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二年二月二十三日 小說家不是上帝,上帝也不寫小說。作家好像天然地有回答讀者的任務,真可怕。 我也學過這種寫法。一般認為他的作品詼諧,警辟,我還發(fā)現(xiàn)一個特點:他寫得很秀美。這特點可貴。他像個老大粗,忽然來這么秀美一下。 我同意他的意見:人體好就好在是肉。不必讓肉體升華。所謂靈,是指思想,思想不必被肉體拖住。讓思想歸思想,肉體歸肉體,這樣生命才富麗。 我認為惠特曼真的稱得上是自然的兒子。許多人自稱是自然的兒子,可他們自己多么不自然?!对娊?jīng)》,自然的,唐宋詩詞,不自然了。 我到美國買的第一本書,是愛默生。張愛玲譯的。我喜歡這本書。 今天在美國講美國文學——不是常聽到“五月花”(Mayflower)嗎?是輪船名,載英人開到新大陸,多數(shù)是清教徒。這船開到美國,美國文學就開始了。 什么是清教徒?英國國教教徒之一派,十六世紀后半,這派起而反對舊教,主張徹底改革教會。舊教中許多儀式他們看不慣,主張立教的根本,是簡單純凈。 清教一起,受到迫害,于是逃。有逃到荷蘭,有逃到美國。歷史學者說,“五月花”一到美國,美國文學開始。 這說法可以修改。因船一到,只是帶來文化,船上沒有專業(yè)作家,沒有文學天才,那還不是文學。當時是十七世紀(1620年),此后一直還是殖民世紀,至十八世紀,才始現(xiàn)文學,只是傳揚宗教,十七、十八世紀的小說、散文、詩等等純文學,美國還沒有。 到十八世紀后半,1776年,美國宣布獨立,文學才真正開始。第一篇不朽的文字,就是杰弗遜(Thomas Jefferson,1743—1826)寫的《獨立宣言》(Declaration of Independence)。雄辯,有魄力,氣勢很大,標榜的境界很高,至今是美國學子必讀課本。 當時最大的人物是富蘭克林。我不說他是文學家。 本杰明·富蘭克林(Benjamin Franklin,1706—1790)。典型美國性格。他們不是從英國來么?卻典型美國:出身窮,經(jīng)歷豐富,成大名。做過出版商,后從政,做公使,又是科學家,避雷針的發(fā)明者,放風箏,把電傳下來——會做生意,會奮斗。 紐約中國街附近有個美國老商人,我看他做生意從善如流,爽快,聰明,就像富蘭克林。 富蘭克林的理論質(zhì)實,見解允當,很能感染啟發(fā)。尤其《自傳》(Autobiography),可稱不朽之作。我稱他是美國式的性情中人。這種人,很可以談談。 這樣我們進入十九世紀了。 英法德俄,是十九世紀的文學基地。而美國能僅次于以上四國,占一席之地。其實美國文學十九世紀還是屬于歐洲的。十九世紀前,歐洲人的口頭禪是“美國沒有文學”,杰弗遜、富蘭克林畢竟不是文學家,是雜家——直到歐文,專業(yè)的文學家有了。 華盛頓·歐文(Washington Irving,1783—1859)。美國有兩個開國元勛,一是政治上開國的華盛頓,一個是文學上開國的華盛頓。薩克雷稱他是“從新世界派來的文學公使”。 他的第一本書是《紐約史》(A History of New York)。第二本是《見聞札記》(The Sketch Book,又譯《速寫集》)。《見聞札記》是他成名之作,寫得清妙。歐文的正統(tǒng)作品是《華盛頓傳》,生動真切(華盛頓寫華盛頓)。 他是美國文學創(chuàng)始人。他不是一個狹隘的愛國主義者,在英國、西班牙都住過好些時候。