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 // 歷史背后錯綜復雜的因果關(guān)系 魏晉時期的古琴曲《廣陵散》,請欣賞 或許在大多數(shù)人心里,都認為女性在歷史上的地位向來都不高,中外皆如此,故而,常常用“男尊女卑”來總結(jié)整個歷史時期。 然而,歷史是復雜的,僅一個“男尊女卑”并不能完全總結(jié)歷史背后錯綜復雜的因果關(guān)系。 在臺大教授李貞德老師的《公主之死》這本書里,我們可以通過北魏時期的“駙馬打死公主”一案,來層層剝開歷史迷霧,我們會驚訝地發(fā)現(xiàn),原來女性在漢唐時期的地位并不低,甚至到了宋代時,女性也享有相當?shù)娜藱?quán)自由(可以離婚,可以再嫁且不會被人歧視)。 但到了明清之后,束縛在女性身上的禮教便越來越多,一些反人性的要求也愈來愈苛刻。今天,就讓我們透過魏晉時期這樁離奇命案,可以重新審視中國古代男女兩性關(guān)系和家庭倫理關(guān)系。 北魏孝文帝有個女兒,叫蘭陵公主,她嫁給了劉宋皇族叛逃到北魏的將軍劉昶之孫——劉輝。 想必劉昶叛逃之前,也是與北魏談妥了條件,自己帶著人力物力財力投奔北魏,而北魏也對他進行了封爵,讓他得以維持貴族的身份。 所以,蘭陵公主與劉輝的這段婚姻按理說,也是門當戶對,應該可以過得十分滋潤才對。 從事情發(fā)生的經(jīng)過來看,兩個人都不是省油的燈。 劉輝好色,他臨幸了一名美貌的婢女之后,這個姑娘懷孕了。蘭陵公主妒火中燒,她將這名婢女的肚子剖開,將胎兒取出,然后再將這血淋淋的一切,派人送去給劉輝。 可以想象一下,劉輝看到自己喜歡的女子被如此殘忍地開膛剖肚,內(nèi)心跑過多少匹馬:“這也太惡毒了吧?白雪公主里的后母都不敢這么演?!?/p> 劉輝也是貴族出身,他哪咽得下這口氣?從此與蘭陵公主如仇敵一般,水火不容,最后鬧得不可開交。 當時北魏實際掌權(quán)人亦是一名女子,她叫靈太后,看著自己的小姑子受氣,十分憤怒。她下令削除劉輝的爵位,命令二人離婚。 誰知道,一年之后,蘭陵公主自己受不了了,她請求靈太后讓她和劉輝復合。 兩個人復合后,蘭陵公主懷孕了,但劉輝本性難移,他依然在外面風流。兩人因此事又開始互撕,劉輝可能從沒愛過這位驕橫的公主,他怒火中燒,將公主推下床,還用腳去踢她的肚子。 結(jié)果,蘭陵公主傷重不治。 這本書通過對一些古代家庭事件的還原,我們可以看出,當時女性的地位并不低。 她們大多都敢公然反對丈夫的風流行為,捍衛(wèi)自己的主權(quán)。 比如東晉名將謝安,喜好聲色,喜歡帶上歌姬游山玩水,久而久之,便想將其中日久生情的歌姬納為小妾帶回家中。 可是,這件事情他還得征得夫人劉氏的同意,并且,他還不敢自己去問,讓學生拿著《詩經(jīng)· 螽斯》篇贊頌多子多福的內(nèi)容去旁敲側(cè)擊。結(jié)果,招來劉氏冷冷的反擊:“這肯定是男人寫的,如果是女人,一定不會這么寫?!?/p> 謝安的內(nèi)心盡管有十萬個不樂意,但還是尊重了老婆大人。 由此可見,中國古代的女性并不是完全沒有地位。特別是魏晉南北朝時期,那是一個名士風流的時代,同時也是一個妒風盛行的時代,女子敢跳出來反對丈夫的時代,絕不能用一個簡單的“男尊女卑”去概括。 只是,女性的力量本身就很弱,她們想要捍衛(wèi)自己的權(quán)利,卻不知道用什么樣的手段和方法,便會被“嫉妒心”牽著鼻子走。 于是,就上演了蘭陵公主殘害婢女,將其開膛剖肚,并且還要送給自己丈夫炫耀一番的事情。 