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一 曰“性”、曰“道”、曰“教”,有質(zhì)而成章者也。曰“天命”、曰“率性”、曰“ 修道”,則事致于虛而未有其名實者也。溯其有質(zhì)成章者于致虛之際,以知其所自來,故曰 “之謂”。 曰“自誠明”,有其實理矣;曰“自明誠”,有其實事矣?!靶浴?,為功于天者也; “教”,為功于人者也。因其實而知其所以為功,故曰“謂之”。 天命大而性小,性屬一人而言。率性虛而道實,修道方為而教已然。命外無性,性外無道,道外無教,故曰“之謂”,彼固然而我授之名也。 誠明皆性,亦皆教也。得之自然者性,復(fù)其自然者亦性,而教亦無非自然之理。明之所生者性,明之所麗者亦性,如仁義禮等。而教亦本乎天明之所生。特其相因之際,有繼、有存,成性存存,道義之門。有通、有復(fù),則且于彼固然無分之地而可為之分,故曰“謂之”,我為之名而辨以著也。 黃洵饒緩急之訓(xùn),未當(dāng)二者之義。 二 章句云“所性而有”、“繇教而入”,則就性之所凝與教之所成者言,是移下一層說。因取圣賢而分實之以其人,語自可通。小注所載朱子語錄及或問所取藍田之說,則畢竟于“性”、“教”兩字不安。 孟子言“君子所性”一“所”字,與“所欲”、“所樂”一例,言君子所見以為己性者也。觀孟子言耳目口鼻之欲“君子不謂之性”,則知“所性”者,君子所謂之性,非言君子性中之境界,而謂見性后之所依據(jù)也。若其云“堯、舜性之”,則要就堯、舜之功用而言。如“動容周旋中禮”四事,皆推本其性之撰,而原其所以得自然咸宜者,性之德也,而非以性為自然之詞也。 至于教非學(xué),學(xué)非教,義之必不可通也,則尤明甚?!棒斫潭搿闭?,賢人之學(xué),而必不可謂教者賢人之事。故藍田于此,亦有所不能誣,而必云“圣人之所教”。夫?qū)W以學(xué)夫所教,而學(xué)必非教;教以教人之學(xué),而教必非學(xué)。學(xué)者,有事之詞也;教者,成法之謂也。此而可屈使從我之所說,則亦何不可抑古人以徇其私見哉? 要此一節(jié)文字,自分兩段。上二句以理言,下二句以事言。于理而見其分,則性原天而教自人。于事而著其合,則合天者亦同乎人,而盡人者亦同乎天。既顯分兩段,則陳氏“ 下二句結(jié)上意”之說,真成鹵莽。 若夫理之分者未嘗不合,則首章已顯明其旨。性、教原自一貫:才言性則固有其教,凡言教則無不率于性。事之合者固有其分:則“自誠明謂之性”,而因性自然者,為功于天;“自明誠謂之教”,則待教而成者,為功于人。前二句固已足達其理,不待后之復(fù)為申說也。 愚欲于兩段相承之際為之語曰:圣人之盡性,誠也;賢人之奉教,明也?!罢\則明矣 ”,教斯立矣?!懊鲃t誠矣”,性斯盡矣。如此,則轉(zhuǎn)合明而可以破此章之疑。 然本文云“誠則明矣”,而不云性則無不明矣;“明則誠矣”,而不云教則可以至于誠矣。是亦足見上二句之未及乎圣人賢人,必待下二句“誠則明矣”一“誠”字,方以言圣人之德足乎誠;“明則誠矣”一“明”字,方以言賢人之學(xué)因乎明。是章句“德無不實”八句,僅可用以釋下二句“誠”、“明”二字,而上二句則未之釋,此章句之疏也。 圣人之德自誠而明,而所以爾者,則天命之性“自誠明”也。賢人之學(xué)自明而誠,而其能然者,惟圣人之教“自明誠”也。 上天之載,無聲無臭,而翕辟變化,有其實然,則為等為殺,粲然昭著于萬物之中,一鳶飛魚躍之可以仰觀俯察而無不顯。自誠而明者,惟其有之,是以著之也。于天為命,而于人為性也。然其所以不言命者,則命唯一誠,而性乃有此虛靈不昧之明也。 圣人之德,以其喻乎己者,紀(jì)綱條理,昭晰不忒,得以列為禮、樂、刑、政,確然行于天下后世,使匹夫匹婦可以與知與能而盡其性。自明而誠者,推其所已明,以為明為不誠者,明夫天理之固誠,而有章有質(zhì),反之天理而皆非妄也;于圣人為道,而于天下為教也。然其所以不言道者,則圣人之于道,唯率其本明,而既立為教,乃使理麗于實也。 天不容已于誠,而無心于明。誠者天之道也,明者人之天也。圣人有功于明,而不能必天下之誠明者,圣人立教之本也。誠者教中所有之德也。賢人志于誠,而豫其事于明,則 “不明乎善,不誠乎身”,學(xué)、問、思、辨所以因圣而為功者也。此在天、在人,圣修教、賢繇教之差等,固然其有別。上二句之旨。而在天為誠者,在人則必有其明,明授于性,而非性之有誠而無明。 故圣人有其誠而必有明,圣之所以盡性而合天者,固其自然之發(fā)見。圣之所明者,賢者得之而可以誠,明開于圣教,而非教之但可以明而無當(dāng)于誠。故賢人明圣人之所明,而亦誠圣人之所誠。賢之所以學(xué)圣人而幾于天者,明尤其用功之資始。然則性必有明而后教立,學(xué)必繇明而后因教以入道,故曰“不明乎善,不誠乎身”。明雖在天所未有而圣必有,“自明誠”“明”字屬圣人說。在賢必用,“明則誠矣”“明”字屬賢人說。中庸所以要功于誠,而必以明為之階牖也。 一章之旨,大概如此。乃以求以下十二章,無不合符。末章指示入德之功,必以知幾為首。首章平列性、道、教,而必以教為歸,亦無不合符者。然則于此章竟刪抹節(jié)次,混合為一,如陳氏所云“下結(jié)上”者,要其立義漫無歸宿,而大義不顯。子思亦何事為此區(qū)別之言,絕天下以作圣之功哉? 第二十二章一 二十二章以下,章句系之語云“言天道也”,“言人道也”。