鬲攸比鼎,又稱鬲攸從鼎,出土地點不詳,器高15.8寸,直徑17.5寸,雙立耳,三獸蹄足,銘文10行102字,錄自《三代》4·35·2;《集成》02818。器藏日本黑川文化研究所。
器主鬲攸比,即散氏盤中的焂從鬲。此銘文的解讀,有助于對散氏盤銘文理解。
在三十一年三月初吉,壬辰那一天,周王在周康宮的夷王大室,鬲比把攸衛(wèi)牧告于周王,曰:你租用了我的田地。攸衛(wèi)牧不能同意鬲比之告。周王命進行省察,史南即往見虢叔旅,乃使攸衛(wèi)牧作保證,說:如不全部交付鬲比其田之賦和邑之租金,則罰。攸衛(wèi)牧則作保證歸還。鬲比作我光榮的先祖丁公、光榮的先父惠公的祭祀之鼎。鬲攸比其萬年子子孫孫,永遠保用。(一)此銘鬲比與攸衛(wèi)牧打官司,最高仲裁者是周王,而周王又派史南辦案,史南又請虢叔旅,在史南和虢叔旅判決下,本案才判定。(二)此器與散氏盤同時期。時代相近的:還有鬲比盨、廿三年克鼎、大克鼎、小克鼎、克鐘、虢叔旅鐘等。②作為玉名,是瓚的古文,隸作。瓚,是祭祀用象勺子的玉器,灌酒之用。瓚禮,一種迎客之禮。③作為人名,上部近鬲字,下部近瓚,旁有口字,隸作、。在散氏盤、鬲攸比鼎、攸鬲盨、鬲比盨中,古文字學家寫作“鬲”。但它字形不像鬲、也不像瓚。究竟是什么字,尚待明確。 從麥鼎、作冊麥方尊的“瓚”字來看,鬲攸比鼎中的“鬲”比較接近于“瓚”。④鬲叔興父盨的“鬲”和鬲攸比鼎、攸鬲盨、鬲比盨的“鬲”,是不是同一部族?未能確定。(四)鬲攸比鼎,器形近毛公鼎,陳夢家說約在夷王時,本文依據(jù)散氏盤有其人名,傾向于列厲王時器。參考文獻 羅振玉:《三代吉金文存》,中華書局,1983年12月。
《殷周金文集成》修訂增補本,中華書局,2007年4月。 陳夢家:《西周銅器斷代》,中華書局,2004年4月。 楊樹達:《積微居金文說》,中華書局,1997年12月。 王輝:《商周金文》,文物出版社,2006年1月。 郭沫若,《兩周金文辭大系圖錄考釋》,1935年初印,1958年重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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