悠悠萬事,唯此為大,什么?——民生。眾生蕓蕓,要謀生計,求生活,圖生存,以至生生不息,依靠什么,需要哪些手段方式?仔細琢磨,也就是“三賣”而已:賣力,賣藝,賣身。除卻此“三賣”,想不出還有其他什么手段方式。 其一,賣力。 產(chǎn)業(yè)工人,農(nóng)民,以及由農(nóng)民派生出來的農(nóng)民工,都是賣力者,依靠出賣力氣謀生計,求生活,圖生存。雖說,作工,耕作,都有一定的技術(shù)含量,但最主要的還是出賣力氣,首先要出得大力,流得大汗,吃得大苦。裝卸工,建筑工,農(nóng)民,漁民,牧民,包括獵人等等,莫不是“賣力”者。 其二,賣藝。 賣藝不僅僅指藝人,它的范圍十分寬泛,包括科學家、教師,以及所有服務行業(yè)的人,都是依靠賣藝謀生計,求生活,圖生存的。“藝”在這里是學術(shù)、技術(shù)、藝術(shù)等等所有的“術(shù)”?!靶g(shù)”可養(yǎng)人養(yǎng)身養(yǎng)家,而“道”則不行。司機、廚師、教師、理發(fā)師、木匠、鐵匠、泥水匠,以及作家、作曲家、歌唱家等名副其實的藝人,即便是砸攪團、擦皮鞋、耍猴的,但凡以一技之長養(yǎng)家糊口的人,都是“賣藝”者。 其三,賣身。 賣身不是指娼妓之流,而是指國家公務人員。古人說,學成文武藝,貨與帝王家。用今天的話來說,就是學成之后為國家效勞。包括領袖人物在內(nèi)的所有國家公職人員,實際上都是“賣身”——為國家、為人民貢獻終身。凡是吃“公家飯”、拿國家薪水,“體制內(nèi)”的人,都得具有獻身精神,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必須終生“賣身”。至于娼妓之流,自當別論,不予贅述。 當然,賣力、賣藝、賣身可以是單獨的,也可以是復合的,但更多的是復合的。賣藝賣身者,同時也要賣力;而賣力者,也須賣藝甚至賣身。而賣力、賣藝、賣身,歸根結(jié)底,還得賣身,這是謀生計、求生活、圖生存的法則所決定的,即所謂的“身不由己”,無論你高居廟堂,還是身在江湖。 謀生計、求生活、圖生存是共同的,但賣力、賣藝、賣身卻呈寶塔狀而立。賣力者是寶塔的基礎,是大頭;賣藝者是寶塔的中間,是中頭;賣身者是寶塔的頂尖,是小頭。然而,它們并不是固定不變的,而是動態(tài)的,互為轉(zhuǎn)換的。有趣的是,它們之間還互相羨慕,塔基上的羨慕塔中塔尖上的富貴,“有頭有臉”;塔尖上的卻又羨慕下邊的自由散束,沒有“捆綁”感。 那么,處于兩個極端的資本家和乞丐,又屬于何種類型呢? 總體上來說,資本家也屬于“賣身”之人。資本家一旦完成了資本的原始積累,就身不由己了,就必須為“資本”而“賣身”,否則就會破產(chǎn),淪為“賣力”之人。而乞丐之所以為乞丐,除卻極為特殊的譬如身殘等原因之外,是既不愿意賣力,又無“藝”可賣,更不可能“賣身”之人,唯一可“賣”的也就是做人的尊嚴了。用尊嚴換取嗟來之食,是不好歸類的。 封建社會將人分為十等:一官、二吏、三倡、四道、五醫(yī)、六工、七獵、八民、九儒、十丐。“丐”雖在收官之末,也算入流吧。古人還說,萬般皆下品,唯有讀書高。卻為何要把“儒”列為九等,僅僅強于“丐”呢?大抵是指蒲松齡那樣的屢試不第、終身不仕的窮酸秀才吧?屢試不第、終身不仕,就成了百無一用之人,也就稍強于乞丐了。至于“倡”竟然位列官吏之后,自然不是娼妓,而是倡優(yōu),即便是現(xiàn)今,他們不也是所謂的“明星”嗎,身價數(shù)以億計,比官吏還風光,還牛逼,世有追星一族,頂禮膜拜,未聞有追官吏者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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