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數學鋼琴的孩子,不僅要由家長陪同上琴課,回家練琴也多有家長監(jiān)督。鋼琴老師固然是教學的主導因素,但家長卻是天天與孩子在一起的。于是,家長在業(yè)余鋼琴學習中就成為了一個重要環(huán)節(jié)。如何發(fā)揮應有的作用,的確是個值得重視的問題。 有三種情況,是不利于學習的:
第一種,家長代替太多。理應學生自己努力去做的事,卻由家長代勞了。比如認譜,這是完全可以、而且也是應當由學生自己去熟悉的事。但卻有這樣的學生,學了幾年鋼琴了,你指著一個五線譜上的音符問他:這個音是什么名字?多長的時值(幾拍)?是哪個鍵盤?這時,孩子不是回答提問,而是回頭看媽媽(陪孩子學 琴的多數是媽媽),意思是應當由媽媽回答。這說明平日練琴時,這些事都是由家長告訴他的,不必自己費心。結果好幾年天天面對的音符,卻還不熟悉,甚至并不真正認識。
第二種,因急于求成而對孩子施壓過分。事事強制按家長的意志辦,甚至使用“暴力”。這種家長很可能受到了貝多芬小時候挨打的故事的影響。時間久了,很容易導致學生學琴的逆反心理。
第三種,與前兩種正相反,取完全不過問的態(tài)度。對于少數理解力,自覺性都好的孩子,這樣的態(tài)度并不錯。問題是更多的(特別是幼小的)孩子,不太可能完全理解老師的全部要求。這時,家長的協(xié)助、提醒是有益的,但家長卻放棄了這一點。
從三種不理想的情形中,我們就可以推導出家長應取的正確態(tài)度:
第一,不要代替學生的學習。還以認譜為例,讓孩子自己去認,不要替他說出音名、找到鍵盤。如果一首短曲有錯,可以告訴他有錯音,但不告訴錯在哪,讓學生自己查找。實在找不到,可以逐漸縮小范圍,告訴他,那一段內有錯,或這一句內有錯,或這小節(jié)內有錯,直到告訴他某個音錯了。但正確的音是什么,就一定要由學生自己解決。 第二,不要急于求成。不要覺得自己明白了的孩子也必須立刻明白。靜心想來,彈鋼琴并不簡單:又是技術,又是藝術,又是雙手,又是雙腳……要求孩子協(xié)調好這一切,夠復雜的了。有缺點,是正常的。一個缺點克服了,另一個又出來了,新的缺點克服了,舊的缺點又回來了。應當說,這都不足怪。只要是在認真克服缺點,那怕步子慢一點,但終究會積少成多,取得可觀的進步的。至于小貝多芬挨打的事,無非是說貝多芬的父親粗暴無理、缺乏教養(yǎng)。既不是說小貝多芬天天挨打,更不是說音樂家都是打出來的。 忠告家長,鋼琴是高度文明的藝術。不能靠“武力”解決。強制,是要損害藝術才能的。有時,也許能訓練出好的手指運動員,卻很難培養(yǎng)出藝術家來。
當然,家長最好也不要“袖手旁觀”,而是應當起一個類似鋼琴老師的“助教”的作用。在大多是一周一次的課堂上,認真領會老師的要求和意圖,在下次課之前這段時間內,用適當的方式,貫徹,落實老師的教學要求,解釋孩子沒有理解透徹的教學意圖,提示孩子下了課就忘記了的東西,記住孩子不能完全記住的東西等等。 不過,孩子們往往不太聽爸爸媽媽的,只認鋼琴老師為“權威”.許多家長反映,老師的話才是“圣旨”。所以,老師不妨當孩子的面明確“授予”家長以“助教”的“職稱”,告訴學生,在家里家長是代表老師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