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學(xué)曰:法能刑人而不能使人廉,能殺人而不能使人仁。所貴良醫(yī)者, 貴其審消息而退邪氣也(1),非貴其下針石而鉆肌膚也。所貴良吏者,貴其絕 惡于未萌,使之不為非,非貴其拘之囹圄而刑殺之也(2)。今之所謂良吏者, 文察則以禍其民(3),強(qiáng)力則以厲其下(4),不本法之所由生(5),而專己之殘 心。文誅假法(6),以陷不辜,累無罪,以子及父,以弟及兄。一人有罪,州 里驚駭,十家奔亡。若癰疽之相濘(7),色淫之相連,一節(jié)動而百枝搖。《詩》 云:“舍彼有罪,既伏其辜,若此無罪,淪胥以鋪(8)?!蓖磦麩o罪而累也。 非患銚耨之不利,患其舍草而蕓苗也(9)。非患無準(zhǔn)平(10),患其舍枉而繩直 也(11)。故親近為過不必誅(12),是鋤不用也;疏遠(yuǎn)有功不必賞,是苗不養(yǎng) 也。故世不患無法,而患無必行之法也。 【注釋】 (1)審:詳察,診斷。消息:指人身上氣脈盛衰。 (2)囹圄:監(jiān)獄。 (3)文察:指依據(jù)法律條文進(jìn)行嚴(yán)格審理。 (4)厲:殘害。 (5)本:根據(jù)。 (6)文誅:深文羅致。 假法:假借法令。 (7)王先謙曰:“《治要》‘濘’作‘漫’,是?!甭核疂M橫流,引申為傳染。 (8)這是《詩經(jīng)·小雅·雨無正》文。辜:罪。淪:陷落。 胥:相。 鋪:通“痛”,受害。 (9)“蕓”,原作“去”,今據(jù)《治要》改。蕓,除草。 (10)準(zhǔn)平:測量水平的器具。這里指標(biāo)準(zhǔn)。 (11)枉:不正,不直。繩:作動詞用,糾正。 (12)為:有。“為罪”與“有功”,互文見義。 【譯文】 文學(xué)說:法律可以把人判刑,但不能使人廉潔,也可以把人處死,但不能使人講仁義。良醫(yī)之 所以可貴,在于他能明察氣脈盛衰,使邪氣(?。┫?,不在于用石針去刺皮肉。好的官吏之所以可 貴,在于能把壞事消滅在沒有發(fā)生之前,使人不去為非作歹,而不在于把犯人監(jiān)禁起來,判刑或殺死。 可是現(xiàn)在所謂好的官吏,動用嚴(yán)法禍害百姓,使用暴力強(qiáng)權(quán)殘害下級,不根據(jù)法律的本意,而是專憑 自己的殘酷的心意行事。深文羅致,假借法令,陷害無辜,連累無罪的人,兒子牽連父親,弟弟連累 哥哥。一人受罪,一州一里都恐懼,許多家的人逃亡。好像毒瘡一樣互相傳染,像好色和淫亂互相連 系,一個枝節(jié)動搖,百根枝條都晃動起來?!对娊?jīng)》上說:“一人有罪,受到懲辦,他人無罪,受到 牽連。”這是在怨恨無罪受連累啊。不怕鋤頭不鋒利,只怕留著雜草不鋤,反而把禾苗鋤掉了。不怕 沒有測量水平的標(biāo)準(zhǔn),只怕舍棄彎曲的木頭反而去糾正直木。所以對親近的人雖有過錯而不處罰他, 就等于不鋤雜草;對疏遠(yuǎn)的人雖有功勞而不獎賞他,就等于不去培育禾苗。所以國家不怕沒有法律, 就怕沒有切實可行的法律。 周秦第五十七 【題解】本篇繼續(xù)就“禮治”和“法制”問題展開辯論。因為周朝實行“禮治”,秦朝實行 “法制”,所以用“周秦”作為篇名,御史堅決擁護(hù)“立法制辟”的重要措施。文學(xué)則堅持“禮治”, 繼續(xù)宣揚“禮周教明,不從者然后等之以刑”的“先禮后刑”的主張,其目的是攻擊漢武帝推行的“法 治”。 御史曰:《春秋》罪人無名號,謂之云盜,所以賤刑人而絕之人倫也①。 故君不臣,士不友②,于閭里無所容。故民恥犯之③。今不軌之民④,犯公 法以相寵⑤,舉棄其親⑥,不能伏節(jié)死理⑦,遁逃相連,自陷于罪。其被刑 戮,不亦宜乎?一室之中,父兄之際,若身體相屬,——節(jié)動而知于心。故 今自關(guān)內(nèi)侯以下⑧,比地于伍⑨,居家相察,出入相司⑩,父不教子,兄不 正弟,舍是誰責(zé)乎? 【注釋】 ①人倫:這里指人類。 ②士:古代介于大夫和庶民之間的階層。 ③恥:原作“始”,今據(jù)郭沫若校改,下文“夫何恥之有”,即承此而言。 ④“今”,原作命,今據(jù)郭沫若校改。 ⑤相寵:互相以為光榮。 ⑥舉:完全。 ⑦伏節(jié)死理:伏法認(rèn)罪。 ⑧關(guān)內(nèi)侯:漢官爵名,列第十九級,屬于列侯,有侯號而居京畿,沒有國土,故稱關(guān)內(nèi)侯。 ⑨比地于伍:古時將百姓相鄰的五家編為“一伍”,五家互相監(jiān)督,如有一家犯罪,其他國家 不告發(fā),也要受處罰。 ⑩相司:“司”同“伺”。相互監(jiān)督。 【譯文】 御史說:《春秋》上犯罪的人不寫罪名名稱,都叫做“盜”,是為了鄙視犯罪受刑的人,把他 們排除在人類之外。君主不以他們?yōu)槌?,士人不與他們交往,在家鄉(xiāng)都無藏身之處。所以百姓以犯罪 為恥辱?,F(xiàn)在不守法規(guī)的人犯了國法反以為榮耀,完全拋棄父母妻小,不肯伏法認(rèn)罪,不斷地逃竄, 連累了親人,自己陷進(jìn)了罪惡的深淵。這種人受到刑罰制裁,難道不應(yīng)該嗎?一家之中,父子、兄弟 之間,就像身體各個部位相連一樣,動一個關(guān)節(jié)都連著心。所以如今從關(guān)內(nèi)侯以下,實行五家連坐, 各家互相窺察,出入互相監(jiān)督,做父親的不教育自己的兒子,做兄長的不規(guī)勸自己的弟弟,不責(zé)備他 的父兄還責(zé)備誰呢? 文學(xué)曰:古者,周其禮而明其教(1),禮周教明,不從者然后等之以刑。 刑罰中(2),民不怨。故舜施四罪而天下咸服,誅不仁也(3)。輕重各服其誅, 刑必加而無赦,赦惟疑者。若此,則世安得不軌之人而罪之?今殺人者生, 剽攻竊盜者富(4)。故良民內(nèi)解怠(5),輟耕而隕心(6)。古者,君子不近刑人, 刑人非人也(7),身放殛而辱后世(8),故無賢不肖,莫不恥也。今無行之人 (9),貪利以陷其身,蒙戮辱而捐禮義(10),恒于茍生(11)。何者?一日下蠶 室(12),創(chuàng)未瘳(13),宿衛(wèi)人主(14),出入宮殿,由得受奉祿(15),食大官 享賜(16),身以尊榮,妻子獲其饒。故或載卿相之列,就刀鋸而不見閔(17), 況眾庶乎?夫何恥之有!今廢其德教(18),而責(zé)之以禮義,是虐民也。《春 秋》曰:“子有罪,執(zhí)其父。臣有罪,執(zhí)其君,所失之大者也(19)?!苯褚?子誅父,以弟誅兄,親戚相坐(20),什伍相連(21),若引根本之及華葉(22), 傷小指之累四體也。如此,則以有罪誅及無罪(23),無罪者寡矣。臧文仲治 魯,勝其盜而自矜。子貢曰:“民將欺,而況盜乎(24)!”故吏不以多斷為 良,毉不以多刺為工(25)。子產(chǎn)刑二人,殺一人,道不拾遺,而民無誣心(26)。 故為民父母,以養(yǎng)疾子(27),長恩厚而已。自首匿相坐之法立(28),骨肉之 恩廢,而刑罪多矣(29)。父母之于子,雖有罪猶匿之,其不欲服罪爾(30)。 聞子為父隱(31),父為子隱(32),未聞父子之相坐也。聞兄弟緩追以免賊 (33),未聞兄弟之相坐也。聞惡惡止其人(34),疾始而誅首惡(35),未聞什 伍而相坐也(36)。老子曰:“上無欲而民樸,上無事而民自富(37)?!本?臣臣,父父子子(38)。比地何伍,而執(zhí)政何責(zé)也? 【注釋】 (1)周:周密,周全。 明:宣揚。 (2)中:適合,恰當(dāng)。 (3)《孟子·萬章上》:“舜流共工于幽州,放驩兜于崇山,殺三苗于三危,殛鯀于羽山,四罪 而天下咸服,誅不仁也?!?BR>(4)剽攻:搶劫,掠奪。 (5)解?。和傅。尚?。 (6)隕心:喪失信心,灰心喪氣。 (7)《公羊傳·襄公二十九年》:“刑人則曷謂之閽?刑人非其人也。