須知朱子是櫽括來說個題目,便人記憶。其實則所云“言天道”者,言圣人之具體乎天道也;“言人道”者,言君子之克盡乎人道也。圣人自圣人,天自天,故曰“可以贊”,“可以參”,曰“如神”,曰“ 配天”,俱有比擬,有差等?!翱梢浴闭撸纯啥芍~也。曰“如”、曰“配”者,雖異而相如、相配也。 孟子言“圣人之于天道”,固有分別,一如言“仁之于父子”。仁者心德,父子者天倫。仁非即父子,則天道亦非即圣人審矣。 又獨以人道歸君子,亦不可。人道須是圣人方盡得。故言人道章亦曰“唯天下至誠為能化”,曰“大哉圣人之道”;言天道章亦云“能盡其性”。在天為命,在人為性。盡性,固盡人道也。論語言“性與天道”,性、天之分審矣。直至贊化育,參天地,而后圣人之體天道者見焉。要其體天道者,亦以其盡人道者體之爾。 此等處,中庸原要說合,見得“知之”、“成功”之一。故于圣人分上,說“天地之化育”,“天地之道”,“維天之命”,“天地之所以為大”;于君子分上,說“圣人之道,峻極于天”,說“誠者自成,所以成物”,說“建諸天地而不悖”,乃至動察靜存之功,馴至于“上天之載,無聲無臭”,無非此理。圣則合天矣,賢則合圣矣。合圣,而于天又豈遠哉?諸儒徒區(qū)區(qū)于生安、學(xué)利、困勉之分,而不知盡性即以至命之合,大失本旨。 二 或問于第二十章說誠之處,推天人之本合,而其后,人遂有不誠以異乎天者,其害在人欲;至此章言至誠盡性,而以“無人欲之私”為之脈絡(luò)。此朱子吃緊示人語,轉(zhuǎn)折分明,首尾具足,更不囫圇蓋覆。其不取程子“窮理便是至命”之說,亦爭此耳。 蓋誠者性之撰也,性者誠之所麗也。性無不誠,仁義禮知,皆載忠信。非但言誠而即性。性有仁義禮知。誠以行乎性之德,非性之無他可名而但以誠也。性實有其典禮,誠虛應(yīng)以為會通。性備乎善,誠依乎性。誠者天之用也,性之通也。性者天用之體也,誠之所干也。故曰“惟天下至誠,為能盡其性”。可以分誠與性為二,而相因言之。天用之體,不閑于圣人之與夫婦。無誠以為之干,則忮害雜仁,貪昧雜義,而甚者奪之。因我所固有之大用誠,以行乎天所命我之本體性,充實無雜,則人欲不得以乘之,忮害等無所假托則不雜。而誠無不干乎性,性無不通乎誠矣。 抑朱子以盡心為盡其妙用,盡性為盡其全體,以體言性,與愚說同。而盡其虛靈知覺之妙用者,豈即誠乎?于此則更有辨。 孟子以知言,此以行言。則“知性”與“盡性”對,而于“知”與“盡”分知行;“ 盡心”與“至誠”對,而于“心”與“誠”分知行。問者有所未察,故以“盡心”“盡性” 為疑,朱子則已別白之矣?!氨M心”者,盡其虛靈知覺之妙用,所謂“明善”也?!爸琳\” 者,極至其篤實充滿之大用,所謂“誠身”也?!按嫘酿B(yǎng)性”者,誠之之事也?!氨M性”者,事天之效也。 君子學(xué)繇教入,自明而誠,則以“盡心”為始事。圣人德與天合,自誠而明,則略“ 盡心”而但從“誠身”始。圣人無欲,不待“盡心”以揀乎理欲之界。賢人遏欲以存理者也,而遏欲必始于晰欲,故務(wù)“盡心”;存理必資乎察理,故務(wù)“知性”。孟子為思誠言其義,與下言人道諸章義通,不可引作此章之證。 三 章句云“此自誠而明之事”,則盡人物之性,贊化育,參天地,皆以極明之用也?!?知無不明”,固明也?!疤師o不當(dāng)”,則是誠以成物,而亦為明之效者,明之所至,誠用皆達也。 盡人物之性,明只是教,而不可謂性;則“自明誠謂之教”,乃以言“自誠明”者明后之功用。既誠以生明而明復(fù)立誠,其非竟言賢人之學(xué)可知已。若賢人則須于人物之性,求知之明,求處之當(dāng),于己之性,察而繇之,其不能即謂之教,審矣。 以此知“自明誠”“明”字,亦以成德言,而無工夫?!白哉\明”者亦有其“自明誠 ”也。直至“明則誠矣”“明”字,方為賢人之學(xué)而有力。不然,則此“自誠明”之事,何以不自明止?必處之當(dāng)故。而朱子所云“教化開通處得其理”,又豈非教之謂乎? 大抵此等處須要活看。如下章言“誠則形,形則著,著則明”,固非“自誠明”之事,而抑何以先誠而后明耶?自明誠者,亦自誠而復(fù)明。 四 說此“至誠”必是有德有位,陳氏之膚見也。本文云“盡人之性”、“盡物之性”, “盡”字自在性上說,不在人物上說。一人亦人也,千萬人亦人也;用物之宏亦物也,用物之寡亦物也。豈孔子之未得位而遂不能盡人物之性耶? 此與作禮樂不同。彼以行于天下言,則須位。此就其所知、所處之人物言,則不須位。陳氏死認朱子“黎民于變時雍,鳥獸魚鱉咸若”之語,便煞著堯、舜說。不知朱子本文一 “如”字,是活語,極其至處,則時雍咸若而皆非分外。然抑豈必時雍咸若而后能盡人物之性,以幾于贊化參天也哉? 第二十三章一 “曲”云者,如山一曲、水一曲之曲,非一方一隅之謂也。從縱上說,不從方上說。斯道之流行者不息,而曲者據(jù)得現(xiàn)前一段田地,亦其全體流行之一截也。 總緣此指誠而言,固不可以仁義之一端代之?!爸虑倍扒苡姓\”,此等天資,與乍見孺子入井而惻隱之今人,自不一格。彼特一念之善,發(fā)于不知不覺之際,恍惚靈動,而非有無妄之可據(jù)。其于未見孺子之前,孺子見已之余,猶夫人之不仁也。若此之“曲”,則大概皆循義理而行,特不能于痛癢關(guān)心之處,親切警惺,如固有之。唯此一“曲”,則實有之而無妄,茍能所擇皆善,則所信益弘,而無有不誠,遂俾形、著、明、動、變、化之效,無不捷得,足以知非乍見孺子入井之心所可幾也。