支出的19%。如果統(tǒng)算起來,清朝常年的財政支出第一項是兵餉,占60%,第二項就是養(yǎng)廉銀、俸食銀,占15%以上,其他為各級衙門的事務性支出。而用于支持和發(fā)展社會生產的財政支出幾乎沒有。 乾隆時著名的封疆大吏陳宏謀經常講:“朝廷設官非不多也,而不以民事為事,止圖‘自了’,以為得計,則民不受官之益,反覺多官之為累矣。直謂之無良心可也?!彼€在乾隆七年的一封家書中痛心地說:“官場習氣已深,每日自上及下,忙忙碌碌,雖有治民之排場,全無及民之實事。官日多,法日密,而民益無以自全?!比缍θ绶械氖⑹郎星胰绱耍卣撈渌麜r期了?!鞍裆D難”,必自省官始! 2、“居中而治”的衙署 衙門建置 清代各級衙門的建置,從建筑布局到衙署結構甚至油漆彩繪,都因其等第、級別、職能的不同而有很大差別。清朝規(guī)定:“各省文武官皆設衙署,其制,治事之所為大堂、二堂,外為大門、儀門,宴息之所為內室、為群室,吏攢辦事之所為科房。官大者規(guī)制具備,官小者依次而減。”通常情況下,建制完善的衙署同時要滿足各種辦公、居住等需要。大堂、二堂等作為主建筑位于中軸線上,此外,衙署內還有架閣庫用來保存文牘、檔案,而倉庫、軍器庫、監(jiān)獄等設置也必不可少。絕大多數(shù)地方衙署還附設官邸,以供官員及其眷屬居住。 中國古代的城市建設,大多根據《周禮·考工記》的設計思想進行布局,同時受風水理論影響。衙門是一方或一座城市的主宰,按照風水觀念,衙署通常都位于城市中央,即所謂“正穴”之所在,穴是聚氣的焦點,南向為正,居中為尊,有“居中而治”之意。故又有“衙門口朝南開”的俗諺。這種坐北朝南、居中而治的設計思想,要求主體建筑必須集中在一條南北中軸線上,自南而北依次為照壁、大門、儀門、戒石亭。戒石亭的左右通常為六房。主體建筑由大堂、二堂、三堂等構成,是長官及其所屬人員辦公的地方,佐貳官、屬官不能位于中軸線上,而只能居于東西副線上,以體現(xiàn)身份地位的差別。此外,衙署建筑還要體現(xiàn)“文左武右”“前衙后邸”等設計思想。地方衙門的監(jiān)獄都設在大堂西南儀門之外,因為按照《易經》及八卦學說,這一位置屬于“坤位”,即所謂“陰之極”,故稱之為“南監(jiān)”。 按照“吉地不可無水”的觀念,衙門還要接山近水,建在高處,這樣才有居高臨下控制全局的含義,同時也能防患水災,因而又有“京都以朝殿為正穴,州郡以公廳(大堂)為正穴,宅舍以中堂為正穴,墳墓以金井為正穴”的說法。 就格局和體制來說,地方大小衙門是縮小了的皇宮,而皇宮是放大了的衙門。對此,馮友蘭在《三松堂自序》中有深刻的解讀,他說皇宮的“大清門”表示這個衙門的主人是清朝的最高統(tǒng)治者,在T門和大清門中間這段前衛(wèi)墻的外面,東西各有三座大衙門,東邊三座是吏、戶、禮三部,西邊三座是兵、刑、工三部,這相當于縣衙大堂前東西兩側的六房。太和殿就是“大堂”,中和殿是“二堂”,保和殿是“三堂”,保和殿后就是乾清門,它將外朝與內廷明確區(qū)分開來。 清代沿用明朝洪武二十六年的規(guī)定,官員造房不許用歇山轉角、重檐重拱,六至九品官,廳堂三間七架,梁棟飾以土黃,門一間,黑色鐵環(huán),因而州縣衙門都是黑漆大門。同治《攸縣志》的作者在具體解釋縣衙署的含義時說,縣是弦,希望一縣的當政者不曲如弦,衙署的清色,是為了讓士民有敬畏感。攸縣的縣衙也居于縣城中心,東有文廟、訓導署,西有元帝宮、三官殿等建筑,衙署前南面是照壁,其對面是頭門,進去是儀門。儀門東側是土地祠和典史署,西側是監(jiān)獄和倉庫。再向里是一架牌樓,兩側是胥吏辦公的科房,正對著的是大堂(正堂)。正堂后面為川堂,再后是上房,這是縣令的家庭居室。 曾在清代州縣衙門擔任過幕友的陳天錫具體描述了湖南麻陽縣衙署的建筑規(guī)制: 衙署坐北朝南,大門前有一道照壁,畫一只四腳獸,其名諧音 “貪”,意思是警戒做官的不可貪婪。照壁稍后,東南兩方,各有牌坊為東西轅門。由轅門進來,正中是大門。大門有三個,一個正門,兩個側門,上面畫有門神。門的上方有一個匾,寫有“麻陽縣”三個字。正對著大門,隔開一個相當?shù)木嚯x,便是二門,也是三個。正門上有匾額,寫“儀門”二字,取“有儀可象”的意思。儀門之內是一個大天井,正中有一個牌坊,橫額寫著“爾俸爾祿,民脂民膏,下民易虐,上天難欺”,這就是通常所說的戒石銘。天井的兩旁便是書吏辦公的地方,通常依吏、戶、禮、兵、刑、工六房的次序分左右排列。有的州縣六房之外,再添出兩三房,如承發(fā)房、糧房、倉房等。如果還有空房間,便給差役們用。由牌坊直入,經過相當距離便是大堂。大堂中央是暖閣,暖閣當中橫擺著公案和高背椅。公案前面垂著桌圍,桌上放有硯臺、筆架、簽筒等常用辦公品。 暖閣下的前面及左右兩旁都有相當大的空間,右邊放著一張小桌和凳子,是在問案時給書吏做筆錄用的。左邊有一只木架,上面放著一只大鼓,縣官升堂退堂時都要鳴鼓。暖閣前的空間則是給當事人、證人跪著聽審的。衙役也在此及左右兩旁站著應役。 從大堂正中再入一道大門,便是二堂。大門之右陳設一磬,主官經此到大堂時,便有差役在此鳴磬。二堂中央的暖閣及暖閣上的公案等陳設,和大堂完全相同,但沒有鼓。事實上公案及公案上陳設的簽筒、筆架、硯臺與右方高架所置印箱、誥軸,只有一套,經常擺在二堂暖閣上,主官在大堂問案,就移在大堂。從二堂后壁正中再入一門,便是三堂,這是主官家屬所在的內宅。 鄰接這些建筑,通常另有幾處房屋、院落,供主官平時治事、會客及幕賓、門丁居住之用,但沒有一定規(guī)制。(參見張偉仁:《清季地方司法——陳天錫先生訪問記》,載《食貨月刊》第六卷。) 很多州縣衙門都毀于明清鼎革之際,大約康熙中葉,陸續(xù)重新建造完畢,而在偏遠省份,直到乾隆時期,仍有不少衙門是租民房辦公的。據《采風類記》記載,江南州縣衙門多在明末毀掉,如長洲縣衙,直到康熙二十四年(1685),才予以重建,先建大堂,隨后建吏役皂房。昆山縣衙順治二年毀于兵燹,縣官僦居民房,相沿二十余載,直到康熙六年開始興建,后又增建譙樓、儀門、甬道,中為戒石亭、正堂、穿堂、后堂、內衙。康熙十年,重建尊賢堂,及東廊吏員房舍50間。 官何以不修衙? 盡管衙門是國家的象征,士民觀瞻之所系,但清代州縣衙門并非像人們想象的那樣富麗堂皇,相反,大多數(shù)簡陋不堪,以至廣泛流傳著“官不修衙”的說法。原因何在?一個原因是風水理論,官員們普遍認為,衙門建筑講風水,前人是請了堪輿家“相地”之后建造的,后人不能隨意改動,改動則不利于官。另一個原因是,修衙門就會靡費錢糧,輕則官聲不好,重則容易造成虧空?!稓J頒州縣事宜》第一條“到任”中講到,州縣官初次上任,最應該崇尚節(jié)儉,而只有那些俗吏才以到任為榮,將衙門重新修飾一新,轎、傘等重新置辦,所有陳設,務求華麗。一切裝飾完畢后,長官揚揚入署,快意當前,不知此舉已種下他日禍患。因此,一名稱職的新官,在到任之前,一定要禁止修衙,話還要說得斬釘截鐵,使得吏胥不敢借機派累民間。這就是說,如果官員上任伊始,就修繕衙門,往往與朝廷所倡導的節(jié)儉美德相背離,所謂“先聲狼藉,民口難防”,官員往往會因此落得壞名聲。“官不修衙”的第三個原因是地方官任期短,流動性大,俗話說“官不修衙,客不修店”, “鐵打的衙門流水的官”,這些諺語特別適用于清朝。清代州縣官大多數(shù)不能終其一任,即使能夠任滿而遷,至多也不過三五年,衙門修得再好,也不能跟隨官員搬走。相反,新官上任卻愿意捐錢捐物大修寺廟,然后刻碑留名,以“永垂不朽”。 以上種種,僅是“官不修衙”的表面原因,而背后的最主要原因是地方財政根本沒有這項支出,要修衙必須官員自己掏腰包。乾隆四十八年(1783),陜甘總督李侍堯在分析“官不修衙”的原因時,可謂一語中的,他說官員之所以將衙署視同傳舍,甚至朽壞不堪,也不愿去修,是因為“人情各顧其私”。這句話,道出了“官不修衙”的真實原因所在。因為在雍正帝實行耗羨歸公以前,地方官通過加征賦稅來彌補辦公經費的不足,實行耗羨歸公以后,養(yǎng)廉銀實際包含了薪金補貼及地方雜項支出兩部分,因此清政F不希望在養(yǎng)廉銀之外另撥款項修繕衙署,只允許州縣衙門動用閑款,但必須在三年之內從其養(yǎng)廉銀中坐扣。其中省級衙署修繕,因其養(yǎng)廉銀豐厚,仍不許動用閑款。而這項規(guī)定之所以難以落實,就在于養(yǎng)廉銀的受益人是官員個人而非衙門集體。在道德操守好的官員那里,能夠拿出一部分用于公共事務,而在“各顧其私”的普遍情態(tài)下,官員們往往將養(yǎng)廉銀全部視為己有,豈能拿出來修繕衙署! 有的省份試圖將修繕衙署的費用固定化,列入地方財政支出,但被否決。乾隆十七年,云南巡撫愛必達就以該省督、撫、學政、藩、臬、糧、鹽及迤西道各衙署地處邊隅,山高風烈,需要經常修葺為名,奏請將四年前經督撫議定,并經戶部核準列入章程的修繕費用固定下來,這一方案的關鍵之處是按照衙署的大小,每年發(fā)給固定銀兩:督撫衙門每年支銀800兩,藩司 600兩,臬司400兩,糧、鹽二道各240兩,迤西道及學政各200兩,迤東道向無衙署,照迤西道例,年給200兩。但乾隆帝認為愛必達的要求超出常理之外,因為衙署小有滲漏,應該隨時修補,絕不可能每年必須修葺,而修葺工費也有多有少,如果成為定例,按年支給,就成了一項固定支出,難保地方官不以此作為額外進項。因此裁定乾隆十三年以前的用項,免其造冊報部;已定章程之后的,必須據實核查報銷,不得按年支領。 “官不修衙”帶來的弊病是衙門規(guī)制不完善,為官吏舞弊提供了方便。州縣官與百姓最近,所有大小案件,無不始于州縣衙門,也無不終于州縣衙門。按照州縣衙署獨具匠心的設計,六房書吏的辦公場所,通常在大堂的兩側,這種設計是為了便于州縣官監(jiān)視書吏。但直到乾隆初年,各州縣衙署的六房多有傾圮,州縣官也不修葺,致使書吏棲身無所,往往抱著卷牘,在自己家里辦公,每當遇到急需調閱的案件,原案檔冊是否保存,完全由書吏的一張嘴說了算。中間隱匿、抽換等弊端,更是不可枚舉。乾隆帝為此下令各省督撫,檢查所屬州縣內,如六房屋宇沒有修造的,立即按照原有基址,如式建造,將所有案牘慎密收藏,否則從重治罪;如果本官失察,一并議處。修造的費用,由督撫藩司在本省公用銀兩內估價給發(fā)。盡管這是一項好的措施,但效果并不理想,因而直到乾隆三十年,各省州縣衙署,仍多數(shù)傾圮。 監(jiān)獄的等級待遇 完整的衙署還包括監(jiān)獄,它是執(zhí)行國家制裁職能的重要工具。清朝從中央到地方各級衙署都設置了監(jiān)獄。中央一級的監(jiān)獄主要是刑部獄,它在刑部堂官主管下由提牢廳具體管理,設主事、司獄等官。清初刑部僅有監(jiān)獄一所,雍正年間又添建一所,兩所監(jiān)獄一南一北,故稱為“南監(jiān)”、“北監(jiān)”。刑部獄主要拘禁外省和京師死囚及現(xiàn)審重犯。通常來說,無論是刑部監(jiān)獄,還是地方各地的監(jiān)獄,多分為內監(jiān)和外監(jiān),強盜及斬絞重犯關押在內監(jiān),軍流以下輕罪犯人關押在外監(jiān)。關押女犯的地方稱為女監(jiān)。如刑部女監(jiān)設在北監(jiān),另外,官犯也大多羈押在北監(jiān)。內外監(jiān)之間,通常用墻垣加以阻隔。另據陳康祺《郎潛紀聞初筆》記載,秋審結案的犯人關在北監(jiān),現(xiàn)審沒有結案的人犯關在南監(jiān)。每月初二、十六兩天是犯人家屬探視日,但僅限于已經審結的案犯,而未判決的人犯不允許其親屬探視。當然,實際情況并非如此。每當有人犯剛押到刑部,門皂、禁卒為撈取好處,互相照應,在未經定案以前,聽任親友往來看視,因而通信串供等事可謂司空見慣,為此,清廷多次申禁刑部,但效果甚微。 京城還有幾個“特別監(jiān)獄”,如步軍統(tǒng)領衙門監(jiān)獄、內務府審刑司監(jiān)獄、宗人府“空房”等。各省的省級監(jiān)獄由主管一省刑名的按察使司衙門掌管,省監(jiān)與府、廳監(jiān)獄一樣,各設司獄一人專管。州的監(jiān)獄由吏目、縣的監(jiān)獄由典史管理獄政。據清初監(jiān)獄設置尚不完善時期的統(tǒng)計,全國有各類監(jiān)獄二千余處。就規(guī)模大小而言,省、府、首縣的監(jiān)獄都比較大,羈押的犯人也比較多。自乾隆三十三年(1768)后,各省的官犯都一律關押在按察使司的司監(jiān)里。 清代監(jiān)獄繼承以前的辦法,高筑墻垣并栽植荊棘,并在獄門上刻畫狴犴(bì’àn),因狴犴形狀似虎,故習稱監(jiān)獄為“虎頭牢”、“虎頭大牢”。監(jiān)獄大門內都建有獄神廟,有的稱為獄神祠、蕭王殿、獄神堂等,以供獄官獄卒和囚徒人犯拜祭,囚徒希望獄神保佑他獲得公正、公平的判決,早日超脫羈押之苦;獄卒則希望獄神在冥冥之中庇護監(jiān)獄平安無事。獄神廟的題聯(lián)也很有意涵: 爾違條犯律,罪有應得; 吾發(fā)奸擿伏,歧途指返。 清代從雍正時期就開始編定具有法律效力的《提牢條例》,以供各監(jiān)獄及法司部門執(zhí)行,各方面的制度也逐漸完善。如天子腳下的刑部監(jiān)獄,凡在禁囚犯,規(guī)定每天給食米一升,冬天給絮衣一件,夜給燈油。乾隆四十年前后,刑部監(jiān)獄共有11處,每一處通連五間,上方懸設油燈三盞,有禁卒四名,坐更晝夜看守。 人們俗稱監(jiān)獄為“黑獄”,實際是指監(jiān)獄內的黑暗和腐敗。康熙五十一年(1712),桐城派的創(chuàng)始人方苞,因為給戴名世的《南山集》寫序被打入刑部監(jiān)獄,后來他寫了一篇《獄中雜記》,揭露了康熙時期監(jiān)獄的種種黑幕。當時的刑部監(jiān)獄條件很差,每天都有三四人死于獄中,而往年多的時候每天都會死十幾個人。獄中有四個老監(jiān)號,關押的人經常是二百多人,天黑前要上鎖,因而夜里大小便都在監(jiān)舍。由于衛(wèi)生條件差,一到春天,許多人都得了傳染病。按照監(jiān)獄的管理規(guī)定,天大亮時才開門,漫漫長夜,生者與死者接踵并臥,因而傳染的人很多。 獄卒們?yōu)榱藫迫『锰帲灰蟹溉诉M了刑部監(jiān)獄,不問有沒有罪,一律先戴上刑具投到條件最差的老監(jiān)去,讓犯人痛苦得無法忍受,就會出錢取保候審,這時再把他們安置在外面條件好的監(jiān)舍。但這只是敲詐犯人的第一步,安置到外面后,獄卒再根據他們的家庭財產狀況確定必須出多少錢。拿到這些錢以后,官與吏按比例分成。那些中等以上的家庭都竭盡全力取保,條件差一些的也必須出錢設法把犯人轉移到監(jiān)外板屋里,并脫去刑具。大概從里監(jiān)轉到外監(jiān),就要花費幾十兩銀子。只有那些極為貧困,無依無靠的人,才戴著刑具,“為標準以警其余”。重情犯人因為出了錢,安置在條件好些的外面板屋,而犯輕罪及沒有罪的證人卻要在條件最差的里監(jiān)遭受懲罰,因而死的往往都是這些人。按照規(guī)定,凡是官員犯罪,一律居住在外面的板屋。最后的結果是,貧困的人囚在條件最差的老監(jiān),而大盜卻住在條件較好的板屋。 3、衙門里的另類文化 戒石銘及衙門“官箴” 在府州縣衙門大堂的南面,有一個石坊,里面有一個碑,上面刻著16個大字: 爾俸爾祿,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難欺。 這就是沿用近千年之久的《戒石銘》,又稱“天語亭”。這16個字,不但字面簡括不遺,而且手筆也出自非凡。根據趙翼的考證,在衙門里立戒石的歷史,可以上溯到商周時期,當時將官刑刻于石碑上,用來警示那些執(zhí)掌權柄的人,不得徇私枉法。唐玄宗為規(guī)誡各州刺史,為他們題寫五言古詩一首,作為座右銘,共20句100字,告誡官員視民如子,廉潔奉公。五代時,后蜀國主孟昶重寫了四言體韻文的戒石辭,共24句96字。宋朝建立后,宋太宗以24句文字過多,從里面抽出4句16個字,遂成為歷代相沿的《戒石銘》。據說,宋太宗親自書寫這16個字后,令全國各州縣勒石立碑。后來,著名書法家黃庭堅又將這16個字重新書寫,頒行天下。多少歲月風塵,《戒石銘》也成為衙門文化的重要象征。