君子不近刑人,近刑人, 輕死之道也?!?BR>(8)放:流放。 殛(j0):殺死。 (9)無行:品行不好。 (10)捐:拋棄。 (11)恒:經(jīng)常,長久。 茍生:茍且偷生。 (12)蠶室:古代受宮刑(割去生殖器)者所居溫暖的囚房。 (13)瘳(ch#u):痊愈。 (14)宿衛(wèi):舊時在宮殿里值夜守衛(wèi)。 (15)由得,原作“得由”,今據(jù)上下文意乙正?!坝伞蓖ㄗ鳌蔼q”。說本陳遵默。 (16)大,讀如“泰”。秦漢時有大官令丞,主管皇帝膳食事宜,屬少府。 (17)刀鋸:古代刑具。刀用于割刑,鋸用于刖刑。 閔:同“憫”。 (18)“今”字原無,今據(jù)《治要》補(bǔ)。 (19)這是《公羊傳·成公十六年》文,今本“臣有罪執(zhí)其君”句在“子有罪執(zhí)其父”句上。 聽: 這里是判決案件的意思。 (20)“相”字原作“小”,今據(jù)《治要》引改正。下文“未聞父子相坐也”,“未聞兄弟相坐 也”,兩個“相”字,都承此而言。親戚:這里指父子和兄弟之間。 (21)什伍:古代五家為“伍”,兩伍為“什”。 (22)華:同“花”。 (23)誅及,原作反誅,正嘉本、太玄書室本、張之象本、沈延銓本、金蟠本作“誅及”,今據(jù) 改正。 (24)“況”下原有“民”字,盧文弨曰:“下‘民’字疑衍?!卑笖t寧齋抄本正無此“民”字, 今據(jù)刪?!独W(xué)紀(jì)聞》十引此文與今本同,并云:“文仲、子貢不同時,斯言誤矣?!北R文弨曰:“子 貢與臧文仲不同時,或從后論之。”案《韓詩外傳》三:“季孫子之治魯也,眾殺人而必當(dāng)其罪,多 罰人而必當(dāng)其過,子貢曰:‘暴哉治乎!’?又曰:‘以身勝人謂之責(zé),責(zé)者失身’云云?!边@里的 “臧文仲”或是“季孫子”錯了的。 (25)毉:同“醫(yī)”。 (26)誣心:欺騙的念頭。 (27)疾子:有病的兒子。(28)首匿:首謀藏匿罪人。漢時有首匿連坐的法令。武帝時執(zhí)行最嚴(yán)。 《漢書·宣帝紀(jì)》:“地節(jié)四年(公元前 66 年)詔:‘自今子首匿父母,妻匿夫,孫匿大父母,皆勿 坐。其父母匿子,夫匿妻,大父母匿孫,罪殊死皆上請廷尉以聞。” (29)“多”下原無“矣”字,《急就篇補(bǔ)注》引同,今據(jù)《治要》引補(bǔ)。 (30)“其”,原作豈,今據(jù)《治要》引改正。《公羊傳·文公十五年》:“父母之于子,雖有 罪,猶若其不欲服罪然?!奔创宋乃尽?(31)“聞”字原錯在上文“而刑罪多”句下,今據(jù)陳遵默說校正。 (32)《論語·子路篇》:“父為子隱,子為父隱,直在其中矣。”《通典》六九引董仲舒《春 秋決獄》:“《春秋》之義,父為子隱,子為父隱?!?(33)語本《公羊傳·閔公二年》?!豆騻鳌贰ⅰ豆攘簜鳌贰懊狻苯宰鳌耙荨?。《漢書·鄒陽 傳》:“陽見王長君曰:“慶父親殺閔公,季子緩追免賊,《春秋》以為親親之道也。’”即用《公 羊傳·閔公二年》語,字亦作“免”,與此同。 (34)《公羊傳·昭公二十年》,“惡惡止其身,善善及子孫?!薄捌淙恕?、“其身”,字異義 同。 (35)《公羊傳·僖公十七年》:“君子惡惡也疾始,善善也樂終。” (36)“而”原作“之”,“也”字原無,今并據(jù)《治要》引訂補(bǔ)。 (37)《老子·德經(jīng)》第五十七章:“我無事而民自富,我無欲而民自樸。”《文選·東京賦》 注引《老子》“樸”上亦有“自”字。 (38)語見《論語·顏淵篇》。 【譯文】 文學(xué)說:古時候,規(guī)定周全的禮義,宣揚教化,禮義完備,教化嚴(yán)明,不服從的人再按其輕重 不同程度,處以不同的刑罰。刑罰恰當(dāng),百姓沒有怨言。所以舜懲辦了四個壞人,天下都信服,這是 因為懲辦的是不仁的人。根據(jù)罪行的輕重,分別處以不同的刑罰,應(yīng)受刑罰的決不寬赦,寬赦的只是 嫌疑犯。這樣做,世間哪能找到不守法規(guī)的人來判罪呢?現(xiàn)在殺人犯反而活著,搶劫盜竊的人成了富 翁,所以善良的百姓內(nèi)心松懈,停止耕種,喪失信心。古時候,君子不接近受過刑的人,受過刑的人 不被當(dāng)作人,自身受到刑法的制裁,而后代也蒙受恥辱,所以不論賢或不賢的人,都以犯法為恥?,F(xiàn) 在品行不好的人因貪利而犯了罪,蒙受刑罰的恥辱,拋棄了禮義,還能長期地茍且偷生。為什么呢? 因為有的人受了宮刑,傷未痊愈,卻成為皇帝的宿衛(wèi),出入宮殿,還領(lǐng)到俸祿,得到大官的膳食享受, 自己本身尊貴榮耀,妻室兒女也獲得富裕的生活。有的人位在卿相之列,雖受刀鋸之刑而不見有傷心 的表現(xiàn),何況普通的百姓呢?哪有什么羞恥!現(xiàn)在廢除了仁德教化,而卻要求百姓懂得禮義,這是殘 害老百姓啊?!洞呵铩飞险f:“兒子犯罪,抓他的父親。臣犯了罪,追究他的國君。這樣處理案件的 人錯誤就太大了?!爆F(xiàn)在因兒子犯了罪,制裁父親,因弟弟犯了罪,懲辦兄長,親戚和鄰居也都牽連 有罪,好比拔樹根連及花和葉子,傷一小指牽連四肢一樣。像這樣因為一人犯罪而懲辦那些無罪的人, 無罪的人就太少了。臧文仲在魯國執(zhí)政時,制裁了魯國的強(qiáng)盜,自以為有功而自夸。子貢就說:“百 姓都要欺騙你了,更何況盜賊呢?”所以做官的不以多懲罰人而高明,醫(yī)生不以多動針為本領(lǐng)。子產(chǎn) 治理鄭國,只處罰二人,殺掉一人,于是出現(xiàn)了道不拾遺的景象,百姓也沒有邪念了。所以做官的人 對待百姓就像父母對待自己有病的孩子一樣,多多施恩惠罷了。自從施行首匿相坐之法以后,骨肉之 情就沒有了,而刑罰和罪名也增多了。父母對于兒子,雖然犯了罪還要替他隱瞞,就是不愿服連坐之 罪罷了。只聽說過兒子為父親隱瞞罪惡,父親為兒子隱瞞罪惡的事,從來沒聽說過父子互相連坐的事 情。只聽說過兄弟之間不要逼迫太緊,以免互相傷害的事,從來沒聽說過兄弟互相連坐的道理。只聽 說憎恨壞人,只恨壞人本人,痛恨帶頭作惡的人而懲辦那些首惡,從沒有聽說十家連保、五家相坐。 老子說:“做君主的不貪欲,老百姓自然儉樸,做君主的不好事,百姓自然富裕。”做君主的要像個 做君主的樣子,做臣子的要像個做臣子的樣子,做父親的要像個做父親的樣子,做兒子的也要像個做 兒子的樣子。如果能這樣,鄰居何必要編為什、伍?而執(zhí)政的官員又何必責(zé)令什、伍相互監(jiān)督呢? 御史曰:“夫負(fù)千鈞之重,以登無極之高,垂峻崖之峭谷,下臨不測之 淵,雖有慶忌之捷①,賁、育之勇②,莫不震懾悼栗者③,知墜則身首肝腦 涂山石也。故未嘗灼而不敢握火者,見其有灼也。未嘗傷而不敢握刃者,見 其有傷也④。彼以知為非⑤,罪之必加,而戮及父兄,必懼而為善。故立法 制辟⑥,若臨百仞之壑,握火蹈刃,則民畏忌,而無敢犯禁矣。慈母有敗子, 小不忍也,嚴(yán)家無悍虜,篤責(zé)急也⑦。今不立嚴(yán)家之所以制下,而修慈母之 所以敗子,則惑矣⑧。 【注釋】 ①捷,原作“健”,今據(jù)張敦仁說校改。慶忌:春秋時吳王僚之子,以勇聞。為公子光勇士要 離所殺。 ②賁、育:孟賁、夏育,見《論勇篇》注釋。 ③震懾悼栗:膽戰(zhàn)心驚。 ④《淮南子·氾論篇》:“故未嘗灼而不敢握火者,見其有所燒也;未嘗傷而不敢握刃者,見 其有所害也?!?BR>⑤以,同已。 ⑥辟,法律。制辟:也就是立法。 ⑦《韓非子·顯學(xué)篇》:“夫嚴(yán)家無悍虜,而慈母有敗子。吾以此知威 勢之可以禁暴,而德 厚之不足以止亂也?!薄妒酚洝だ钏箓鳌罚骸肮薯n子曰:‘慈母有敗子,而嚴(yán)家無格虜者何也?則能 罰之加焉必也?!薄端麟[》:“格,強(qiáng)悍。奴,奴隸也?!焙V責(zé):即督責(zé),管教。 ⑧《史記·李斯列傳》:“今不務(wù)所以不犯,而事慈母之所以敗子也,則亦不察于圣人之論矣?!?BR> 【譯文】 御史說:背著千鈞重物,去登極高的山峰,站在懸崖峭壁上,面對看不到底的深淵,雖然有慶 忌那樣的敏捷,孟賁、夏育那樣的勇敢,也沒有不膽戰(zhàn)心驚的,因為他們知道如果掉落下去,必然粉 身碎骨,肝腦涂地。所以沒有被火燒傷過的人,不敢用手去抓火,因為看到過有被燒傷的。沒有被刀 子傷過的人,不敢用手抓刀刃,因為看到過有被割傷的。那些人已經(jīng)知道做了壞事,一定要受到懲罰, 而且要連累父兄,必然感到害怕因而學(xué)好。所以,制訂法律,就好似面臨百仞深谷,以手去抓火,用 腳去踩刀刃一樣,老百姓就會害怕而不敢去犯罪了。慈善的母親之所以有不成器的兒子,是因為小的 差錯總不忍心管教。嚴(yán)厲的家庭中沒有蠻橫的奴仆,是因為管教得緊。現(xiàn)在如果不提倡像嚴(yán)厲的家庭 那樣管制下面人的辦法,而去學(xué)慈母那樣遷就不成器的兒子,那就糊涂了。 文學(xué)曰:紂為炮烙之刑(1),而秦有收帑之法(2)。趙高以峻文決罪于內(nèi) (3),百官以峭法斷割于外(4)。死者相枕席(5),刑者相望,百姓側(cè)目重足(6), 不寒而栗。《詩》云:“謂天蓋高?不敢不局。謂地蓋厚,不敢不蹐。哀今 之人,胡為虺蜥(7)!”方此之時,豈特冒火蹈刃哉?然父子相背,兄弟相慢 (8),至于骨肉根殘,上下相殺。非輕刑而罰不必,令太嚴(yán)而仁恩不施也。故 政寬則下親其上(10),政嚴(yán)則民謀其主(11)。晉厲以幽(12),二世見殺(13)。 惡在峻法之不犯(14),嚴(yán)家之無悍虜也?圣人知之,是以務(wù)和而不務(wù)威(15)。 故高皇帝約秦苛法(16),以慰怨毒之民(17),而長和睦之心,唯恐刑之重而 德之薄也。是以恩施無窮(18),澤流后世。商鞅、吳起以秦、楚之法為輕而 累之(19),上危其主,下沒其身,或非特慈母乎! 【注釋】 (1)炮烙之刑:傳說是商紂的一種酷刑,將犯人綁在燒紅的銅柱上。 (2)帑:古通“孥”(n*),妻和子?!妒酚洝ど叹齻鳌罚骸笆挛蠢暗《氄?,舉以為收孥?!?BR>《索隱》:“收錄其妻子,沒為官奴婢?!?(3)峻文:苛刻的法律條文。內(nèi):指朝廷。 (4)峭法:嚴(yán)厲的法律。外:指各郡縣。 (5)枕席,同枕藉,交錯地倒或躺在一起。死者相枕席:形容尸體堆積之多。 (6)側(cè)目:不敢正視。重足:疊足而立,不敢前進(jìn)。形容害怕得很?!稘h書·汲黯傳》:“今天 下重足而立,仄目而視矣?!鳖亷煿抛ⅲ骸爸乩燮渥?,言懼甚也。仄,古側(cè)字也?!?BR>(7)這是《詩經(jīng)·小雅·正月》文。蓋:同“盍”,即何的意思。局:曲,彎腰。蹐(j0):小 步,形容走路的人小心。虺(hu0):毒蛇。蜥(x0):蜥蜴,又叫四腳蛇?!膀瞅帷保娙硕惚?,這 里借以形容膽小。 (8)慢:輕侮,冷淡。 (9)“也”字原無,今據(jù)《治要》引補(bǔ)。 (10)“其”字據(jù)《治要》引補(bǔ)。 (11)“其”字據(jù)《治要》引補(bǔ)。 (12)晉厲:即晉厲公,春秋時晉景公子,名壽曼。曾西敗秦,南敗楚,威震諸侯,后被大夫欒 書和中行偃二人捉捕囚禁而死。幽:囚禁。 (13)二世見殺:指秦二世胡亥被趙高所殺。 (14)惡:同“烏”,疑問詞,怎么,哪里。 (15)和,原作知,今據(jù)明初本,《治要》引改。下文“長和睦之心”,即承此而言。 (16)約:簡化。 (17)“以”字原無,今據(jù)《治要》引補(bǔ)。怨毒:怨恨,憎惡。 (18)“恩施”原作“施恩”,今據(jù)《治要》引補(bǔ)。 (19)累:增加,加重。 【譯文】 文學(xué)說:商紂王設(shè)有炮烙的刑罰,秦國立有收孥的法律,趙高在朝廷之內(nèi)以苛刻的法律判決罪 人,百官們在各郡縣以嚴(yán)酷的刑法懲治罪犯。死尸縱橫,受刑的人一個接著一個,百姓不敢正眼相看, 害怕得連腳都不敢移動,真是不寒而栗。《詩經(jīng)》上說:“誰說上天很高?人們不敢伸軀。誰說大地 很厚?人們不敢動移。哀嘆世上人們,怎能不成蛇蜥!”在那時候,人們怎么敢抓火踩刀刃呢?但是 父子互相背棄,兄弟之間關(guān)系冷淡,以至骨肉之間互相殘害,上下之間互相殘殺。不是刑罰輕和該懲 罰而沒有懲罰,而是法令太嚴(yán)不施仁德和恩惠的緣故。所以刑法寬百姓就親近君主;法律苛刻百姓就 謀害君主。正是因此,晉厲公被囚禁而死,秦二世被殺。怎么說在嚴(yán)峻的刑法之下就沒有犯罪的人, 嚴(yán)厲的家庭就沒有蠻橫的奴仆呢?圣人懂得這個道理,所以致力于教化,而不用刑罰威脅。過去高祖 簡化了秦國的苛刻刑法,安慰那些怨恨秦朝的百姓,培養(yǎng)大家與朝廷和睦的感情,唯恐刑罰太重而恩 德太薄。所以恩德無窮,流傳后代。商鞅、吳起認(rèn)為秦國和楚國的刑法太輕,而加重了刑法,結(jié)果不 僅害了他的君主,把自己的性命也斷送了?;蛟S不只是慈母不教育孩子而造成的后果吧! 詔圣第五十八 【題解】“詔圣”目錄原誤作“諸圣”,今據(jù)本篇改正。詔,告。“詔圣”,就是告以所謂 圣人之道的意思。本篇繼續(xù)就“禮治”和“法治”的問題進(jìn)行辯論。文學(xué)美化“成、康之世,賞無所 施,刑無所加”,胡說什么“聞禮義而刑罰中,未聞刑罰行而孝悌興也”。認(rèn)為“反古而悖民心”, 必然導(dǎo)致“罷民不畏刑法”,“匹夫奔萬乘”的所謂嚴(yán)重后果,堅持“與其刑不可逾,不若義之不可 逾”主張。御史在駁斥文學(xué)時提出“衣弊而革才(裁),法弊而更制”的變革主張,從“時世不同, 輕重之務(wù)異”的歷史進(jìn)化觀點出發(fā),認(rèn)為“禮讓不足禁邪,而刑法可以止暴”,強(qiáng)調(diào)執(zhí)行法治,“故 能長制群下,而久守其國”。 御史曰:夏后氏不倍言①,殷誓,周盟,德信彌衰②。無文、武之人, 欲修其法,此殷、周之所失勢,而見奪于諸侯也。故衣弊而革才③,法弊而 更制。高皇帝時,天下初定,發(fā)德音,行一切之令④,權(quán)也,非撥亂反正之 常也⑤。其后,法稍犯,不正于理。故奸萌而《甫刑》作⑥,王道衰而《詩》 刺彰,諸侯暴而《春秋》譏⑦。夫少目之網(wǎng)不可以得魚,三章之法不可以為 治。故令不得不加,法不得不多。唐、虞畫衣冠非阿⑧,湯、武刻肌膚非故 ⑨,時世不同,輕重之務(wù)異也。 【注釋】 ①“倍”原作“信”,形近而誤,今改。本書《世務(wù)篇》:“宋襄公信楚而不備?!苯癖尽靶拧?誤作“倍”,這是本書二字互誤之證?!痘茨献印镎撈罚骸跋暮笫喜回?fù)言,殷人誓,周人盟?!?即此文所本。負(fù),古音與“背”、“倍”同。 ②彌:更加。 ③才:通裁。 ④一切,原作一卒,正嘉本、攖寧齋抄本,太玄書室本、張之象本,沈延銓本、金蟠本、《百 家類纂》、《百子類函》作“三章”。盧文弨曰:“《大典》亦作‘一卒’,未詳”。案當(dāng)作“一切”, 音相近之誤,今改。以其為“一切之令”,故云“權(quán)也”?!稄?fù)古篇》:“扇水都尉所言,當(dāng)時之權(quán), 一切之術(shù)也?!庇梅ㄅc此相似。凡權(quán)時設(shè)置之令、之法、之制,皆可謂之一切之令,一切之法,一切 之制。《漢書·貢禹傳》:“武帝始臨天下,尊賢用士,辟地廣境數(shù)千里,自見功大威行,遂從耆欲, 用度不足,乃行壹切之變。”王先謙《補(bǔ)注》曰:“謂權(quán)時之變法?!庇帧锻趺鳌废拢骸坝窒聲唬?“惟設(shè)此壹切之法以來,常安六鄉(xiāng),巨邑之都,枹鼓稀鳴,盜賊衰少??今復(fù)壹切行此令,盡二年止 之,以全元元,救愚奸?!薄段倪x》曹子建《求通親親表》:“今臣以一切之制,永無朝覲之望?!?BR>《集注》:“李善曰:‘《漢書音義》曰:一切,權(quán)時也?!