程、朱之言,特借以顯“曲”為全體盡露之一節(jié),而以擴充盡“致”字之義,非謂四端之即為“曲”也。 小注“既是四端,安得謂之曲”一問,問者先不曉了。朱子亦但就其問處答,故不可據(jù)為典要。若朱子“須于事上論,不當(dāng)于人上論”之說,斯為近之。曲者,獨于一事上灌注得者誠親切。其實此誠,元是萬行共載的。則養(yǎng)繇基之于射,亦是誠之全體見于一曲,其事小則其所誠者亦小耳。程子引喻,亦未為過。但所云“用志不分”,則屬乎好學(xué)力行而非誠耳。 誠者,周流乎萬事萬物,而一有則全真無二者也。一念之誠,一事之誠,即全體之誠;直至盡性合天,更無增加。與見孺子入井之心,有端而無仁之大用者不同。非猶夫四端為一星之火,涓涓之水也。 抑四端如人之有四體,手自手而足自足。誠如人之有心,無定在而無在非其定在也。故一事一念,原該全體,致之即充,而不待于取譬以旁通。則或問“悉有眾善”之說,亦從此而生,特未為之靠定“誠”字,不免有所窒礙,如四端之說者。蓋惻隱與羞惡殊心,余二亦爾。故可目言之為四,并列之為端。誠則同歸而行乎殊涂,一致而被乎千慮,雖其一曲,亦無有可分派而并立也。唯察乎“曲”之為“曲”,則眾說紛紜,不辨而自定矣。 二 黃氏“物格知至之后,致曲與固執(zhí)并行”之說,甚為有功于圣學(xué);似與龜山學(xué)、問、思、辨、篤行之說,相為異同。 乃所謂篤行者,元有二義。一事之已行者,專力以造其極,此以執(zhí)為篤也。眾事之待行者,推廣而皆盡其理,此以致為篤也。故曰“行之弗篤弗措”,與上言“弗知”、“弗能 ”、“弗得”不同。行但期于篤,而不可云行之弗成弗措,初非以一行之成為止境也?!爸虑倍?,收拾盡“誠之者”一大段工夫。學(xué)、問、思、辨者,“致”前之功也。非博、審、慎、明,則曲無以致。一曲能誠,則既不患其執(zhí)之不固,而唯是致之宜弘也。至于能致,則其執(zhí)一曲而能固者不待言,而其用力于學(xué)、問、思、辨之深,亦可見矣。則黃氏之說以著夫擇善以后之功而析為二;二者皆篤行事。龜山之旨,則以包乎固執(zhí)之前而統(tǒng)其成也;又在讀者之善通爾。 三 在己為“形”,被物為“著”,己之感物曰“動”,物之應(yīng)感曰“變”。六“則”字皆為急辭,而“形則著、動則變”二層,尤是一串事。如瞽瞍允若,“化”也,非但“變” 也;瞽瞍底豫,則“變”也。舜之感瞍而生其豫者“動”也,瞍因自豫悅而忘其頑者“變” 也。起念為“動”,其幾在動之者,而彼未能自主。成念為“變”,變其未動以前之心,而得善于己矣。 四 “形”兼言、行、動而言?!爸眲t人聞其言而知其為善言,見其行與動而知其為善行善動?!懊鳌眲t言為法,行為則,動為道,與天下共明斯道矣。此“明”字與“明則誠矣 ”“明”字大異,而與“自誠明”“明”字亦無甚分。 所謂“光輝”者,教之行于天下后世者也。天下后世之道大明于己之謂光,君子之道及于天下后世之謂輝。光如日月輪郭里的赤光白光,輝則其芒耀之自天而下屬于地中閑的暉焰?!懊鳌弊峙c“光輝”字自別。茹者之謂明,吐者之謂光。此言及物之光輝而云明者,言物之所資以為明,己之所施物以明者也。如日之光輝,令目與鏡得之以為明,故“明則動” 分己與物處,雖是一大界限,而亦以“則”字急承之。 五 章句所謂“誠能動物”者,在孟子但就治民、獲上、順親、信友而言。實則孟子所言,行也,而未及于教也。此言“明則動”者,包括甚大,兼行之所感與教之所啟而統(tǒng)言之。曰 “著”、曰“明”,則有制禮、作樂、詳刑、勅政之事矣。若無位之君子,則有道足興,聞風(fēng)而起,皆其動物之效。愚所舉瞽瞍底豫,亦聊指一端,以發(fā)字義爾。 第二十四章一 或問所云“術(shù)數(shù)推驗之煩”,正以破至誠之不以祥妖、蓍龜為知。其云“意想測度之私”,正以破至誠之不緣四體之動而知。子貢知二君之死亡,而夫子以為“不幸”,以其為測度也。 小注所載朱子語錄,是門人記成文字時下語不精通。其云“但人不能見”者,就理之形見而言,已撇開妖祥、蓍龜、四體等項上面說。彼亦皆是此理,而此理則非常人之所見,其所見必繇象數(shù)也。至其云“蓍龜所告之吉兇,非至誠人不能見”,此又就俗情中借一引證。所謂“至誠人”者,亦就其術(shù)中之篤信者言之耳,故加“人”字以別之。人者微詞也。云峰不知此意,乃認定在象數(shù)上知吉兇,則甚矣其愚也。 禎祥、妖孽之必有,蓍龜、四體之先見,此是鬼神之誠。鬼神體物而不可遺,無心于知,而昭察兆見者不誣,故人得憑之以前知,斯鬼神之明也。唯“誠則明”,鬼神之誠不可掩者也,是以不待至誠,而人得因以前知。 天地閑只是理與氣,氣載理而理以秩敘乎氣。理無形,氣則有象,象則有數(shù)。此理或紊,則象不正而數(shù)不均,大而顯著,細而微動。非至誠之實有其理,則據(jù)其顯者以為征,迎其微者以為兆,象數(shù)之學(xué)所自興也。 至誠者理誠乎己,則“惠迪吉”,迪乎我而即吉也;“從逆兇”,逆乎我而即兇也。如會做文字人看人試闈文字,當(dāng)于其心則知其售,不當(dāng)于其心則知其不售,卻與精于卜筮者一例取準(zhǔn)。所以書云“唯先蔽志,昆命于元龜”,則固已先天而天不違矣。 鬼神之為妖為祥,在蓍龜而見,在四體而動者,非有意想也,至誠之道也。在天之至誠。人之用此以知鬼神之所知者,則推測之小道也。“至誠如神”,與鬼神同以至誠之道而前知之。而善為術(shù)數(shù)、精于測度者,則藉鬼神之誠明以知之,是神自效也,非彼之能如神也。