陀思妥耶夫斯基說:“人怎么可能活著而沒有故事講呢?” 話雖這樣說,但是仔細考慮,寫小說的人本來就是有些怪癖。本來可以去寫有關自身專業(yè)的規(guī)劃、科學思考的論文,寫人生反思的回憶錄,卻要描寫過去、現(xiàn)在和未來虛幻的故事。 這種企圖掌控人生,幻想多重經(jīng)歷的欲望往往超過了自身能力。讓那些野心勃勃的寫作者,即便那些巨人,讓人感受到其矛盾困惑。 形成寫作的習慣。歌德每當坐下來寫作時候就渴望腐爛蘋果的氣味,于是在寫字臺的掀板存放幾個,讓它們自由腐爛。威斯坦·奧登寫作不斷狂飲茶水。 兩個文豪,伏爾泰和巴爾扎克,依靠一杯一杯的咖啡。伏爾泰每天40杯,巴爾扎克一天喝50杯,自稱將死于50萬杯咖啡。詹姆斯·喬伊斯則堅持在廢舊的硬紙板上用蠟筆寫作。 杜魯門·卡波特聲稱自己個“完全的橫向作者”,必須躺在床上或者沙發(fā)上,叼著煙拿著咖啡才能寫作,真是有腔調(diào)。 這種怪咖,對于我們來說,除了開心以外沒有任何意義。但是對于普通寫作者,需要一種儀式,持續(xù)對特長挖掘,發(fā)現(xiàn)自己的主題,將其打磨為閃閃發(fā)光的鉆石,需要堅持的毅力。 據(jù)說這種毅力在很多作家身上都有體現(xiàn),杰克·倫敦每天寫1000字,斯蒂芬·金每天堅持寫2000字,柯南·道爾每天寫3000字。但是,海明威每天只寫500字。 總體來說,只要每天寫,總有不同。當做一個癖好更好。 專業(yè)業(yè)余的差別。村上春樹說:“我進入寫小說的狀態(tài)時,會凌晨四點起床,寫個五到六小時。午后,我會去跑步十公里,或游泳1500公尺。之后,我讀一點書,聽一些音樂,晚上九點就上床睡覺?!?/p> 卡夫卡在勞工意外保險機構(gòu),工作時間為早上八點半到下午兩點半。他三點半結(jié)束用餐,回家睡到晚上七點半,起床后做點運動,與家人吃晚餐。一直到晚上十一點,寫作工作才正式開始。 根據(jù)自己的“力氣、意愿和運氣”,一直寫到凌晨一點甚至更晚,曾經(jīng)通宵寫到早上六點,接著才“用盡一切想像得到的力氣讓自己入睡”,隔天繼續(xù)去上班,日復一日,直到身體徹底變壞。 找到自己的想法。有人堅持寫小說是為了生活,但有人有其他追求。馬里奧·巴爾加斯·略薩在領取2010年諾貝爾文學獎致辭時候說:“我們創(chuàng)作小說,是為了在連一種人生都無法掌控的時候,依然能以這種方式去過我們想要的多種人生。” 英國作家馬丁·艾米斯說:“至少我的孩子們,會清楚地了解我曾經(jīng)是什么樣子,我的思想是什么,因為他們可以讀我寫的書。因此,在作品中可能存在一種存續(xù)不朽的追求,哪怕僅僅是為了你的孩子們。即使他們忘記了你的樣子,也永遠不會說不了解自己的父親是什么樣的人?!?/p> 這些人都有夢想,有企圖不朽的野心。 有關存續(xù)和不朽。加西亞·馬爾克斯在其自傳中《活著是為了講述》說:“生活不是人們所經(jīng)歷的,而是人們的記憶及記憶的方式?!?/p> 故事在他人的生命中存活,延續(xù),作者也以一定方式繼續(xù)存在。充滿怪癖的人認定能夠找到意義,功成名就只是附帶產(chǎn)品。所以很多作家拼了命要寫出那些生命中的細節(jié),寫出對生活意義的期許。 路遙在《早上從中午開始》中說:“動搖是允許的,重要的是最后能不能戰(zhàn)勝自己。退回去嗎?不能!前進固然艱難,且代價慘重;而退回去舒服,卻要吞咽人生的一劑致命的毒藥。 還是那句屬于自己的話:有時要對自己殘酷一點。應該認識到,如果不能重新投入嚴峻的牛馬般的勞動,無論作為作家還是作為人,你真正的生命也就將終結(jié)?!?/p> 雖然不知道哪些人可以延續(xù)和不朽,但是,任何一個人,最后都只是一個故事,在口口相傳或者文字記錄中失真變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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