當然,警示的效果也遭到懷疑,因此有人在四句下各添四個字,變成了對衙門的譏諷: 爾俸爾祿只是不足,民膏民脂轉吃轉肥。 下民易虐來的便著,上天難欺他又怎知。 據郎瑛《七修類稿》記載,宋高宗命將黃庭堅所書刻銘座右,明朝時大多立于甬道。而浙中各衙署另有四句: 天有昭鑒,國有明法。爾畏爾謹,以中刑罰。 幾千年形成的衙門文化,的確承載了上自天子下至普通民眾的最高期許。如清代揚州府衙門的暖閣、天花板都漆成朱色,地板上鋪著篾席,意思是坐這暖閣的主官辦事要憑良心,否則便要“天誅地滅”,這是何等嚴厲的警惕。在清代各衙署的大堂,多書“清慎勤”三字作為匾額,據說由來頗久。據《三國志·李通傳》注引王隱《晉書》記載:李緒之子李秉很有才干,曾任官泰州刺史。他過去陪伴司馬懿時,有三位長吏來見,辭行時司馬懿對他們說:“為官長應當做到清、慎、勤。具有這三種修養(yǎng),還用擔心治理不好自己管轄的地方嗎?”三人同時表示遵照訓示去做。司馬懿又問:“必不得已要有所取舍的話,這三者哪個最重要?”有人回答:“清為本?!崩畋卮鹫f:“清、慎之道,相須而成,必不得已,慎乃為大?!彼抉R懿稱贊說:“你的話抓住了要領?!壁w翼認為,這就是“清慎勤”三字的來歷。 據《郎潛紀聞初筆》記載,江蘇布政使衙門大堂的題額是: 報朝廷某事,榮父母某事; 寬百姓幾分,愛子孫幾分。 這是順治年間宋權任順天巡撫時自警之語,他的后任即用來訓誡僚屬。同書還記載清初名臣魏象樞在做順天府尹時,曾寫下“我愧包公”的堂額,以包公自勉。后來秦瀛在官署的聽事榜上題“知愧堂”三字,還親自撰寫《知愧堂記》,引魏象樞來自勵。 曾國藩做直隸總督時,所作勸誡州縣官的廳聯(lián)是: 長吏多從耕田鑿井而來,視民事須如家事; 吾曹同講補過盡忠之道,凜心箴即是官箴。 丁日昌在江蘇巡撫衙署大門貼的一副楹聯(lián)更為別致: 官須呵出,干來若處處瞻顧因循,縱免刑章終造孽; 民要持平,待去看個個流離顛沛,忍將膏血入私囊。 有所作為的英發(fā)之氣躍然紙上。 衙門匾額是衙門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它以訓誡為主,在箴規(guī)中蘊含何者可為、何者不可為。如清代商城縣衙堂聯(lián): 受一文昧心錢,赫赫威嚴,幽有鬼神明有律; 行半點欺天事,冥冥果報,遠在兒孫近在身。 衙門職能的不同,形成了獨具特色的衙門文化。如陜西省糧道衙門,據《道咸宦海見聞錄》所記,糧道衙門三堂的題聯(lián)最有意思: 問此官何事最忙,冠蓋遙臨,酒醴笙簧皆要政; 笑終歲為人作嫁,脂膏已竭,親朋僮仆孰知恩? 張集馨說讀這副聯(lián),“可以知此官之大概矣”。 衙門“風水”與禁忌 《周禮》卷首《天官》的第一句話就是“唯王建國,辨方正位”,與建都講“形勝”一樣,中國古代衙門在建造之初,要請堪輿家“相地”,選擇吉地后,還要選吉日動土。而按照《易經》“順乎天而應乎人”的理念,后人拆房動屋是“風水”的大忌。但如果幾任官均出現(xiàn)“仕途不順”,往往從衙門風水上找原因,這時可能會“拆屋動土”。 在清代各省份中,廣東官缺最為人稱羨,因而有“運氣通,選廣東”的官場諺語。就全國各省的學政來說,也是“莫利于廣東”。但自嘉慶二十四年(1819)起,接連有三任學政都是一任未滿而卒,先是傅棠即將終任而卒,繼任的侍講顧元熙也是未終任而卒,接任顧元熙的編修朱階吉更是到任幾個月就亡故了。于是,廣東學政衙門“不吉”的說法不脛而走。到了道光二年(1822)四月,朱編修的學政一缺,由伍長華接任,但僅一個月,伍就改任廣西右江道而去?!安患背鲈谀睦锬兀繐吨袢~亭雜記》記載,傳說學政衙門與運司衙門相接,運司素來不利,后來運司請了一個道士“相衙”,道士在兩衙門中間靠近運司的地方豎了一個“天燈桿”,從此以后,“運司每升而學政乃不利”。對此種傳說,曾做過河南、浙江兩地學政的姚元之也表示半信半疑,說“果有關于風水歟”? 據說湖北巡撫衙門也不吉,咸豐年間十多任巡撫不得善終,龔裕、崇綸被革職,青麟因逃被殺,陶恩培戰(zhàn)死,胡林翼病死等。后來曾國荃任湖北巡撫,其兄曾國藩寫信勸他另找地方辦公,開始曾國荃不聽,后來曾國藩反復勸說,曾國荃最后答應搬到貢院里辦公。 安徽省祁門縣曾在清初中過舉人,后來一位江西籍的縣令將縣城改建在山腳下,從此一百多年沒有人中過舉。曾國藩駐軍祁門時,發(fā)現(xiàn)縣城局促,不占據“形勝”,想拆毀城墻,當?shù)厥考澯X得現(xiàn)在的縣城本來就有礙風水,因而對改建大表贊成??⒐ず笤鴩獙懥怂木湓挘骸安鹑ノ鞅背?,歲歲出科名。東南留一節(jié),富貴永不歇。” 說來奇怪,此后僅甲子科(1864年)鄉(xiāng)試,祁門縣就考中了三個舉人,丁卯科(1867年)又考中了二人。曾國藩據此認為,形勝家所說的風水絕非無稽之談。 京城里的衙門也有“沙擁翰林院,水渰(y?。睿┤ㄋ尽睘榧椎恼f法。因此,刑部白云亭地形最低,每當夏秋雨后,必須用辦公的幾案搭起來作浮橋,亭中水深達一二尺。刑部尚書阮吾山還曾為此作詩一首,其中有“十八曹司水際浮”之句。據當時在刑部任員外郎的陳康祺講,直到同治時期刑部十八司(十七清吏司加督捕司)仍然地勢最低,如同浸在水中。他對此也感到“不解何義”。更有意思的是,刑部直隸司大門,必須欹(qī)斜不正,曹司才安。奉天司門,每隔一二個月就要刷一次漆,因此相傳有“直隸不直、奉天無縫”之語。 衙門建筑講究“風水”,既受《周禮·考工記》中建筑學“結構”理論的影響,也融入了在今天視為環(huán)境科學中的合理成分,比如講究安全感、易于識別的“地標性”,以及《易經》中“順乎天而應乎人”的“順應法”,因而大多尊重現(xiàn)狀,不輕易改動,尤其視拆屋動土為風水禁忌。就人的本能而言,趨吉避兇是一種生存的需要,而對于一些未知領域,往往歸結為某種神秘力量,形成某種迷信。因而可以說,中國古代衙署建筑中講求風水,既有科學的合理成分,也有迷信色彩。 “喜怒哀樂”四司——京諺話衙門 據《郎潛紀聞初筆》記載,京城的衙門多,各衙門的職守也不同,為便于人們熟記,當時京城有許多諺語。如“翰林院文章,太醫(yī)院藥方,光祿寺茶湯,鑾儀衛(wèi)轎杠”之類,另一版本稍有差異,是“翰林院文章,太醫(yī)院藥方,光祿寺茶湯,鑾儀衛(wèi)刀槍,金魚池婆娘”。這些諺語都帶有譏諷意味。 六部的京諺也很多,如“吏科官,戶科飯,兵科紙,工科炭,刑科皂隸,禮科看”等,還有“吏部樣、戶部賬、禮部相、兵部仗、刑部狀、工部匠,理藩院檔、鴻臚寺唱、欽天監(jiān)望、國子監(jiān)放、翰林院當”,形象概括了各衙門的主要職能。御史巡城諺語更有意思:“中城珠玉錦繡,東城布帛菽粟,南城禽魚花鳥,西城牛羊柴炭,北城衣冠盜賊。”這是說御史所巡查的地方,華貴樸實,喧囂沉寂,各有不同。 還有人將吏部四司概括為喜怒哀樂。因文選司掌升遷除授之籍,故曰喜司;考功司掌降革罰俸之籍,故曰怒司;稽勛司掌丁憂病故之籍,故曰哀司;驗封司掌封贈蔭襲之籍,故曰樂司。據何德剛《春明夢錄》記載,文選和考功二司都是大司,不能互相兼職,其他二司因事情較少,可以兼職,何德剛本人中進士后,到吏部供差,就以考功司兼驗封司行走。 最普及的京諺莫過于以富、貴、貧、賤、威、武形容六部了。吏部貴而戶部富,兵部武而刑部威,這都好理解,工部專管工程,職務猥瑣,因而人們都以賤工看待,而禮部是沒有油水的清水衙門,加上飯食銀,尚書每年的收入只有1200兩,侍郎一年只有800兩,因此被稱為貧。光緒時,譚鐘麟以吏部左侍郎兼戶部左侍郎,上朝謝恩,尚書翁同龢與他開玩笑說:“譚君由吏部而戶部,可謂富且貴了;薛允升由刑部而工部,可謂貧且賤矣!”譚也開玩笑回答說:“不管是富貴還是貧賤,都是可恥!” 京師的衙署最多,除近百個中央衙署外,還有大興、宛平兩個京縣衙門,京縣衙門之上,還有順天府衙。從縣衙到府衙再到中央各衙門,可以說濃縮了一個國家的衙門設置。得碩亭《草珠一串》有這樣兩首竹枝詞,描寫衙門盛況: 衙署如林認弗全,縉紳未載數(shù)千員。 就中豈乏絲綸選,不盡庸庸費俸錢。 難分貴賤是京城,位大無權不識名。 便是王公當?shù)肋^,未聞傳語禁行人。 4、衙門“上班”守制度 京官當班“三字令” 盡管京官的待遇低,薪水少,撈外快的機會不多,但畢竟是中央衙署,因此當班值日卻不含糊。據《春明夢錄》記載,在京各衙門值日的制度是因八旗而定,以八天為一個循環(huán)周期,各衙門都有一定順序,一般是由職能相近或有業(yè)務關聯(lián)的三個衙門一同當班,依次循環(huán)。為便于記憶,各以一個字代表一個衙門,久而久之,形成當班“三字令”。如初一是吏(部)、內(閣)、翰(林院),初二是戶(部)、通(政使司)、詹(事府),初三是禮(部)、宗(人府)、欽(天監(jiān)),初四是兵(部)、常(太常寺)、仆(太仆寺),初五是刑(部)、都(察院)、大(理寺),初六是工(部)、鴻臚(寺),初七是內(務府)、國(子)監(jiān),初八是理(藩院)、鑾(儀衛(wèi))、光(祿寺),都是將兩三個衙門省略為三個字,口熟易詳。晚清設立的總理衙門,有要事隨時陳奏,不以值日為限。 凡是該衙門值日,所有奏折就在這一天呈遞,尚書、侍郎等堂官,也在這一天遞綠頭牌請安,皇帝要召見就把綠頭牌留下,如果不留牌,表示不召見。這是正班。如果有要事,不等輪值日期,通常要加班,遞牌、遞折的辦法與正班基本相同。 如果遇上節(jié)令、慶典及特別事故,則推遲當班一天,事先傳旨某日推班,第二天仍按原班次序輪換。各部司官遇值日有緊要公事、稿件,堂官要帶上司官引見,時間都是在當天丑、寅(1~5時)之間。 下班叫散班,時間因白天長短而不同,冬天在次日黎明以前,夏天在日出之前。如果皇帝謁陵、巡查,仍照常值班奏事。在路上行走,則改為辰時(7~9時)辦事,一到行宮,仍在丑正時(1~3時)遞牌。 按照慣例,一個進士到某個部當差,要學習幾年,如吏部學習三年,學習期內,當差最多的就是“當月”,即值宿,每天滿、漢各一員,滿員早晨起來到內閣送題本,多不住宿。漢員則在衙門里住宿兼監(jiān)用印。所住的地方叫“當月處”。一般只有兩間屋子,外邊一間是用印的地方,設有公案,里間有兩炕一個柜印。屋子十分狹窄,每天下午接班。晚餐全是一碗兩碟,次日早晨有一餐。直到次日下午有人接班才出衙門。最難過的是夜間,偌大衙署,只有一人。這種差事當?shù)街鞲鍟r,才算熬出了頭。 在朝各官到衙署上班,必須出入紫禁城,驗放的辦法是憑門籍。據《清宮述聞》記載,門籍內寫有官員爵秩、姓名等事項,在官員所經過的各門各置一通。而哪個衙署的官員走哪個門,是有規(guī)定的。如內閣、六部等官員走景運門、隆宗門;翰林院、詹事府等官員走后左門,各部院衙門值日引見人員等,也走后左門。每到年底,要造具花名木牌,移送景運門核查。 清代中央衙署于每年十二月二十日封印,也即停止辦公,直到次年元月二十日“開印”,即恢復辦公。因為開印、封印要由欽天監(jiān)選擇“吉日”,因而每年開封印的日期往往與“基準日”提前或錯后一二天。在停止辦公期間,外省如果有文移冊結到部,也一概不收,即使勉強收文也不拆封處理,其中有緊要的文件,也無從得知,更談不上及時處理了。乾隆二十九年,湖南巡撫陳宏謀建議以后各省有文移冊結到部,即使正值封印,也要照常拆封處理。 與清朝中央衙署長達一個月的假期不同,明朝年終只有四天假期。據清人俞樾《茶香室叢鈔》卷六記載,明朝嘉靖時仍是除夕夜官府封印,不再收發(fā)、簽署各種文件,至新年正月初三重新開印,表明各衙門正式上班。封印時間僅有四日。根據《康熙起居注》推斷,清朝至遲在康熙初年就已實行每年十二月二十日封印的制度了,而且,其休假日期往往多于三十天。至于原因,不得其詳。 梆鼓聲中的衙門起居 清代沿襲以前的做法,各衙署均以梆鼓聲作為作息時間。《公門要略》等書詳細記載了州縣衙門中人,如何圍繞“梆鼓聲”安排日常起居的事例。據說“梆點”打多少是有寓意的。衙門官吏要“以長官為中心”,當好自己的班。黎明日出,內衙宅門即州縣官休憩的官邸要傳頭梆,打點七下,寓意是“為君難為臣不易”。頭梆是衙門準備上班的信號,這時,前衙守大門的衙役要請內衙用轉筒將大門鑰匙遞出來,打開大門,書吏衙役到衙門報到,聽候點名,稱為“應卯”。到了早晨,掌印的主官起床,內衙要打第二梆,打點五下,寓意是“臣事君以忠”,書吏們此時要點卯上班,并將當天長官要處理的各種文件送到簽押房(州縣衙門中掌管錢谷刑名等事務的機構),同時將前一天長官簽發(fā)的公文分派給各房去辦。值日的書吏要將自己的姓名及接辦稿件填寫在號簿上以備核查。內衙傳第三梆時,打點三下,寓意是“清慎勤”,這時長官走出內衙,書吏、衙役肅立,長官進入簽押房,一天的工作正式開始。 中午有休息時間。下午在申時(15~17時)打點七下。日落時傳二梆,打點五下,表示一天的工作結束,此時書吏要將各房的簽套收回,全部送到簽押房。如果長官要“加班”,聽其自行處理。如果長官坐大堂,另傳頭、二、三梆。 夜里治安防范十分嚴格,帶班的要查點上宿衙役,重點查收倉庫、監(jiān)獄。一切正常后,門子將大門、二門、宅門鎖上,禁止所有人進出往來。如果遇有緊要文檄,更夫打更,整夜更鼓分明。 州縣“衙參”與京官“站山子” “衙參”是府州縣佐雜官員參見長官的禮節(jié)和儀式,通常在長官上任等重要日期才舉行衙參禮。博覽群書的宋朝人洪邁在《容齋隨筆》中說“此禮之起,不知何時”,他在舉出唐代岑參為虢州長史時所作的《衙郡守還》一詩后,肯定這一禮儀由來已久。詩中說:“世事何反復,一身難可料。頭白翻折腰,還家私自笑。所嗟無產業(yè),妻子嫌不調。五斗米留人,東溪憶垂釣?!彼€以韓愈詩中“如今便別官長去,直到新年衙日來”一句為證,懷疑唐朝官員每月有兩天舉行衙參禮。據洪邁考證,宋朝監(jiān)司、郡守初次上任,要接受官吏參謁,直到申時僚屬還沒有離開,胥吏們則排著隊站在階庭下,通報名片以求進見,叫做“衙”,當然,幸運的人被留了下來,而其他人沒有留用,這種情況要長達三天之久。頗像重新錄用胥吏的考試。 宋朝有講古禮的風氣,據清朝人俞樾的考證,朝參唱喏就源于東晉江左王氏。一次,支道林進入江東拜見王子又兄弟回來,有人問他的感受,他回答說:“見一群白項烏,但聞喚啞啞聲?!庇衢姓J為,這就是今人所說的“唱喏”。到了明朝,人們已不知唱喏為何事了。至于清朝人,京官只在本衙門時才用騶唱,即傳呼開道,行于道路則不再騶唱;而外官又完全是另一番氣派,主官行路,傳呼甚盛。 《清稗類鈔》記載清代州縣衙參,頗有趣味,有好事者將其分段編戲: 一曰烏合,二曰蠅聚,三曰鵲噪,四曰鵠立。 這是講縣丞、主簿、訓導、教諭、典史、巡檢等官員,都是八九品乃至不入流的官,“出身”也各有不同,因此如烏合之眾,趕在黎明前像蚊蠅一樣聚到縣衙里,吵吵嚷嚷,如同鴉聒鵲噪。隨著堂上梆發(fā)炮響,各自像“鵠立”一樣站好,這就是俗稱的“小站班”,如同百官上朝一樣。 五曰鶴警,六曰鳧趨,七曰魚貫,八曰鷺伏。 二梆敲過后,堂鼓一陣緊似一陣,官員們像鶴受了驚嚇一樣抖擻精神,然后像鴨子一樣搖搖擺擺,似游魚般首尾相接,一起上堂去參見縣太爺。鷺鳥高大瘦削,頸項和足都很長,因為這些佐雜官吏們見主官時不用行大禮,因而動作像“鷺伏”一樣。 九曰蛙坐,十曰猿獻,十一曰鴨聽,十二曰狐疑。 參見主官后,縣太爺賜坐,但為表示恭敬,不能挺起腰板坐直身子,必須像青蛙一樣,有點前傾,因而稱為“蛙坐”。隨后的獻茶儀式,謝茶時必須躬身起立,因此像長猿一般。隨后聽縣太爺訓話,像鴨子聽雷,不知所以然,所以稱“狐疑”。 十三曰蟹行,十四曰鴉飛,十五曰虎威,十六曰狼餐,十七曰牛眠,十八曰蟻夢。 衙參結束,各人退出時,既不能慢也不能快,關鍵是腳步要穩(wěn),這就叫“蟹行”;到了大門外,完全不在縣太爺?shù)囊曇袄?,一點兒沒有拘束,如“鴉飛”一般;臨上轎子時還要大?!盎⑼保瑔巨I夫,罵跟班,一路威風回家去,趕緊飽餐一頓,有的還要補上一覺,做一個“螞蟻緣槐夸大國”的美夢。 與州縣衙參相映成趣的,是京官的“站山子”儀式。據《郎潛紀聞初筆》記載: 太和殿丹墀下設有品級山,上面刻著從正一品至九品的官階,按照文左武右的方位,合正一品、從一品直到正九品、從九品計算,恰好四行,為數(shù)三十六。凡遇皇帝升殿時,科道官要站立山旁,糾正隊列是否整齊,稱之為站山子。