如董五經(jīng)知程子之至,卻云“聲息甚大”,其所藉者聲息也,非聲息則彼且惘然矣。 俗有本命元辰來告之說,亦是藉當(dāng)體之鬼神。而程子所云“知不如不知之愈”,直以吾身之誠有不足,故藉乎神以為明,而非其明也。藉乎神,則己與神為二。令其知者一,因而知者又一,此二之說也。與神為二,則神固誠而己不誠。己既不誠,乃以篤信夫神之區(qū)區(qū)者為誠,其亦微矣。 乃其大端之別,則至誠所知者,國家之興亡也,善不善之禍福也。若今日晴,明日雨,程先生之來不來,此亦何煩屑屑然而知之哉?圣人所以須前知者,亦只為調(diào)燮補救,思患預(yù)防,與夫規(guī)恢法制,俟后圣而不惑耳;一切尖尖酸酸底人事家計,則直無心情到上面去。 又如“亡秦者胡”,“點撿作天子”,既無可如何區(qū)處,亦不勞知得。如夫子說子路不得其死,亦須是警戒他,教涵養(yǎng)其行行之氣。不成只似張憬藏一流,判斷生死以炫其術(shù)?但國家之興亡,夫人之禍福,徒以一端之理斷之,則失者亦眾。如孔子言衛(wèi)靈公之不喪,即非季康子之所知??底又?,非無理也。 乃必如孔子,于善惡得失,如冷暖之喻于體,亦如王者之自操賞罰,酌量皆平,則輕重長短緩急宜稱,在理上分得分數(shù)清切。而氣之受成于理,為順為逆,為舒為促,為有可變救,為無可變救,直似明醫(yī)人又曾自療過己身此病來,及看人此病,斷不浪憂浪喜,而所以施之藥石者,一無妄投,茍嘗試焉,而未有不能生之者也。 其在他人,則或以數(shù)測而反知之,以理度而反失之。唯其理之未實而不達乎神之所以誠也。以數(shù)測者,非其人之能知也,因其一念之篤信而神憑之也。鬼神之體乎誠而不可掩,其道可以前知也。以理知者,無待于鬼神,而與鬼神同其吉兇也。至誠之能體夫誠,而“誠則明”,其道可以前知也。其道同,故“至誠如神”;神可以知者,無不知矣。云峰無此境界,故信不能及,而謂必繇妖祥卜筮,亦其宜矣。 二 章句云“無一毫私偽盡己則無私,以實則無偽。留于心目之閑”一句,是透徹重圍語。私者私意也,偽者襲義也。 以己之私意論順逆,順于己之私者則以為順,逆于己之私者則以為逆。如子路言“何必讀書然后為學(xué)”,則亦不知為宰之足以賊子羔也。 以口耳所得,襲義而取之,則所謂順者必有其不順,所謂逆者未必其果逆。如徒聞“ 喪欲速貧,死欲速朽”,非實得于己而見其必然,則速貧而無以仰事俯育,速朽而作不孝之俑矣。 義理本自廣大,容不得私;本自精微,非偽所及。而禍福興亡,一受成于廣大精微之天道,則必其廣大無私、精微不偽者,然后可與鬼神合其吉兇而不爽。若此者,豈但如小注所云“能見蓍龜吉兇之至誠人”乎?故章句、或問而外,朱門諸子所記師言,過口成酸,讀者當(dāng)知節(jié)取。 第二十五章一 此章本文,良自清順,而諸儒之言,故為紛糾,徒俾歧路亡羊??傄源说葏^(qū)處,一字不審,則入迷津。如第一句,章句下個“物”字,第二句下個“人”字,止為道理須是如此說,不容于誠則遺夫物而以道委之物。實則兩“自”字,卻是一般,皆指當(dāng)人身上說。故或問復(fù)取程子“至誠事親則成人子,至誠事君則成人臣”之說,以為之歸。 繇章句言,則該乎物而論其本然。繇程子之言,則歸乎當(dāng)人之身而論其能然。兩說豈不自相矛盾?須知章句于此下一“物”字,是盡著道體說,教圓滿,而所取程子之說,則以距游、楊“無待”之言誤以“自”為“自然”之自,而大謬于歸其事于人之旨也。故章句又云“誠以心言”。曰“心”,則非在天之成萬物者可知矣。 乃此所云心,又與或問解第二節(jié)以實理、實心分者不同?;騿査茖嵭恼撸酥詫嵭男械勒咭?。章句所云心者,謂天予人以誠而人得之以為心也。 此“心”字與“性”字大略相近。然不可言性,而但可言心,則以性為天所命之體,心為天所授之用。仁義禮知,性也,有成體而莫之流行者也。誠,心也,無定體而行其性者也。心統(tǒng)性,故誠貫四德,而四德分一,不足以盡誠。性與生俱,而心繇性發(fā)。故誠必托乎仁義禮知以著其用,而仁義禮知靜處以待誠而行。是以胡、史諸儒竟以誠為性者,不如章句之言心也。 乃所謂心,則亦自人固有之心備萬物于我者而言之。其與或問所云“實心”,固大別也。知此,則程子之以能然言者,一章句之說為本然者也。 抑所謂以心言、以理言者,為“誠者”“而道”四字釋耳,非以釋夫“自成”“自道 ”也。若本文之旨,則“誠”與“道”皆以其固然之體言之,又皆兼人物而言之?!白猿伞?“自道”,則皆當(dāng)然而務(wù)致其功之詞,而略物以歸之當(dāng)人之身。若曰:天所命物以誠而我得之以為心者,乃我之所以成其德也;天所命我以性而人率之為道者,乃我之所必自行焉而后得為道也。以誠自成,而后天道之誠不虛;自道夫道,而后率性之道不離。誠麗乎物以見功,物得夫誠以為干。萬物皆備之誠心,乃萬物大成之終始。誠不至而物不備于我,物不備則無物矣。 故君子知人心固有其誠,而非自成之,則于物無以為之終始而無物;則吾誠之之功,所以凝其誠而行乎道,其所為“自成”“自道”者,一皆天道之誠、率性之道之所見功。是其以體天而復(fù)性者,誠可貴也。而又非恃天之畀我以誠,顯我以道,遂可因任而自得之為貴。則所貴者,必在己之“自成”而“自道”也,惟君子之能誠之也。誠之,則有其誠矣。有其誠,則非但“成己”,而亦以成物矣。從此以下,理事雙顯。 以此,誠也者,原足以成己,而無不足于成物,則誠之而底于成,其必成物審矣。成己者,仁之體也。