在英國寫過《旅行述異》(Tales of a Traveller),在西班牙寫過兩部小說,《攻克格拉納達》(Chronicles of the Conquest of Granada)和《阿爾罕伯拉》(Tales of the Alhambra)。寫得好,就被美國任命西班牙大使。 另一位同代作家?guī)扃辏↗ames Fenimore Cooper,1789—1851)。脾氣和歐文相反,歐文和善好脾氣,庫珀急躁,好斗。寫作嚴肅,說故事高手,在海上經(jīng)歷奮斗,寫來精彩。熟悉水手航海技術,寫到海,得心應手,凡英文寫海的作家,都以庫珀為領袖。英人康拉德(Joseph Conrad)系寫海專家,說庫珀愛海,以最高的理解去看海,書中寫出了“夕陽的色彩,星光的和靜,晴天與暴風雨,海水的偉大的寂寞,看守著海的海岸的靜默”。 庫珀著名作品,一本叫做《海盜》(The Pilot),一本叫做《水巫》(The Water Witch)。 歐文與庫珀,是把人生的外觀的奇妙構(gòu)成作品。后繼的霍桑與愛倫·坡,描寫人生的內(nèi)部。 霍桑,愛倫·坡,這二人都是我們欽佩的。 納撒尼爾·霍桑(Nathaniel Hawthorne,1804—1864)是新英格蘭清教徒后代,他本人卻不是清教徒。他從藝術家的觀點去重視良知問題(愛默生也如此),這就很好,很好。所以他能把祖先不能說的人性內(nèi)部的沖突,寫成小說,以清教徒的心靈,而不是態(tài)度去了解人性,這是他的偉大處。 大學畢業(yè)后即以小說為生,文筆純凈,美國讀者不了解,不愛讀他,只有少數(shù)文學者愛他的才。愛默生就賞識他。 他說:“我是美國文壇上最無名的?!闭f得倒也痛快。 然后寫《紅字》(The Scarlet Letter)。年四十六歲。一舉成名,霍桑、出版商都吃驚。他說,這是一部“最沒有陽光”的小說。只印五千份,印好后就拆了版。銷光后,只得重排。 我說:“這小說沒有太陽光,卻有月亮光?!?/span> 主角海絲特·白蘭(Hester Prynne),丈夫外出,她與家鄉(xiāng)一個少年戀愛生子。丈夫回家,知道了——衣服上有“奸婦”(Adulteress)的紅字“A”,是她被判要終生戴著的。她始終不肯說出和誰通奸,自我放逐到荒地,苦干,為善,把孩子養(yǎng)大。她丈夫留在鎮(zhèn)上工作。少年情人也在鎮(zhèn)上,內(nèi)心日益痛苦。白蘭與他見面,說逃吧,他不肯,向公眾承認,最后死在白蘭臂上——他自己就是教士,受不了。 霍桑把宗教的不可見的道德力量,與情人間的心靈變化,寫得非常緊張真實。許多人讀后寫信給霍桑,講自己的誘惑、痛苦。 小說家不是上帝,上帝也不寫小說。作家好像天然地有回答讀者的任務,真可怕。 他可以說是美國文學史上第一個寫悲劇的人。 可是第二部他寫起神秘的東西,寫奇談怪論,寫得好。寫古跡和神話,使美國文學也有了傳奇。又寫《奇跡書》(A Wonder-Book for Girls and Boys)、《林莽故事集》(Tanglewood Tales),關于希臘神話。美國兒童接觸希臘神話,得于霍桑的功勞。 他一部書一個樣,每部書都成功,這是他的特點。 歐文、庫珀、霍桑,都是生前成名,親眼看到自己的聲譽,生活也富裕。愛倫·坡卻終生貧困,無名,才高于他們,卻早夭。到他生誕百年,俄英歐各國都感謝坡的光輝照到了他們的文學。 埃德加·愛倫·坡(Edgar Allan Poe,1809—1849)。自學成才,在報館打工。他潔身自好,很謹慎,對文學虔誠,不肯輕易下筆。世界文學史上記滿潦倒貧困的文學家名字,他是少數(shù)偉大的名字之一。