京官戲稱站山子科道為天罡星(共36顆),舉其數(shù)以相嘲。 第二部分:清代衙門圖說 衙門說人 官要虛心,總能發(fā)伏厘奸,須祝我得情勿喜; 民宜安分,若到違條犯法,可憐汝無路求生?! ∵@是清代湖北鄂城縣衙大堂的一副題聯(lián),表達了知縣的職責與民眾的義務。作為百姓的“父母官”,州縣官通常也是一般民眾所能見到的最大的官,但州縣官幾乎又是品級最低的,以至有“七品芝麻官”之稱。事繁責重,位卑言輕,責任與地位的極不相稱在他們身上體現(xiàn)得最為明顯。 1、州縣治,天下無不治 造福莫如州縣 清代人經常說,州縣官才是真正的治民之官,而他們的上司,以及上司的上司,包括知府、道臺、按察使、布政使、巡撫、總督,都是“治官之官”。晚清的方大湜(shí)在《平平言》中說道:“興利除弊,不特藩臬道府能說不能行,即督撫亦僅托空言,惟州縣則實見諸行事,故造福莫如州縣?!?br> 清朝皇帝對州縣官在整個國家行政系統(tǒng)中的重要地位,有清楚的認識。雍正帝把州縣官看作“吏治之始基”,他形象地比喻說:“全省吏治,如作室然。督、撫,其棟梁也。司、道,其垣墉也。州、縣,其基址也。書云:‘民惟邦本,本固邦寧?!蛩怨贪畋菊咴诶糁?,而吏治之本在州縣。茍州縣之品行不端,猶基不立,則室不固,庸有濟乎!”他還多次強調:“縣令乃親民之官,最為緊要。得其人,則一縣之事無有不理。不得其人,則一縣之事必多廢弛。蓋以縣令于百里之內,民事可以周知,若果實心辦理,則古人所謂無一夫不獲其所者,乃力所能為,非空文也?!庇凶鳛榈姆饨罄舳己芸粗刈龉偈欠裼芍菘h官起家。林則徐為江蘇巡撫時,經常對僚屬說:“吾恨不從牧令出身,事事由實踐?!痹鴩偠絻山瓡r也說:“做官當從州縣做起,才立得住腳?!?br> 就州縣官的職責而言,包括司法、稅收、治安、教育、公共工程、郵驛、風俗禮儀、社會福利等方方面面。乾隆時官修的《清朝通典》將其職責概括為:知州“掌一州之政治,以縣之地大而事繁者升而置之,所統(tǒng)轄一如縣制”;知縣“掌一縣之政令,平賦役、聽治訟、興教化、厲風俗,凡養(yǎng)老、祀神、貢士、讀法,皆躬親厥職而勤理之”。清朝同以往一樣,每縣設知縣一人。據《光緒會典》等書記載,全國總計有1342個縣,因此全國有1342個縣太爺。品級比縣高,職能完全相同的還有廳、州,全國共有78個廳,129個州。廳的長官是同知或通判,分別是正五品、正六品。州的長官知州為從五品。 清代繼承了以往王朝的做法,依照戶口數(shù)目、賦稅數(shù)額、地理位置及事務繁簡、民風強弱等要素,將州縣劃分為若干等級。由于州縣等級的不同,在官員的設置、品秩和任用方式等方面也有差別。自雍正六年(1728)始,清廷采納廣西巡撫金(hónɡ)的建議,將各省道、府、同知、通判、州、縣官缺,分別按照沖、繁、疲、難四字標準,劃分為簡、中、要、最要四等?!皼_”是地方沖要,“繁”是事務繁重,“?!笔侵该裥云M?,“難”是指民風強悍難治。凡屬于沖、繁、疲、難四字均占者為最要缺,如江蘇蘇州府為最要缺,蘇州府所屬的吳、長洲、元和三縣均為四字縣。占據三字者,如直隸正定縣占沖、繁、難,為要缺。占據二字者,如直隸鹽山縣占繁、難二字,為中缺。僅占一字或四字皆不占者,如直隸慶云縣,為簡缺。一般說來,最要缺、要缺和中缺為題缺、調缺,簡缺為留缺、選缺。如果地方大員認為某個縣應該升降等級,必須上報中央核準批復。 州縣官的任用有一整套法定程序,各類缺位空出時,分別按不同方式任命。題缺空出時,由該省督撫在應升、應調官員中題補;調缺空出時,由督撫在本省現(xiàn)任官員中揀調;留缺空出時,準許督撫在分發(fā)本省候補人員中任用;選缺空出時,先由各省督撫任命合格人員署理,然后再由吏部確定有關人員前往接替。督撫委任調缺、題缺、留缺人員,均為署理,報請吏部批準后方為實缺。 根據任職地方的不同,清代又將地方府州縣缺大體劃分為兩類,即在內陸任職的“腹缺”和在邊遠地區(qū)任職的“邊缺”。在內陸任職,五年無過失,按例即可升遷。而在兩廣等地任職“煙瘴缺”、云貴川等地任職“苗疆缺”,只要三年沒有過失,即按例升遷。此外,江蘇上海、浙江海寧、廣東東莞等“沿海缺”,山東德州等“沿河缺”,其任職升遷視同“邊缺”。 盡管州縣官缺實行分類管理,吏部也要求按章程辦事,但大權實際操在督撫手中,因而那些熱中升遷的官員,一味逢迎上司,以求速化,視官如傳舍,不但談不上吏治民生,背后還隱藏著跑官賣官的巨大黑幕。 “大挑八仙”,以貌取人 州縣官的出身主要有兩類,一是“正途”,即常規(guī)途徑,包括進士、舉人、貢生(經國子監(jiān)培養(yǎng))、蔭生(恩蔭、難蔭及特蔭);另一類是“異途”,即非常規(guī)途徑,包括吏員、生員、捐納、軍功等。 清代知縣的“出身”確實關乎吏治好壞。瞿同祖在《清代地方政F》一書中,根據乾隆十年的《縉紳全書》統(tǒng)計,知州中監(jiān)生(在國子監(jiān)就讀,包括恩監(jiān)、蔭監(jiān)、例監(jiān)等)所占比重最大,達278%,進士229%,舉人139%;知縣中進士446%,舉人223%,監(jiān)生127%。另一位學者徐炳憲沒有統(tǒng)計比例,但他根據自乾隆二年恩科始,到光緒三十年甲辰科止,統(tǒng)計出進士除授知縣的總計有4871名。這說明“正途”出身尤其是進士、舉人選任州縣官的占了多數(shù)。清代官場有這樣的諺語: 要為名高點翰林,主事也可顯才能。 發(fā)財最好當知縣,惟有中書最冷清。 這則諺語是說中進士后士人的幾種出路,很顯然,在朝為翰林,外放做知縣是最好的選擇。盡管士人皆知“發(fā)財最好當知縣”,但比較而言,科舉出身的官員,秉持道德操守,兼有濟世救民情懷,因而不會出大格。相反,捐官出身的知縣,就是為發(fā)財而來。 一則筆記記載說,山陰人蔣淵如對知縣一缺垂涎已久,但苦于捐官的錢太多,于是和他的幾個友好唐文卿、陳柏生、王平齋、呂少川在一起商量,大家湊錢捐官。并按照出錢多少確定缺位。他們還約定,蔣做縣令,唐做刑名師爺,陳做錢糧師爺,王做管錢漕的家丁,呂做門稿。并商定將所有收入放到一起,按照出資多少分配。幾個人隨即簽字畫押,歃血盟誓。幾個月后,蔣果真得到一個縣令的缺位,而且是一個肥缺,其他幾個人遂跟隨蔣某人一同上任。按照以前的約定,蔣每日高坐堂上,對唐、陳待以師爺?shù)亩Y節(jié),而將王、呂二人視為仆役一般,王、呂也欣然接受,毫無怨言。五個人通過舞文弄法,每年斂取不義之財多達二十多萬兩。三年考績,蔣盡管因貪被革職,但已與其他四人滿載而歸。 舉人授知縣的分為揀選(以應升之員選補)和大挑兩種。由于舉人多年甚至十幾年不得州縣實缺,乾隆時期開始實行大挑之法,每六年舉行一次,由三科不中的舉人參加,十人取五,一等用知縣,二等用學正、教諭等官。 據《清稗類鈔》記載,大挑時有一套辦法,儀式也很鄭重。一般由皇帝指派王大臣任大挑官,地點在內閣舉行。最初是十個人為一排(也稱一班),后來由于參加大挑的舉人實在太多,因而改成二十人為一班。參加大挑的舉人按照順序站好后,先挑出相貌魁偉的三個人,列為一等,唱(拉長聲音叫人的名字)三個人的名字,表示用作知縣,這也是大挑中的幸運者。三人興高采烈出去后,再唱八個人的名字,這八個人純屬陪襯,不派任何差事,因此俗稱“八仙”。“八仙”出去后,剩下的九個人不再唱名,全部任用為教職人員。九人出去后,下一班進來,依次循環(huán)。 大挑最主要的“標準”就是論相貌,可以說是以貌取人。但這里的“相貌”融入了“品”的內涵,與我們通常對人的第一感官印象差不多。這個“標準”就是俗稱的“八字”,即“同、田、貫、日、身、甲、氣、由”。前四個字都能被選中,也是所謂“吉相”?!巴笔敲娣介L,即“國字臉”,被排在首選之列;“田” 是面方短,這種人有勻稱的美,被認為做官“四平八穩(wěn)”;“貫”是頭大身直長,即所謂魁偉型,被認為能夠壓得住場;“日”字型是胖瘦長短適中,但全身端直。后四個字被認為不是“吉相”,因此都不中選?!吧怼笔求w斜不正,這種人做官被認為不穩(wěn)當,也就是做不長;“甲”是頭大身小,被認為“向下栽”一類;“氣” 是單肩高聳;“由”是頭小身大,即小腦袋人。 “首縣十字令” 在全國一千三百多個知縣中,最難做的莫過于首縣了。過去把省治或府治所在縣稱為首縣,該府所屬的其他縣,要尊稱首縣為“首臺”,這位“首臺”大人在該府所屬的十幾個州縣中,居于“領袖”地位;如果首縣在省會里,他的地位也就成為全省州縣的“領袖”。但這個“領袖”是最不易做的,以致官場有句流行的諺語,即“前生作惡,知縣附郭”。 嘉道時期從知府做起,一路做到總督巡撫的梁章鉅,晚年寫了一部《歸田瑣記》,他在該書“首縣”里講述了自己親眼所見的一件事:他在衢州府城小住,同駐一城的西安縣令一再向他講,首縣是萬萬做不得的,并引述官場流傳已久的諺語:“前生不善,今生知縣;前生作惡,知縣附郭;惡貫滿盈,附郭省城”。據梁章鉅考證,這句諺語流傳甚久,宋漫堂《筠廊隨筆》已經記載,說其先人文康公從陽曲縣令做起,經常向他講這句話。梁還說,近來有人寫做“首縣十字令”,刻畫入微,字字傳神: 一曰紅,二曰圓融,三曰路路通,四曰認識古董,五曰不怕大虧空,六曰圍棋馬釣中中,七曰梨園子弟殷勤奉,八曰衣服齊整言語從容,九曰主恩憲德滿口常稱頌,十曰坐上客常滿樽中酒不空。 這十字令都不難理解,只是有人疑惑“認識古董”四字似乎空泛,梁章鉅說這是不了解江南的情況。南方各大省州縣官在辦理“交代”,即前后任交接的時候,全憑首縣對錢糧倉庫進行核算,有的州縣官在任時有虧欠,卸任時只好將平常收藏的“重物”交來充抵。梁說他曾在知府萬承紀處見到英德石山一座,兼具“皺、瘦、透” 之美,無疑是石山中的上上之品。而且,上面還有著名書法家趙翼的親筆題款。梁問石山的由來,萬知府說:這是在丹徒任內辦交代時抵了四百兩銀子。梁還在知府袁培處見到一大幅山水畫,是宋朝人范寬所作,也是交代時抵了五百兩銀子。梁據此反駁說:“假如首縣不認識古董,遇到州縣官交代時拿來這些‘重物’,又怎能判斷真假呢?像十字令中的第十字‘坐上客常滿,樽中酒不空’,也只有江南那些處于交通要道的‘要缺’‘最要缺’才有,而那些偏遠苦瘠的地方,即使是首縣,也還是攀躋不上的?!?br> 清代乾隆時期有兩大才子,人稱“南袁北紀”,“北紀”即紀昀,“南袁”就是袁枚。這位袁大才子曾在諺語所說的“惡貫滿盈,附郭省城”的江寧做知縣,后來他實在忍受不了“為大官做奴”的日子,憤然辭職回家。他的好朋友很不理解他:正值人生輝煌時期,又是進士出身,兩江總督尹繼善又很賞識你,應該不愁仕途前程。袁枚在《小倉山房文集》卷十六《答陶觀察問乞病書》中道出了他辭官的真實原委和個中心曲。這是一篇理解清代基層行政組織中“做官難”,做附郭省城的首縣“難上加難”的難得文獻。袁枚說自己并非看不上小小縣令,也不是久在知縣的位置上,升遷無望才“有所激而逃”。世間的事總是有所能有所不能,做官也一樣,有可久有不可久。以漢朝的循吏而論,他們專城而居,推行道化,生榮而死哀。而京兆、三輔多豪強,兼之供張儲偫(zhì,儲備之意),這就是不可久做的官。江寧類似古時京兆,民事較少,但迎來送往,供億紛紜,實在強人所難。袁枚不改文人習慣,天性起得晚,但在省城做知縣,把夜晚當白晝,每天起床時,若能聽到雞鳴,就是萬幸了。他感到若“苦吾身以為吾民,吾心甘焉。而今之昧宵昏而犯霜露者,不過臺參耳,迎送耳,為大官做奴耳”。 像袁枚這類進士出身的知縣,并非沒有治世之才,但負笈就學時的救世情懷,都在這讓人無法忍受的“供張儲偫”中剝蝕得精光殆盡。每天踏霜犯露,惶惶不可終日,不過是“為大官做奴耳”!是什么魔法一樣的力量逼迫他們如此呢?“供而善,則報最在是;供而不善,則下考在是?!碑吘固旄呋实圻h,只有那些大官才真正掌握他們的仕途升遷。而仕途升遷的“標準”往往就在于“供之善”還是“供之不善”。一切對上負責,這種帶有致命缺欠的制度預設使為民父母的州縣官無法履行應該承擔的職責?!耙患堳遘k若子孫”,嘉道時期的古文派大家管同這句話,道出了專制制度無法修補的缺欠。作為“首縣”,他們無疑承擔了更多的制度“負載”,在濃縮基層行政長官萬般苦楚的同時,也放大了這種制度的弊端。袁枚的結論是:“非逼取其不肖之心而喪所守,必大招夫違俗之累而禍厥身。及今,故宜早為計也。”他們只好懷著萬般無奈,及早從官場抽身而退。 上下“交結”的另類“潛規(guī)則” 本來,首府、首縣同其他府縣一樣,具有征收賦稅、審理案件等“刑名錢谷”職能,但因為衙門設在都會或府城,因而又經常被省府大人喚去當差。久而久之,有兩件不成文的重要事項就落到了他們的頭上。一是到京城告狀及上訴案件發(fā)給本省重審時,省級大員們往往將這件差事交給首府去處理;二是州縣“交代”時,多由他們代上官主持。因此可以說,他們的職責要遠比一般州縣重。通常情況下,他們是溝通省—縣之間的橋梁。省級大員有什么不便自己出面做的事,也通過他們去傳遞、去安排。比如督撫司道衙門,需要鋪設器用,修理房屋,備養(yǎng)馬匹,以及涼棚煤炭等,都由首縣承辦,甚至設宴征歌,廣覓優(yōu)伶,組成唱班,也由首縣承值。因此,首府、首縣大多是省、府官員的心腹。當然,他們升遷的機率也會更多。 在上司左右仕途升遷的體制下,首府、首縣首先要把督撫大員們交辦的事辦好。不論有無緊要公務,他們每日伺候在督撫衙門里,侵晨而往,日午未歸。督撫同駐一座城的,更是撫傳未歸,督傳又至,每天仆仆于道,奔走不遑。如果僅僅是伺候好上司,即袁枚所說的“為大官做奴”,這也并非難事,難的是對總督巡撫們分外的要求,首縣既要有心領神會的本領,有時又不得不冒很大風險以滿足大員們的“需索”。督撫與州縣,本來官階相差懸殊,沒有太多接觸的機會,但在省城這里,卻是另一類潛規(guī)則在起作用。由于互有所求,兩者之間便形成了特殊的關系網,難怪有人得出這樣的結論:“督撫營私,州縣鉆營,皆自首縣始”。 在這樣的潛規(guī)則支配下,如果首府首縣不是督撫的親信,倒顯得很不正常。據陳其元《庸閑齋筆記》記載,他的高祖陳鑣(bi?。铮┣∧觊g在云南為首府官,當時總督十分貪婪,稍有違迕就彈劾而去。一次,總督讓首府購買赤金二百兩,陳鑣無法拒絕,于是到市場購買,每兩赤金用十六兩銀子。這位發(fā)“愚”的首府將赤金送給總督時,竟詳列價單要總督按價付款,惹得總督大怒,拒絕接收。此事發(fā)生后,由于一再受到排擠,陳鑣打算辭職回家時,正趕上言官上書彈劾總督,皇帝派劉統(tǒng)勛前往查案。欽差一到,陳鑣就請求拜見劉大人,但“相國以首府必總督私人”,拒絕接見。欽差隨后派人搜查總督衙門,終于找到了總督受賄的賬簿,上面詳細記載著某某官進獻若干,錙銖不遺。唯獨在首府名下,寫有以下十幾個大字:“某日送赤金二百兩,索價十六換,發(fā)還?!敝链?,劉統(tǒng)勛改變了常理式的思維,對陳鑣刮目相看,異常敬重。當然,在督撫與首府、首縣G結的“生態(tài)鏈”中,這確實是少有的例外,也難怪陳其元要為他的先人大書特書了。 封疆大吏的嫡系班底 首縣借給上司“辦差”之機,經常與大吏接觸,因而有更多的升遷機會,這也是許多州縣官不怕?lián)扒吧鲪骸钡牧R名,費盡心機謀取首縣之位的原因。 按照清朝的任免條例,要缺必須奏請中央,但大吏們有各種堂而皇之的借口,堂堂一方諸侯,安排人還不容易!嘉慶十五年,福建巡撫張師誠奏請將何蘭汀調補泉州府首縣晉江。因晉江是要缺,張大人上奏時說何某人可勝繁劇之任。但何蘭汀到任剛滿三年,就領了三十多個處分,不是征糧緝盜不力,就是疏脫徒、流等犯。這樣的處分記錄足以說明何知縣絕非像巡撫大人說的那樣,但人既然是自己舉薦的,因此只有包庇到底。州縣官還以拜督撫為師的名目,和大吏們拉近關系。道光十二年,山西知縣李聯(lián)蒙,借審案之機大肆索要銀兩,坊間屢有傳言。巡撫阿勒清阿對李聯(lián)蒙收受贓銀之事不但不查不問,反而將其調補首縣。李聯(lián)蒙走馬上任后立即拜巡撫大人為師,有了撫臺大人做靠山,李聯(lián)蒙更加囂張,直到其贓據敗露,阿勒清阿仍在庇護他的這位“晚生”。 督撫與首縣上下G結,甚至發(fā)展到賣官鬻爵的地步。嘉慶初年,江西省有人在各衙門傳寫“中缺八千,大缺一萬五”之類歌詞。經查,巡撫陳淮信用首縣徐午,徐午借機“運動”官位,收受賄賂后兩人分贓,以致人們怨聲載道,編造歌詞予以譏諷。