成物者,知之用也。天命之性,固有之德也;而能成己焉,則是仁之體立也;能成物焉,則是知之用行也。仁、知咸得,則是復(fù)其性之德也。統(tǒng)乎一誠,而己、物胥成焉,則同此一道,而外內(nèi)固合焉,道本無不宜也。性乎誠而仁、知盡焉,準(zhǔn)諸道而合外內(nèi)焉,斯以時措之而宜也。君子誠之之功,其能有誠也如此。 是其自成者即誠也,人而天者也;自道者即道也,身而性焉。惟天道不息之妙,必因人道而成能,故人事自盡之極,合諸天道而不貳。此繇教入道者所以明則誠焉,而成功一也。此章大旨,不過如此。以是考諸儒之失得,庶不差矣。 二 此章之大迷,在數(shù)字互混上。朱子為分析之以啟其迷,乃后來諸儒又執(zhí)所析以成迷,此訓(xùn)詁之學(xué)所以愈繁而愈離也。 “自成”“自”字,與“己”字不同。己,對物之詞,專乎吾身之事而言也。自,則攝物歸己之謂也。朱子恐人以“自成”為專成夫己,將有如雙峰之誤者,故于章句兼物為言。乃迷者執(zhí)此,而以為物之成也,固有天成之,而不因乎人者矣,遂舉“自成”而一屬之天理之自然,則又暗中游、楊“無待”之妄而不覺。 乃本文之旨,則謂天道之誠,此無待。我可以自成其心而始可有夫物也。此有待。故“誠”之為言,兼乎物之理,而“自成”則專乎己之功。誠者,己之所成,物之所成;而成之者,己固自我成之,物亦自我成之也。 又言“誠”而更言“道”,前云“誠者天之道”,此雙峰之所繇迷也。不知道者率乎性,誠者成乎心,心性固非有二,而性為體,心為用,心涵性,性麗心,故朱子以心言誠,以理言道,章句已云“性即理也”。則道為性所賅存之體,誠為心所流行之用。賅用存故可云費,流行故可云無息。諸儒不察,乃以性言誠,則雙峰既不知朱子異中之異,而諸儒抑不知朱子同中之異也。 又章中四“物”字,前二“物”字兼己與物而言,兼物與事而言,則或下逮于草木禽獸者有之。然君子之誠之也,自以處人接事為本務(wù)。如小注所云“視不明、聽不聰,則不聞是物、不見是物,而同于無物”,不聞不見者,同于己之無耳無目也;不聞是物、不見是物者,同于己之未視是物、未聽是物也。然要必為己所當(dāng)有事者,而其終始之條理,乃不可略。若飛鳥之啼我側(cè),流螢之過我前,即不明不聰,而亦何有于大害哉?“誠者物之終始”,不擇于我之能有是物與否而皆固然,則可下洎于鳥獸草木而為言;若夫“不誠無物”,固已舍草木鳥獸而專言人事矣。 顧此“無物”字,則猶兼己而言,而不如下“成物”“物”字之與“己”為對設(shè)之詞。蓋“無物”之物,大要作“事”字解,或問言之極詳;特不可以“事”字易之,則如楊氏無君之非不忠,墨氏無父之非不孝也。言筌之易墮,有倚則偏,故北溪引季氏跛倚以祭,雖為切當(dāng),而末云“與不祭何異”,語終有疵,不如云“與無鬼神何異”或云“與無祭主何異 ”之為當(dāng)也。 又“物之終始”一“終”字,與下“無物”一“無”字,相去天淵。無者無始也,并無終也。始者固有始也,而終者亦有終也。程子以徹頭徹尾言終始,則如有頭有尾,共成一魚,有始有終,共成一物。其可以頭為有,尾為無乎? 小注中“向于有”、“向于無”之云,乃偏自天之所以賦物者而言,而不該乎人之所受于天之誠。須知“誠者天之道”,大段以在人之天為言,而在天之天,則人所無事,而特不可謂其非以誠為道耳。 乃“向于無”一“無”字,止當(dāng)“死”字看,與本文“無”字不同。即在天而言,如生一趙姓者為始,趙姓者之死為終,其生之也向于有,其死之也向于無。若夫誠所不至而無此物,則如天下原無此趙姓之人,既已不生,何得有死?況于在人之天而兼乎理與事矣,則始者事之初也,終者事之成也,尤非始有而終無也。若以生死而言,則必全而生之,全而歸之,而后為誠之終。若泛然之人,氣盡神離而死也,則其不誠固已久矣,而又何得謂之終哉? 故曰:“君子曰終,小人曰死?!笔侵K者成之詞,與大學(xué)“事有終始”之終相近,而不可以澌滅殆盡為言。且死者亦既有死矣,異于無之謂矣。無者非所得有也,非其終之謂也。楊氏無君而可謂君之終,墨氏無父而可謂父之死乎? 以此知程子徹首徹尾之義為不可易。朱子推廣之曰“自始至終,皆實理之所為”,言尤明切。乃又曰“至焉之終始,即其物之終始”,則又以閑斷處為終,則亦或問之疵,不可不揀其毫厘之謬者也。 又章句釋“性之德也”,云“是皆吾性之固有”,以理言而不以功效言。乃上云“仁者體之存”,則必有存其體者矣;“知者用之發(fā)”,則必有發(fā)其用者矣。則小注所云“盡己而無一毫之私偽”,“因物成就,各得其當(dāng)”,“克己復(fù)禮”,“知周萬物”,而或問抑云 “子思之言主于行”,固皆就君子之功效而立說?!靶灾乱病倍?,順頂上文,更無轉(zhuǎn)折,不得以仁知非成己成物者已成之德,則亦不得以“性之德”“合外內(nèi)之道”為自然之理矣。 故愚于此,以理事雙說,該盡此七句之義,而“性”字之釋,則既可與性道之性一例,亦可以“堯、舜性之也”之性為擬。猶夫“唯天下至誠為能化”,即為“不思不勉”之至誠,亦即“致曲有誠”之至誠也。 中庸每恁渾淪說,極令學(xué)者誤墮一邊。唯朱子為能雙取之,方足顯君子合圣,圣合天,事必稱理,道凝于德之妙。下此如譚、顧諸儒,則株守破裂,文且不達,而于理何當(dāng)哉?至于史伯璇、許東陽之以自成為自然而成,饒雙峰之以合外內(nèi)而仁知者為誠,云峰之以性之德為未發(fā)之中,則如卜人之射覆,恍惚億測,歸于妄而已。 