他窮,但深知自己的才華、偉大,他是真的貴族,高額頭,一副苦臉,像貓頭鷹,深沉。 出身藝人家庭,從小是孤兒,少年在英國受教育,二十歲發(fā)表詩。 他的主張、思想:純藝術,純詩,認為文學創(chuàng)作純粹是主觀思維的過程,小說要追求效果和氣氛,反映現(xiàn)實是次要的。他的小說內(nèi)容很頹廢,但文學高度精煉。很怪誕,情調(diào)晦暗低沉,技巧醇熟,神秘色彩濃厚,形式精美。馬拉美、波德萊爾都稱他為精神上的領袖?,F(xiàn)在很多文學理論都從他出。 世上有兩位故意以偵探懸疑小說來探討心理活動的,一是陀思妥耶夫斯基,一是愛倫·坡(比福爾摩斯的作者早得多,福爾摩斯的作者畢竟太通俗了)。 坡認為破案不重要,重要的是人在這情節(jié)中的心理性格變化。這在當時新極了,現(xiàn)在是普遍了。 作品《厄舍古屋的倒塌》(The Fall of the House of Usher)、《一桶酒的故事》(The Cask of Amontillado)、《紅色死亡的假面舞會》(The Masque of the Red Death)。寫變態(tài)心理,頹廢,死亡心理。還寫過《金甲蟲》(The Gold-Bug)、《被盜的信件》(The Purloined Letter)。他是偵探小說的首創(chuàng)者。 論者謂他是夢幻的詩人,又非常理性,這二者并存,在文學史上少有。歌德等是二者兼而有之,而坡在這點特別尖銳化,特別現(xiàn)代。 我認為他不屬于博大精深型,是夢幻神秘,又出之理性之筆,百年來無人超過他。 他是個文學強人,時代社會不喜歡他,他奮斗至死。我常說的“自我背景”,道德力量,他有,他死后的聲譽總算彌補了他生前的厄運。 每年他的祭日,總有一個黑衣黑帽男人到他墓前持酒獻花,十數(shù)年不斷。 奇才有奇遇。 十九世紀前半美國小說家,除了歐文、庫珀、霍桑、坡,還有一個女作家,當時比他們更轟動一時,作品《黑奴吁天錄》(Uncle Tom’s Cabin,又譯《湯姆叔叔的小屋》)。她名叫斯托(Harriet Beecher Stowe,1811—1896)。托爾斯泰將這書列為“少數(shù)真正的藝術之一”,林肯稱她“挑起解放黑奴一場大戰(zhàn)”。 現(xiàn)在沒人讀了。不是藝術。托爾斯泰說了不算。 她用心良苦,值得尊敬。咱們?nèi)松蠈捄?,藝術上勢利。顛倒過來呢:人生上勢利,藝術上寬厚。那完了! 后來出了好幾位大作家和有才情的文人——馬克·吐溫、威廉·迪安·豪威爾斯、亨利·詹姆斯(中國也有,比如胡蘭成。有才情的文人,張愛玲,女作家)。 馬克·吐溫(Mark Twain,1835—1910)是個深沉博大的美國人。豪威爾斯稱他是美國文學的林肯。在美國作家中無人像他那樣知識廣博,熟知美國生活。他是西南人(中西部,南方),常住東部。由于做新聞記者,旅行過世界各地。這種職業(yè)最好。旅行后的通訊,出書《傻子的旅行》(The Innocents Abroad),也譯作《海外的呆子》,我在“文.革”時讀。又有書《哈克貝里·費恩歷險記》(Adventures of Huckleberry Finn),描寫自然景色范圍很廣,趣味復雜,說是寫給少年兒童看,其實可以給成人看。 以一個少年人看美國文化,說明美國沒有文化。 大家比較熟悉的是《湯姆·索亞歷險記》(The Adventures of Tom Sawyer)。兩書當時很流行,馬克·吐溫自認后者比前者好。我以為都不甚好。 《敗壞了哈德萊堡的人》(The Man That Corrupted Hadleyburg),講欺騙。