陳淮還是一位古董“愛好者”,他經常與徐午在一起評論字畫,傾心結納。案件審結后,陳淮、徐午均被革職,發(fā)往新疆效力。 封疆大吏利用他們事實上掌握的人事大權,紛紛請調自己的心腹做首府、首縣,為的是建立自己的嫡系“班底”,這種從個人目的出發(fā)而又打上冠冕堂皇理由的做法,早就引起了上自皇帝下到“部吏”們的注意。乾隆五十五年,湖廣總督畢沅奏請將咸豐縣知縣陳元京調補江夏首縣。咸豐縣隸屬施南府,是個簡缺,而江夏縣是個要缺,是省城所在地,湖廣總督、湖北巡撫、布政使、按察使、督糧道等衙門都在這里。恰巧這時剛剛發(fā)生直隸首縣事件,乾隆帝察覺到,近來各省督撫,“往往以各員應對之間口才便捷,且或以酬應見長,遂爾加之識拔,調補首府首縣之任”。為此,他明發(fā)上諭,要督撫們以直隸的案件為戒。 這是兩年前的一個案子。當時在京城抓獲了直隸建昌縣(今屬遼寧凌源市)盜犯王二等人,王二供出他于乾隆五十三年二月隨同馬十行劫該縣裕泰隆號錢鋪等案情。次年十月,馬十等人被抓獲后,提解到省城保定,但總督劉峨并未督同按察使司富尼善親加審訊,富尼善按照慣常的做法將伙犯交給首府保定審訊,而保定府又以查賑為名,將案件及一干犯證交給首縣清苑縣審訊。知縣朱腹松對案件也不重視,致使此案一直拖延未結,直到該案的同伙在京城被獲,巡城御史奏報,乾隆帝才知道案發(fā)原委。一件盜案拖了兩年,而且發(fā)生在天子腳下的直隸,不禁讓皇帝動了龍顏。而隨后審出的事實更讓乾隆帝震怒異常。朱開始還閃爍其詞,后來實在經受不住嚴加鞫(jū)問,才承認犯人的口供是他偽造的,他根本沒見首犯,更沒有“審辦”這個案子。令乾隆帝感到吃驚的是,就是這樣一個庸劣狡猾的知縣,正是劉峨將他保題做全省州縣“領袖”的。最后經乾隆帝裁斷,劉峨被降為侍郎,富尼善及保定知府王汝璧均被革職,發(fā)往軍臺效力。朱腹松革職后發(fā)往伊犁效力,家產也被查抄。乾隆帝由此案推斷各省督撫,“濫于升調者,正復不少”,告誡他們“遇有首府、首縣缺出,必擇誠實諳練,認真辦事之人,奏請調補”。 但又有多少封疆大吏把皇帝的告誡當回事!接任劉峨為直隸總督的梁肯堂,到任不久,就保題祝振為大興首縣。祝振也真的不給梁大人面子,上任后就發(fā)生枉法得贓案。原來,唐慎中與孫衡合謀訛詐革職知府恩福之子的錢財,而祝振同時受理唐慎中的控告和恩福的呈詞,收了唐慎中的賄銀后,仍貪心不足,吃了原告還想吃被告,因此故意將案子壓下不審,致使唐慎中索詐恩福銀兩多達一萬二千余兩。案發(fā)后經刑部會同軍機大臣審訊,祝振得贓銀三千多兩。案件審結時已過朝審勾到之期(皇帝在判處死刑的名單上劃勾),但乾隆帝大怒之下,命將祝振、唐慎中、孫衡三人立即處絞。梁肯堂因保題祝振為大興首縣,被嚴加議處。 “十得歌”里看“佐雜” 清人獨逸窩退士所輯《笑笑錄》里,有一首形容州縣下僚的《十得歌》,堪稱是對佐雜人員真實地位的最好詮釋: 一命之榮稱得,兩片竹板拖得,三十俸銀領得,四鄉(xiāng)地保傳得,五下嘴巴打得,六角文書發(fā)得,七品堂官靠得,八字衙門開得,九品補服借得,十分高興不得。 在清代州縣衙門里,佐貳官實際上處于很低微的地位,官方文獻公開稱他們?yōu)椤伴e曹”,通俗地說,就是多余的官。按照《大清會典》的規(guī)定,縣衙里的佐雜人員,可以分為三類:一是佐貳,主要有縣丞(正八品)、主簿(正九品);二是屬員,有掌管獄政的典史(未入流)、專駐某重要地點的巡檢(從九品);三是雜職官,包括管理郵傳夫馬的驛丞、征收商稅的稅課大使、看守糧倉的倉大使、看管水閘的閘官等。 依據乾隆時期官修的《清朝通典》統(tǒng)計,除典史、巡檢及教職人員(教諭、訓導)基本上為每個縣常設外,全國縣丞共設有411個,主簿僅有96個。從理論上講,縣丞是一縣的“二把手”,被稱為“二尹”或“左堂” (因其在官衙的左廳主持政務),主簿被稱為“三尹”。當主印官知縣出境時,丞、簿可以署理其事,代行其政。但從清代縣政的實際運行來看,“二尹”與“三尹”更像有某種專責的官員,即當某個縣事務繁重時,為減輕知縣壓力而設置縣丞、主簿。這種具有某種專門職能的縣丞、主簿都建有自己的衙署,實際上獨立運行。而縣丞、主簿加起來,也不足全國縣數(shù)的一半,這說明在清代縣制中,知縣的權力屬于專屬,因此有人稱其為“一人政F”。 由于佐雜人員的設置嚴重缺額,也影響到州縣具體職責的履行。乾隆二十九年,刑部因各省秋審(在京城于秋季舉行的復審各省死刑案件)屆期,以“通行”(法律文書的一種)的形式令各州縣酌量人犯數(shù)目,遴選佐雜,押犯赴審,審畢仍將人犯解回。但這項規(guī)定受到了地方大僚的質疑。浙江巡撫熊學鵬就指出,因各省州縣佐雜人員多寡不一,如果一概照此辦法做,佐雜少的州縣會因人員不足而耽誤事情,因此他請求令州縣官委派人員將人犯逐程交替,不必長解。刑部采納了這一建議,規(guī)定一縣之內,如果設立典史、縣丞、主簿、巡檢的,可仍由佐雜(典史)押解人犯,如果典史以外,僅設縣丞或巡檢的州縣,而丞、檢先期差往別處,以及僅有典史一人,并無縣丞、巡檢的縣,以后秋審解犯,可以派人逐程交替。 最能說明佐雜官地位卑微的,是他們常常因收入太少,解任后連家鄉(xiāng)都回不了。在康熙帝統(tǒng)治的晚年,經常發(fā)生各州縣佐雜人員,革職、解任或身故后,因無錢回籍而羈留他鄉(xiāng),甚至有全家死亡的事,為此皇帝下令各省督撫,設法幫助這些佐雜人員解職后能夠偕同其眷屬回到原籍。但類似事情仍經常發(fā)生,因而直到乾隆時才做出規(guī)定,即上述人員窮苦不能回籍的,由該省督撫在公項銀內酌量賞給還鄉(xiāng)路費;教諭、訓導等教官,也照此辦理。 佐雜官員在縣政中的這種卑微地位,是理解清代基層行政組織實際運行的關鍵所在。由于佐雜官員的職責很多時候是不確定的,除了他們的職銜前加上某種特定的差事外,大多處于閑置狀態(tài),因此才有所謂“冗官”之稱。法律上也不允許他們處理案件、征收賦稅。他們的權力甚至還不如屬于充役性質的衙門書吏。納入國家行政系統(tǒng)的佐雜官員不能發(fā)揮作用,或者在法律上不賦予他們一定的職責,而將千頭萬緒、冗雜繁多的縣政全部交給縣令一人,而后者又分身無術,只好建立自己的私人班底,并讓他們介入縣衙的行政事務。這種制度上的不合理所帶來的弊端在清王朝步入中衰之際時,就成為加速自身衰亡的催化劑了。 搜索更多相關文章:大清王朝 行政部門 [頂端] 2008-10-15 09:30 | [樓 主] 奧托·京舍 4464 級別:黃金騎士 軍銜:前線國防軍大校 精華: 0 | 0 | 0 發(fā)帖:9533 帖 威望:995 點 金錢:74273 Qx 出勤:296 次 貢獻:0 點 功績:6804 點 軍團:國防軍第7裝甲師 軍職:軍團首席聲樂指揮 小 中 大 [資料] [發(fā)消息] [加好友] [引用] [推薦] [編輯] [只看] [QQ] [復制] 大清王朝的衙門潛規(guī)則:自古衙門朝南開(續(xù)) 2、“貼心豆瓣”話長隨 編制外的長隨 地方官上任,在大隊人馬仆從中,有十幾個乃至幾十個是知府大人或縣太爺?shù)拈L隨家人。熟話說,宰相家人七品官,講的就是他們的出身來歷。因此,切不可因身份低賤而小看他們。實際上,他們在清代各級衙門中扮演著十分關鍵的角色,是掌握大印的官員掏自己的腰包雇來用于監(jiān)督大大小小,少則上百,多則上千名書吏和差役人員的。 按照清代衙門的法律規(guī)定,地方官要實行任職回避制度,既不能在其家鄉(xiāng)任職,也不能在其直系親屬做官的地方任職,因此,地方官每到一個新的地方,都要面臨人地生疏的尷尬境地。而官要做得稱職,在保住烏紗帽的前提下進而升遷,就必須用那些熟習地方風土人情、諳習當?shù)毓賵鐾ㄐ幸丫玫姆N種說不清道不明的潛規(guī)則的人,這些人就是龐大的實際辦事的吏役隊伍。這些吏役絕大多數(shù)都由當?shù)厝藖沓淙?,并長久把持一方。如果官員對他們失于督察,一則會失去當?shù)厥考澃傩盏男湃?,落得一個極差的口碑,二則吏役們鬧出事來,長官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到頭來烏紗帽難保不說,還可能問個革職查辦的罪名。因而,地方官上任伊始,帶上自己的親信長隨,在衙門里建立自己的“班底”,就顯得十分重要了。 清政F對哪一級官員能帶多少名長隨家丁早就做出明確規(guī)定,康熙二十五年(1686),清廷正式下發(fā)了一個文件,實行攜帶家仆“配額制”:允許地方官除攜帶兄弟、妻妾、子女外,由漢人出任的總督、巡撫可帶家人50名,布政使、按察使帶40名,道員、知府帶30名,同知帶20名,通判、知州、知縣帶20名,州同、縣丞以下可帶10 名。如果是旗人出任地方官,可以攜帶的家人是漢人的兩倍。很顯然,這里的家人是地位低賤的家丁、仆從之類,與主人有著或緊密或松散的半隸屬關系。在清代,這些人有個形象的稱謂,被籠統(tǒng)地稱為“長隨”。 長隨在清代頗為興盛,雖不在三百六十行之列,但無疑也是一種職業(yè),因而有多種《長隨論》之類 “教科書”以供初入道者“加意溫習”。其中有“長隨十要”“十不可”等內容,堪稱是長隨們的通?!笆貏t”。前者包括辦事謹慎、經手銀錢來去清白、先公后私、食主忠祿盡心報效等。后者有不可仗勢欺人、不可袖里藏刀、不可輕出重入、不可貪杯誤事、不可淫人妻女等內容。 “長隨”之稱,據說出自宋太祖趙匡胤的金口御賜。說是一天夜里,趙匡胤冒雪去宰相趙普的府邸,見有一名家人跟隨左右,舉止恭敬得體,便打趣地說:“這是愛卿的長隨吧?”從此,長隨的稱謂成為欽賜名號,后來趙普家的那位“長隨”還得了一個七品官銜,所謂“宰相家人七品官”的說法,即由此而來。而據清人梁章鉅所著《稱謂錄》考證,宋朝葉盛的《水東日記》有“毛長隨、王長隨”等記載,他認為這是清朝各級衙門中大量存在的“長隨”一詞的最早由來。 長隨的種類頗為繁多,可以說,有多少種吏役就有多少種長隨?!堕L隨論》多按“出身”劃分長隨,有超等長隨(暫隨)、特等長隨(且隨)、次等長隨等,而將上宗長隨、次宗長隨、下宗長隨名為“孳隨”。按其職能來分,有負責把門的“司閽”或“門上”,有負責文書簽轉的“簽押”或“稿案”,有管倉庫的“司倉”,有在公堂值勤的“值堂”,負責通訊的“書啟”,掌管印信的“用印”,負責稅收的“錢漕”,以及“管監(jiān)”、“管廚”、“管號”、“跟班”等等,名目之多,甚至地方官自己都說不清楚。 如果長隨管理或參與的僅僅是地方官的家庭事務,那他們就不會成為衙門中舉足輕重的一類,恰恰相反,他們所參與管理的絕大多數(shù)都是衙門行政事務。故此,因長隨和掌印官親疏關系的不同,以及分管事務的差別,他們也自然地被劃分為三六九等。 “富貴雙全”的門政大爺 在眾多的長隨中,能夠稱得上“大爺”的只有兩類“崗位”,一類是門政大爺,一類是簽稿大爺。他們是長隨中的第一檔次。至于“大爺”稱號的由來,是隨官老爺掙來的。平民百姓總是怕官的,懼怕中要透著敬畏,當官的才舒服,衙門里的人才顯示出高人一等,是人上人。大爺?shù)姆Q號也應該從這里去考慮。 門政大爺有個雅號,叫“富貴雙全”。也就是說,“司閽”或“司門”這類人要講出身,有關系,靠山硬,不是隨便什么人都能做得來的。當然,官老爺?shù)男湃问鞘滓疤?。講出身,就是要有來歷,有資歷。清代州縣衙門里流傳“兩榜出身”的故事:先當過老爺?shù)摹案唷?,再當過簽押房的一員,這就是“兩榜出身”,最后當上 “司閽”,便被稱為“進士門上”。如果只當過老爺?shù)摹案唷?,就是“一榜出身”,只能算是“舉人門上”了。這就是衙門里的“貴”。門政大爺?shù)摹案弧笔峭ㄟ^收門包來實現(xiàn)的。 俗話說,“衙門八字朝南開,有理無錢莫進來”,打官司的人要跨進衙門這道門檻,第一道關就要給門政大爺送紅包。否則的話,他們會以種種理由將告狀的人拒之門外,比如今天不是“放告”日、老爺公出在外之類。如乾隆四十六年(1781)十月,廣西人覃老貴,因為他的父親覃必俊受屈杖斃,赴總督衙門控告??偠窖瞄T的守門人以今天不是放告日為由,將覃老貴攔在門外。覃老貴因父死情悲,今又不得上告,悲憤之下,在總督衙門前用刀自刎。案件發(fā)生后,兩廣總督巴彥三視為尋常案件,并不重視,而且回護他的長隨門丁。乾隆帝為此傳旨申斥巴彥三,指責他應該立即收閱呈詞,“親提按問,使小民冤抑得伸,方不負封疆大員察吏安民之任”,“試思總督衙門與朝廷體制,孰為尊嚴”?話雖這樣說,但最后對巴彥三的處分也僅以罰俸了事。官官相護,皇帝老子也如此。 “門包”的歷史,據顧炎武在《日知錄》中的考證,始于東漢時期。當時權傾朝野的大將軍梁冀不理朝政,每日在宅中玩耍,來客為了求見他,必須先給看門的送門包,才會被通報。看門的因此富致千金。后來,送門包成為衙門通行的慣例。州縣長官到上級衙門辦事,同樣也要送門包。門包的多少也約定成俗,一般而言,大多是一兩銀子。門包的發(fā)展是所謂“門敬”,通常在逢年過節(jié)時,為了進一步溝通和上級衙門之間的關系,表達謝意,下級衙門的官員要給上級衙門的門房送“門敬”?!伴T敬”的數(shù)量多少不等,但一般是門包的十幾倍或幾十倍。 主官對司門的要求較高。據《長隨論》記載,司門“各事皆管,宜知官府天性,要識土俗民情,且知該境鄉(xiāng)村、集鎮(zhèn)、城郭區(qū)圖,鄰縣界址,驛遞差徭,各宗事件”。同時,“一要顧官考成,二要防自己干系”。還要通時事,明輿情,明曉《大清會典》,熟諳各宗事件及衙門規(guī)矩。據此看來要求還真是不低。 門政大爺可以具體區(qū)分為“司差門”和“司執(zhí)帖門”兩種?!八静铋T”負責照應衙門各道門戶啟閉出入;老爺有事出門,喚齊轎馬跟班;官員或公差過境,要預先報知老爺,再分派當值的吏役人員幫著找公館,備燈彩,送酒飯,以及照應夫馬。司差門通常與“書差”打交道較多。因此,州縣官上任伊始,將訪察書差何人能辦事的事情交給司差門去辦。司差門要做到“見面觀其情形,心中自有方寸”。書差并不低于長隨,“書乃讀書未成,差系農民撥充之役,故云書差,稱坐衙門”,長隨乃是站衙,所以比書差“尊貴”,因其替官辦事?!八緢?zhí)帖門”有傳達的意思,凡是拜會求見老爺?shù)?,要先將手本或名帖送上?!堕L隨論》講到,凡人投書要問來歷;來客拜官,會與不會;送禮收與不收;薦函回不回復等,都是“司執(zhí)帖門”經常處理的事項?!八緢?zhí)帖門”是看帖待人的好角色,往往根據手本或名帖的尺寸大小,用材講究,判斷來人的身份地位,以及是否有必要立即向老爺報告。折沖俯仰,辭色應對,也是“司門”的必備功夫?!堕L隨論》講到司門的職守時說:官場如戲場,官前紅黑之別,勸君一樣相待。意思是說,山不轉水轉,不要看人下菜。 既然叫“門政大爺”,終究要體現(xiàn)“政”的內涵。據說,周武王的門銘是“敬遇賓客,貴賤無二”,如果州縣官能夠“門無留客”,那無疑會受到百姓的稱贊。因此,民間有一種說法,叫做“看官先看門”,這里的“門”就是受雇于官員的“司門”。 “假門上,真簽押” 長隨中被稱為“大爺”的另一種角色就是在簽押房拿總的“領班”,俗稱“稿簽”,又稱“稿案”,是長隨中的“領袖”,歷來被稱為“大席”,即最重要的崗位。這類人物關系到州縣老爺?shù)氖送厩俺?,因此,如果不是老爺?shù)摹百N心豆瓣”,是不能充任的。衙門里有“假門上,真簽押”的說法,就由此而來。道理很簡單,門政大爺要的是面上功夫,而稿簽大爺身處機要位置,“簽押房如同軍機處”,凡一切公事以及錢物進項,從門房交給稿簽,因此他“無物不覽,無事不知”。除了要精通衙門內外的規(guī)矩外,還要有真本領,比如知曉律令文件,明白公文款式,分清輕重緩急,刑錢要清楚不亂,懂得利害關系。哪件事派給誰,陋規(guī)怎樣用,以及各方應酬、辦案順序等等,都由這位大爺管著。除了具備以上一些“硬工夫”外,還要照顧到各方利益,讓幕友欽佩,要書吏悅服,方足以擔當此職。因此成為長隨中最重要的職位,即所謂“大席”。 通常說來,門政大爺要辦事,也要走稿簽大爺?shù)拈T路,至少要把“出息”“進項”的一部分拿出來孝敬稿簽大爺。就社會地位而言,他也比門政大爺要高,因此,“高明之士,愿充簽押不當門上”也就很自然了。 為了在“門上”或簽押房弄到更多的錢,兩類大爺通常會“緊密合作”。