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親征林丹汗,統(tǒng)一漠南蒙古,扭轉(zhuǎn)被包圍孤立局面 蒙古東部與后金相連,西部與明朝相接,三者鼎足而立。為對付后金,明王朝積極拉攏蒙古林丹汗,每年給予白銀8萬余兩,企圖采取“以西夷制東夷”的策略,對后金形成戰(zhàn)略上的包圍。 1627年春,皇太極收到林丹汗攻打蒙古喀爾喀諸部的消息,決定抓住時機,立刻致書柰曼部、敖漢部,表示“我兩國非若明人,夙為仇敵,豈以征戰(zhàn)為善,而以太平為不美乎”,熱誠歡迎兩部前來歸附,并將哈達公主下嫁敖漢部,以示親善。此時,林丹汗與喀喇沁部和喀爾喀諸部的聯(lián)軍進行了一場大決戰(zhàn)。是役,林丹汗損兵4.3萬余,喀喇沁部和喀爾喀諸部損失更是高達16萬余人,雙方均元氣大傷??卟恐聲侍珮O求援,皇太極想收漁人之利,沒有急于出兵,而是要求喀喇沁部派人“面議一切”。 1628年七月,喀喇沁部“使喇嘛四人,率五百三十人來議和”,經(jīng)過談判,雙方“刑白馬烏牛,誓告天地”,達成共同征討林丹汗的協(xié)議。同年九月,皇太極第一次以蒙古諸部盟主的面貌出現(xiàn),遣使曉諭蒙古各部,“令各率所部兵,會于所約之地”,他親率滿洲、蒙古各部大軍西征林丹汗,直至興安嶺,取得初步勝利。 1629年三月,皇太極對蒙古諸部頒布軍令,明確規(guī)定:若征察哈爾(林丹汗),凡管旗事務(wù)諸貝勒,年70以下、13以上者,俱從征,違者罰100匹馬、10頭駱駝;若征明朝,每旗大貝勒各1員,臺吉各2員,帶精兵百人從征,違者罰1000匹馬、100頭駱駝。這一軍令雖然還很粗疏,但比“黃天厚土”之類的誓言前進了一大步,為今后軍事上的統(tǒng)一行動,提供了基本保證。1632年三月,皇太極再次親征林丹汗,在哈爾占與蒙古各部會合后,賜大宴、賞鞍馬,并對蒙古各部所率兵馬“多寡不齊,遲速亦異”的情況予以褒貶,充分彰顯他的權(quán)威。這次遠征,林丹汗“棄本土西奔”,不戰(zhàn)而退。 1634年,曾統(tǒng)領(lǐng)蒙古40萬眾,“士馬強盛,橫行漠南,有宋康武乙之暴”的林丹汗在青海大草灘出痘病死。得此消息,皇太極急令多爾袞率精騎1萬,星夜疾馳,渡黃河西進,在托里圖俘獲了林丹汗之子額哲與其部眾1000余戶。當(dāng)額哲抵達沈陽時,皇太極對他行抱見禮,設(shè)大宴,賞賜豐厚,并許以自己的女兒固倫公主。對歸附的察哈爾部其他大小頭目數(shù)百人,皇太極也給予大量賞賜。 察哈爾部滅亡了,強悍的漠南蒙古統(tǒng)一了,皇太極難以抑制內(nèi)心的激動:扭轉(zhuǎn)了“四境逼處”的被包圍孤立形勢,今后可以集中全力對付唯一的敵國——明朝了! (圖片來源網(wǎng)絡(luò),如侵權(quán)請聯(lián)系作者刪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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