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 1.【治國】 2.【君臣】 3.【視聽】 4.【納言】 5.【察疑】 6.【治人】 7.【舉措】 8.【考黜】 9.【治軍】 10.【賞罰】 11.【喜怒】 12.【治亂】 13.【教令】 14.【斬?cái)唷?/p> 15.【思慮】 16.【陰察】 〔正文〕 1.【治國】 1.1.治國之政,其猶治家。治家者,務(wù)立其本,本立則末正矣。 1.2.本者,倡始也;末者,應(yīng)和也。倡始者,天地也;應(yīng)和者,萬物也。 1.3.萬物之事,非天不生、非地不長(zhǎng)、非人不成。 1.4.人君舉措應(yīng)天,北辰為之君主、臺(tái)輔為之臣佐、列宿為之官屬、眾星為之人民。北辰不可變改、臺(tái)輔不可失度、列宿不可錯(cuò)繆,此天之象也。 1.5.本者,經(jīng)常之法、規(guī)矩之要。 1.6.圓鑿不可以方枘、鉛刀不可以砍伐,非常用之事不能成其功、非常用之器不可成其巧。 1.7.天失其常,則有逆氣;地失其常,則有枯??;人失其常,則有患害。 2.【君臣】 2.1.君臣之政,其猶天地之象。天地之象明,則君臣之道具矣。 2.2.君以施下為仁、臣以事上為義。兩心不可以事君、疑政不可以授臣。 2.3.上下好禮,則民易使。上下和順,則君臣之道具矣。君以禮使臣、臣以忠事君。 2.4.君謀其政、臣謀其事。政者,正名也;事者,勸功也。君勸其政、臣勸其事,則功名之道俱立矣。 2.5.君南面向陽,著其聲響;臣北面向陰,見其形景。聲響者,教令也;形景者,功效也。教令得中則功立,功立則萬物蒙其福。 2.6.是以三綱六紀(jì)有上中下,上者為君臣、中者為父子、下者為夫婦,各修其道,福祚至矣。君臣上下,以禮為本;父子上下,以恩為親;夫婦上下,以和為安。上不可以不正、下不可以不端,上枉下曲、上亂下逆。 2.7.君惟其政、臣惟其事。明君之政修,忠臣之事舉。 2.8.學(xué)者思明師、仕者思明君。故,設(shè)官職之全、序爵祿之位、陳璇璣之政、建臺(tái)輔之佐。 2.9.私不亂公、邪不干正,此治國之道具矣。 3.【視聽】 3.1.視聽之政,視微形、聽細(xì)聲。形微而不可見、聲細(xì)而不可聞。故明君,視微之幾、聽細(xì)之大,以內(nèi)和外、以外和內(nèi)。 3.2.為政之道,務(wù)于多聞。是以聽察采納眾下之言,謀及庶士,萬物當(dāng)其目、眾音佐其耳。 3.3.目為心視、口為心言、耳為心聽、身為心安。 3.4.身之有心,若國之有君。以內(nèi)和外,萬物昭然。 3.5.觀日月之形,不足以為明;聞雷霆之聲,不足以為聽。 3.6.人君,多見為智、多聞為神。 3.7.五音不聞,無以別宮商;五色不見,無以別玄黃。 3.8.蓋聞明君者,常若晝夜,晝則公事行、夜則私事興。 3.9.或有吁嗟之怨而不得聞、或有進(jìn)善之忠而不得信。怨聲不聞,則枉者不得伸;進(jìn)善不納,則忠者不得信。 4.【納言】 4.1.納言之政,謂為諫諍,所以采眾下之謀也。 4.2.君有諍臣、父有諍子,當(dāng)其不義則諍之,將順其美、匡救其惡。惡不可順、美不可逆,順惡逆美,其國必危。 4.3.人君拒諫,則忠臣不敢進(jìn)其謀,而邪臣專行其政,此為國之害也。 4.4.有道之國,危言危行。無道之國,危行言孫,上無所聞、下無所說。 4.5.孔子不恥下問、周公不恥下賤,故行成名著,后世以為圣。 4.6.屋漏在下,止之在上。上漏不止,下不可居矣。 5.【察疑】 5.1.察疑之政,察朱紫之色、別宮商之音。紅紫亂朱色、淫聲疑正樂。亂生于遠(yuǎn)、疑生于惑。 5.2.物有異類、形有同色。白石如玉,愚者寶之;魚目似珠,愚者取之;狐貉似犬,愚者蓄之;栝蔞似瓜,愚者食之。 