第二十六章一 天之所以為天者不可見,繇其博厚、高明、悠久而生物不測也,則可以知其誠之不貳。至誠之所存者非夫人之易知,唯圣知之。繇其博厚、高明、悠久之見于所征者,則可以知其誠之不息。此自用而察識其體。中庸確然有以知之,而曰“故至誠無息”,“故”字須涵泳始見。 章句以其非大義所關(guān)而略之。饒、胡智不足以知此,乃云“承上章而言”。上章末已云“故時措之宜也”,連用兩“故”字,豈成文理?朱子業(yè)已分章矣,猶如此葛藤,何也? 二 所謂征者,即二十二章盡人物之性之事,亦即二十七章發(fā)育峻極、禮儀威儀之事,亦即三十一章見而敬、言而信、行而說之事。悠遠、博厚、高明,即以狀彼之德被于人物者,無大小久暫而無不然也;則至誠之一言一動一行,皆其悠遠之征。文王之時,周道未成,而德之純也,已與天同其不已。北溪“唯堯、舜為能然”之說,是以年壽論悠久也,其亦末矣。 三 一二者數(shù)也,壹貳者非數(shù)也。壹,專壹也。貳,閑貳也。游氏得一之說,不特意犯異端,而字義亦失。老氏云:“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寧?!逼渌^一者,生二生三之一,即道失而后有德、德失而后有仁義之旨?!靶中?、“沖而不盈”者曰一。有德,則與道為二矣。有仁義,則終二而不一矣。得一者,無二之謂。必?zé)o仁無義,而后其一不失也。維摩經(jīng)所言“不二法門”者,亦即此旨。是豈非邪說之宗耶? 若中庸之言“不貳”也,則“元亨利貞”,“時乘六龍”而“大明終始”,固無所不誠,而豈但二哉?二亦不貳,三亦不貳,即千萬無算而亦不貳也。彼言一粒粟中藏世界,而此言“同歸而殊涂,一致而百慮”,豈相涉哉? 且誠之不至而有貳焉者,以不誠閑乎誠也。若夫天,則其化無窮,而無有不誠之時,無有不誠之處,化育生殺,日新無已,而莫有止息焉;為元、為亨、為利、為貞,德無不有,行無不健,而元亦不貳,亨、利、貞亦無弗不貳。豈孤建一元,而遂無亨、利、貞以與為對待之謂乎?故至誠之合天也,仁亦不貳,義亦不貳,三百三千,森然無閑,而洗心于密。又豈如老氏所云“得一以為天下貞”哉?得一則必不可為天下貞。如得南則不正乎東,得仁則不正乎義。故曰:“所惡于執(zhí)一者,為其賊道,舉一而廢百也?!?nbsp; 若其云“可一言而盡”者,則與第二十章所云“所以行之者一也”一例,不斥言誠,而姑為引而不發(fā)之詞;非謂一言可盡,而二言即不可盡也。猶夫子之言“一以貫之”,而不容斥指其所貫之一。曾子以“忠恕”答門人,則猶章句之實一以誠也。圣人于此等處,非不欲顯,而修辭立誠,不能予人以易知而煞為之說,以致銖絫之戾于理。繇忠恕者,曾子之所得于一,而圣人非執(zhí)忠恕以為一。天地之道,可以在人之誠配,而天地則無不誠,而不可以誠言也。云“誠者天之道”,以在人之天言耳。 乃天地之所以“生物不測”者,惟其一言可盡之道;“為物不貳”者,即在至誠之所謂誠。至誠之所以必征為博厚、高明、悠久者,惟其得乎天地一言可盡之道,以誠至而無息。一言而盡,配以圣人之至誠;為物不貳,配以圣人之無息。非謂一言之居要而無待于二,審矣。 無息也,不貳也,不已也,其義一也。章句云“誠故不息”,明以“不息”代“不貳 ”。蔡節(jié)齋為引伸之,尤極分曉。陳氏不察,乃混不貳與誠為一,而以一與不貳作對,則甚矣其惑也! 天地之不貳,惟其終古而無一息之閑。若其無妄之流行,并育并行,川流而萬殊者,何嘗有一之可得?諸儒不察,乃以主一不雜之說,強入而為之證,豈天地之化,以行日則不復(fù)行月,方生柳則不復(fù)生桃也哉? 至誠者,以其表里皆實言也。無息者,以其初終不閑言也。表里皆實者,抑以初終無閑,故曰“至誠無息”,而不曰至誠則不息?!翱梢谎远M”者,天載之藏?zé)o妄也?!捌錇槲锊毁E”者,天行之健不息也。藏諸用而無妄者,顯諸仁而抑不息,故曰道可一言而盡而為物不息。道以干物,物以行道,道者化之實,物者化之用。不曰道不雜二而生物不測也。道者本也,物者體也,化也。道統(tǒng)天,體位天,而化行天也。嗚呼!言圣、言天,其亦難為辭矣,而更益之妄乎? 第二十七章一 如修祖廟、陳宗器、設(shè)裳衣、薦時食,以至旅酬、燕毛等,則“禮儀”、“威儀”之著為道者也。如郊社之禮、禘嘗之義,明之而治國如示諸掌者,則圣人之道所以“發(fā)育萬物,峻極于天”者,亦可見矣。關(guān)雎、麟趾之精意,發(fā)育、峻極者也,故下以“高明”、“廣大”言之。得此以為之統(tǒng)宗,而周官之法度以行,則“禮儀”、“威儀”之備其“精微”而合乎“中庸”也。自圣人以其無私無欲者盡其性而盡人物之性,則“發(fā)育萬物”之道建矣。盡人物之性,而贊化育、參天地,則“峻極于天”之道建矣。中庸一力見得圣人有功于天地萬物,故發(fā)端即說位育。如何可云“不成要使他發(fā)育”?故知小注朱子之所云,必其門人之誤記之也。 況其所云“充塞”者,亦必有以充之塞之,而豈道之固然者本充塞乎?道之固然者天也,其可云天充塞天地耶?即使云天地之化育充塞天地,此亦不待言而自然,言之為贅矣。 章首說個“大哉圣人之道”,則是圣人所修之道,如何胡亂說理說氣?易云“圣人以茂對時育萬物”,詩云“文王在上,于昭于天”,須是實有此氣象,實有此功能。而其所以然者,則亦其無私無欲,盡高明廣大之性,以盡人物之性者也。乃圣人修之為道,亦必使天下之可共繇,則所謂精一執(zhí)中,所謂不動而敬、不言而信者,皆道之可以詔夫后之君子者也。 