垛n》曰:‘一者,非久長合于古法, 一時間權(quán)□□。’”《文獻(xiàn)通考·自序》:“雜征斂者,??皆衰世一切之法也?!敝T用“一切”字, 義與此同。漢高帝約法三章,至文、景之世。 ⑤撥亂反正:治理亂世,使其復(fù)歸于正。《公羊傳·哀公十四年》:“撥亂世,反諸正,莫近 諸《春秋》,即此文所本。 ⑥甫刑,即《呂刑》、《尚書》篇名,周穆王巨呂侯所作,主要闡明刑法,故稱《呂刑》。后 呂侯子孫改封于甫,故又以其子孫之國號稱為《甫刑》。見《尚書·呂刑》序傳及疏。 ⑦《孟子·離婁下》:“王者之跡熄而《詩》亡,《詩》亡然后《春秋》作。”義與此同。 ⑧唐、虞畫衣冠:傳說唐堯、虞舜時人犯了法,只在衣帽上寫字或畫圖以示懲罰。阿:偏袒。 ⑨刻肌膚:指肉刑。非故:并非主觀故意如此。 【譯文】 御史說:夏朝人從不違背諾言,商朝人只相信誓言,到了周朝惟有訂立盟約才能取信,原來的 道德信義逐漸衰落。沒有像周文王、周武王那時的人,卻要推行他們那時的法律,這就是殷、周失去 權(quán)勢,而被諸侯奪去天下的原因。所以衣服不合適了,就要改裁新衣,法制有了毛病,就要進(jìn)行變法。 高祖剛平定天下時,發(fā)號施令,施以恩德,實行一切之令,這是權(quán)宜之計,不是治亂歸正的典法。后 來,犯法的逐漸多了,訟事不能得到正確治理。所以,隨著奸偽的事情不斷出現(xiàn),就有《甫刑》產(chǎn)生, 隨著王道衰落就有《詩經(jīng)》中的諷刺詩出現(xiàn),由于諸侯暴亂才出現(xiàn)《春秋》的指責(zé)。魚網(wǎng)的網(wǎng)眼不密, 就無法捕到更多的魚,只有約法三章,不可能治理國家。所以法令不得不增加,法律條文不得不增多。 堯舜時畫衣冠作為刑罰,并不是袒護(hù)罪犯,湯、武時用肉刑也不是故意嚴(yán)懲犯人,因為時代不同了, 刑罰的輕重也就不一樣了。 文學(xué)曰:民之仰法(1),猶魚之仰水。水清則靜,濁則擾。擾則不安其居, 靜則樂其業(yè)。樂其業(yè)則富,富則仁生,贍則爭止(2)。是以成、康之世,賞無 所施,法無所加。非可刑而不刑,民莫犯禁也;非可賞而不賞,民莫不仁也。 若斯,則吏何事而理?今之治民者,若拙御之御馬也(3),行則頓之,止則擊 之。身創(chuàng)于箠,吻傷于銜(4),求其無失,何可得乎?乾谿之役土崩(5),梁 氏內(nèi)潰(6),嚴(yán)刑不能禁(7),峻法不能止(8)。故罷馬不畏鞭箠(9),罷民不 畏刑法。雖曾而累之(10),其亡益乎(11)! 【注釋】 (1)仰:依賴。 (2)“贍”原作“?!?,《治要》作“贍”,今據(jù)改正。本書《授時篇》:“富則仁生,贍則爭 止。”字正作“贍”。贍:滿足的意思。 (3)若拙御之御馬也,原作若拙御馬,今據(jù)《治要》改?!稘h書·王褒傳》:“《圣主得賢巨頌》: ‘庸人之御駑馬,亦傷吻敝策,而不進(jìn)于行,匈喘膚汗,人極馬倦。”王褒所謂“庸人”,即此文“拙 御”之意。 (4)吻:嘴角。 (5)乾谿:春秋時楚國地名,在今安徽省毫縣東南。《淮南子·泰族篇》:“楚靈王作章華之臺, 發(fā)乾谿之役,外內(nèi)騷動,百姓罷敝,棄疾乘民之怨而立公子比,百姓放臂而去之,餓于乾谿,食莽飲 水,枕塊而死?!?BR>(6)梁:春秋時國名,在今陜西省韓城市南。氏:古代帝王對貴族的稱呼。如夏后氏、范中行氏 等。《左傳·僖公十九年》:“初,梁伯好土功,亟城而弗處。民罷而弗堪,則曰:‘某寇將至?!?乃溝公宮,曰:‘秦將襲我?!駪侄鴿?,秦遂滅梁?!?BR>(7)“嚴(yán)刑”二字原無,據(jù)郭沫若校補(bǔ)。案后文“嚴(yán)刑峻法”即承此而言,下既云“峻法不能止”, 則上必是“嚴(yán)刑不能禁”,郭補(bǔ)“嚴(yán)刑”二字是。 (8)“能”字原闕,今據(jù)盧文弨校補(bǔ)。 (9)罷(pi):同“?!保Ь胍褬O。 (10)曾:同“增” (11)亡:同“無”。 【譯文】 文學(xué)說:老百姓依賴法律,就像魚依賴水一樣。水清,就生活得安靜,水混,就要受到驚擾。 同樣,社會秩序混亂,百姓就不能安居,社會穩(wěn)定,百姓就安居樂業(yè)。安居樂業(yè)就富裕,富裕了就會 講仁義,人們的欲望滿足了就會停止?fàn)帄Z。所以,周朝成、康時代,沒有什么賞賜,也沒有什么刑罰 施加。并不是應(yīng)當(dāng)判刑的沒有判刑,而是百姓沒有犯法的;也不是應(yīng)當(dāng)獎賞的沒有獎賞,而是百姓沒 有不講仁義的。如果像這樣,則官吏還有什么事情可干呢?今天的官吏,像一個愚蠢的趕車人駕馭馬 車一樣,馬在行走,卻要它停下,馬停下了又要鞭打它。馬身上被鞭子打傷,嘴角被馬嚼子勒破,還 要求它不出錯,怎么可能呢?楚靈王因修建乾谿之臺,使國家土崩瓦解;梁國內(nèi)部自行崩潰,嚴(yán)刑峻 法也不能制止。疲乏的馬不怕鞭打,累垮了的人不怕刑罰,即使加重刑罰來束縛他們,對于挽救國家 的滅亡又有什么益處呢? 御史曰:嚴(yán)墻三刃①,樓季難之;山高于云,牧豎登之②。故峻則樓季 難三刃③,陵夷則牧豎易山巔④。夫鑠金在爐⑤,莊■不顧;錢刀在路,匹 婦掇之⑥。非匹歸貪而莊■廉也,輕重之制異,而利害之分明也。故法令可 仰而不可逾,可臨而不可入?!对姟吩疲骸安豢杀┗ⅲ桓荫T河⑦?!睘槠?無益也。魯好禮而有季、孟之難⑧。燕噲好讓而有子之之亂⑨。禮讓不足禁 邪,而刑法可以止暴。明君據(jù)法,故能長制群下,而久守其國也。 【注釋】 ①嚴(yán)墻:即巖墻,也就是高峻的墻。說本陳遵默。刃,同仞,見《復(fù)古篇》注釋。 ②牧豎:牧童。 ③“季”下原脫“難”字,今據(jù)明初本,攖寧齋抄本,張之象本、沈延銓本、金蟠本補(bǔ)。楊沂 孫曰:“‘季’下當(dāng)有‘難’字。 ④陵夷:山坡緩平。上述這段文字又分見《荀子·宥坐篇》、《韓非子·五蠹篇》、《史記·李 斯傳》,而字句各有不同。蓋法家學(xué)派通用理論。 ⑤鑠(shu^:)熔化。 ⑥掇:拾取。這段話也分見于《韓非子·五蠹篇》和《吏記·李斯傳》,字句不同,而意義則 完全一樣。 ⑦《詩經(jīng)·小雅·小■》文。原文“可”作“敢”。暴:空手搏斗。馮:同“憑”。馮河,徒 涉,無舟而渡。 ⑧《孟子·告子下》:“魯繆公之時,公儀子為政,子柳、子思為臣,魯之削也滋甚。”《淮 南子·齊俗篇》:“魯國服儒者之禮,行孔子之術(shù),地削名卑,不能親近來遠(yuǎn)。??魯治禮而削,知 禮而不知體也?!?BR>⑨燕王噲讓國于子之一事,詳見《史記·燕召公世家》。 【譯文】 御史說:兩丈多高的高峻的墻,善于登高的樓季也難上去;高聳入云的山峰,牧童卻能爬上去。 所以,筆直高墻雖然只有兩丈多高,樓季也覺得為難,山路平緩,牧童就能輕易地爬上山頂。爐內(nèi)熔 化的金子,連莊■也都不顧;而錢幣扔在路上,一般婦女也會拾取。這不是婦女貪財而莊■廉潔,而 是法律輕重不同,而利害分明啊。所以法律可以依賴而不可違反,可以遵循而不可以觸犯?!对娊?jīng)》 上說:“不可赤手斗虎,不敢無舟渡河?!币驗檫@樣沒有處好。魯國崇尚禮義,卻有季孫、孟孫等三 分公室的事變,燕王噲好禮讓,卻發(fā)生了子之之亂。所以禮讓不足以禁止邪惡,而刑法卻能制止暴亂。 圣明的君主憑借法治,才能長期統(tǒng)治眾民,永久地保住政權(quán)。 文學(xué)曰:古者,明其仁義之誓,使民不逾(1);不教而殺,是虐民也(2)。 與其刑不可逾,不若義之不可逾也。聞禮義行而刑罰中,未聞刑罰行而孝悌 興也。高墻狹基,不可立也(3),嚴(yán)刑峻法(4),不可久也。二世信趙高之計, 渫篤責(zé)而任誅斷(5),刑者半道,死者日積。殺民多者為患,厲民悉者為能(6)。 百姓不勝其求,黔首不勝其刑(7),海內(nèi)同憂而俱不聊生。故過任之事(8), 父不得于子;無已之求,君不得于臣。