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qū)縣地方稅務局,市地稅局直屬局:
根據(jù)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公布2007年度全市職工平均工資等有關問題的通知》(津勞社局發(fā)〔2008〕40號)公布的數(shù)據(jù),我市2007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為26700元,3倍為80100元。
按照《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征免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1〕157號)規(guī)定,2008年度我市個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在2007年度職工平均工資3倍(含3倍)以內(nèi)的部分,免征個人所得稅。超過部分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因解除勞動合同取得經(jīng)濟補償金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fā)〔1999〕178號)的有關規(guī)定,征收個人所得稅。
二○○八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