又有《神秘的客人》(Mysterious Stranger),諷刺小說,有點像英國的斯威夫特,憎惡人類,狠狠諷刺。 豪威爾斯(William Dean Howells,1837—1920)是十九世紀后半葉美國文壇一代宗師。是他教導了馬克·吐溫,也獎掖了許多青年人。他的作品完整,完美,但平庸,缺乏氣魄。他批評別人的書,有眼力,見解獨到。 亨利·詹姆斯(Henry James,1843—1916)才是大作家。他除了自己生在美國,成年生活都在歐洲。他的知識只限于旅館、博物館、圖書館,卻是個世界性作家。短篇小說著名。歐洲人都很敬重他。他多寫生活在歐洲的美國人。 其余人略而不講,除了歐·亨利(O.Henry,1862—1910)。短篇小說幽默滑稽,常能及人性秘密,構(gòu)思奇特,結(jié)局出人意外,我也學過這種寫法。一般認為他的作品詼諧,警辟,我還發(fā)現(xiàn)一個特點:他寫得很秀美。這特點可貴。他像個大老粗,忽然來這么秀美一下。 我認為,前面這些作家都不算什么世界性大小說家。但有一個人,不得不拜倒他:赫爾曼·梅爾維爾(Herman Melville,1819—1891)。他是大師級的。出身紐約,少喪父,家貧,做過職員、店員、水手、教師。水上生活對他的創(chuàng)作有決定性影響,許多小說寫航海中的遭遇和人物。早期亦多寫異國風土人情和對社會的見解。 直到他寫出《白鯨》(Moby Dick),展開偉大壯麗的畫面,有勁,陽剛——飯后兩個好漢掰手腕,通宵不分上下,一批批公證人退走、休息,還不分上下,有勁??! 很神秘,很有象征性。據(jù)說是捕鯨魚的百科全書。還有杰克·倫敦,他和梅爾維爾才是美國的大作家。 《白鯨》中的亞哈船長,所向無敵,遇到白鯨,不行了?;仃懙睾?,想想算了,結(jié)婚了,婚禮夜,忽然想出海把白鯨宰了,憑他被白鯨咬剩的一條腿捕鯨,搏斗,后來人、鯨都死,白鯨身上插滿標槍——白鯨之白,那是因為老了,發(fā)白了,象征性大! 他寫時,并不當它是象征寫的,這好。讀來直接從生活來的,一點不概念,不是故意寫的。 杰克·倫敦(Jack London,1876—1916),大家都知道,母親是個女巫,從小很苦,成大名,最后自殺的。別墅被人燒掉,在舊金山發(fā)一小冊子,遍請有才能的人食住,住到愿意離開的時候。 每天早飯后請人講故事,晚上寫出來。 《馬丁·伊登》(Martin Eden)、《野性的呼喚》(The Call of the Wild)、《海狼》(The Sea-Wolf),好啊,偉大。 換換。美國的詩人。 革命時期,有一詩人叫弗瑞諾(Philip Freneau,1752—1832),美國第一個詩人。作品有《印第安的墳墓》(The Indian Burying Ground)、《野生的忍冬》(The Wild Honey Suckle)。 第一個重要的詩人是布賴恩特(William Cullen Bryant,1794—1878)。曾任紐約晚報編輯五十余年,一輩子做。是論文家,批評家,詩名最盛,技巧淳熟,風調(diào)清新,描寫景物中寄托深思。曾翻譯《奧德賽》。 詩人中,應推愛倫·坡為怪杰。詩集僅薄薄一本,即表現(xiàn)最優(yōu)美的形式。最著名的詩是《烏鴉》(The Raven),暗示有力,富于色彩,刺激情緒,對法國象征主義特別有感應。以現(xiàn)代詩的成就講,坡的成就未必太高,當時的象征、比喻,故意造作太多。 坡的散文、小說、評論,都充滿詩意,這才是真正的詩人(李白寫散文,蘇東坡、歐陽修寫散文,都詩意濃厚)。真正的詩人,在其他體裁上都是詩意的??