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質本性和靈魂本性二者的相互作用不僅關系著善的實現(xiàn)和提升,也直接關系著人們對善惡的評價。物質本性關注的是各種利益,靈魂本性則認為各種善才更值得去實現(xiàn)和維護。于是對應物質本性和靈魂本性在每個人的心中便實際上同時運行著兩種評價標準(我們稱之為利益標準和靈魂標準)和兩套評價體系。 我們先看與個人利害不直接相關的情況。某個人取得了某種成就,人們可能既羨慕又嫉妒,嫉妒是因為人們覺得別人做到的自己似乎也能做到卻未做到,羨慕則是靈魂本性認為這是一種確實的善。如果這種成就特別大,清醒的人們意識到自己根本不具備這種能力,靈魂標準便會占據(jù)優(yōu)勢,此時嫉妒心便會消失而會產生真誠的贊美和佩服。如果將這里的某個人換作某個群體或者籠統(tǒng)的某個事物,兩個標準的作用過程也大致相同。 某個人如果憑運氣獲得了某種利益便容易引起嫉妒,如果其獲取這種利益的方式是正當?shù)那腋冻隽司薮蟮呐?,此時兩種標準會比較容易達成共識,即皆認為這是一種善,而且此人維護其正當利益的行為也會被認為是善的或至少是正義的。 如果此人獲取這種利益的方式是不正當?shù)?,此時兩種標準同樣容易達成一致,即認為這是不善的而且應該受到懲罰,但如果懲罰未發(fā)生,靈魂標準會感到憤怒,利益標準有的會感到憤怒,有的則會羨慕甚至想起而效仿。 注:本文根據(jù)大愚觀點整理 本文為《東西方美學參證》系列文章之六十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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