5.3.趙高指鹿為馬,秦王不以為疑;范蠡貢越美女,吳王不以為惑。 5.4.計(jì)疑無定事、事疑無成功。故圣人不可以意說為明,必信夫卜,占其吉兇。《書》曰:“三人占,必從二人之言”,而有大疑者“謀及庶人”。 5.5.不患外不知內(nèi),惟患內(nèi)不知外;不患下不知上,惟患上不知下;不患賤不知貴,惟患貴不知賤。 5.6.士為知己者死、女為悅己者容、馬為策己者馳、神為通己者明。 5.7.人君決獄行刑,患其不明?;驘o罪被辜,或有罪蒙?。换驈?qiáng)者專辭,或弱者侵怨;或直者被枉,或屈者不伸;或有信而見疑,或有忠而被害。此皆招天之逆氣,災(zāi)暴之患、禍亂之變。 5.8.觀其往來、察其進(jìn)退、聽其聲響、瞻其看視。形懼聲哀,來疾去遲,還顧吁嗟,此怨結(jié)之情不得伸也。下瞻盜視,見怯退還,喘息卻聽,沉吟腹計(jì),語言失度,來遲去速,不敢反顧,此罪人欲自免也。 6.【治人】 6.1.治人之道,謂道之風(fēng)化,陳示所以也。 6.2.日月之明,眾下仰之;乾坤之廣,萬物順之。 6.3.治人猶如養(yǎng)苗,先去其穢。 6.4.國之將興,而伐于國;國之將衰,而伐于山。 6.5.人有饑乏之變,則生亂逆。唯勸農(nóng)業(yè),無奪其時(shí);唯薄賦斂,無盡民財(cái)。如此,富國安家,不亦宜乎? 6.6.各理其職,是以圣人之政治也。 6.7.制之以財(cái)、用之以禮;豐年不奢、兇年不儉;素有蓄積,以儲(chǔ)其后。此治人之道,不亦合于四時(shí)之氣乎? 7.【舉措】 7.1.治國猶于治身。治身之道,務(wù)在養(yǎng)神;治國之道,務(wù)在舉賢。是以,養(yǎng)神求生、舉賢求安。 7.2.國之有輔,如屋之有柱。柱不可細(xì)、輔不可弱,柱細(xì)則害、輔弱則傾。 7.3.治國之道,舉直措諸枉,其國乃安。柱以直木為堅(jiān)、輔以直士為賢,直木出于幽林、直士出于眾下。 7.4.人君選舉,必求隱處。 7.5.人君,懸賞以待功、設(shè)位以待士。不曠庶官,辟四門以興治務(wù),玄纁以聘幽隱,天下歸心,而不仁者遠(yuǎn)矣。 7.6.所用者非所養(yǎng)、所養(yǎng)者非所用,貧陋為下、財(cái)色為上,讒邪得志、忠直遠(yuǎn)放、玄纁不行,焉得賢輔哉? 7.7.為人擇官者,亂;為官擇人者,治。 7.8.聘賢求士,猶嫁娶之道也。未有自嫁之女,出財(cái)為婦。女慕財(cái)聘而達(dá)其貞、士慕玄纁而達(dá)其名。以禮聘士,而其國乃寧矣。 8.【考黜】 8.1.考黜之政,謂遷善黜惡。 8.2.明主在上,心昭于天,察知善惡,廣及四海。不敢遺小國之臣,下及庶人,進(jìn)用賢良,退去貪懦,明良上下,企及國理,眾賢雨集。此所以勸善黜惡,陳之休咎。 8.3.考黜之政,務(wù)知人之所苦。 8.4.《書》云:“三載考績(jī),黜陟幽明”。 9.【治軍】 9.1.治軍之政,理治邊境之事、匡救大亂之道。以威武為政誅暴討逆,所以存國家安社稷之計(jì)。 9.2.有文事,必有武備。含血之蠹,必有爪牙之用,喜則共戲、怒則相害。人無爪牙,故設(shè)兵革之器,以自輔衛(wèi)。 9.3.國以軍為輔、君以臣為佐,輔強(qiáng)則國安、輔弱則國危,在于所任之將也。 9.4.非民之將、非國之輔、非軍之主。治國以文為政、治軍以武為計(jì),治國不可以不從外、治軍不可以不從內(nèi)。內(nèi)謂諸夏,外謂戎狄。 9.5.戎狄之人,難以理化、易以威服。禮有所任、威有所施。 9.6.自五帝三王至圣之主,德化如斯,尚加之以威武。故兵者兇器,不得已而用之。 9.7.用兵之道,先定其謀,然后乃施其事。