梢娫谖膶W中,詩畢竟是最高的形式。 美國最交運的詩人是朗費羅(Henry Wadsworth Longfellow,1807—1882)。脾氣和藹,謙虛,甜甜的,涼涼的,我稱他是“冰淇淋詩人”。曾封為桂冠詩人,我又要說了:是平民的桂冠詩人。美國的平民需要他。中國的貴族看不上他,錢鍾書卻研究他,錢鍾書是這樣的。 洛威爾(James Russell Lowell,1819—1891)。次要的,帶過講講。自稱受雪萊影響,歌頌自然,諷刺詩寫得較好。 梅爾維爾、愛默生,也算詩人,都不重要。大詩人是惠特曼。 沃爾特·惠特曼(Walt Whitman,1819—1892)。代表作,也是全集:《草葉集》(Leaves of Grass)。中國有很好的譯本,我曾很喜歡。散文詩(free verse),無舊詩的形式拘束,忽長忽短,充滿詩意。歌自然,男人,女人,新興的工業(yè),等等。 又精美,又粗獷。十足是大地的,自我的,陽剛的。 我是先讀尼采,再讀惠特曼,好像高山峻嶺上下來,到海中洗個痛快澡,好舒服。 他是非常人間的。當時美國正處于上升時期,初期工業(yè)時代是浪漫。他很窮,沒人出他詩集?;钪鴷r無人承認他是大詩人——還是寫,寫得豪放:“國家議會要開會,要我去參加,可我和一個青年約好,到時候,還是到海邊去,和他躺在一條被單下?!?/span> 二十世紀初才聲名大噪,現(xiàn)在又忘了他。 我認為惠特曼真的稱得上是自然的兒子。許多人自稱是自然的兒子,可他們自己多么不自然?!对娊?jīng)》,自然的,唐宋詩詞,不自然了。 他寫的人體,美感,性感。 我同意他的意見:人體好就好在是肉。不必讓肉體升華。所謂靈,是指思想,思想不必被肉體拖住。讓思想歸思想,肉體歸肉體,這樣生命才富麗。 并非惠特曼對我有影響——是我喜歡他。那些珠光寶氣的桂冠詩人,我不喜歡。 他的詩讀了令人神旺。 論文作家呢?愛默生(Ralph Waldo Emerson,1803—1882)。 我到美國買的第一本書,是愛默生。張愛玲譯的。我喜歡這本書。 出身清教徒。自己不是牧師。“我愛耶穌。但叫我穿上黑袍去傳道是不愿意的?!彼f。 他不講結(jié)構(gòu),說到哪里是哪里。但文句、思想,很可愛,很可貴。美國知識分子口中常常引他的句。 他非常會接受別人的思想,別人的警句美思,到他那兒即愛默生化了。談話是沒有結(jié)構(gòu)的。他是個談話的好手,常有可愛的句子,寶貴的思想。他說: 保持世界的力量在于一種道德良知的潛流。 梭羅(Henry David Thoreau,1817—1862)。是愛默生的朋友。愛默生有錢,梭羅窮,在愛默生家打工,愛默生尊敬他。讀他寫梭羅的傳記,非常感動:他多么了解梭羅。在他筆下,梭羅是另外一種類型的自然之子。 一個死掉的孩子的鞋子,還要給他的弟弟穿,這個世界真悲哀。 這是梭羅的句子。 看他的相,還是一個知識分子。我喜歡最好是一身肌肉,可是坐在那兒寫,全是知識。 一身好肉,里頭是一顆黃金的心! 他有書《瓦爾登湖》(Walden),可以看的。他描寫自然,同時寫哲思。美國是不出哲學家的,但他倒真是認真在思想。他厭惡都市,到瓦爾登湖畔隱居兩年,木屋,木梁,寫此書,心很靜。 迷路,先找路,找不到,不找了,任憑兩只腳走,走回了家。 他寫。 我到那湖看過,真失望。書是寫得不錯。 下次講中國,回去看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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