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煞總論:
吉者為神,兇者為煞。本書中所列天德、月德、日德、月合、天印、祿神、成神、皇書、皇恩、_天詔、福星、天喜、天醫(yī)、天赦、生氣、天馬、地醫(yī)等吉星為神。而金神煞、破碎、月厭、劫煞、大耗、病符、血支血忌、大煞、小煞、游都煞、喪車煞、奸神、奸私、四廢、死氣、孤辰、寡宿等兇神則為兇煞。六合、干合、三合、驛馬、三刑、六沖、六害等屬于干支的生克合沖變化,不屬于神煞的范疇。本書將其歸于“吉兇神煞”章,實是不妥,故特予說明。
神殺之說,從西漢至今,已沿用兩千余年,不僅六壬課中有,其它如“子平命理”、“堪輿風(fēng)水”、“奇門遁甲”等術(shù)中亦常用。尤其擇日,一大堆神煞,令人無所適從。先賢對神煞之論,深惡痛絕。張楠、陳素庵等均直言針砭,指為妄造,齊東野人之語,即使在六壬神課中,近賢袁樹珊,韋千里,張定州等在書中均不提及,也未列成章,究其原因,有以下三點。
一、神煞名目繁多,竟達三百余種,令人無所適從。如判斷陰私色情神殺就有“陰奸”、“桃花”、“奸盜”、“浴盆”、“日淫”、“咸池”、“奸私”、“奸神”、“奸門”等十數(shù)種。若以上論,世上無正派男人,更無貞節(jié)之婦了。所以《神煞賦》也不得不說“神殺只有百余名,其它無驗皆檢出”,一下子就刪除了二百余種名稱。
二、各執(zhí)一說,令人難辨真?zhèn)巍H缟鲜?/SPAN>“大耗”,有云取歲破者,有云取月破者。更讓人難解的是曹振圭兩說均論其是,他自己也不知該取那一個,該去那一個。再如天醫(yī),取法竟有三種之多.各執(zhí)其說,不知如何區(qū)別。
三、一支多神,吉兇皆有,不知讓人以吉斷,還是以兇論。如“浴盆”、“天目”、“龍神”三者都是春在辰,夏在未,秋在戌,冬在丑。龍神為吉神,諸事皆吉。浴盆則為兇煞,天目為捕盜尋人之神,合而為一。又如“月德、亡神,游禍”,三者都是申子辰在亥,巳酉丑在申,寅午戌在巳,亥卯未在寅,月德主諸事吉,亡神、游禍主動災(zāi),三者合一。再如飛魂、天詔、哭忌三者都是正月起亥,順行十二支。然天詔為吉神。飛魂、哭忌為兇神,三者亦合一。
諸如上述,實在令人無法判斷,故而其神煞理論就難自圓其說了。但壬課占斷中,也常見神煞運用得巧妙的實例。正如《神煞賦》開卷之語“三傳吉兇有狐疑,全憑神煞解心迷”之論。神煞確實能起到畫龍點睛之用,所以也不能完全廢棄,應(yīng)揀其有用者用之,揀其無用者去之,萬勿一概而論。
究其神殺之用,亦有如下幾法:
一、以神將為主,神煞為次。若課傳年命上神將皆吉,見吉神更增吉慶,見兇煞不能為禍,不以兇論。
二、以神將為主,神煞次之。若課傳年命上神,神將皆兇,見兇神更增其禍。見吉神亦難解救,不以吉斷。
三、課傳中吉兇混雜,實難判斷吉兇,則以神煞輔助,神吉則論吉,煞兇則斷兇。
四、特定占事以特定神殺與日干的生克關(guān)系斷。如占信息逢天雞,信神等,占出行逢游都,魯都等。生干則以吉斷,克干則以兇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