死不再生,窮鼠嚙貍(9),匹夫奔萬乘 (10),舍人折弓(11),陳勝、吳廣是也。當(dāng)此之時,天下俱起(12),四面而 攻秦(13),聞不一期而社稷為墟,惡在其能長制群下(14),而久守其國也? 御史默然不對。 【注釋】 (1)使民不逾;不教而殺,是虐民也,原作使民不逾上乎(張之象本、沈延銓本、金蟠本作“乎 上”。)刑之不教而殺是以虐也,今據(jù)《治要》改?!栋偌翌愖搿?、《百子類函》改作“使民不逾, 逾則刑之,不教而殺,是以虐也”。 (2)《論語·堯曰篇》:“不教而殺謂之虐?!迸埃簹埡?。 (3)也,原作矣,今據(jù)《治要》改。《韓詩外傳》二:“高墻豐上激下,未必崩也,降雨興,流 潦至,則崩必先矣?!庇忠姟墩f苑·建本篇》。 (4)嚴(yán)刑峻法,原作嚴(yán)法峻刑,今據(jù)《治要》引改。陳遵默曰:“按上文‘峻法不能止’即此所 出?!?BR>(5)《治要》“渫”作“深”;“篤”作“督”。篤,“督”古字通?!颁汀弊植徽`,“渫”有 繁重意。《呂氏春秋·觀表篇》:“今侯渫我而不辭。”高誘注:“重過為渫過?!薄妒酚洝ば倥珎鳌罚?“今聞渫惡民,貪降其進(jìn)取之利?!变蛺海^常常作惡。渫字義與此同?!痘茨献印け窘?jīng)篇》:“積 牒施石以純修碕?!备咦ⅲ骸半?,累也。”《后漢書·王符傳》注:“牒即今疊布也?!妒酚洝堘?之傳》:“諜諜多言。”《索隱》:“諜音牒。”《漢書·張釋之傳》作“喋喋多言?!薄斗窖浴啡?、 《廣雅·釋詁》俱云:“葉,聚也?!薄稄V雅·釋詁》:“揲,積也。”則凡從葉得聲之字,都有累 積,重疊之意,亦可為證。 (6)《孟子·滕文公上》:“則是厲民而以自養(yǎng)也?!壁w岐注:“是為厲病其民以自奉養(yǎng)?!奔?此文所本。 厲:虐害。 悉:全,盡。 (7)黔(qian):黑色。秦始皇更名老百姓為黔首,見《史記·秦始皇本紀(jì)》。 (8)任,原作往,今據(jù)《治要》、張之象本、沈延銓本、金蟠本校改?!稇?zhàn)國策·秦策下》:“故 過任之事,父不得于子;無已之求,君不得于臣?!奔创宋乃荆^任,超過了自己的能力。 (9)貍:即貍貓。 (10)奔:投向,頂頭而上,猶言拼命。萬乘:謂天子。 (11)舍人:官名。戰(zhàn)國秦漢時王公貴官家都有舍人,和門客一樣,如李斯為呂不韋舍人,就是 一例。舍人折弓事,《呂氏春秋·適威篇》:“子陽極也,好嚴(yán),有過而折弓者,恐必死,遂應(yīng)猘狗 而弒子陽?!庇忠姟痘茨献印镎撈?。 (12)天下俱起,原作天下期俱起,“期”字涉文“一期”而衍,今刪。 (13)四面,原作方面,四字草書與方字形近而誤,今改?!稘h書·賈山傳》:“天下四面而攻 之?!庇帧抖偈?zhèn)鳌罚骸疤熳哟蠓蛘?,下民之所視效,遠(yuǎn)方之所四面而內(nèi)望也。”又《嚴(yán)助傳》: “一方有急,四面皆從?!苯宰鳌八拿妗敝C。 (14)“長”字原脫,今據(jù)《治要》補(bǔ)。案此承上文“故長制群下,而久守其國也”而反法之, “治要”是。 【譯文】 文學(xué)說:古時候,以仁義約束百姓,使百姓不違犯禮義;如果不進(jìn)行教育而犯罪就殺,就是殘 害百姓。與其制訂刑法使百姓不敢觸犯,不如提倡禮義使百姓不敢違反。只聽說推行禮義,刑罰就能 運用得恰當(dāng),沒有所說過施行刑罰,孝悌之風(fēng)就能興起的。在狹窄的地基上建筑高墻,是不能建成的。 用嚴(yán)刑峻法治理國家,是不能長久的。秦二世聽信趙高的計謀,用繁重的刑罰任意殺人,路上行人一 半是囚徒,被處死的人日益增多。官吏以多殺百姓為忠,以欺凌搜刮百姓為能。百姓(豪民)受不了 他們的苛求,平民受不了他們的刑罰,使天下的人憂愁而無法生活。所以父親不能要求兒子做他辦不 到的事情;君主不能對臣子提出無止境的要求。如果到了死不復(fù)生的地步,被逼得走投無路的老鼠也 敢于咬貍貓,普通老百姓也敢和天子拼命,舍人也敢殺主人,陳勝、吳廣就是這樣的。在那個時候, 天下的人同時起來,從四面攻打秦朝,聽說不到一年的時間,秦國就滅亡了,哪里還能長期統(tǒng)治民眾 而永久保住政權(quán)呢? 御史默然不答。 大夫曰:瞽師不知白黑而善聞言①,儒者不知治世而善訾議②。夫善言 天者合之人,善言古者考之今③。令何為施?法何為加?湯、武全肌膚而殷、 周治,秦國用之,法弊而犯,二尺四寸之律④,古今一也,或以治,或以亂。 《春秋》原罪⑤,《甫刑》制獄⑥。今愿聞治亂之本,周、秦所以然乎? 【注釋】 ①瞽(g()師:古時樂人都讓瞎子充當(dāng),故稱瞽師。 ②訾(z9):誹謗,詆毀。 ③《黃帝內(nèi)經(jīng)·素問》:“善言古者合于今,善言天者合于人?!薄盾髯印ば詯浩罚骸肮噬?言古者,必有節(jié)于今,善言天者,必有征于人。”陸賈《新語·術(shù)事篇》:“善言古者,合之于今, 能言遠(yuǎn)者,考之于近?!薄稘h書·董仲舒?zhèn)鳌罚骸吧蒲蕴煺?,必有征于人,善言古者,必有驗于今?!?這一定是古時通行諺語,故各家都喜歡引用它。 ④二尺四寸:指寫律的竹簡長度?!稘h書·杜周傳》叫“三尺法”,《朱博傳》叫“三尺律”。 《隋書·刑法志》也有“三尺律令”的話。但《后漢書·曹褒傳》則云:“褒撰次禮制,寫以二尺四 寸簡?!庇帧吨芘蛡鳌芬嘣疲骸熬幎咚拇绾啠瑢憽秷虻洹芬黄?。”“二尺四寸”當(dāng)是實際長度,“三 尺”乃舉成數(shù)而言。故所言不同。 ⑤原罪:根據(jù)動機(jī)好壞來定罪,即《刑德篇》“論心定罪”之意?!稘h書·薛宣傳》:《春秋》 之意,原心定罪?!庇帧锻跫蝹鳌罚骸笆ネ鯏嗒z,必先原心定罪,探意立情?!绷x與此同。 ⑥制獄:哀憐折獄,即憐憫受刑的人。 【譯文】 大夫說:瞎眼的樂師不知黑白,但善于辨別聲音;儒生們不懂得治理國家的道理,卻誹謗朝廷。 善于談?wù)撎炖淼娜藨?yīng)能合乎人間的事情,善于談?wù)摴糯娜藨?yīng)能考察現(xiàn)今的實際。政令為什么要施行? 法律怎樣算增加呢?商湯王、周武王施行肉刑而國家得到治理,秦朝使用周朝的方法而有人就犯法。 就制定法律來說,古今是一樣的,有的治理好了,有的卻亂了?!洞呵铩分鲝埌磩訖C(jī)來定罪,《甫刑》 上憐憫罪人?,F(xiàn)在愿聽聽治和亂的根本原因,周、秦為什么不同呢? 文學(xué)曰:春夏生長,圣人象而為令①。秋冬殺藏②,圣人則而為法。故 令者教也,所以導(dǎo)民人;法者刑法也,所以禁強(qiáng)暴也。二者治亂之具,存亡 之效也,在上所任。湯、武經(jīng)禮、義③,明好惡,以道其民④,刑罪未有所 加,而民自行義,殷、周所以治也。上無德教,下無法則,任刑必誅,剔鼻 盈蔂⑤,斷足盈車,舉河以西,不足以受天下之徒,終而以亡者,秦王也。 非二尺四寸之律異,所以反古而悖民心也⑥。 【注釋】 ①象:依照,效法。 ②殺藏:肅殺,收藏。 ③經(jīng)禮義:以禮義為治理國家的綱領(lǐng)。 ④道:同“導(dǎo)”,開導(dǎo)。 ⑤蔂(lei):盛土的竹籠。 ⑥悖(b8i):背離,違背。 【譯文】 文學(xué)說:春夏萬物生長,圣人效法這種現(xiàn)象制定政令。秋冬萬物肅殺收藏,圣人模仿它施行法 律。所以政令就是教化,用以引導(dǎo)百姓;法律就是刑罰,用以禁止強(qiáng)暴。二者是治理國家的工具,有 使國家存亡的效果,但在于朝廷如何使用它。商湯王、周武王以禮義為治理國家的綱領(lǐng),分明善惡, 以開導(dǎo)百姓,沒有施加什么刑罰,而百姓都自覺地按照禮義去做,這就是殷、周治理得好的緣故。上 邊不用仁德教化,下邊沒有法則,濫用刑罰,厲行誅殺,割下的鼻子裝滿了土筐,砍下的腳裝滿了車, 以至黃河以西的地方都不夠容納天下的犯人,終于導(dǎo)致國家滅亡,秦始皇就是這樣的。