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紅十字會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統(tǒng)一的紅十字組織,是從事人道主義工作的社會救助團體,是國際紅十字運動的成員。中國紅十字會以發(fā)揚人道、博愛、奉獻精神,保護人的生命和健康,促進人類和平進步事業(yè)為宗旨。 中國紅十字會1904年成立。建會以后從事救助難民、救護傷兵和賑濟災民活動,為減輕遭受戰(zhàn)亂和自然災害侵襲的民眾的痛苦積極工作,并參加國際人道主義救援活動。 新中國成立后,中國紅十字會于1950年進行了協(xié)商改組,周恩來總理親自主持并修改了《中國紅十字會章程》。1952年中國紅十字會恢復了在國際紅十字運動中的合法席位。建國初期,中國紅十字會在協(xié)助政府履行《日內瓦公約》、處理戰(zhàn)爭遺留問題、開展民間外交、宣傳衛(wèi)生防病知識、保護人民生命與健康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紅十字事業(yè)取得了長足的發(fā)展。1993年10月,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使中國紅十字事業(yè)有了法律保障。 2009年中國紅十字會召開第九次全國會員代表大會,大會聘請國家主席胡錦濤同志為第九屆中國紅十字會名譽會長,聘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韓啟德、桑國衛(wèi)、全國政協(xié)副主席黃孟復、張榕明、李金華同志為第九屆中國紅十字會名譽副會長,選舉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華建敏同志擔任中國紅十字會會長,通過了《中國紅十字事業(yè)2009-2014年發(fā)展規(guī)劃》。 《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規(guī)定,中國紅十字會履行下列職責: 1、開展救災的準備工作;在自然災害和突發(fā)事件中,對傷病人員和其他受害者進行救助; 2、普及衛(wèi)生救護和防病知識,進行初級衛(wèi)生救護培訓,組織群眾參加現(xiàn)場救護;參與輸血獻血工作,推動無償獻血;開展其他人道主義服務活動; 3、開展紅十字青少年活動; 4、參加國際人道主義救援工作; 5、宣傳國際紅十字和紅新月運動的基本原則和日內瓦公約及其附加議定書; 6、依照國際紅十字和紅新月運動的基本原則,完成人民政府委托事宜; 7、依照日內瓦公約及其附加議定書的有關規(guī)定開展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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