比如說有個鄉(xiāng)紳要霸占一處產業(yè),擬好了狀子,給門政大爺使上了錢,門政大爺就得把這些錢拿出一部分送給稿簽大爺,以便早些安排老爺批閱或升堂。清代州縣衙門中經常有“有案無傳,有傳無送,有送無訊,有訊無結”的事情發(fā)生,大多是因為稿簽大爺從中做了手腳。 除了稿簽外,簽押房中還有發(fā)審、值堂、用印、號件及書稟五種人,這類長隨的職責可以從其名稱上獲知。發(fā)審、值堂、用印屬于“中席”。因值堂長隨經常跟隨州縣官出門,因而又名“外堂”,外堂做得稱職,就會晉升為門上。號件、書稟收入不高,卻又辛苦,是長隨中的“小席”,因此,“大席”稿簽要經常設法補貼號件、書稟。凡省會首縣地方大缺,司簽不少于十人:稿簽、發(fā)審各一人,其他各二人。論收入,號件要比書稟高,這不但因為號件事繁,更因“諸色公事皆由號件過目”。號件因每天與往來公文打交道,因而熟能生巧,自然而然便明了各式公文款式。進入稿簽“大席”之前,必須先從號件做起,號件是稿簽的副手,故每有稿簽出缺,即以號件充補。 大爺下面,全稱二爺,其行當很多,這里就不一一介紹了。 “駐省辦”——坐省長隨 在清代幾萬人的長隨隊伍中,有一類專門用來和上級衙門搞關系的人,他們被稱為“坐省長隨”、“坐府長隨”,這或許是后來“駐省辦”、“駐市辦”的“先驅”。最初的坐省長隨及坐府長隨,或是為接待到任官員而設,后來其職能演變?yōu)閭鬟f信息,為上司辦事等?!堕L隨論》說,凡坐省家人,須用省中土著之人,取其熟習聲音相通之意,其各上司三節(jié)兩壽、水干禮物以及喜慶大事,一得確信,要預為具稟;官長有升遷降調之信,十天要報一次;如有奏稿要件,要抄稿送呈。而“坐府者與坐省相同”,包括府署一動一靜,都要打聽明白。 坐省長隨、坐府長隨至遲于雍正、乾隆之交已普遍設置。如乾隆初年,廣東各府州縣,離省城、府城稍遠一點的地方,一定要挑選長隨中最狡黠的人,令他長駐省城,給他的費用也十分豐厚。坐省長隨的主要工作或者說唯一的職責就是與各上級官員的家人、幕友、吏胥拉關系,史書上用“深相結納”這個詞,應該說是很準確的。效果怎樣呢?凡是總督、巡撫、布按兩司以及道員平時的一舉一動,一言一行,都先探知得一清二楚。尤其是遇到辦理緊要事情,由于早已探聽上級官員的意向,因此更能迎合;州縣官個人要辦什么私事,提前與上官的長隨、幕友等人溝通好,然后再走“正?!钡那?,投遞文書,督撫司道常常在不知不覺中就陷入了上下衙門長隨設計好的圈套里。更可怕的是,坐省長隨們聚集省會,各爭門戶,互競智巧,甚至捏造謠言,故意在同僚之間制.造不和。官員要實行一項政令,甚至必須要過長隨這一關。鑒于坐省長隨的危害,乾隆帝多次發(fā)布上諭,嚴禁坐省長隨。 乾隆三年冬天,兩廣總督馬爾泰到任前,乾隆帝一再囑咐他要鏟除坐省長隨。當時兩廣總督衙門駐扎在肇慶府,經馬爾泰的一番整肅,確實較以前清靜了許多,但巡撫司道駐扎的廣州府省城,是錢谷刑名總會之地,仍然為這些長隨們所盤踞。乾隆帝通過他的耳目了解到,廣東發(fā)生人命案件,如果案情復雜不好審理的,州縣官初次取供,并不細心。案子拖了很長時間,也沒有結果。省城里的巡撫、按察使也拿州縣無可奈何,最后竟將原、被告一并保釋了事。如果有案內要犯逃脫,口供難以質證,撫、按們做得更干脆,將原案刪截后向上一報就算交差。 由于坐省長隨所辦的大多是州縣官交待的事,或者是機密,或者屬于官員個人的私事,因此州縣官要挑選最信得過的人來充任。同時,長隨所具有的“非在官之人,而所司皆在官之事”的特點,也使得這類人群在地方行政中占有獨特而重要的地位。本來,法律明令禁止各州縣向省、府兩級衙門所在地派駐長隨,違反者將受降級留任的處罰,縱容這種行為的上級官員將受到罰俸六個月的行政處罰,但為了獲得上級衙門的內部信息,保持與上級官員的親密聯(lián)系,州縣官置法律于不顧,在府、省兩級衙門所在地設置了數(shù)目不等的坐省長隨、坐府長隨。如果將坐府長隨和坐省長隨之間的溝通聯(lián)絡連帶考察,上下衙門長隨之間的密切關系構成上下衙門官員之間密切關系的重要組成部分。當然,長隨之間的聯(lián)系和交往,決非是為了公事上的便利,更多的是為了幕后見不得人的“交易”。這也是清代衙門運行背后的黑幕之一。乾隆四十六年案發(fā)的甘肅布政使王亶望冒賑一案,提供了坐省長隨是如何充當腐敗潤滑劑的典型事例。 王亶望在短短數(shù)年間聚斂了三百萬家財,其中大部分是賄賂所得,而后者又大多通過“坐省長隨”來完成這些“交易”。清宮檔案留下了這方面的詳細記錄。 據原來王亶望的下屬,后來接任甘肅布政使的王廷瓚交待說,王亶望在任時,各州縣專派家人守候在省城,探聽藩司有什么信息,名曰“坐省長隨”。這些人呼朋引類,出入衙門,無惡不作。凡有屬員饋送王亶望金銀時,就裝入酒壇內,用泥封好,由這些坐省長隨送進。 而據王亶望的交待,他之所以在甘肅省令州縣設立坐省長隨,是因為各州縣衙門散處四方,與省城相距甚遠,有什么事情,無法立即傳達給下面。但事實上,坐省長隨成為上下級官員之間營私舞弊、貪贓枉法的“聯(lián)絡員”,許多官場幕后的交易大多通過他們來完成。王亶望交待說:“我遇有需索時就令人通知坐省長隨,以便送信給各州縣,所以各州縣有饋送我的東西全由坐省長隨經手。” 王亶望通過坐省長隨大肆收受下級官員的賄賂,下屬要想升遷提拔,必須送大把的銀子。而一般的人,要巴結王大人,必須按照規(guī)矩辦。這就是甘肅全省流傳的一句順口溜:一千見面,二千便飯,三千射箭。意思是說,送一千兩銀子給王亶望不過能見上一面;送二千兩銀子,王大人賞臉的話,有望留吃一頓便飯;送三千兩銀子,王大人高興,會和送禮的人一起拉拉弓,射射箭,以示關系更近一層。從見面到吃飯再到一同玩一玩,表明和掌管全省錢財物大權的布政使大員的關系,一步步拉近,而主導這種關系遠近的砝碼就是白花花的銀子。 王亶望的確把斂財術發(fā)揮得淋漓盡致,而充當中間人的就是清政F三令五申在嚴禁之列的坐省長隨。然而,天網恢恢,這位被乾隆帝稱為能干事的省級大員最終落得個斬立決的下場。家產被全部抄沒,愛妾吳卿憐沒入和珅府第,轉而成為和相國的懷中尤物。而那些坐省長隨、坐府長隨們,仍然盤踞在刑名錢谷總會之地,重復他們過去的事情。老大帝國就在這周而復始的輪回中慢慢地腐蝕掉了。 3、代官出治的師爺 由于清代地方各級衙門實行“長官負責制”,僚屬佐貳人員的嚴重缺額或者不普遍設置,致使衙門有濃重的“一人獨治”的色彩。而各種繁要雜事,不可能由長官一個人來完成,因而必須有“代官出治”、“佐官出治”之類的人來處理這些事務,這就是在清代發(fā)展到極盛的俗稱師爺?shù)哪挥讶后w。 無幕不成衙 清代流行這樣一句諺語:“無幕不成衙?!边@里的“幕”就是指幕友、幕賓,即俗稱的師爺,“衙”就是衙門,這里是指地方衙門。意思是說,一個地方衙門如果沒有幕友,也就不成其為衙門。按照清代從總督巡撫到州縣大小幾千個衙門,每個衙門有五個幕友計算,全國的幕友至少有數(shù)萬人之多。 如此龐大的幕友隊伍,加上他們事實上影響甚至左右著清朝各級衙門的運轉,因此他們的地位與作用在當時就是一個廣受關注的話題。乾隆時期史學家邵晉涵說:“今之吏治,三種人為之,官擁虛名而已。三種人者,幕賓、書吏、長隨?!痹鲞^34年幕友的汪輝祖對此深表贊同,并說“官之為治,必不能離此三種人,而此三種人者,邪正相錯”。他還說,到乾隆中葉,就幕友而言,要尋找正派的,十人中已找不到四五人了。 幕友又稱幕賓、西賓、賓師等。據鄭天挺《清代的幕府》的研究,秦朝張耳少年為客,李斯曾做呂不韋的舍人,以及東漢時的門生故吏,都是幕友的原始稱呼。師爺雖然出現(xiàn)得早,但只有到清代才真正發(fā)達起來,因而形成專門的“幕道”或“幕學”,《幕學舉要》、《入幕須知》、《辦案要略》、《佐治藥言》之類幕學書成為學幕者的必讀書。學幕必須拜師,學成才能行幕。學習的內容也以審理裁決民刑案件,征收錢糧賦稅,開支各種費用,往來文件,繕寫公私函件,考核征收田賦為主。這五方面的知識,成為日后從幕的專業(yè)資本。相應地,幕友也分為刑名、錢谷、掛號、書啟、征收等五大類。品德修養(yǎng)方面的學習,包括盡心、盡言、不合則去等內容。據清代名幕汪輝祖講,他學刑名一幕,就用了整整六年的時間。 幕友以通曉刑名律例、錢糧會計、文書案牘等專門知識服務于官府,他們不食國家俸祿,接受主人的束脩(即薪金),其行為對幕主負責,有時也代主官查核胥吏,在官場上起著“代官出治”的作用。清人韓振說:“掌守令司道督撫之事,以代十七省出治者,幕友也?!保ā肚褰浭牢木帯肪矶濉赌挥颜摗罚┑胤焦儆绕涫侵菘h官的事務繁雜,但可以歸結為兩大項,即刑名和錢谷,這兩項也直接關系到地方官的“考成”,與他們的仕途前程息息相關。紹興師爺龔萼所謂“刑名、錢谷之事,實為官聲、民命所關”(《雪鴻軒尺牘》),就是這個意思。清代當過刑錢師爺?shù)年愄戾a說,師爺對于主官,猶如“饑渴之于食飲,寒暑之于裘葛,而不可離矣”! 盡管清代制定了許多嚴格規(guī)范幕友的法律條規(guī),多數(shù)幕友自我約束也比較強,也不乏為人稱道的名幕,而且,許多大員或名流學者往往是從做幕開始其仕宦生涯的,如趙翼、戴震、章學誠、左宗棠、劉蓉等。但劣幕之多,清代堪稱其最。幕友之間不但呼朋引類,暗通信息,上下交結,甚至形成一種令主官都難以控制的社會勢力。《歧路燈》第七十九回說:“大凡世上莫不言官為主,幕為客。其實可套用李謫仙(李白)兩句云:‘夫幕友者,官長之逆旅;官長者,幕友之過客’?!蹦媛眉绰玫辏挥殉蔀槁玫曛魅?,官長反而成為旅店客人,這就是清代衙門頗為盛行而又屢禁不止的“官轉幕不轉”的獨特“風景”。 “關書”請幕友與“帶肚子師爺” 幕友屬于官員的私人顧問,其薪金等項支出由官員自己掏腰包。通常來講,官員要對聘請的師爺有相當了解。如果是初入仕途,延請幕友不當?shù)脑?,“往往坐受其禍而不自知”,因此,一個從政經驗不足或毫無經驗的官員,上任之前,“宜向老成同官虛心延訪”,才能 “庶幾遇之”(《學治臆說·得賢友不易》)。 選好幕友后,延聘之初,須鄭重其事,備好關書,由知縣親自拜送。關書的書寫程式是:用大紅全柬,面寫“關書”二字,內寫“敦聘某字某姓老夫子,在某官任內,辦理某事,月俸脩金若干,到館起脩,謹訂。教弟某(姓名)頓首拜”,另起一行書某年月日,不用印信,不加私章。外用紅封套套入,簽書“某老夫子惠存”。關書如同現(xiàn)代的聘書,但意義更為崇敬。知縣延聘幕友,不論他人推薦,還是親自延訪,但隆重而尊崇的禮節(jié)是一樣的。 清代也有一些官員,聘用的是“帶肚子師爺”。所謂“帶肚子師爺”,就是借錢給幕主的幕友。十年寒窗苦讀,又經過多年漫長的“候缺”,這對一般家境的人來說,是難以承受的。上任時需要一大筆錢,先要答謝各路“關節(jié)”,隨后是遠途履任的路費,上任之初又要拿出一筆錢給上司和同僚作見面禮,這些都是不能少的。無錢的幕主只好向他所聘的師爺借錢?!皫Ф亲印笨赡苁恰皫яW子”的訛音,意思是師爺帶錢借給幕主,如同騾馬負重。這種情況下,賓、主之間的關系就發(fā)生了位置的倒錯,師爺成為了債主,有了挾制官員的資本。幕主反而成為被追討的人。汪輝祖說得好:“此等人既有挾而來,必攬權以逞?!睂⑺o掉,債還不上,勉強用的話,聲名必為所敗。他開出的藥方是“所當謹之于初,無已,寧厚其息而不用其人”(《學治臆說·勿令幕友長隨為債主》)。 大席中的大席——刑名師爺 有一首《竹枝詞》把幕友的工作描述得十分形象: 書齋關閉似牢囚,日夜昏忙敢自由? 喚訊催提何日了,“等因奉此”幾時休。 議詳事到忙翻本,命案傷多屢擺頭。 轉眼瓜期今又屆,安排支應好添修。 這里描寫的幕友的工作是草擬奏稿、擬定判詞等事項,多屬于刑名幕友的范圍。汪輝祖將幕友大體分為刑名、錢谷、征比、掛號、書啟等五種,并說“刑名錢谷動系考成,盡人而知其當重矣”,其他各種幕友,也“無一可以易視”。但刑幕是動關“生死”的角色,因而在所有幕友中,是大席中的大席,通俗地講,就是最重要的職位。 《長隨論》中有《送刑名核辦事件》一節(jié),講的是長隨應該將哪些文牘送刑名師爺處理,從中可見刑名師爺?shù)摹奥殭喾秶?。原文是?br> 到任通報,印信關防,訪拿訟師,地棍土豪,師婆X教,蠹毒害人,地師引誘,庸醫(yī)殺人,結盟拜會,強盜硬丐,僧道鏖化,符箓度牒,義雞剪綹,賊舟匪船,聚眾賭博,窩賭窩娼,奸占拐騙,土妓流娼,誣良為盜,買良為娼,婚姻休妻,買休賣休,強奸和奸,嬲奸幼童,私宰耕牛,吸食鴉片,六房典吏,書差舞弊,報捐查籍,封贈旌獎,貞女教子,義夫節(jié)婦,丁憂啟服,承祧過繼,陰醫(yī)僧道,拋棄尸骸,開棺盜斗,毀墳掘墓,命盜搶劫,書差鄉(xiāng)保,書院觀風,夾帶槍手,文武考試,公出公回,詞訟月報,大計考語,越城犯夜,編查保甲,到配安置,接遞公文,兵牌火票,遺火放火,私挖官堤,假官假印,假票假銀,竊取木植,偷伐塋樹,私造鳥槍,器械炮位,販賣煙土,硫黃私硝,疏失餉鞘,索擾圖賴,訛詐滋鬧,斗毆打降,抬驗傷痕,叛逆滅倫,違悖毆尊,剸奪偷竊,娼優(yōu)隸卒,監(jiān)獄班房,差保私押,私刑勒詐,疏脫人犯,各犯報病,犯人拒捕,奪犯毆差,欽查案件,贓私緩贖,十要減等,秋審立決。 從以上所列的這80余項事情來看,刑名師爺所辦的案件幾乎包括了所有刑事案件及部分民事案件,還參與一定的治安、教化等方面的事務。 具體說來,刑名幕友要參與司法審判的全過程,從批呈詞、勘驗詳案,到定擬招解、審轉復核,都是刑幕要做的事。這就要求刑幕必須精通律例,汪輝祖說:“幕客佐吏全在明習《律例》”,“幕客之用律,猶秀才之用四子書也”。 批呈詞是針對原告呈遞的訴訟狀文擬寫決定受理與否的意見,一般寫在呈詞副狀的末尾,然后交主官定奪。如果主官同意,再將刑幕所擬的意見謄錄到呈詞的正本上,批詞遂發(fā)生法律效力。因此,刑幕在相當程度上影響一個案件是否能夠進入司法程序。一個稱職的刑幕能夠準確判斷案件的性質,是否需要立案,以及在哪個環(huán)節(jié)(程序)終結案件。 詳案是對案件的正式審理程序,包括審訊被告人,訊問尸親(即被害人的親屬)、證人,必要的勘驗、檢查等活動。由于報詞真假難辨,輕重難分,牽連多人,因而要求刑幕明辨是非,理出輕重,將無干之人排除在外,才能保證案件審理不被幕后的訟師所誘導,從而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結案。從法律上講,這些事情都要由主官來做,但如此專業(yè)的要求是不通曉律例的州縣官難以勝任的,因而幕友必須跟蹤一個案件(當然主要是重案)的全過程,才能掌握真實情況。有的幕友(如汪輝祖)干脆在大堂后面拉個幕簾,在幕后聽主官問案,然后提出具體意見。也就是說,不論采取什么方式,刑幕事實上參與甚至主導案件的審理。 案件審理完畢后,按照清代司法層級管轄的規(guī)定,如果是徒刑以上案件,州縣官無權作出判決,但他作為第一審級必須根據律例初擬罪行,具文詳細上報下一審級,這就是定擬招解。這種司法文書的呈擬工作通常也由刑幕來完成。其中又有詳報、敘供等多種。詳報是下級呈報給上級有關案情以及需要上級批示的公文。如果是命、盜等案件,州縣官必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進行初報,以后隨著案件審理的進展還要及時上報,這被稱為“通詳”,而把向上級衙門報告審轉過程和判決意見的公文稱為“申詳”。敘供是判決的基礎,是對刑幕法律知識和文字能力的最重要檢驗,它既包括被告的供述,也包括鄰右證人的證言,以及據此擬定的法律適用。一般而言,上級衙門就是從敘供中找出蛛絲馬跡推翻初擬的,這種情況下,主官輕則要受“出入人罪”的處罰,重則被降級革職。因此,有經驗的刑幕在這方面都表現(xiàn)得很出色。如名幕王又槐提出敘供應該遵守的“六法”“九不可”等等,被學幕者奉為敘供要訣。 招解類似司法判決書,包括對犯罪事實的認定,適用刑罰的擬定,是敘供后的法律判決意見書。審轉復核是按照司法管轄的規(guī)定,對案件實行的逐級審轉復核的一種制度,由此而產生若干種司法文書。其中重要的是駁案、上控。駁案是上級衙門對上報的各種法律文書提出的質疑和不同意見,呈文衙署要據此予以答復。