不是法律不一 樣,而是所作所為違反了古人的作法,背離了人心。 大論第五十九 【題解】“大論”,即《鹽鐵論》的大概,猶如其他書籍末尾的“要略”的意思。本篇是全 書的總結(jié)。大夫除強(qiáng)調(diào)法治以外,還對儒家學(xué)派的老祖宗孔丘加以揭露和批判,而文學(xué)則為孔子辯護(hù)。 大夫曰:呻吟槁簡①,誦死人之語,則有司不以文學(xué)②。文學(xué)知獄之在 廷后而不知其事③,聞其事而不知其務(wù)。夫治民者,若大匠之斫,斧斤而行 之,中繩則止④。杜大夫、王中尉之等⑤,繩之以法,斷之以刑,然后寇業(yè) 奸禁。故射者因槷⑥,治者因法。虞、夏以文⑦,殷、周以武,異時各有所 施。今欲以敦樸之時,治撫弊之民⑧,是猶遷延而拯溺⑨,揖讓而救火也⑩。 【注釋】 ①呻吟:哼哼,口中發(fā)出聲音。槁簡:干枯的竹簡。指陳舊的古書。 ②以:古通“似”。 ③廷:古時官吏辦理政事的處所。 ④中繩:正對上繩墨的界限,即符合標(biāo)準(zhǔn)的意思 ⑤杜大夫、王中尉:即杜周、王溫舒,見《刺復(fù)篇》注釋。 ⑥槷(ni8):原作勢,今據(jù)陳遵默說校改。槷即“臬”之假借字。臬,箭靶子。 ⑦文:指禪讓。 ⑧撫(wan)弊:這里有狡詐的意思。 ⑨遷延:卻退,拖延。 ⑩揖:舊時拱手禮,作揖。 【譯文】 大夫說:抱著古書哼哼唧唧,背誦死人的語言,在這方面,朝廷官吏是不如你們文學(xué)的。你們 文學(xué)只知道牢獄在朝廷后邊,但卻不知里邊的事情,就是聽說了里邊的事,也不知怎樣辦好。治理民 事,就像木匠用斧頭砍削木材,符合標(biāo)準(zhǔn)就算可以。杜周、王溫舒等人用法律制裁壞人,判刑定罪, 這樣以后才使得強(qiáng)盜、壞人的作案被禁止。所以射箭要根據(jù)箭靶子,治理國家要依靠法律。舜、禹是 以文德禪讓君位,商、周是以武力奪取天下,時代不同就各有一套治國的措施和辦法。想用敦厚樸實 時代的辦法,來治理今天那些狡詐的壞人,就像是慢騰騰地去拯救淹沒的人,互相謙讓去救火。 文學(xué)曰:文王興而民好善,幽、厲興而民好暴①,非性之殊,風(fēng)俗使然 也。故商、周之所以昌,桀、紂之所以亡也,湯、武非得伯夷之民以治②, 桀、紂非得跖、■之民以亂也,故治亂不在于民??鬃釉唬骸八A吾猶人也, 必也使無訟乎③!”無訟者難④,訟而聽之易。夫不治其本而事其末,古之 所謂愚,今之所謂智。以箠楚正亂⑤,以刀筆正文⑥,古之所謂賊,今之所 謂賢也。 【注釋】 ①《孟子·告子上》:“是故文、武興則民好善,幽、厲興則民好暴?!庇模褐苡耐酢⒅軈柾?的孫子。厲:周厲王,周宣王子。 ②伯夷之民:指所謂講廉潔的人。 ③這是《論語·顏淵篇》文。 ④“無”字原無,據(jù)張之象本、沈延銓本、金蟠本補(bǔ)。 ⑤箠楚:古代一種杖刑。 ⑥刀筆:古時用筆把字寫在竹木簡上,有誤時,以刀削之,用筆重寫。漢時蕭何、曹參皆為秦 刀筆吏。見《漢書·蕭何傳》。 【譯文】 文學(xué)說:周文王時,人們就很善良,周幽王、周厲王時,人們就很兇暴,這并不是人的本性不 同,而是由于社會的風(fēng)俗所造成的。所以商朝和周朝之所以昌盛,夏桀和商紂之所以滅亡,并不是商 湯王、周武得了像伯夷那樣廉潔的百姓,國家才治理得好;夏桀、商紂也并不是因為得了像柳下跖、 莊跖■那樣不守本分的人,國家才衰敗混亂。所以國家的興盛和衰敗并不在于百姓??鬃诱f過:“審 理訴訟案件,我和別人差不多,所不同的是一定要使沒有人打官司才好。”要想不發(fā)生案件難,而審 理案件卻是容易的。不從根本上推行仁義給以引導(dǎo),而總是在事件發(fā)生后才用刑法去制裁,古時認(rèn)為 這是愚蠢的,而今天卻以為是明智的。以刑杖來制止社會混亂,用嚴(yán)法來代替仁義,古時認(rèn)為這是奸 臣,而今天卻當(dāng)作賢者。 大夫曰:俗非唐、虞之時,而世非許由之民①,而欲廢法以治,是猶不 用隱括斧斤②,欲撓曲直枉也。故為治者不待自善之民,為輪者不待自由之 木。往者,應(yīng)少、伯正之屬潰梁、楚,昆盧、徐谷之徒亂齊、趙、山東③, 關(guān)內(nèi)暴徒,保人阻險④。當(dāng)此之時,不任斤斧⑤,折之以武,而乃始設(shè)禮修 文,有似窮醫(yī)⑥,欲以短針而攻疽,孔丘以禮說跖也⑦。 【注釋】 ①許由:傳說中的上古高士,堯以天下讓之,不受,逃隱于中岳潁水之陽箕山之下。死后,葬 于箕山。見《史記·伯夷列傳·正義》。 ②隱括,見《申韓篇》注釋。 ③據(jù)《史記·酷吏列傳》記載,“應(yīng)少”為“杜少”,“伯正”為“伯政”(《漢書》作“百 政”),“昆盧”為“堅盧”,“徐谷”為“徐勃”。他們都是西漢中期的農(nóng)民起義領(lǐng)袖,曾領(lǐng)導(dǎo)農(nóng) 民攻取縣城,奪取兵器,釋放囚徒,捆綁郡縣太守、都尉,殺享有二千石俸祿的官吏等。 ④保人阻險:就是《史記·酷吏列傳》所謂“聚黨阻山川”的意思。保,依。阻,恃。 ⑤斤斧:這里借喻刑罰。 ⑥窮醫(yī):無能的醫(yī)生。 ⑦孔丘以禮說跖事,見《莊子·盜跖篇》。 【譯文】 大夫說:現(xiàn)在的風(fēng)俗不是堯舜時的風(fēng)俗,世上也不都是像許由那樣的百姓,而你們卻想廢除法 律來治理國家,就猶如不用矯正曲木的工具和斧頭,就想矯直彎曲了的木頭一樣。所以,治理國家的 人,并不期待天生善良的百姓;做車輪的,也并不等待天然的曲木。從前,杜少、伯正一伙人在梁、 楚一帶造反,昆盧、徐勃一伙人在齊、趙、華山以東作亂,關(guān)內(nèi)的暴徒,聚眾把守險阻要道。在這種 情況下,不使用刑罰,用武力鎮(zhèn)壓他們,而去修禮義,施仁德,那就猶如無能的醫(yī)生,妄想用很短的 針去醫(yī)治皮膚深處的毒瘡,好像孔丘用禮義來說服柳下跖那樣不可行。 文學(xué)曰:殘材木以成室屋者,非良匠也。殘賊民人而欲治者①,非良吏 也。故公輸子因木之宜,圣人不費民之性②。是以斧斤簡用,刑罰不任,政 立而化成。扁鵲攻于湊理③,絕邪氣故癰疽不得成形。圣人從事于未然④, 故亂原無由生⑤。是以砭石藏而不施⑥,法令設(shè)而不用。斷已然,鑿已發(fā)者, 凡人也。治未形,睹未萌者,君子也。 【注釋】 ①殘賊:殘殺,傷害。 ②費:通“拂”,違背。 ③扁鵲,見《輕重篇》注釋。湊理:即腠理,經(jīng)絡(luò)的脈理。 ④未然:事變未發(fā)生以前。 ⑤原:根源。 ⑥砭(bian)石:古代治病用的石針。 【譯文】 文學(xué)說:糟踏木材而建筑房屋的,不是好木匠??繗垰傩諄碇卫韲业模皇呛霉倮?。所以, 魯班因木制器,圣人不干違背人性的事情。因此,好木匠少用斧頭,好官吏不使用刑罰,政令制定后 教化隨之而成。扁鵲針刺穴位,除掉病根,所以毒瘡就不易形成。圣人處理事情,總是在事變未發(fā)生 以前,所以混亂的根源也就不會產(chǎn)生。這樣,治病的石針就可以收藏起來,法令雖然設(shè)立而可以不用。 只會處理已經(jīng)發(fā)生的案件,挖除已暴露的壞人,這種人只是普通的人。在問題還未形成就能及時處置, 事變還沒有發(fā)生就能看出,這樣的人才是真正的君子。 大夫曰:文學(xué)所以稱圣知者,孔子也,治魯不遂,見逐于齊,不用于衛(wèi), 遇圍于匡,困于陳、蔡①。夫知時不用猶說,強(qiáng)也;知困而不能已,貪也; 不知見欺而往,愚也;困辱不能死,恥也。若此四者,庸民之所不為也,何 況君子乎!商君以景監(jiān)見②,應(yīng)侯以王稽進(jìn)③。故士應(yīng)士,女因媒。至其親 顯,非媒士之力??鬃硬灰砸蜻M(jìn)見而能往者④,非賢士才女也。 【注釋】 ①治魯不遂:指孔子在魯做官,很不得意。見逐于齊:指齊景公欲以尼溪封孔丘,為晏嬰所阻, 將其驅(qū)逐。不用于衛(wèi):指衛(wèi)靈公不用孔子。