中庸說人道章,更不從天論起,義例甚明。于此更著「圣人”二字,尤為顯切。德性者,天道也。亦在人之天道。德性之尊者,圣人之道也?!白鸬滦浴闭撸又σ?。雙峰用小注之意,而益引人入棘,刪之為宜。 二 章句以存心、致知分兩截,此是千了萬當(dāng)語。雙峰以力行生入,史伯璇業(yè)知其非,而其自為說,又于致知中割一半作力行,此正所謂騎兩頭馬者??偩壦诒疚奈吹们迩校薁柲z轕。 知行之分,有從大段分界限者,則如講求義理為知,應(yīng)事接物為行是也。乃講求之中,力其講求之事,則亦有行矣;應(yīng)接之際,不廢審慮之功,則亦有知矣。是則知行終始不相離,存心亦有知行,致知亦有知行,而更不可分一事以為知而非行,行而非知。故饒、史之說,亦得以立也。 乃此章句所云致知者,則與力行大段分界限者也。本文云“盡精微”,盡者析之極也,非行之極也。于察之則見其精微,于行之則亦顯著矣。“道中庸”者,以之為道路而不迷于所往也。如人取道以有所適,其取道也在欲行之日,而不在方行之日也?!爸隆敝疄橹桃??!俺纭敝疄檠?,尚也,以“禮”為尚,知所擇也。使以為力行之事,則豈禮本卑而君子增高之乎?是本文之旨,固未及乎力行,審矣。 乃其所以不及力行者,則以此章言圣人之道之大,而君子學(xué)之之事,則本以言學(xué),而未及功用?!捌浯沃虑币徽?,自君子德之成而言之,故不述至誠之道以發(fā)端,而但從成德發(fā)論,乃因以推其行之誠、著、明,而效之動、變、化。此章以君子修德而言,故須上引圣道之大,以著其功之所自準(zhǔn),而其后但以凝道為要歸,而更不言行道。凝也者,道之有于心也。行也者,道之措于事也。有于心而后措于事,故行在凝之后。待第二十九章言本身、征民,而后言行。則方其修德,固以凝為期,而未嘗期于行也。 且君子之所凝者,“至道”也,圣人之大道也,發(fā)育峻極、禮儀威儀之道也。于以修夫“至德”,而凝其育物極天之道,則靜而存之于不言、不動、不賞、不怒之中,于私于欲,能不行焉,而非所措諸躬行者也,固不可謂之行也。于以修夫禮儀威儀之道,而凝之以待行焉,則行之有時矣,生今不能反古也;行之有位矣,賤不能自專也。唯其道之凝而品節(jié)之具在己也,居上而際乎有道,則以其所凝者行之;居下而際乎無道,則不能行而固凝焉。說夏而學(xué)殷、周,夫子固已凝之,而不信弗從,固未之行也。 要此以圣道之大者為言,而優(yōu)優(yōu)之大用,又必德位相資而后可行者。故于“精微”盡之,“中庸”道之,“新”知之,“禮”崇之,使斯道體驗于己,而皆有其條理,則居上可以行,而為下則雖不行而固已凝矣。此子與顏淵論治,所以可損益四代之禮樂,而非以為倍,亦凝也而非行也。至于孔子作春秋,而行天子之事,則固在從心不逾矩之余,變化達天,而非君子修德凝道之所至。是以中庸言圣,必推其合天,言君子則但推其合圣,亦自然不可齊之分數(shù)也。 蓋此章所謂道,與第十三章、十五章言“君子之道”者不同。此圣人盡性參天、創(chuàng)制顯庸之大用,必時位相配,而后足以行。非猶夫子臣弟友,隨地自盡之道,無日無地而可不行,則必以力行為亟也。知此,則饒、史之論,不足以存。而“道中庸”者,但顏子之拳拳服膺而即然,非必如大舜之用中于民;“崇禮”者,孔子之學(xué)三代而即然,非必周公之成德也。 三 “溫故”者,乃尋繹其舊之所得,而以為非“道問學(xué)”之事,乃“尊德性”之功,此極不易理會。乃言舊所得,則行焉而有得于心者矣;而其所以有得者,豈非性之見功乎?章句以“時習(xí)”證此?!皩W(xué)而時習(xí)之,不亦說乎!”似此境界,豈不是尊德性事? 以性之德言之,人之有知有能也,皆人心固有之知能,得學(xué)而適遇之者也。若性無此知能,則應(yīng)如夢,不相接續(xù)。故曰“唯狂克念作圣”。念不忘也,求之心而得其已知已能者也。抑曰“心之官則思,思則得之”,“此天之所與我者”。心官能思,所以思而即得,得之則為“故”矣。此固天之所與我者,而豈非性之成能乎? 以德之成性者言之,則凡觸于事,興于物,開通于前言往行者,皆天理流行之實,以日生其性者也?!袄^之者善”,而成之為性者,與形始之性也;成以為性,而存存以為道義之門者,形而有之性也。今人皆不能知此性。性以為德,而德即其性,“故”之為德性也明矣;奉而勿失,使此心之明者常明焉,斯其為存心而非致知也,亦明矣。 第二十八章一 “考文”,只是辨其點畫形似,若漢獄史以“止句”為“苛”,馬援所論將軍印篆錯謬,宋人陜、失冉切,從夾。陜侯夾切,從夾。二州印文相亂之類,須與考定。然此又以建國之初,定一代之文者為言。如博古圖所繪商器款識文字,盡與周異,質(zhì)文之別,居然可見,皆周公于商之舊文所損益者多矣。或問引秦以小篆、隸書為法證此,極當(dāng)。洪武正韻有御定“群”“昹” 等字,亦其遺意。若文已頒而或亂之,則雖非天子,亦得而糾正之也。 朱子語錄謂“如'大’徒蓋切字喚作'大 ’一駕切字”及東陽所云“名其字之聲”者皆誤。五方聲音之不正,如閩、粵人呼“花”為敷巴切,“紅”為房容切,北人呼“師”為商知切,“ 賊”為旬為切,雖圣人而在天子之位,亦無如之何也。 二 朱子語錄分有位無德而不敢作禮樂為不自用,有德無位而不敢作禮樂為不自專,孔子不從夏、商為不反古,文義極順。章句云“孔子不得位,則從周而已”,語有疵。在孔子之必從周者,以時也??鬃蛹创笥糜诋?dāng)時,亦不得擅改周制。必若周公居鼎革之際,方得成其制作之功。然無位而擅為斟酌損益,亦是自專。