從另一個角度來說,她正是因為并不處于“卑”的地位,才想用此極端的手法給劉輝點顏色看看,想起到一個震懾的作用,讓劉輝從此不敢有二心。 可惜,劉輝并不吃她這一套,故而積怨成恨,后面才會下狠手,毫不顧及蘭陵公主肚子里還懷著自己的孩子。 再來看這名婢女,她很明顯處于“卑”的地位上,不僅被劉輝玷污了,還不幸成為了蘭陵公主泄憤的對象。 從書中可以看出,案件后來的焦點集中于劉輝殺害公主這件事情到底該如何處理,而對于這名可憐的婢女,就如同死了一只螞蟻一樣,無人提及。 婢女和公主同為女人,命運卻如此不同,真正的尊卑存在于階級社會里,而并非男女兩性之間,至少,從漢到唐的情況是如此。 無論是男人還是女人,只要生活在一個上層的圈子里,地位自然就會比底層老百姓要高很多。 其次,在同一個階層里,大家崇尚的是“強者”,如果你有本事,女子也可以掌權(quán),女子說的話同樣很有份量。 這個圈層的覆蓋面還是比較廣的,只要不是為奴為婢,基本上還是能夠享有一定的話語權(quán)。 話說,當劉輝發(fā)現(xiàn)自己打死了公主之后,也嚇得不輕,他便畏罪潛逃了。當時執(zhí)政掌權(quán)的靈太后也是一名女子,她非常憤怒,下令追到天涯海角,也要讓劉輝償命。 然而,靈太后執(zhí)政之時北魏已經(jīng)進入全面漢化改革的過程之中,她也不能我行我素,所以,當朝大臣搬出了各種法律條文,來論證劉輝罪不該死。 這個過程就像我們今天的法庭辯論一樣精彩,通過這本書對此案的還原,我們會發(fā)現(xiàn),中國一直都是一個“法制”國度,只是因為王朝更迭,戰(zhàn)亂頻頻,“有法卻未必可依”。相對來說,只要處于太平時期,大家都會自覺地遵守法律和道德的約束。 當時,漢代的法律有明文規(guī)定:“審判一個人的罪行之時,得考慮他犯罪時的動機和心態(tài),是過失還是故意。” 故而,不少朝臣便站在劉輝一邊,認為他是盛怒之下過失殺人,而非故意。想必,這些男人對“妒婦”是十分討厭的。 因為女性的地位比較高,在家里說話算話,為了捍衛(wèi)自己的“主權(quán)”,她們反對丈夫養(yǎng)小三,一時間“妒風盛行”。另一方面,奴婢的地位比較低,她們常常因此被虐致死。 劉宋時期的虞通之,還為此專門收錄了一些妒婦的行為編撰成《妒婦記》一書,希望大家引以為鑒。 不過,靈太后還是堅決要處死劉輝,可見她說話還是很硬氣的。只不過,劉輝被行刑之前遇到了大赦,才撿回了一條命。 “公主之死”在歷史上是一件非常特殊的案件,通過整個事件的來龍去脈的分析,并且結(jié)合漢唐的一些家庭案件及當時的法律解讀,我們可以看出至少在這一段時期,并沒有太過于嚴重的“男尊女卑”(指同一個圈層)。 “卑”的是生活于社會最底層的奴仆,無論男女都很可憐。當然,為婢為奴的女性更為悲慘,她們沒有生存的能力,只能依附在男人身上。于是,等待她們的命運,很可能是不僅要被男人辱,還會被女人欺。 當然,古時的女性地位再高,也不能與今天的女性相比?,F(xiàn)代女性不僅能夠拋頭露面,還享有和男性同等的權(quán)利,所以,生活在今天的女性是真幸福。 不過,幸福并非一種權(quán)利,而是一種感知能力,男女天性有別,雙方若想獲得良好的兩性關(guān)系,收獲幸福的婚姻家庭,需要雙方克服人性中的弱點,才能雙向奔赴。 大家不妨讀讀這本從家庭倫理的法律角度進行解讀的歷史書籍,或許,會給我們帶來不一樣的啟示。 說明:圖片來源網(wǎng)絡(luò),侵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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