遇圍于匡:指孔子過匡時,被匡人誤認(rèn)為是對他們作過惡 的陽虎,把他包圍起來。困于陳蔡:指孔子在陳絕糧。以上各事都見《史記·孔子世家》。 ②商君以景監(jiān)見:商鞅剛到秦國,靠秦孝公的寵臣景監(jiān)的推薦,才見到秦孝公。見《史記·商 君傳》。 ③應(yīng)侯以王稽進(jìn):應(yīng)侯,即范雎,戰(zhàn)國時魏人。初事魏中大夫須賈,因事被笞逐,更姓名曰張 祿。得鄭安平之介紹,結(jié)識了秦昭王侍者王稽。王稽載之入秦,薦之于昭王。睢因說昭王以遠(yuǎn)交近政 之策,拜客卿。后為相,封于應(yīng),故曰“應(yīng)侯”。見《史記·范雎列傳》。 ④此句原作“孔子曰進(jìn)見而不以能往者”,義不可通。蓋傳抄者涉上文有“孔子曰”因改“因” 為“曰”,又移“不以”二字于后也。今輒定為“孔子不以因進(jìn)見而能往者”。此謂孔子周游列國, 不以因進(jìn)見,如士因士,女因媒,然而能往者,非賢士才女也。這是桑弘羊譏刺孔丘之語。 【譯文】 大夫說:你們文學(xué)所稱頌的先知先覺的圣人就是孔丘,孔丘想治理魯國,失敗了;跑到齊國, 被趕走了;到了衛(wèi)國,人家不用他;路過匡地,被匡人包圍起來;走到陳國、蔡國之間,被當(dāng)?shù)厝嗣?圍困起來,斷了糧食??浊鹈髦哪翘仔胁煌ǎ€要到處游說,這是頑固;明知到處碰壁,還不死 心,這是貪婪;不知被人瞧不起而四處奔波,這是愚蠢;走投無路,遭人侮辱,還想茍活下去,這是 卑鄙無恥。“強(qiáng)”、“貪”、“愚”、“恥”這四樣,一般老百姓都不去做,更何況君子呢!商鞅通 過景監(jiān)的介紹(得到孝公的重用),范睢被王稽推薦(當(dāng)了秦國的丞相)。所以士人通過別人的推薦 才被錄用,少女靠媒人的介紹才出嫁。然而,要想受到寵愛和當(dāng)上高官,卻不只是只靠推薦或介紹人 的力量了??鬃記]人推薦或介紹,不像士人通過別人推薦才被錄用,少女靠媒人介紹才出嫁那樣,然 而他卻周游列國,到處游說,可見他并不像賢士和才女那樣有自己的才能啊! 文學(xué)曰:孔子生于亂世,思堯、舜之道,東西南北,灼頭濡足(1),庶幾 世主之悟(2)。悠悠者皆是(3),君闇(4),大夫妒,孰合有媒?是以嫫母飾姿 而矜夸(5),西子彷徨而無家(6)。非不知窮厄而不見用(7),悼痛天下之禍, 猶慈母之伏死子也,知其不可如何,然惡已(8)。故適齊,景公欺之,適衛(wèi), 靈公圍,陽虎謗之,桓魋害之(9)。夫欺害圣人者,愚惑也!傷毀圣人者,狂 狡也?!苯苹笾?10),非人也。夫何恥之有!孟子曰:“觀近臣者以所為 主,觀遠(yuǎn)臣者以其所主(11)?!笔故ト藗稳萜埡?,不論行擇友,則何以為孔 子也! 【注釋】 (1)灼頭濡(r*)足:燒著頭,濕了足。這里指頭頂烈日,跋山涉水。 (2)庶幾:副詞,表示希望和可能。 (3)《史記·孔子世家》:“桀溺曰:‘悠悠者無下皆是也,而誰以易之?”悠悠,眾多的樣子。 《論語·微子篇》“悠悠”作“滔滔”。 (4)闇:同“暗”,糊涂,昏憒。 (5)嫫母,見《殊路篇》注釋。矜夸,原作夸矜,盧文弨曰:“‘夸矜’當(dāng)‘矜夸’?!卑福簭?之象本、沈延銓本,金蟠本正作“矜夸”,今據(jù)乙正。 矜夸,驕傲自夸。 (6)西子,即西施,見《殊路篇》注釋。 (7)窮厄:困窘。 (8)惡:同“烏”,疑問詞,怎么,哪里。 (9)張之象本、沈延銓本、金蟠本“適衛(wèi)”以下作“適衛(wèi),靈公簡之,適陳,匡人圍之,適蔡, 桓魋害之,適楚,子西謗之?!?BR>(10)“惑”上原無“狡”字,今據(jù)張之象本、沈延銓本,金蟠本訂補(bǔ)。張敦仁曰:“按‘惑’ 字當(dāng)衍?!恕?,此人也。張之象本‘惑’上添‘狡’字,非?!?BR>(11)語見《孟子·萬章上》。 【譯文】 文學(xué)說:孔子生在亂世,思念堯、舜之道,頭頂烈日,跋山涉水,東西南北,四處奔走游說, 希望當(dāng)代國君醒悟。然而到處都是糊涂的君主和嫉妒他的朝臣大夫,誰會給他當(dāng)介紹人呢?因此丑婦 裝扮起來而驕傲自夸,而西施卻往來徘徊,無處安身。并不是孔子不知道困窘和不會被錄用,而是他 哀傷天下正在遭受禍殃,猶如慈母伏在死了的兒子身上一樣,明知那是無可奈何,然而怎么能止而不 為呢?所以,孔子到了齊國,景公欺騙他;跑到衛(wèi)國,靈公使人圍攻他,陽虎奚落地,桓魋要殺害他, 欺騙陷害圣人的人,是愚蠢無知;傷害圣人的人,是瘋狂詭詐。詭詐和無知的人都不能算作人??鬃?又有什么恥辱呢?孟子說:“觀察在國君身邊的臣子,要看他接待的是什么人,觀察遠(yuǎn)方來的臣子, 要看他被什么人所接待?!奔偃缡ト吮砻?zhèn)窝b得好看,茍且迎合別人,不根據(jù)品行去選擇朋友,那么 又怎么能成為孔子呢! 大夫撫然內(nèi)慚①,四據(jù)而不言②。 當(dāng)此之時,順風(fēng)承意之士如編③,口張而不歙④,舌舉而不下⑤,闇然 而懷重負(fù)而見責(zé)⑥。 大夫曰:諾,膠車倏逢雨⑦,請與諸生解。 【注釋】 ①撫然:失望的樣子。 ②四據(jù):手和足都據(jù)在地上,這里的四據(jù),是謂以手據(jù)地,所以示敬,是當(dāng)時的禮貌。 ③如編:像編成一排似的。 ④歙(x9):收斂,閉合。 ⑤舌舉,原作舉舌,今據(jù)上句文例乙正。《莊子·秋水篇》:“公孫龍口呿,而不合,舌舉而 不下?!薄俄n詩外傳》四:“口張而不掩,舌舉而不下?!绷x與此同,都作“舌舉”,亦可為證。 ⑥闇然:即黯然,無精打采。 而,與“如”通。 ⑦倏原作“修”,今據(jù)攖寧齋抄本及張敦仁說校改。倏(sh&):突然。 【譯文】 大夫心里感到失望和慚愧,以手據(jù)地,沉默不語。 這個時候,那些看風(fēng)使舵、阿諛奉承大夫的人,像編成排一樣似的,口張而不合,舌頭抬起來 而放不下,個個無精打采,如同受到別人譴責(zé)有什么重大負(fù)擔(dān)一樣。 大夫說:好啦,膠合的車子,突然遇上了雨,請大家解散吧。 雜論第六十 【題解】本篇是桓寬說明自己編述此書的原因和對辯論的看法。猶如今人所寫的“編后記” 或“后序”?;笇挼膬A向性是很鮮明的。他對賢良、文學(xué)倍加贊賞,說他們“智者贊其慮,仁者明其 施,勇者見其斷,辯者陳其詞”,贊揚他們“直而不徼,切而不■”,是“弘博君子”。他對桑弘羊 雖然也說了“可謂博物通士”的話,但從總的態(tài)度來看,他是反對桑弘羊的。他攻擊桑弘羊“不引準(zhǔn) 繩以道化下,放于利末,不師始古”,只知“務(wù)畜利長威”,“而不知德廣可以附遠(yuǎn)”,嘲笑桑弘羊 “處非其位,行非其道,果殞其性,以及厥宗”?;笇拰囏┫嘁彩遣粷M意的,至于對丞相史和御史, 當(dāng)然更不在話下了。 客曰(1):余睹鹽,鐵之義(2),觀乎公卿、文學(xué)、賢良之論,意指殊路, 各有所出,或上仁義(3),或務(wù)權(quán)利。異哉吾所聞。周、秦粲然(4),皆有天 下而南面焉,然安危長久殊世。汝南朱子伯為予言(5),當(dāng)此之時,豪俊并進(jìn), 四方輻湊(6)。賢良茂陵唐生(7)、文學(xué)魯萬生之倫六十余人(8),咸聚闕庭 (9),舒六藝之風(fēng)(10),論太平之原(11)。智者贊其慮,仁者明其施,勇者見 其斷,辯者陳其詞。訚訚焉(12),侃侃焉(13),雖未能詳備,斯可略觀矣。 然蔽于云霧,終廢而不行,悲夫!公卿知任武可以辟地,而不知廣德可以附 遠(yuǎn)(14);知權(quán)利可以廣用,而不知稼穡可以富國也。近者親附,遠(yuǎn)者說德, 則何為而不成,何求而不得?不出于斯路,而務(wù)畜利長威,豈不謬哉!中山 劉子雍言王道(15),矯當(dāng)世(16),復(fù)諸正,務(wù)在乎反本。