這方面最見刑幕的“功夫”,既不能不堅持呈報的意見,又不能不給上級衙門留臉面,同時還要為將來一旦翻案留下轉圜的余地,因此要求字字老到。王又槐說,州縣刑幕在指駁中現(xiàn)中肯,方稱“老手”。如果做上級衙門的刑幕,不但要能辦案,還要有見識,必須高人一等,方堪此任。 州縣官的財神——錢谷師爺 《長隨論》中還有《錢谷核辦事件》一節(jié),總體反映了錢谷師爺所負責的具體事務。原文是: 接收交待,奏銷錢糧,門牌清冊,地丁人口,屯田糴谷,口糧籽種,鄉(xiāng)飲酒禮,開墾熟田,丈量田地,匿契隱糧,雜稅牙行,水旱飛蝗,強占田界,阻塞水道,私典盜賣,找價回贖,糧食時價,陰雨旬報,小戶抽豐,繞越偷關,奉憲采買,俸工兵餉,河工碎修,水利船政,道路橋梁,庵觀寺院,關津渡口,營汛卡房,火具修獄,造具衙門,顏料木植,銅鐵鉛觔,軍功貢器,上用龍衣,夫馬驲遞,腳捐報銷,錢法私鑄,軍需戰(zhàn)船,強買硬賒,控追賬債,當鋪小押,違禁取利,屠宰燒鍋,木榜禁私,抗租抗糧,經征經解,欽查倉庫,虧空咨追,侵吞公款,查抄家產,鄰境荒歉,流丐饑民,勸捐襖褲,常恤貧人,老人育嬰,孤寡療貧,干旱無收,開倉賑濟,分別錢糧,皇恩大赦。 僅從這里所列的60項事務看,錢谷幕友所要處理的事務沒有刑幕多,但涵蓋面也同樣非常廣泛,而且都涉及國計民生。具體而言,錢谷師爺承擔的職責主要有三個方面:一是大量田土糾紛等民事案件,包括討還銀錢債務,買賣產業(yè),納稅驗契等;二是地方政F所承擔的社會公共事業(yè),如水旱災情、修理工程,解送錢糧、采買變賣、牙行客欠、鼓鑄制錢,以及驛站馬匹、差使等;三是錢糧稅收,這是錢谷師爺?shù)摹爸鳂I(yè)”,也是其能夠和刑幕平起平坐的根本所在,就這方面的職責來說,他既是錢糧總管,又是會計師。據《未信編》等書記載,錢谷師爺最主要的業(yè)務有清錢糧、造交盤、發(fā)兌支、查錢谷余糧、查稅契等項。 清錢糧是掌握收支的關鍵環(huán)節(jié)。盡管每年州縣都要奏銷錢糧,但存留支放,加上臨時支出,會經常有挪、借、透、欠等款項,如果條條有著落,項項有去留,就不會給上官、同僚以把柄,吏役也很難侵蝕。在清錢糧中,花戶(納稅人)是否按時納稅,是否全征,關系到州縣官的升遷,因而,在相當多的地方,專設一個“征比師爺”席位。有的地方有兩個或兩個以上錢谷師爺,也是為了保證稅收這個重點。征比的主要依據是國家每十年定期修訂的頒布給各地的《賦役全書》,以及所在地的稅收檔案。前者通常至少每個州縣有兩部,一部存于縣衙,作為征收依據,另一部存于學宮,供當?shù)厥考澃傩詹殚喓藢?,防止官吏多征。如果到期沒有完稅,要對納稅戶進行比責,即將拖欠賦稅的人戶傳喚到官府進行杖責。如果到期躲避,師爺會建議官員簽發(fā)拘票拘拿,并治以抗糧之罪,除責打之外,還要枷號示眾。也有的州縣官當納稅戶不能完稅時將責任歸咎于吏胥,并對其比責。按照這種做法,州縣官通常認為,花戶通常不欠,多數(shù)情況是吏胥侵蝕,因此通過比責使其不敢為非作歹。但如此一來,吏胥又比責花戶,在這種情況下,容易引起民眾集體反抗。汪輝祖就主張將核對征稅賬目交給幕友后,對吏役實行獎懲。 造交盤是州縣官離任交代時最重要的一項工作,主要是核對賬目,檢查賬目與實物是否相符。這方面的事務也比較繁雜,本書后面有詳細的記述。 發(fā)兌支是對積欠未完戶采取的辦法。一般說來,多年沒有收上來的積欠情況復雜,其中有吏役侵蝕,也有里甲及代納大戶侵蝕,還有的確屬民欠。這時,錢糧師爺要對具體情形作出判斷,采取兌支的辦法使吏役難逃責任,不能推諉。 其他如查錢谷余糧、查稅契等項,恕不一一介紹。 幕友家族如何把持官府 清朝最出名的幕友群體就是紹興師爺。清朝時紹興幕業(yè)最發(fā)達,他們的勢力也最強,往往某個幕友家族、親戚,通過在一個省的上下級衙門當師爺,從而操控官府。 乾隆中期曾發(fā)生一件轟動一時的大案。乾隆二十八年(1763),刑部向乾隆帝奏報了湖北的一樁疑案:張洪舜、張洪炎于上年因盜劫被拿獲,二犯的名字與乾隆二十六年歸州知州趙泰交“濫刑妄斷”案內的張紅順、張紅貴兄弟字音相同,刑部懷疑張洪順二犯與兩年前的歸州案內的犯人是同一伙人,那么,果真如此的話,去年剛剛拿獲,何以又行釋放?另外,就司法管轄權限而言,此案應題咨刑部,但湖北省并沒有這樣做。帶著種種疑惑,刑部請皇帝下旨令湖北督撫另行查審。乾隆帝立即派刑部侍郎阿永阿為欽差大臣前往湖北審案。經過一個多月的調查,欽差的奏報驗證了刑部的推斷:張氏兄弟就是兩年前歸州盜案的主犯。 原來,張氏兄弟早在乾隆二十五年在本鄉(xiāng)李作棋家盜得銀160兩及衣物,隨后被拿獲。但此案至二十六年審擬時,張氏兄弟全案翻供,隨后被開釋。知州趙泰交因對此案 “濫刑妄斷”被擬流,事主李作棋、保正袁志芳等反以誣人為盜罪分別擬軍、徒。張氏兄弟獲釋后又故伎重演,在劫得趙啟賢家90兩白銀后被知州秦大人拿獲。原任按察使沈作朋此時已升任布政使,他惟恐前案翻改自己受到處分,堅持只將后案審結,而置前案于不問。知府錫占查審此案時,惟上司沈作朋馬首是瞻,致使冤案未得昭雪。乾隆帝得到欽差奏報后命將張氏兄弟立即正法,被冤的李作棋、袁志芳等開釋,趙泰交寬免。隨后經乾隆親自鞫審,沈作朋立斬,原任湖北巡撫周琬、總督愛必達改絞監(jiān)候(后兩人發(fā)往伊犁效力贖罪)。 此案至此還不算奇。在審理過程中乾隆帝對湖北大吏何以“上下一氣”,眾口一詞深表懷疑。隨即查出分別在總督、巡撫、按察使司做幕友的是徐掌絲兄弟及其姻親。這幾個幕友都是紹興人,徐掌絲在臬司沈作朋署內做幕,他的弟弟在總督愛必達署內做幕,其妹夫盧培元又在巡撫湯聘署內做幕。他們盤踞湖北省的重要衙門多年,串通一氣,與地方官交接往來。沈作朋縱盜冤良案各衙門公文往來,均出自這幾個人之手。案發(fā)后,他們暗通聲氣,從中把持,因此才使沈作朋縱盜冤良案暢行無阻。 湖北省扶同ZB大案確實給清廷敲了警鐘。乾隆帝得訊后震憤不已,命傳諭湖廣總督李侍堯等將徐掌絲兄弟等鎖拿解交刑部,會同軍機大臣審訊,明正其罪,乾隆帝還以此案為例,下令各省督撫嚴查幕友通同ZB之事,同時禁止新任督撫藩臬接用舊任幕友。但收效甚微。 嘉慶、道光時期,出現(xiàn)了幕友隊伍普遍的劣幕化。甚至一個家族長期包攬一個地方上下各級衙門的幕友一職,編織了一個龐大的幕友網絡。如道光時期,南昌府衙門幕友胡懷符,在江西十余年,盤踞府署,他與臬司幕友謝固齋交往很深,州縣幕友,都由他一人推薦。胡懷符的親戚家人,在江西做幕的也最多。其弟胡老五在建昌府衙門做幕,胡老七在安遠縣衙門做幕,他的妹夫章老七也在南昌府衙門做幕。遇有案件發(fā)生,州縣幕友先與胡懷符往返商議,然后再上報。新任州縣到省,胡懷符立即將自己的門徒推薦給他們,州縣官無不延請,他本人也因此成為有名的巨富。更為出奇的是,省城里的候補佐雜,多數(shù)人也都與胡懷符交結。每到冬季,府署必有札委查夜差使,這些佐雜就向胡懷符營求差事。以至江西省遠近盛傳,出現(xiàn)了有名的“四大寇”、“二十八嘍啰”名目。 師爺行里的“潛規(guī)則” 幕友編織的“關系網”根深蒂固,其中也有體制本身的原因,比如州縣官自主的權力實在太少,隨便一頂烏紗帽都比他大,為了實行一項事情,必須上司批準,因此,上下級衙門幕友之間的“溝通”和“關系”就顯得尤為重要。這也是“薦友”之風頗為盛行的原因。乾隆三十四年,發(fā)生這樣一件事。安徽潁州知府史魯璠向他管轄的太和知縣郭世誼推薦自己的族叔史緯義做幕友,郭世誼不但來者不拒,而且認為這是巴結上司的好機會,于是將自己花重金買來的小妾割愛送給了史緯義。堂堂正印官為其幕友獻妾總是不光彩的,一時間“性賄賂案”鬧得沸沸揚揚。不久,郭世誼、史魯璠被革職。 可以說,上司向下屬推薦幕友,早已是官場通行的“潛規(guī)則”。州縣官如果不用上司推薦的幕友,往往受其刁難。于是出現(xiàn)所謂“勒薦”這類事,即下屬為保“平安”,不得已接受上司推薦的幕友,這就使得各衙門幕友暗中聯(lián)結,私通線索。這大致可以分為兩種情況:一是幕友薦幕,即上級衙門的幕友直接向下級推薦自己的親友,進入下級衙門做幕,并講定一年要交多少規(guī)例,遇事好彼此關照。二是上司薦幕。因為上司左右州縣官的升遷,如果拒絕接受上司推薦的幕友,就會出現(xiàn)“州縣幕中,非其與類,一切詳案,立意苛駁”的情況,州縣官為了求得平安,即使一千個不滿意,也得接受,而有的州縣甚至主動向上官奏請薦幕,以圖照應。上級幕友及上司向下級衙門及下屬推薦幕友,最終的效果是一樣的,就是上下衙門之間的關系更緊密了。在這種情況下,如果下級衙門的幕友出現(xiàn)違法亂紀的事,或者下屬徇私枉法,上級官員查覺時,上下幕友之間就會先通信息,巧為彌縫,即使真的有問題,上級官員因為事涉于己,也不敢向上揭報,最后的結果是“同舟共濟,通同徇隱”。這就是上級幕友或通過其本官向下級官員推薦幕友得以大行其道的真實原因。何桂芳在《請查禁謀薦幕友片》中說得很清楚:“各省州縣到任,院司幕友必薦其門生故舊,代辦刑名錢谷,該州縣不問其人例案精熟與否,情愿厚出束脩,延請入幕,只因上下通氣,申文免駁詰。” 后來還出現(xiàn)了所謂“坐幕”,即不理事而空食束脩的幕友。汪輝祖談到他對上司推薦的幕友,一般是不用其人,但要給以優(yōu)厚的薪金,說白了就是養(yǎng)“坐幕”。他還談到在自己二十多歲學習幕學時,風氣很正,但是二十年后,“以守正為迂闊矣,江河日下,砥柱為難,甚至苞苴關說,狼狽黨援,端方之操,十無二三”。 上司薦幕的情況從私人著述中也可見一斑。據段光清《鏡湖自撰年譜》記載,道光二十六年十月,段光清署理建德知縣后,去拜見首府時,首府問他幕友是否已請,段光清回答刑名、錢谷兩席已定,首府大不高興,說:“爾處朋友竟行自定,殊不知我處朋友皆上憲所薦也?!倍喂馇褰忉屨f自己初任事,須賴幕友以襄事,今天大老爺要推薦朋友,是人情難卻,但人情只能施之一小席,不可行之刑錢兩大席。后來首府推薦了一個小席,段收下了。段光清還談到當時向他推薦的幕友非常多,甚至可以“車載”“斗量”,稍微出色的,薦條都貼到簽押房壁上,次一等的,薦條貼到內賬房壁上。 越到后來,“幕風”越差。據張集馨《道咸宦海見聞錄》記載,咸豐年間,旗員出身的陜甘總督樂斌,對公事全不知曉,把奏折文案全部委托給幕友彭沛霖。彭沛霖因此招搖撞騙,官吏趨之若鶩。更奇的是,按察使明緒、蘭州道恩麟、候補道和祥及同知章桂文,都與彭沛霖結為兄弟,登堂拜母,儼然一家人。 幕友的收入與出路 如前所述,在清代龐大的幕友群體中,以浙江紹興籍為最多,前面提到的徐掌絲兄弟及其姻親都是紹興人。關于紹興人從事幕業(yè)的盛況,紹興籍幕友龔萼說:“吾鄉(xiāng)之業(yè)于斯者,不啻萬家。”由于紹興人外出游幕的太多,屋室中的人都快走空了。“吾鄉(xiāng)之業(yè)于斯者,不知凡幾,高門大廈,不十稔而墟矣!”(《雪鴻軒尺牘》)可見做幕是紹興人從事的主要職業(yè)之一。清末曾在張之洞的總督衙門做幕的許同莘,在《公牘學史》中說“為幕友者,多籍山陰會稽”,他曾見過會稽《陶氏譜》,其中起家幕友而有所成就的有幾十人之多。 如此龐大的人群以幕友為職業(yè)生涯,是否因為幕友的薪水高才使得人們趨之若鶩呢?事實上,薪水高低因各個時期、各個地區(qū)、各級衙門的差別有很大的不同,尤其與幕友的名氣、所從事的工作以及主官對其依賴程度有很大關系。但有一點是相同的,即幕主對幕友中的重要角色不惜重金。相傳田文鏡做河南巡撫時,幕友鄔先生最擅長寫奏稿,每天的報酬是白銀一錠。每天早晨,當鄔先生看到幾案上白花花的銀子時,就欣然命筆。否則,一個字不寫。凡是經他改定的題奏本章,雍正皇帝都極為滿意。后來因為一件小事,鄔先生拂袖而去。田文鏡再上書言事,譴責喝斥立至。田文鏡只好又用重金將鄔先生請回來。雍正皇帝在田所上的請安折上批道:“朕安,鄔先生安否?”(《公牘學史》)汪輝祖也談到,州縣官對刑錢師爺不能吝嗇,如果“惜小費”,計較一年歲脩能省多少,不但幕友不能久安于席,且有別項染指,鬧出事來,影響甚大。 在所有幕友中,以刑、錢幕友的報酬最高。他們一年的收入,是書稟、號件、征比等師爺?shù)臄?shù)倍。刑、錢二席的年脩,按較高的來計算,從乾隆初年的刑席260兩,錢席220兩,至乾隆五十年前后,最高可達年脩800 兩,增長三倍多。據記載,四川各級衙門刑名、錢谷的脩金是:總督、布按兩司及鹽茶道的刑、錢年脩均1000多兩,總督衙署如刑、錢合席,則為2000余兩。各道、府、州、縣刑錢的脩金以地方公務的繁簡為等差,最高的年脩為1440兩,次為960兩、720兩、560兩,最低的為360兩。再如張集馨任職的漳州道臺一向請三位幕友,每位每年1600銀元。除了脩金以外,有些師爺還能得到幕主及下屬衙門的“年節(jié)敬”,數(shù)目少則幾兩、幾十兩,多則成百上千兩。而那些擅長舞弊的師爺還有賄金等非法收入。清代就有所謂“官一幕二衙門三”的說法,即指官員、幕友、書吏的分贓比例。民間對劣幕更是用“一代做官,三代打磚”(做賊打墻洞)來詛咒他們。 對于絕大多數(shù)幕友而言,他們都把這一職業(yè)作為謀生的手段,只有極少數(shù)人能夠混出名堂來。盡管清代許多有名的人物都有過做幕的經歷,但他們與那些以做幕為職業(yè)的人是有根本不同的,做幕僅是他們走向長遠仕途的短暫旅程。而以做幕為職業(yè)的人,其中秀才占了相當一部分,他們做幕是不得已而為之。因此,多數(shù)幕友并不是富裕一族。嘉道時期的紹興幕友許思湄,在他著的《秋水軒尺牘》中,留下了多次向親友借錢的文字。他本人因生活困頓,最初想通過討個妾以“留后”的愿望都未能實現(xiàn)。 龐大的幕友群體,出路何在?由于幕友多數(shù)來自屢試不中的秀才,他們或者世代相承,或者在一個地域形成風氣,有一個共同的特點,即都是提供專業(yè)服務的人群。就刑名幕友而言,他們實際是專門的法律工作者;就錢谷幕友而言,他們是兼有財政、會計、統(tǒng)計等多項事務的專業(yè)人員。由于教育制度和社會實際需要的嚴重背離,科舉出身的官員不熟悉這些專業(yè)知識,而一旦擔任父母官,要他們“脫胎換骨”,自然不易。晚清名臣胡林翼在致友人的信中自言:“幼年精力,半耗于八股及時俗應酬,是以學識太小,本領太低,力不如志,以為可惜”,許同莘評價道:“才如(胡)文忠,而猶為此語”,更何況其他人呢,學識和本領都是在親身實踐中才能學得到(《公牘學史》)。 幕友通過其提供的專業(yè)服務,也能避免或減少施政中的不當行為。由于清代的法律規(guī)章“一切束之于不可破之例”,地方官聘請專業(yè)人員,就會使之規(guī)避法律處分。許同莘說:“舉督撫州縣束縛于例案之間,而又能支持補苴以延國命者,則別有人焉?!边@個別人,就是幕友。這些人“明習律令,灼知情偽,機牙足以應變,智計足以解紛。其賢者能馭吏而不為吏所愚,其不肖者則與吏聯(lián)為一氣,而猶能彌縫無跡,為主人規(guī)避處分”,可見,幕友在衙門運行中扮演著重要的角色。 正因為幕友不可或缺,因此清廷從制度層面給他們提供了一定的出路。雍正元年規(guī)定,督撫延請幕友,效力有年,稱職者行文“咨部議敘,授之職任,以示砥礪”。也就是說,幕友中優(yōu)秀的,經督撫上報吏部,可以授以官職,但不具有普遍性,而且,據許同莘講, “舉薦幕賓之制,不知何時停止”。到了清末,督撫衙門有勞績的幕友,多因其他事列入薦章,而絕大多數(shù)幕友,“則布衣終老而已”。更多幕友的出路仍是參加科舉考試,以獲得做官的“功名”,如汪輝祖做了17年幕友后,去考舉人,考中后又做了7年幕友,終于考中進士,后來做了知縣官。紹興人范家相早年做幕友,他的母親責備他“泯泯無聞”,他為此發(fā)奮讀書,考中進士。著名學者戴震、名吏林則徐等都有這樣的經歷,可以說,做幕之后重走科舉路,比較普遍。到了咸豐、同治以后,做官的資格限制逐漸淡化,由做幕而做官的多了起來,左宗棠、劉蓉等一批人走的就是這樣一條路。而在曾國藩、張之洞這兩個近代最大幕府中做幕的人中,后來做官的更是舉不勝舉。鄭天挺先生甚至認為,清后期的幕友已經失去幕友原來的意義,相當一部分已經向官的身份轉變,與幕主形成了上下級的官員關系(《清代的幕府》)。 4、奸猾如油說書吏 書吏又稱胥吏、書辦,他們在清代衙門中極為活躍,對政治有很大影響。晚清首位駐外公使郭嵩燾曾說:“漢唐以來,雖號為君主,然權力實不足,不能不有所分寄。