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悠式直播帶貨,我們不能太寬容 2月27日晚,一位主播正在直播間推銷一款“貴州×××濃香型”高度白酒。主播多次碰瓷“茅臺酒”,稱這款酒是凌駕于“飛天茅臺”之上的紀念收藏酒,出廠價一箱3000多元,現在直接讓利粉絲,一箱(6瓶)只要398元,每瓶僅66元。記者觀察發(fā)現,這款酒的生產企業(yè)是某保健酒業(yè)有限公司,而非貴州茅臺股份有限公司。該商品評論區(qū)里,不少消費者購買后都給出了差評。 (3月2日 《法制日報》) “國酒茅臺“的稱呼算不上嚴謹,但茅臺在中國消費者眼里,絕對是白酒界的“大哥大”。博主在直播間居然宣稱他推薦的白酒凌駕于“飛天茅臺”之上,真是吹牛不上稅。更邪乎的則是,他把價格從3000元砍到66元,讓惠與直播間的粉絲。 果真如此嗎?記者調查發(fā)現,生產廠家僅是一家生產保健酒的企業(yè)。很多已經購買的消費者反饋,給了差評:碼不對,查不到對應商品;酒只能算是雜酒,看外觀只能說一般……。博主在直播間歇斯底里地推薦,極盡忽悠之能事,設置碰瓷茅臺,讓喜歡他的粉絲上當受騙,自己則大賺一筆傭金。 “66元買的白酒賽茅臺“?這當然是直播帶貨忽悠下的騙局。上當的消費者不愿依法維權,相當寬容,原因有三:其一,受騙的金額不多,不想折騰;其二,不想讓自己喜歡的帶貨主播難堪;其三,主播帶貨時虛假宣傳的證據難以留存。忽悠式帶貨直播之所以難禁,就是和消費者不較真有關。 其實,直播帶貨忽悠宣傳、虛假廣告泛濫,也與管理平臺疏于監(jiān)管有直接的關系。在直播管理平臺看來,直播間火爆,帶貨銷量高,既給博主帶來豐厚的收益,也能給直播平臺帶來繁榮,平臺當然也能從中獲益。所以,平臺雖然給博主約法三章,要求博主遵守法規(guī),但很多時候,也是睜一只眼閉一只眼。 網絡絕非法外之地,直播帶貨亦應受到法律視角的審視。從法律層面上看,直播帶貨就是一種廣告,帶貨主博的身份相當于廣告代言人,應當遵循廣告法規(guī),不能出現虛假廣告,哪怕是打廣告法規(guī)的擦邊球也不行。所以,忽悠式直播帶貨已經觸及法規(guī),屬于違法違規(guī),應受到規(guī)范和懲戒。 我們希望直播帶貨的每一天都是“3·15”,也希望所有的帶貨主播們都能心存敬畏,認真對待消費者的權益。消費者在遭遇直播間忽悠式直播帶貨的騙局后,應當積極維權,別怕麻煩。最關鍵的是,管理平臺應當履行好監(jiān)管之責,對忽悠式直播帶貨采取技術手段的監(jiān)督措施,并加大處罰力度。總之,我們不能對直播間的虛假宣傳太仁慈,太寬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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