直而不徼(17),切 而不徼(18),斌斌然可謂弘博君子矣(19)。九江祝生奮由路之意(20),推史 魚之節(jié)(21),發(fā)憤懣(22),刺譏公卿,介然直而不撓(23),可謂不畏強(qiáng)御矣 (24)。桑大夫據(jù)當(dāng)世,合時變,推道術(shù),尚權(quán)利,辟略小辯,雖非正略,然 巨儒宿學(xué)恧然,不能自解(25),可謂博物通士矣。然攝卿相之位,不引準(zhǔn)繩, 以道化下,放于利末(26),不師始古?!兑住吩唬骸胺偃鐥壢?27),”處非 其位,行非其道,果隕其性(28),以及厥宗(29)。車丞相即周、呂之列(30), 當(dāng)軸處中,括囊不言(31)。彼哉!彼哉(32)!若夫群丞相、御史(33),不能 正議以輔宰相,成同類,長同行,阿意茍合,以說其上(34),斗筲之人,道 諛之徒,何足算哉(35)! 【注釋】 (1)客:本書編者桓寬的自稱。因本書以大夫和賢良、文學(xué)為主,故編者自稱為客。 (2)義:同“議”。 (3)上:同“尚”。 (4)粲然:燦爛。這里指興盛。 (5)汝南:漢代郡名。治平輿,今河南省汝南縣東南。朱子伯:《漢書》作“朱生”,參加鹽、 鐵會議的賢良文學(xué)之一,生平事跡未詳。 (6)輻湊:即輻輳,車輪的輻條聚集到車轂的中心,比喻人才聚集。 (7)茂陵:漢代縣名,在今陜西省興平縣東北,原叫“茂鄉(xiāng)”,后因漢武帝葬于此,改為“茂陵”。 唐生:參加鹽、鐵會議的姓唐的儒生,生平事跡未詳。 (8)魯:秦代薛郡地,漢代為魯國,有今山東省西南部及江蘇省東北部地,治曲阜,即今曲阜市。 萬生:參加鹽、鐵會議的姓萬的儒生,生平事跡未詳。 倫:《漢書》作“徒”。 (9)闕廷:朝廷,封建時代帝王受朝問政的地方。 (10)舒:這里是述說的意思。風(fēng),原作諷,今據(jù)《漢書》校正,《古今曠世文淵》正作“風(fēng)”。 (11)《漢書》“論太平”作“陳治平”。 (12)訚訚(y0n y0n):《漢書》作“龂龂”,古字通,爭辯的樣子。 (13)侃侃(kan kan):《漢書》作“行行”,理直氣壯的樣子。 (14)廣德,原作“德廣”,今據(jù)上下文詞例(“任武”,“辟地”、“廣用”、“富國”)乙 正。 (15)中山:漢代郡名,本中山國地,在今河北省定縣一帶。劉子雍:《漢書》作“劉子推”, 參加鹽、鐵會議的儒生,生平事跡未詳。 (16)“矯”:《漢書》作“撟”。師古曰:“正曲曰橋諸之也?!畵住x與‘矯’同,其字從 手。” (17)徼:附合別人的意見。 (18)■:讀為“索”,空洞的意思。 (19)斌斌,《漢書》作“彬彬”,音義均同。斌斌然:文雅的樣子。 (20)九江:秦代郡名,漢仍之,約有今江蘇、安徽兩省長江北岸與江西全省地,治壽春,即今 安徽省壽縣。祝生:參加鹽、鐵會議的姓祝的儒生,生平事跡未詳。 由路:即仲由。仲由字子路,故 曰由路。 (21)史魚:春秋時衛(wèi)國史官,名魚,又名(qi&),相傳史魚自以不能進(jìn)賢退不肖,死了還以 尸諫。故孔丘稱頌道:“直哉!史魚。邦有道如矢,邦無道如矢?!币姟墩撜Z·衛(wèi)靈公篇》及朱熹注。 (22)憤懣:憤慨。 (23)介然:耿正的樣子。撓:彎曲。 (24)強(qiáng)御:這里指強(qiáng)權(quán)者。 (25)然巨儒宿學(xué)恧然,不能自解:原作然巨儒宿學(xué)惡然大能自解,今據(jù)明初本、華本、《兩漢 文別解》及《漢書》校改“恧”字,又據(jù)《漢書》校改“不”字。張敦仁曰:“華本‘惡’改‘恧’。 《漢書》無此二字?!庇衷唬骸啊稘h書》‘大’作‘不’?!睏钜蕦O曰:“‘惡然大’三字,當(dāng)有誤?!?(26)《漢書》“利末”作“末利”,顏師古注:“放,縱也,謂縱心于利也。一說,放,依也, 音方往反。《論語》稱孔子曰:‘放于利而行多怨也。’” (27)《易經(jīng)·離卦》文。王弼注:“通近至尊,履非其位,欲進(jìn)其盛,以炎其上,命必不終, 故曰焚如。違離之義,無應(yīng)無承,眾所不容,故曰棄如?!?(28)隕:同“殞”,死亡。性:同“生”,生命。 (29)厥:其,他的。 宗:宗族。 (30)車丞相:即丞相田千秋。呂,原作周,今據(jù)盧文弨、孫人和說校改。周、呂:即周公旦和 呂望。 (31)括囊:把口袋封閉起來,比喻謹(jǐn)慎,不輕易說話。 (32)彼哉、彼哉,語本《論語·憲問篇》。馬融注:“彼哉,彼哉,言無足稱也?!?(33)“丞相”下當(dāng)有“史”字。 (34)說:同“悅”。 (35)《論語·子路篇》:“子貢問曰:‘今之從政者何如?’子曰:“噫!斗筲之人,何足算 也?!薄稘h書》“算”作“選”,“選”、“算”古字通。斗筲:這里比喻氣量狹小,才能低下。 道 諛:諂媚,奉承。 【譯文】 本書編者桓寬說:我看了關(guān)于鹽、鐵問題的討論,看到了公卿、文學(xué)、賢良的議論之詞,主張 截然不同,各自都有自己的見解。有的崇尚仁義,有的注重權(quán)勢財利。這些都是我從未聽到的。周、 秦曾經(jīng)很興盛,都統(tǒng)治過天下而稱王,但是安危長久卻各代不同。最初,汝南的朱子伯曾經(jīng)告訴我, 在召開鹽、鐵會議時,賢良、文學(xué)一起進(jìn)京,從四面八方聚集在一起。茂陵的賢良唐生、魯?shù)氐奈膶W(xué) 萬生等六十余人,都聚集到朝廷,敘談六經(jīng)的內(nèi)容,議論使天下太平的根本辦法。聰明人表達(dá)了自己 的謀略,仁厚的人表明了他們的措施,勇敢的人顯示了自己的果斷,善于辯論的人陳述了他們的言辭。 一個個爭辯得理直氣壯,雖然沒能談得面面俱到,但我認(rèn)為這也很可觀了。然而他們的辦法卻被云霧 遮?。ū还渌韪瘢K于被放棄而未能付諸實行,真令人痛心??!公卿(指桑弘羊等人)只知道 用武力可以擴(kuò)大地盤,卻不知道廣施仁德可以使遠(yuǎn)方歸附;只知道權(quán)力可以多方使用,而不知道農(nóng)業(yè) 可以使國家富強(qiáng)。如果近處的人都?xì)w附,遠(yuǎn)方的人受到恩德而心悅誠服,這樣,還有什么事情做不到, 什么要求達(dá)不到呢?不從這條路去考慮問題,卻注重貯存錢財,崇尚武力,豈不是荒謬嗎?中山的劉 子雍講到王道,認(rèn)為矯正當(dāng)今的錯誤,回到正確的軌道,關(guān)鍵在于恢復(fù)禮義。他直言不諱,懇切而不 空洞,文質(zhì)彬彬,可以算是個知識淵博的君子了。九江的祝生繼承了子路的意志,發(fā)揚了史魚的義節(jié), 發(fā)泄了內(nèi)心的憤慨,諷刺、挖苦公卿,耿直不曲,可以說是不怕強(qiáng)權(quán)了。桑弘羊根據(jù)當(dāng)時的情況,順 應(yīng)潮流的變化,推行治國方法,崇尚權(quán)勢財利,略施小小的辯才,雖然談的不是正道,然而卻使像賢 良、文學(xué)這樣積學(xué)之士的大儒生感到慚愧,不能自行解脫,桑大夫可算是通今博古、知識淵博的人了。 然而他處在卿相這樣的高位,不遵照禮義,不用道德教化百姓,卻追逐工商業(yè)的發(fā)展,而不效法古代 的治國方法。《易經(jīng)》上說:“不得好死,眾所不容?!彼幵诓幌喾Q的地位,行動離經(jīng)叛道,結(jié)果 終于喪失性命,連累宗族。車千秋丞相處于周公、呂望的地位,在會議中像車軸一樣處在中間,閉口 不言,保全自身,他呀!他呀!至于丞相史、御史們,不能以正確的治國之道輔佐上司,而為桑弘羊 幫腔助勢,奉承迎合,以使上司高興。這些人氣量狹小,諂媚拍馬,哪里還值得一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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