審天地之道、察眾人之心、習(xí)兵革之器、明賞罰之理、觀敵眾之謀、視道路之險(xiǎn)、別安危之處、占主客之情、知進(jìn)退之宜、順機(jī)會(huì)之時(shí)、設(shè)守御之備、強(qiáng)征伐之勢(shì)、揚(yáng)士卒之能、圖成敗之計(jì)、慮生死之事,然后乃可出軍任將,張擒敵之勢(shì),此為軍之大略也。 9.8.將者,人之司命、國之利器。先定其計(jì),然后乃行。 9.9.將無思慮、士無氣勢(shì)。不齊其心而專其謀,雖有百萬之眾,而敵不懼矣。 9.10.非讎不怨,非敵不戰(zhàn)。 9.11.工非魯般之目,無以見其工巧;戰(zhàn)非孫武之謀,無以出其計(jì)運(yùn)。 9.12.計(jì)謀欲密、攻敵欲疾,獲若鷹擊、戰(zhàn)如河決。則兵未勞而敵自散,此用兵之勢(shì)也。 9.13.善戰(zhàn)者不怒、善勝者不懼。智者先勝而后求戰(zhàn)、闇者先戰(zhàn)而后求勝,勝者隨道而修途、敗者斜行而失路,此順逆之計(jì)也。 9.14.軍以糧食為本,兵以“奇正為始、器械為用、委積為備”。國,困于貴買、貧于遠(yuǎn)輸。攻不可再、戰(zhàn)不可三,量力而用,用多則費(fèi)。 9.15.罷去無益,則國可寧也;罷去無能,則國可利也。 9.16.善攻者,敵不知其所守;善守者,敵不知其所攻。善攻者不以兵革、善守者不以城郭。高城深池,不足以為固;堅(jiān)甲銳兵,不足以為強(qiáng)。敵欲固守,攻其無備;敵欲興陣,出其不意。 9.17.以慮相備、強(qiáng)弱相攻、勇怯相助、前后相赴、左右相趨。如常山之蛇,首尾俱到,此救兵之道也。 9.18.議之知其得失、詐之知其安危、計(jì)之知其多寡、形之知其生死、慮之知其苦樂、謀之知其善備。 9.19.成于用勢(shì),敗于謀漏;饑于遠(yuǎn)輸,渴于躬井;勞于煩擾,佚于安靜;疑于不戰(zhàn),惑于見利;退于刑罰,進(jìn)于賞賜;弱于見逼,強(qiáng)于用勢(shì);困于見圍,懼于先至;驚于夜呼,亂于闇昧;迷于失道,窮于絕地;失于暴卒,得于豫計(jì)。 9.20.立旌旗以視其目、擊金鼓以鳴其耳、設(shè)斧鉞以齊其心、陳教令以同其道、興賞賜以勸其功、行誅伐以防其偽。晝戰(zhàn)不相聞,旌旗為之舉;夜戰(zhàn)不相見,火鼓為之起;教令有不從,斧鉞為之使。 9.21.知其士乃知其敵。不知其士,則不知其敵。不知其敵,每戰(zhàn)必殆。故軍之所擊,必先知其左右士卒之心。 9.22.以近待遠(yuǎn)、以逸待勞、以飽待饑、以實(shí)待虛、以生待死、以眾待寡、以旺待衰、以伏待來。 9.23.整整之旌、堂堂之鼓,當(dāng)順其前、而覆其后。固其險(xiǎn)阻、而營其表,委之以利、柔之以害。此治軍之道全矣。 10.【賞罰】 10.1.賞罰之政,賞善罰惡也。 10.2.賞以興功、罰以禁奸,賞不可不平、罰不可不均。賞賜知其所施,則勇士知其所死;刑罰知其所加,則邪惡知其所畏。賞不可虛施、罰不可妄加,賞虛施則勞臣怨、罰妄加則直士恨。 10.3.將專持生殺之威,“必生可殺、必殺可生,忿怒不詳、賞罰不明、教令不常,以私為公”,此國之五危也。 10.4.賞罰不明,教令不從;必殺可生,眾奸不禁;必生可殺,士卒散亡;忿怒不詳,威武不行;賞罰不明,下不勸功;政教不當(dāng),法令不從;以私為公,人有二心。眾奸不禁,則不可久;士卒散亡,其眾必寡;威武不行,見敵不起;下不勸功,上無強(qiáng)輔;法令不從,事亂不理;人有二心,其國危殆。 10.5.防奸以政、救奢以儉,忠直可使理獄、廉平可使賞罰。 10.6.先募而后賞、先令而后誅,則人親附,畏而愛之,不令而行。 10.7.賞罰不正,忠臣死于非罪、邪臣起于非功。 11.【喜怒】 11.1.喜怒之政,喜不應(yīng)喜無喜之事、怒不應(yīng)怒無怒之物。