若能說夏禮,便純用夏禮,既學(xué)殷禮,便純用殷禮,方是反古?!胺翘熳印币还?jié),以見賤之不可自專,“今天下”一節(jié),以見生今之不可反古。下章言“上焉者”、“下焉者”,正從此分去。 第二十九章章句云:“鬼神者,造化之跡也。”造化者天地之用,故黃洵饒“與天地同用”之言,甚為分曉。乃細玩章句,于“造化”下加一“跡”字,則又自造化之已然者而言之,而非但用與體之別。云“考”、云“質(zhì)”、云“俟”,無殊其云“本”、云“征”、云“建”,則考之、質(zhì)之、俟之者,皆君子也。質(zhì)如“質(zhì)成”之質(zhì),是君子嘗以此道質(zhì)正于鬼神矣。 天地之所以為道者,直無形跡。故君子之道:托體高明,便不悖于天之撰;流行不息,便不悖于天之序;立體博厚,便不悖于地之撰;安土各正,便不悖于地之理。然而天地之所見于人者,又止屈伸往來、陰陽動靜之化,則已非天地之本體。故可云“小德川流”,而不分此德曰仁、曰義、曰禮、曰知;可云“大德敦化”,而不可曰誠;則亦無所取正而質(zhì),而特可曰“建”。 若鬼神,則可以誠言之矣,以其屈伸往來,盡其實而必信也,斯亦可以仁義禮智言之矣。其生者仁,其止者義,其充滿者禮,其昭明者知也。故曰“明則有禮樂,幽則有鬼神” 。禮樂固以法陰陽之化,而亦可通鬼神于求之聲、求之氣之閑矣。 質(zhì)以其所贊乎造化者為禮、為度、為文,非抑鬼神之所伸而揚鬼神之所屈。質(zhì)以其對越乎靈爽者,則以禮、以度、以文,而有事乎鬼神,伸者可迎其來,屈者可紹其往。君子之以其三重之道質(zhì)之于鬼神,以證其得失,蓋無異于三王之有其成憲而可考。其質(zhì)之而無疑也,乃以毅然行其三重;而即或損造化之有余,益造化之不足,亦無憂其心跡之差,蓋不異于庶民之有好惡而可征。 中庸此語,原非虛設(shè),果有其可質(zhì)之理,果有其質(zhì)之之事。非但如小注所云“龜從、筮從”,取諸不可必之影響。而北溪之言曰“鬼神天理之至”,語尤顢頇。天理之至者,天地是也,建之而不悖者也,豈鬼神哉? 第三十章章句“此言圣人之德”一句,專就“譬如天地”四句說。雙峰乃云“此章言孔子之德 ”,大為不審。 或問言“上律”、“下襲”之跡,夏時、周易云云,皆言道也,非言德也;又推之于古圣王迎日推策云云,亦言道也,非言德也。下云“萬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亦言天地之道也,非言天地之德也。天覆地載,日月之明,四時之行,只是天道。其所以能括此道而統(tǒng)之,分為道而各紀(jì)之,則章句所謂“所以不害不?!保八圆⒂⑿小闭?,乃德也。于堯、舜曰道,于文、武曰法,言道言法,則皆非德也。述其道,明其法,則亦仲尼之道也。 故“祖述”、“憲章”、“上律”、“下襲”者,道也;其為斟酌帝王律天襲地之統(tǒng)紀(jì),以咸宜而不息者,德也。其統(tǒng)之也,則如無不覆載之咸備無缺,四時之具以成歲,日月之昱乎晝夜,仲尼敦化之德也。其紀(jì)之也,則如天所覆、地所載之品匯各成,四時之各正其序,日月之各行其陸,仲尼川流之德也。 凡此一章,皆以見天道、圣道,其大也一本于德,與二十七章意略相同。彼言君子之所以凝圣道者在修德,以圣人之道原繇圣德而凝;此言圣人之能合天道也唯其德,以天之所以為大者,原依天德而成。 中庸三支,皆始乎道,而極乎德?!爸杏蛊渲烈雍酢币韵掳苏?,言道也;至“君子依乎中庸,遁世不見知而不悔”,則以見行道明道者唯圣德也?!暗啦贿h人”以下,皆言道也;至“哀公問政”一章,始推知、仁、勇為行道之德,而一本于誠,于以見自子臣弟友,五達道。以至天人制作,九經(jīng)。其修之者唯德也?!拔ㄌ煜轮琳\為能盡其性”以下,皆言道也;天地、圣人、君子之道。至二十七章而后言君子之凝此著、明、變、化,成己成物之至道,本于尊性道學(xué)之德;至此而后言圣人之備此盡人物、參天地、博厚高明悠久之道,本于川流、敦化之德。德至而道乃以至,德大而道乃以大也。 故末章一歸重于德,而始推德之自入,以明致中和而以位以育之本,終贊德之所極,以著靜存動察、盡性至命之功。全篇大義,以德為基,以誠為紐,其旨備矣。明乎此,則許、史諸儒強以知、仁、勇立柱,及強以費隱、小大為第三支作骨脈者,徒增葛藤,曾何當(dāng)耶? 第一支知、仁、勇之義,至第二支而始顯;第二十章。第二支誠之為義,至第三支而始詳。乃其言德也:以知、仁、勇為性之德,所以修率性之道,而為教之本;以誠為心之德,則以盡天命之性,而以為道之依。紀(jì)乎教,是以有其萬殊,而知、仁、勇則所以應(yīng)事酬物,而川流不遺。統(tǒng)夫道,是以有其一本,而誠者則不貳以生不測,而敦化不息。此又小德、大德,合知、仁、勇于一誠,而以一誠行乎三達德者也。 以天地言之,則其“大明終始”者知也,“品物流形”者仁也,“時乘六龍”者勇也。其無妄以為大宗者,則所謂“一言可盡”而在人為誠者也。自其化而言,則見功于人物者,誠為天之道。自其敦化而言之,則立載于無聲無臭者,誠固為天地之德。然在道而可名言之曰“誠”,在德則不可斥言誠而但曰“大”,則誠為心德,而天固無心也。乃天地之德,雖不可名之曰“誠”,而仲尼配天之德,則可曰“所以行之者一”,而亦可曰“誠”,故下又以“唯天下至誠”為言。合離之際,微矣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