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南京樓市成交低迷,開發(fā)商房子賣不動房子又紛紛開始“送面積”,以這種隱性的降價方式取悅買房人。不少購房者也坦承,就是沖著開發(fā)商承諾的贈送面積才決定購房的。 比如城東某聯(lián)排別墅目前售價在22000—26000元/m2之間,不過其270m2的聯(lián)排別墅竟然贈送了露臺、院子、地下室等總計200多m2的面積,使得別墅的使用面積達到了500多個m2,這樣算下來,一套500多萬的聯(lián)排別墅每m2的價格才一萬多一點,這無疑讓購房者覺得“占了大便宜”。 陽臺、露臺、地下室,都可以送 據(jù)筆者了解,目前南京的樓盤贈送面積形式主要有以下幾種:入戶花園、陽臺、露臺、地下室、閣樓、挑高設計加隔層等。 河西一家高檔樓盤的花園洋房目前銷售均價在25000元/m2,一樓二樓的戶型可以獲贈一個50m2左右的院子,三樓四樓則能贈送露臺和陽臺。仙林在售的某樓盤有部分樓層房源能獲贈5—6m2的走廊。贈送陽臺面積則是更多樓盤打出的旗號。不過,這些面積是否真的像開發(fā)商所說的那樣,完全贈送給買房人嗎?在后期使用的時候,這些所謂的贈送面積又是否能夠用到實處呢? 比如,不少樓盤都強調入戶花園的好處,到底好在哪里?業(yè)內人士表示,入戶花園可以起到南北通風的作用,而且是在戶內的面積,購房者可以自由利用。 不過,不少入戶花園設計的并不實用,比如現(xiàn)在市場上入戶花園朝南的比較少,一般是為了通風,所以把廚房和衛(wèi)生間的窗戶都朝入戶花園開,這樣如果一旦封閉了入戶花園,整體房子就不通風了。所以,購房者要仔細考察一下贈送部位是否能夠合理利用。 而挑高戶型贈送的戶外走廊空間則需要謹慎對待,房管局的相關人員表示,因為贈送的面積在室外走廊上,屬于公共面積。公共面積由全體業(yè)主購房時分攤,已計入產(chǎn)權證內的公共分攤面積。因此,這一走廊上的具體面積不在購房者的產(chǎn)權證內,即使是只擁有使用權也不合法。 有些贈送面積,原來就是你的 房管局的工作人員表示,對于贈送面積,購房者要理性看待并且從居住角度出發(fā)去判斷。如果產(chǎn)品設計合理,買房人能得到額外使用面積,開發(fā)商房子也賣得好,可以說是一種雙贏,但如果沖著“贈送”兩個字盲目以為撿了便宜,沖動買房,萬一贈送部分設計得不好,不能利用或對后期使用造成困擾,那就得不償失了。 專業(yè)人士透露,目前很多樓盤所宣傳的贈送面積大部分是國家規(guī)定不計面積的。比如根據(jù)相關規(guī)定,入戶花園以及沒有封閉的陽臺算一半面積;露臺是完全贈送的;地下室凈高滿2.1米算面積,低于2.1米不算面積;飄窗分為凸窗和落地飄窗兩種,凸窗是不落地的,不算面積,落地飄窗凈高高于2.1米要算面積,低于2.1米不算面積;同樣,閣樓凈高滿2.1米部分算面積,不滿不算面積。 如果開發(fā)商將這些也計入“贈送面積”,那只是在玩炒作的噱頭罷了,只有像江北某樓盤那樣,贈送3/4的陽臺面積,那才算是真的贈送了購房者面積,得到了實惠。 “天上掉下來的餡餅”不一定好吃 筆者了解發(fā)現(xiàn),絕大多數(shù)樓盤的贈送面積都不計入產(chǎn)權證,這就意味著這些贈送的露臺、院子等只有使用權,像公共的樓頂平臺等則屬于業(yè)主共有部分,開發(fā)商不能約定為屬于某一戶業(yè)主使用。 “實際上真正贈送面積,就是在產(chǎn)權證上實際面積上收錢打折,比如產(chǎn)權證上120m2的房子,開發(fā)商只收110m2的錢,那10m2才能算是贈送,否則就不能算作贈送面積。”房產(chǎn)局工作人員表示。 江蘇蘇源律師事務所房地產(chǎn)部資深律師王煒提醒,購房者面對“贈送面積”的誘人“餡餅”,一定要保持清醒的頭腦,認清三個問題: 一、所謂“贈送面積”,其建筑成本可能已被分攤進了房價,買房更應該重點關注房屋的質量、配套等要素; 二、一些“贈送面積”,如閣樓等,往往存在著光線晦暗、窄小不好用、容易受熱受潮等問題,一定要先看好再簽合同; 三、入戶花園、挑高陽臺等能否封閉起來,并非由開發(fā)商說了算,這取決于城管或物管是否批準。購買前這些最好以合同的形式進行約定,否則今后很容易發(fā)生糾紛。而且,“贈送面積”不屬于產(chǎn)權面積,今后如果遇到拆遷、出售、繼承、抵押等情況時,購房者的權益很難得到保護,容易產(chǎn)生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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