故西漢與宰相外戚共天下,東漢與太監(jiān)名士共天下,唐與后妃藩鎮(zhèn)共天下,北宋與奸臣共天下,南宋與外國共天下,元與奸臣番僧共天下,明與宰相太監(jiān)共天下,本朝則與胥吏共天下耳?!边@段話指出了清朝政治的一大特色,即“與胥吏共天下”。 沒有薪水的六房書吏 在州縣衙門中擔當重要角色的除了幕友外,就是書吏了。官方文獻把在司道府州縣供職的書吏稱為“典吏”。各個州縣因事務繁簡有別,設置書吏的數(shù)額從幾人到十幾人不等,甚至多達幾十人,這些定額的書吏要求上報吏部,被稱為經制吏。根據光緒《大清會典事例》的統(tǒng)計,全國有經制吏14369人,平均每個縣11人。這其中,也包括了管理錢庫糧倉的書吏和州縣屬官衙門的書吏,他們被稱為“攢典”。 除了經制吏以外,各個州縣都有數(shù)目遠遠超出經制吏的非經制吏,主要有“貼寫”、“幫差”兩種。此外,還有“掛名書吏”。如果將這三種書吏加在一起,每個州縣的書吏是個龐大的數(shù)目。明末清初的侯方域估計每個縣有一千多人,乾隆時期的洪亮吉估計大縣有一千人,中等的縣有七八百人,小縣也有一二百人。清后期的游百川估計的數(shù)目更高,他說大縣有二三千人,小縣也有三四百人。 毫無疑問,督撫司道衙門也設有數(shù)目不等的書吏。與地方書吏相區(qū)別,一般將京城的書吏稱為部吏,當然也有稱為書吏的時候,這種名稱使用上的不規(guī)范也反映在法律上,即有時把他們作為“官”來對待,有時又視其為“役”。 按照官方的規(guī)定,充任書吏是有條件限制的。首先,他們必須身家清白,也就是出身“良民”。其次,要有鄰右、親族對其本人品行等方面所做的保證書。再次,他們必須有最基本的文字能力,包括識字、會寫簡單的文書等。另外,地方官還必須向吏部呈交一份蓋有印信的證明書。 書吏充役期限為五年,五年役滿,在外由督撫考試,將試卷封固送部,與在京各部院應考書吏等試卷一體校閱,分為四等,給以職銜選用。自乾隆十五年始,書吏考試后,由吏部嚴加閱核,分別去取,一等授予從九品職位,二等授予流外官職。 與中央主要由六部所構成的行政主體相適應,州縣的書吏也對應設有“六房”,有關六房的職掌,根據康熙時期在山東兩度任知縣的黃六鴻所著的《?;萑珪酚涊d,大體如下: 吏房掌管書吏及本縣候選官吏的人事檔案,如本衙門書吏若干名、書手若干名、攢典若干名,以上人員何時承充書吏;官員到任時間,任內獎懲、升遷、委署等事項;中式考職、起文赴部;有無在籍丁憂事故,曾否申報等項。 戶房經管應征應結夏稅秋糧、丁差徭役、雜課等項。包括地畝多少、減免課稅、未完民欠、額銷鹽引、田房契稅、動支錢糧、倉庫實存等事項。 禮房經管祭祀、考試、學校、慶賀、旌表、先賢祠墓、古跡等事項。 兵房經管門軍、皂、快、民壯、鋪兵、驛遞、夫馬等項。 刑房經管人命、盜、逃、詞訟、保甲、捕役、監(jiān)倉禁卒等項。 工房經管修造、置辦軍需等項。 除六房書吏外,各州縣根據事務不同,設置了其他一些房書,如總房掌雜務,收發(fā)房掌收發(fā)文件,招房掌口供記錄、整理與謄清,柜書掌管糧銀征收、發(fā)放單據,糧房經管糧食保管、出入登記等,漕書經管征收漕糧事宜,倉房管看管谷倉,庫房經管物品登記,柬房掌管投遞傳達文書。通常來說,在比較大及事務繁忙的州縣,所設書吏機構遠遠超出六房。《長隨論》所記各房書吏職掌與《?;萑珪反舐韵嗤?,但數(shù)量遠遠多于六房。如在戶房外又設戶科,經管牙貼稅、糧米征比、收漕兌銀、孤貧戶口、水旱災歉、平糶濟賑;倉房經管食米、糧厫、房屋、斗級、斛手、社倉、義倉、常平倉等項;刑房之外設招房,經管勘驗以及案件、供詞、堂諭、斷事等項;照磨房經管差票、差稟、解犯、提審。其他如承發(fā)房經管上申下行一切出入公文,以及各房循環(huán)簽稿,告期、呈詞、批詞、狀榜等項。 清代江西浮梁縣衙六房懸掛的對聯(lián),可以增加我們對其職能的了解,按吏、戶、禮、兵、刑、工的順序,依次為: 選官擢吏賢而舉,考政核績廉以衡。 編戶方田勤并慎,片賦斂財公亦平。 倡禮肖學崇孔孟,制章定典尚蕭曹。 厲兵秣馬備不懈,枕戈待旦防未然。 按律量刑昭天理,依法治罪摒私情。 鳩工庀材精營造,通路開渠細耕耘。 概括起來,書吏的職能主要有三項。一是草擬公牘,這也是書吏最主要的職能。乾隆帝即位之初,曾對總理事務王大臣說:“今之書吏,即古之府史胥徒也,各部院衙門,皆額設召募,所以檢收檔案,繕寫文書?!辈輸M公牘,要求必須熟悉國家的有關章程,因此,“從來任用書吏,不過藉其諳練成例”。由于書吏很多,草擬公牘又有許多好處,因而州縣官一般按照書吏在卯冊上的順序依次派這項差事。擬稿后要求草擬人在草稿上簽署自己的名字和日期,草擬后要送幕友或州縣官修改審定,通過后再回原房謄抄,交官復查,蓋印加封。二是填報各種表冊,包括填發(fā)傳票、填報賦稅表冊等。在《福惠全書》中有很多這種表冊、單據、賬簿,如吏書花名冊、征收錢糧總簿、流水日征簿、摘拿欠戶差簿、保甲壯丁冊、本縣四境地界冊等,有數(shù)十種之多,分別由吏、戶、兵等房掌管。紹興師爺“發(fā)明”的“江山一統(tǒng)”,即分別以點、直、橫、撇作為部首的分類賬冊法,在各衙門被書吏們廣泛使用。三是整理檔案,將文件分類、編號等事情。 書吏和衙役一樣,他們的報酬被稱為“工食銀”,以區(qū)別國家官員的“薪俸”。不可思議的是,自康熙朝開始,地方絕大多數(shù)衙門書吏每年大約六兩左右的銀子收入(工食銀)也因當時平定三藩之亂,財政吃緊而取消了。此后,除了新建州縣的個別地方書吏有正常收入外,全國絕大多數(shù)州縣的書吏是沒有薪水的。書吏不但沒有報酬,多數(shù)時候他們還要自備辦公用品,如筆墨紙張之類。既然沒有薪水,何以有如此之多的人承充書吏呢?這也是所有問題的奧妙所在。 吃官飯的人——書吏的陋規(guī) 俗話說,見官三分災,衙門里掃地的,都比百姓高三等。書吏雖然名義上不拿薪水,但實際的收入并不少,因為他們可以借助衙門這個在平民百姓眼中的“官家”的強勢地位達到個人目的。正如黃宗羲所說,他們憑借官府的勢力,鄉(xiāng)民不敢致難,并且,“一為官府之人,一為田野之民,既非同類,自不相顧”(《明夷待訪錄·胥吏》)。沒有正常收入,反倒給了他們想方設法撈取錢財提供了一個很好的理由。因此他們把自己經管的每一件事,甚至每件事的每個環(huán)節(jié),都看作撈取好處的機會,而且不認為這種行為有什么不正當。這些“吃官飯的人”除了為官府做事?lián)迫『锰幫?,還可以享有減免賦稅的權利。更重要的是,還可以利用“官家”的身份和直接經管賦稅征收等機會,保護其本家乃至家族、親戚的財產。這也是掛名書吏屢禁不止的重要原因。 書吏利用其經管的事項索要陋規(guī)的現(xiàn)象是非常普遍的。就連汪輝祖也說:“吏無祿入,其有相循陋習資以為生者,原不必固為搜剔。若無舞弊累人之事,斷不可杜其源?!彼疂q船高,宰相門前七品官,在更高衙門充役的書吏撈錢的機會就更多。雍正時期許多省份督撫的書吏將“業(yè)務”分為內外兩班,內班總管案件,外班傳遞信息,相互G結,朋比為奸。如果飽其貪欲,一個案件就可以改重為輕;如果拂其所欲,就批駁不已。如廣東省就有這樣的事:各案盜犯未獲,無論年月遠近,也不論盜犯多少,總督書辦常常在冬季寫傳票派差提人,負責緝拿人的吏目、典史、巡檢一起到肇慶,出示期限,索要好處。陋規(guī)的名目更是五花八門。每當官員到督撫衙門,必須送給書辦三四十兩銀子,方準許回任。如果是品級低的小官無力饋送,就關押起來不放人,甚至杖責索要。至于其他各省的督撫書役,如承舍、旗牌等名目,全都自稱為差官,督撫給票差遣也用“差官”字樣,而全省官民也都以差官對待他們。這些人平日包攬詞狀,每當府州縣官謁見督撫時,他們四處活動,私行囑托。如有機會派往其他地方,肩輿車馬,儼然官長一般,沿途還要拜會府州縣官,索要夫馬饋送。 書吏不但索要陋規(guī),有時甚至直接替封疆大吏做主。督撫藩臬衙門,都設有本房、稿房、掌案、書辦等職,所有文武官員的升降以及刑名錢谷之事,都是這些人查照定例呈稿,繕寫承發(fā),督撫藩臬只是從中斟酌一番,多數(shù)都照書吏擬的草稿簽行,這就使得他們把公文、行政都操控在自己的手中。 書吏索要的好處費久而久之形成了約定俗成的陋規(guī),因而百姓到官府報案,凡是不拿錢的就壓下不辦,以致從嘉慶時期開始,全國出現(xiàn)了大量的積案,真正成了“有理無錢莫進來”的昏暗世界。由于陋規(guī)的合法化,以及所得陋規(guī)的逐漸增加,書吏成為一個肥缺,因此每當書吏五年役滿,接替他的人要出錢頂補,名曰“缺底”,一時間賣缺底的人“竟有盈千累萬”。通過買缺底承充的書吏,由于所出資本很多,勢必將負擔轉嫁到百姓頭上。 對于直接經管錢糧的書吏,更是一份肥差,謀到這一差事的辦法也不外乎錢,不過,這里的錢更多的流入了州縣官的腰包。因為派這樣的差,縣太爺是不見銀子不點頭。名目也多種多樣,比如錢糧倉庫就設有糧總、庫總等。道光二年,據一位御史奏報,州縣官前腳剛到他任職的省分,該州縣所管的糧房與庫房書吏早已恭候多時,官老爺還沒辦“交代”,甚至連布、按兩司還沒來得及拜見,書吏們已經把沉甸甸白花花的銀子拱手送上了,這位御史將此稱之為“豫行賄賂”,目的就是要求派做糧總、庫總。州縣官銀子也收了,糧總、庫總也任命了,走馬上任后,不得不把錢漕事務專交他們承辦,接下來的事情雖然可想而知,但其舞弊的花樣還是超出一般人的想象。書吏被任命為糧總、庫總后,先把錢漕串票押到銀號去換銀子,除了還賄賂款之外,大肆揮霍自不在話下。但官庫畢竟不是自己家的,他需要和扒夫、斗級、銀匠、柜役等衙役們串通一氣,“因緣為奸,勒折浮收”。因糧總、庫總侵蝕造成的虧空,最后還是由國家埋單。事情鬧大了,扒夫、斗級等雖然受到嚴懲,但糧總、庫總因為有州縣官的保護,反而逍遙法外。道光帝為此通諭各省督撫嚴飭所屬州縣,將糧總、庫總名目立即裁革,所有錢漕事務,責令州縣官“親身經理”。但是,積習相沿,糧總、庫總被裁掉了,書吏們舞弊的本事也增大了,他們還會以其他名目出現(xiàn),所謂城狐社鼠,書吏是也。 嫁接中央與地方的“需索鏈” 本來,清朝沿用明朝的法律,明令禁止額外添設書吏,濫充者要受杖一百、遷徙的法律制裁。法律也嚴禁“掛名書吏”。此外,還有專門針對書吏訂立的法律。但效力如何呢?法學家薛允升在他的名著《讀例存疑》中評價說:“定例非不嚴密,而日久即成具文,皆此類也。” “此輩最易犯法,亦善于趨避,條例愈多而舞弊愈甚,竟成無可如何之勢矣。書吏萬不可無,而立法善則舞弊漸少,嚴設科條果何益乎!”這就是說,清朝針對書吏所進行的立法并沒有起到應有的作用。 事實上,地方各衙門幾乎沒有按照法律規(guī)定設置書吏的,濫設的情況比比皆是,有的州縣要超出法定吏額的幾十倍,其中的原因既有規(guī)定不符合實際的情況,也有利益的驅動使得制度的不合理無限放大的因素。 清廷允許地方衙門在人手不足時突破法定人數(shù)多設書吏,這種變通的辦法成為書吏隊伍膨脹的催化劑。在非經制吏中,有許多被稱為“貼寫”、“幫役”、“白役”的人員。從理論上講,書吏五年役滿,會從貼寫、幫役中選擇淳樸謹慎的人留下來,作為經制吏的補充,這也是對候補人員的一種鼓勵,約束他們不得為非作歹,但結果卻不是這樣。盤踞在州縣衙門的幾十號上百號貼寫、白役,為非作歹,比起經制吏來絲毫也不遜色。有的案件尚未審結,而家財已耗盡在他們之手,花戶應繳納的額糧尚未交上來,而加征的浮費已經耗去十分之二三,其他如株連無辜,賄縱要犯等事,大多數(shù)也是貼寫、白役所為。州縣官們對此睜一眼閉一眼,以至于乾隆帝說他們“不愛百姓而愛吏役”。當然,胥吏之害,不僅僅在州縣衙門。比如凡是征解錢糧的時候,上司書吏要向州縣書吏索取費用,因而州縣書吏假借司費、紙張等名目,向納稅戶攤派。又如司院衙門,凡遇到州縣申詳事件,必先發(fā)交各房書吏擬批送簽,而在一遲一速、一準一駁之間,他們得以上下其手。所謂書吏之害,“自上及下,正不自州縣始也”。 如果向上追查的話,癥結所在就更為清楚了。中央各衙門的書吏因供職機構不同稱謂也不盡一致,主要有供事和經承兩種,經承中又有堂吏、都吏、書吏、知印、門吏、火房、獄典等稱呼,一般多稱其為部吏、書吏。其各衙門的書吏也有定額,如戶部是大部,定額書吏有238人,總計各衙門書吏在1200人以上。同地方書吏一樣,不在冊的書吏遠遠超出經制吏的數(shù)目,如戶部書吏多達1000人以上,因為幾乎每個在冊的書吏后面都跟著不計其數(shù)的非經制吏。中央書吏有無薪水,文獻記載多語焉不詳?!肚宄墨I通考·職役一》記述清初“按季給以工食銀兩,其后屢經裁減”,但主要講的是地方書吏,中央書吏并無記載。可以肯定的是,后者的收入主要靠索要地方陋規(guī)。這也是“需索鏈”在中央與地方之間連接得天衣無縫的原因所在。 在中央與地方的行政運行中,部院書吏無疑掌握了相當?shù)摹安昧繖唷蹦酥撂幹脵?,因此外省有一件事到部,一定要預先派人與各部院書吏講好價錢,出陋規(guī)多少,“能飽其欲,則引例準行,不遂其欲,則借端駁詰”。書吏不是有司官監(jiān)督嗎?但這正是大玩貓鼠同眠的時機,司官豈能放棄。庸懦的司官,往往為其愚弄,不能自律的正好從中分一杯羹。司官之上不是還有堂官嗎?他們實在太忙,由于事務繁多,一時也就難以覺察,而且既然看見地方有事情被駁回,也就不再產生懷疑,結果是“事件之成否,悉操于書吏之手,而若輩肆行無忌矣”。 乾隆初年,清朝政F考慮到地方和部吏的這種“交易”在京城難于查出,于是下令先從督撫開始清查,因為在這每一筆“交易”中,某件事用了多少錢,是何人經手,督撫沒有不知情的。但這只是一廂情愿,因為督撫藩臬也有他們的算盤:京官本來就窮,一想起封疆大吏每年幾萬兩白花花的銀子裝入腰包,心中的氣就來了,沒事還要找事,何況地方官所做的每一件事就那么經得起推敲?況且,今朝在外,明日就可能回到朝中做官,書吏得的好處,堂官、司官一樣有份,斷了人家的財路,日后的麻煩說不上會有多大。再者說來,這些錢在封疆大吏的眼里還真算不得什么,既然所費不多,又何必與書吏計較;圖的是經過“陋規(guī)”這種特殊的潤滑劑使案件早日完結,樂于應付還來不及,又豈能上報!說到底,這也不是自己掏腰包。如此一來,就便宜了那些奸胥猾吏,他們有恃無恐,“以詐騙為得計”,根本不把國法放在眼里。 這種自上而下的書吏“需索鏈”,像多米諾骨牌一樣傳到最下面:部吏向督撫索要,督撫書吏索之司道,司道書吏索之府縣,“層累而降”,最終的受害者,還是老百姓。 師爺與書吏之間的“貓鼠游戲” “清官難逃猾吏手”。書吏的品性“奸猾如油”,因而,即使官清如水,也難逃猾吏之手。從法律上講,州縣官負有監(jiān)督書吏之責,但從州縣衙門實際的運行看,縣太爺一般都把監(jiān)督書吏的職責交給了幕友。盡管制度上是以官統(tǒng)吏,但官員事務繁重,不可能對所有的書吏一一監(jiān)督,而幕友各有所司,“可以查吏之弊”。 汪輝祖提出:“約束書吏是幕友第一要事?!焙我匀绱四??按照州縣體制的預設,州縣官在組建自己的班底時,依照信任的程度依次是長隨家人、幕友、書吏。如果從正面來理解,三者之間職能不同,但前者對后者有監(jiān)督的作用。從幕友與書吏的關系來講,幕友有監(jiān)督書吏的職能。汪輝祖講道,因為六房書吏尤其是刑書、戶書所經管的事情,大多數(shù)州縣官都不十分熟悉,因此“惟幕友是倚”,“幕友之為道,所以佐官而檢吏也”。 事情都有兩重性,如果幕友與書吏G結ZB,不但監(jiān)督失靈,而且還會出現(xiàn)更大的問題。從清朝地方衙門的實際運行來看,幕友和書吏都隱然是一種職業(yè),因此,其逐利的屬性就會發(fā)揮作用,也就足以破壞本來沒有更多保障的制度預設。雍正帝曾經說過:“從來任用書吏,不過藉其諳練成例,若果得老成明白之幕客,諸事嫻熟,可資商酌,不使書吏得操其權,自無可作之弊?!钡闆r卻不是這樣。由于利益的驅使,兩者互為倚重,也互為利用,建立一種“貓鼠同眠”的合作關系。所謂“官一幕二衙門三”的民間諺語,說明分贓的主要是幕友和書役。乾隆十二年,有一位監(jiān)察御史奏報說,各省幕友,大多數(shù)聚集省會,他們與全省上下各衙門書吏往來結識,因而掌握了所有衙門的內幕。