喜怒之間,必明其類。 11.2.怒不可犯無罪之人、喜不縱可戮之士。喜怒之際,不可不詳。 11.3.喜不可縱有罪、怒不可戮無辜。喜怒之事,不可妄行。 11.4.行其私而廢其功,將不可發(fā)私怒,而興戰(zhàn)必用眾心。茍合以私忿而合戰(zhàn),則用眾必?cái) ?/p> 11.5.怒不可以復(fù)悅、喜不可以復(fù)怒。故,以文為先、以武為后。 11.6.先勝則必后負(fù)、先怒則必后悔。一朝之忿,而亡其身。 11.7.君子,威而不猛、忿而不怒、憂而不懼、悅而不喜。 11.8.可忿之事,然后加之威武。威武加則刑罰施、刑罰施則眾奸塞。 11.9.不加威武,則刑罰不中。刑罰不中,則眾惡不理,其國亡。 12.【治亂】 12.1.治亂之政,謂省官并職,去文就質(zhì)也。 12.2.綿綿不絕,必有亂結(jié);纖纖不伐,必成妖孽。 12.3.三綱不正、六紀(jì)不理,則大亂生矣。 12.4.先理綱,后理紀(jì);先理令,后理罰;先理近,后理遠(yuǎn);先理內(nèi),后理外;先理本,后理末;先理強(qiáng),后理弱;先理大,后理小;先理上,后理下;先理身,后理人。 12.5.理綱則紀(jì)張、理令則罰行、理近則遠(yuǎn)安、理內(nèi)則外端、理本則末通、理強(qiáng)則弱伸、理大則小行、理上則下正、理身則人敬,此乃治國之道也。 13.【教令】 13.1.教令之政,謂上為下教也。 13.2.非法不言、非道不行。上之所為,人之所瞻也。 13.3.釋己教人,是謂逆政;正己教人,是謂順政。 13.4.身不正則令不從,令不從則生變亂。 13.5.為君之道,教令為先、誅罰為后。不教而戰(zhàn),是謂棄之。 14.【斬?cái)唷?/p> 14.1.斬?cái)嘀^不從教令之法也。其法有七:“一曰輕,二曰慢,三曰盜,四曰欺,五曰背,六曰亂,七曰誤”,此治軍之禁也。 14.2.當(dāng)斷不斷,必受其亂。故設(shè)斧鉞之威以待,不從令者,誅之。 14.3.軍法異等,過輕罰重。令不可犯,犯令者斬。 15.【思慮】 15.1.思慮之政,謂思近慮遠(yuǎn)也。 15.2.人無遠(yuǎn)慮,必有近憂。故君子思不出其位。 15.3.思者,正謀也。慮者,思事之計(jì)也。 15.4.非其位不謀其政、非其事不慮其計(jì)。 15.5.欲思其利,必慮其害;欲思其成,必慮其敗。 15.6.仰高者不可忽其下、瞻前者不可忽其后。 15.7.危生于安、亡生于存、亂生于治。 15.8.君子,視微知著、見始知終,禍無從起。此思慮之政也。 16.【陰察】 16.1.陰察之政,譬喻物類,以覺悟其意也。 16.2.外傷則內(nèi)孤、上惑則下疑,疑則親者不用、惑則視者失度,失度則亂謀、亂謀則國危、國危則不安。 16.3.思者慮遠(yuǎn),遠(yuǎn)慮者安、無慮者危。 16.4.船漏則水入、囊穿則內(nèi)空,山小無獸、水淺無魚、樹弱無巢,墻壞屋傾、堤決水漾,疾走者仆、安行者遲,乘危者淺、履冰者懼,涉泉者溺、遇水者渡,無楫者不濟(jì)、失侶者遠(yuǎn)顧,賞罰者省功、不誠者失信。 16.5.不視者盲、不聽者聾。 16.6.根傷則葉枯,葉枯則花落,花落則實(shí)亡。柱細(xì)則屋傾,本細(xì)則末撓,下小則上崩。 16.7.弄刀者傷手、打跳者傷足。 16.8.洗不必江河,要之卻垢;馬不必騏驥,要之疾足;賢不必圣人,要之智通。 16.9.總之,有五德:“一曰禁暴止兵,二曰賞賢罰罪,三曰安仁和眾,四曰保大定功,五曰豐撓拒讒”,此之謂五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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