有時他們也以同鄉(xiāng)親族的名義,投帖拜會書吏,彼此互相照應。每當州縣有事向上請示時,省城的書吏就多方刁難,批駁不已。各州縣書吏沒有辦法,不得不來到省會,訪求與上司內幕熟識的幕友,厚禮重金相聘。書吏與幕友因此“彼此串合”。 書吏們也不甘心在衙門里“等生意做”,他們通常會主動與幕友接洽。嘉慶時期,書吏在衙門左近地方,設立“私館”,專門用來傳遞消息,各省的名目也各有不同,比如廣東省有外馬放光、收光渡期等名目。衙門里的刑錢幕友,“交通書吏”,習以為常。 而京城里的王公大臣,紛紛派家人到宮中探聽消息,有的書吏以此作為撈取好處的捷徑,連皇帝每天召見幾次大臣,召見的是什么人,誰到地方去任官,誰出了事,都摸得一清二楚。甘肅省一向有類似幕友會的組織,加入者被稱為“省友”。每當州縣官上任時,他們通過各自與衙門的關系,向州縣官推薦幕友,有的為經濟條件差或者急需錢物的州縣官借貸盤費、賒取財物,州縣官也通過“省友”“周轉通挪、延訂為友,常駐省垣探聽信息”?!笆∮选辈粫艛噙@些事情,他們一般要同衙門里的書吏一起分享,以便互相照應,好事情大家都要有份。 長隨有時也加入到這種游戲中來。嘉慶時期廣東省以開設賭局為名,衙門長隨和吏役互相G結,買賣消息。賭局名曰“番攤館”,實際是匪盜勾通兵役探聽消息的場所。據說,省城關廂內外就不下二百處,主持開局的人,大多是各衙門的長隨和吏役。如果有緝捕之類的行動,盜匪能夠最準確最迅速的得到消息。 書吏把持衙門:“官去吏不去” 熟話說“鐵打的衙門流水的官”。官員升遷調補,以原位不動為大恥,當官的總希望自己的職位流動起來;但吏恰恰相反,希望像鐵打的一樣,長期把持衙門。 明代書吏長期盤踞某個衙門的現(xiàn)象,已經頗為嚴重。顧炎武在談到州縣弊政時,就指出“吏胥窟穴其中,父以是傳子,兄以是傳弟,而其尤桀黠者,則進而為院司之書吏,以掣州縣之權”(《顧亭林詩文集》卷一)。 有了前朝之鑒,清朝對書吏很早就注意防范?!稓J頒州縣事宜》有“防胥吏”一條,提到胥吏蒙騙主官的幾十種伎倆。乾隆八年,有作為的江西巡撫陳宏謀鑒于該省吏役不下數(shù)千人,約束不易,還專門寫了一部勸吏胥為善的書,取名《在官法戒錄》,共308條,頒給全省各州縣的吏役們。從國家立法的角度講,清朝還構建了一套從法律到規(guī)章制度等至少表面上看來完善的約束機制,如《大清律例》、《欽定吏部則例》等針對吏役的條例有數(shù)十條之多,但這些法條對書吏而言,恰恰成為其手中的工具,因為他們每天都與這些條例打交道,練就的最大本事就是舞文弄法。就拿供職不得超過五年來說,他們應付的辦法有許多,通常是“役滿之后,每復改換姓名,竄入別部,舞文ZB”。還有的為逃避五年役滿必須回籍的規(guī)定,每當將到五年之時,先行告退,即可不在役滿之限,幾個月后,重新充役。還有的干脆改名捐一筆錢,得一個小職位,然后以候選為名,得以潛留京中。而最令官府頭痛的是,吏役居然將他的役缺視為自己的產業(yè),以“缺主”之類名目,長期把持衙門,如果有人出了一筆錢,就將役缺暫時讓出去,但他仍然可以控制這個缺位,甚至也不必親自去衙門,也可以找個人頂替,但都不能改變他對衙門事務的把持。因而形成書吏長期把持衙門的局面,以致有“官轉吏不轉”“官去吏不去”的諺語。面對這些連連拆招的猾吏,連乾隆帝都無奈地說:“常言官更而吏不易,足為政治之害?!庇捎诘胤焦僬{動頻繁,而前任之吏,復留于后任,事權之重,反而比本官還大。 京中各衙門的工作,也完全聽命于書吏。而書吏的武器仍是則例,是律以外的例案,這是他們安身立命之所在,發(fā)家謀私之所能。乾、嘉時期曾多年充當幕友的洪亮吉估計,十分財物“入于官者十之三,其入于吏胥已十之五矣”,他們“子以傳子,孫以傳孫,其營私舞弊之術益工,則守令閭里之受其累者益不淺”(《意言·吏胥篇》)。 與科舉出身的官員不同,書吏沒有背負“經邦體國”的政治責任,而專以規(guī)避朝廷功令為能事,他們?yōu)閷崒嵲谠诘睦娑殉忠环?。馮桂芬說,盡管他們被主流社會所歧視,但其“權勢之盛又莫盛于今日。州縣曰可,吏曰不可,斯不可矣”,而“所謂可不可者,部費之到不到也”,他估計吏、戶、兵、工四大部財政外的收入每年不下一千萬,外省大小衙門不下二千萬。而這些巨額收入的絕大部分都進了書吏個人的腰包(《校邠廬抗議·易吏胥議》)?!氨境c胥吏共天下”,信然。 “曾慶”如何變成“王曾慶”? 從立法的用意來講,對命、盜等與民眾切身相關的案件定有嚴格處分,體現(xiàn)了立法者良好的愿望,但在執(zhí)行中往往適得其反。如盜案限四個月為初參,展一年為二參,再展一年為三參,再展一年為四參。也就是說,一件盜案的最后結案期是三年零四個月,在此期間抓獲案犯,官吏都可以免降級。尤其是盜案初、二、三參的處分只是住俸(停發(fā)薪水)、降留之類,對州縣官仕途影響不大。即使到四參降一級調用時,如果有加級或者有級還可以抵消,因而只有很少情況才實降一級。知縣是掌印官,典史為捕官,都是責任人,因此知縣、典史平時必須“掙加級”,即先預備加級,用來四參抵消。 據《春明夢錄》記載,四川某縣有一位典史,任內有四參的案件三起,而他的加級也有三次,恰好可以抵消。但吏部作為四案處分,因他少一個加級,議定實降一級,即革職。開缺后,典史不服,稟請四川總督咨部。吏部立即開出各次案的詳單,包括事主某人被劫,列單回復。典史一看,部中所開事主“王曾慶”被劫,四川并沒有這個案件,又稟請總督向吏部聲明。吏部經“詳細”核查,才知道前單所開“王曾慶”是“曾慶”的“誤寫”,因為部中抵消加級時,只由書吏寫一個浮簽掛起來,寫明事主某人被劫,四參應銷一級,與原稿封冊核對無誤,便將浮簽貼上,由看冊司員加一個紅點,就算了事。本來典史費了力氣掙來三個加級,恰好夠抵消三案,但書吏故意將“事主”的“主”字寫作“王”字,因此“曾慶”一案又衍生出“王曾慶”一案。盡管這是看冊司員糊涂,但也是因為案牘太多,書吏巧于ZB,防不勝防。書吏本想通過這個案子讓典史掏銀子了事,但典史自恃有加級正好抵消,不肯花錢,書吏才設計陷害。因為各部案件太多,不能一一蓋印,大多數(shù)情況是憑司官的紅點為準。部吏舞弊,只能抽匿文書,但不敢捏造紅點。因為書吏們迷信,說一捏造紅點,就一定會破案。 書吏舞弊憑的就是例案繁多,一般人無法熟悉。書吏往往在稿尾挑剔幾句話,一面以“例有處分”四字,查取職名議處,一面寫信給地方官,嚇詐錢財。外省官員尤其是州縣官不熟悉例案,也抱著花錢消災的心理,自愿出銀子了事。在吏部當差十幾年的何德剛說他當掌印時,憑著自己對例案熟悉,年紀又輕,每天能夠處理例稿四五百件,凡是遇到這類稿尾查筆,就全部勾銷,書吏們也經常拿著條文來爭,何就對他們說:“汝要寫信耳,我在此豈能容汝作買賣耶!汝謂我違法,我便違法,如何行法,當?shù)梅ㄍ庖?。此等零碎條例,無關輕重,汝謂我不知耶!”所以在他做掌印期間,有不少部吏叫苦要求退出。 書吏“見錢眼開”,勒索的本事可謂無孔不入,封疆大吏也一樣不能幸免。何德剛在吏部充司務廳掌印時,親自參與處理了這樣一件有名的案件。當時廣西提督馮子材密奏吏部書吏向他寫信索賄,皇帝下密旨令堂官拿辦。當時已近晚上,尚書徐桐、侍郎許應骙還在衙署未散,二人寫了“沈錫晉”三個字,告訴何德剛“這就是廷寄要拿的部吏”。何卻認為:“部吏寫信索賄,決不用真名,在衙署里肯定抓不到,必須得到他的住址,或許能抓到?!毙焐袝谑怯謱懗觥疤績汉彼膫€字。何德剛知道書吏的住址,遂與滿掌印一同到了北城,找坊官一起捉拿。在一番威逼利誘之下,坊官立即帶人前去,部吏正好在家中,藏到內室不敢出來,最后在床下將部吏提了出來。第二天上奏,皇帝龍顏大悅。 就在此案發(fā)生前不久,戶部也發(fā)生了類似案件,上面讓戶部侍郎秘密捉拿。這位侍郎不得要領,到了戶部,下車堵在門口,禁止所有人出入,而派人進到衙署里搜捕,但最終沒有查到這個書吏的真名,使其得以逃脫。一時間,京城遂有“戶部堂官不及吏部司官”之語。 第三部分:奔走公門的衙役 三班衙役知多少 一般將州縣衙門的衙役籠統(tǒng)概括為三班,因此有三班衙役的通俗說法。其實,多數(shù)州縣衙門的衙役都超出“三班”。 皂班,由穿黑衣服的皂隸組成,供知縣使役。衙內值堂,衙外跟隨主官出巡,廓清道路,儀衛(wèi)看守,出庭行杖,都是皂班的事情。 快班,分為“馬快”、“步快”兩種,主要供州縣官奔走驅使,偵緝密探,平時巡夜,有事執(zhí)行傳喚、拘捕,他們也經常被派往鄉(xiāng)下催征賦稅,因此與百姓接觸最多。后來又從中分出“捕班”,役差被稱為“捕役”,俗稱“捕快”??彀喽噙x精神機警,手足便捷的人充任。 民壯,原來是從民間挑選的身體健壯的壯丁,用來守衛(wèi)城堡,后來多用來守護倉庫、監(jiān)獄,護送、押解過境銀餉、人犯等。多選用身體強壯,有膽藝的人充當。 除以上三班外,還有看管門戶、儀門的門子,管米谷出入的斗級,管監(jiān)獄的禁卒,協(xié)助驗尸的仵作,傳信的鋪兵,看管銀錢的庫子,以及茶夫、燈夫、伙夫、轎夫、膳夫、更夫、吹手,等等,可謂五花八門,應有盡有。 清代官方文獻習慣上將書吏與衙役合稱為書役,實際上二者在身份地位上有明顯區(qū)別。經制吏有進身之階,有一定文化,法律上不屬于賤民,而衙役是差役,是“奔走于公家,執(zhí)雜役之人”。因為差役的種類繁雜,選充差役也不盡相同。民壯、庫子、斗級、鋪兵在法律地位上“同凡”,即具有一般權利人的地位,因而,對其選充也比較嚴格。比如與倉庫錢糧打交道的,要家道殷實、誠實良民才能充任。而其他充役者大多被視為“賤民”,不允許參加科舉考試,不許選任官職,他們的子孫在三代內也被限制享有這些權利。衙役在年齡上一律要求是成年人,著役時間是三年,著役時必須出具從前未充衙役的保證書。法律還規(guī)定,一身不能同時充二、三役,犯有侵盜錢糧焚贓之類罪行的,即使遇赦豁免后,也不得應役。退役后不得改換姓名,重新應役。 與書吏一樣,衙役也有定額,他們被稱為額役,收入基本得到保障,他們的報酬稱為“工食”,年收入約有六兩銀子,大體上僅能維持一人溫飽。各州縣的額役不算少,一般都在百人以上,其中以民壯最多,州縣的法定民壯數(shù)目是50人,新設衙門的人數(shù)會少一些。 與書吏一樣,定額外的衙役數(shù)目也異常之多,他們通常被稱為白役。每個在冊的正役,都會雇用或跟隨幾個或十幾個甚至多達幾十個數(shù)額不等的白役。此外,還有數(shù)額不等的掛名衙役。這三項合起來,同樣是一個非常龐大的數(shù)目。如貴州石阡府,有幾千名白役,浙江仁和縣和錢塘縣,衙役總數(shù)均多達1500人以上。乾隆初年的江西省有幾千人。乾隆末年,地方繁劇州縣,所用衙役,有多達1000多人的,其中多數(shù)是掛名書役。清后期的山東大縣,衙役在1000人以上,小縣也數(shù)百人。對白役膨脹的勢頭,清朝政F也試圖整頓,但效果有限。劉衡在四川巴縣做知縣時,原有衙役7000人,經過裁革整頓,一年以后剩下的僅有100多人。但這只是個案,不能從根本上改變衙役膨脹的勢頭。衙役如此之多,不但百姓深受其害,官員也經常因失察被降級或革職。 署中多一差,鄉(xiāng)里添一虎 三班衙役都有派差的機會,他們的職責分工本來有很多交叉,同時也不是一成不變的。比如壯班的主要任務是“看守”,但他們也奉命催征賦稅,執(zhí)行民事傳喚。皂班的職責側重于“跟”,通常他們是官員“顯身”的前奏,官員出巡、勘驗案發(fā)現(xiàn)場,他們或者提前而來,或者留下“善后”,而有的縣太爺直接將他信任的人派下去。因為差役下鄉(xiāng),有“官”的身份,他們手中的“牌票”使他們獲得了“官差”的地位,民眾不知其中底細,畏之如虎。 “堂上一點朱,民間千滴血”。清人的許多著述都告誡州縣官派衙役差拘時要十分慎重。黃六鴻說,凡是民風刁滑的地方,只要有詞狀,就有人包攬,一旦官府派衙役出去拘拿,得到簽票的肯定是知縣的心腹。這些衙役就會和當?shù)氐谋U?、里長、地棍等相互串通,將原被告隔離開來,兩處做鬼,讓原被告都不放松,最后傾家蕩產。他形容百姓是徒手空拳與結隊的猛虎相搏斗,結果只能在窮檐破屋里忍氣吞血而已。所以他叮囑州縣官出票要慎重,比差要明確時間,按期回銷,違限要追究。而且必須一案一票,一次一銷,不要中途改票。如果不是重案,原告逃逸,應立即注銷牌票,切不可讓牌票久留原差之手。他還提出平常戶婚田土類民事案件,發(fā)房簽差,要輪流派出,辦法是三班每班各置一個簽筒,把每個衙役的名字寫在簽上,放在筒里,應過差的就將他的名簽倒過來,寫有衙役名字的簽牌發(fā)完后再從頭開始,如果有長差、告假的要把他們的名簽拿出去,以免其他人代他應差;點卯不到的人就輪入下次。對那些命盜重案,派差尤其要慎之又慎,要在三班中平時觀察,將老成小心之人的名字記在衙門墻上,遇有此種差事就派他們去(《?;萑珪肪硎唬?。 汪輝祖說得更具體,他說衙役下鄉(xiāng),勢如猛虎,“余曾目擊而心傷之”。為此,他做幕友時經常囑咐主官不要輕易簽派衙役出官差。后來他做了縣令,“于此尤慎”。據他講,差役有原役、號役、改役、加役、拿役等種種名目,而最為民害的是頻繁更換差役,他們如虎狼一樣,飽者既去,餓者又來。他主張案件既已立案,就應該審理,一票已定,期限不到,就應該責問原差,沒有必要再添派差役。 到了嘉慶時期,各省有年例差使、催提錢糧,以及查驗馬匹、監(jiān)獄等事,上自督撫藩臬下至道府,全部派差前往,有同一件事而派出許多人的。還有的在省城設立差局,凡遇到委派差事,全由差局里的人員依次差遣,目的是為其創(chuàng)造撈取好處的機會。 衙役在百姓那里可以作威作福,但他們畢竟是“執(zhí)賤役之人”,在官的眼中,他們是下賤一流。有位知縣曾經說:衙役也有家室之累,他們以幾乎不能養(yǎng)活自己的微薄收入而在官衙面前奔走驅使,飽受鞭撲下賤之辱,而又甘之如飴,為什么?“皆以利來”“固明明以弊為活矣”!這句話,可謂入木三分。說白了,衙役離開了ZB,他們就無法生存。那么,我們在此追問一下:造成“以弊為活”的原因是什么?說到底,他們也來自民間,甚至來自民間的下層,他們身上所放大的人性的丑惡,是因為他們背后有賴以ZB的衙門。與衙門內的骯臟丑行相比,他們是小小之巫,是冰山一角。 捕役來一遍,地皮也抄轉 在所有的衙役中,地位最低賤的莫過于捕役了。捕役的職責大多與緝捕盜賊有關,作為不固定的差事,他們也經常充當押運官銀的護衛(wèi),有時還被派往巡夜。由于捕役事實上介入司法審判的部分環(huán)節(jié),加之拘拿人犯、拘捕盜賊是其專責,因而其危害要遠遠比其他兩班衙役大得多。方大湜在《平平言》中列舉了捕役有“八害”,包括豢賊分肥、縱賊殃民、需索事主、妄拿平民、私刑吊拷、囑賊誣指、私起贓物、侵剝盜贓。 按照州縣分派衙役差事的通常做法,屬于拘拿人的差事都由“快班”來承擔,但這一班的人實在太多,州縣官往往將此事交給“頭役”或“班首”,由他們具體負責派差。而更多的捕役為先領到差票,早在立案前或者呈詞一經批準,即立案之日起,就拿出多少不等的銀錢賄賂分派差事的人,出錢多少,當然與案件的“標的”有直接關系。拿到差票后,他們成群結隊前去拘人。進入兩造(原被告)之家后,首先提出各種名目繁多的要求,如果當事人不能滿足,就會另生枝節(jié)。如果滿足了要求,就手中拿著差票,不再催促,使案件無法進行下去。這時原告要花錢,被告也要花錢,捕役坐收兩利。兩造好不容易到案后,他們也絕不放過,層層勒索,有投到禮、掛牌禮、鋪堂禮、散班禮等名目,往往一個案子還未審結,當事人的家財早已蕩然無存。 越到后期,這種暗無天日的狀況就越嚴重,甚至連州縣官也加入到“刮地皮”的行列中來。同治初年,直隸延慶州知州汪貴為撈取不義之財,設立黑獄,增補衙役五百余名,和他們G結在一起索要錢財。他們將原、被告區(qū)別開來,再分成上、中、下戶,索要的銀子自五百兩至五十錢不等。 衙役是社會的毒瘤,因此官方文獻多稱之為“衙蠹”。有人這樣評論衙役的危害:“官有蠹役,如書之有蟫,木之有蛙,殘食既久,書破木空。書役弊竇孔多,其弊也,皆其蠹也。蠹國蠹民平時不覺,一旦破敗,批根動枝,官且難保。”這是非常發(fā)人深思的。 |
|
來自: 涓水東 > 《傳統(tǒng)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