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法利諾位于意大利倫巴第省,是一個2500人口的小城,在法國、撒丁王國與奧地利的“蘇法利諾之役”(Battle of Solferino)進行之時,來自瑞士的商人兼銀行家讓&8226;亨利&8226;杜南(Jean Henri Dunant)正在此為自己在阿爾及利亞成立的公司拓展業(yè)務,這一期間,他親眼目睹了殘酷的戰(zhàn)爭帶來的深重災難:戰(zhàn)場尸體無人收殮,傷兵無人照顧,完全是一片地獄般的景象。
杜南曾經(jīng)是一個宗教工作者(年輕時加入過基督教青年會),看到此情此景,他自費籌措了一支平民救援隊,對傷員進行必要的救護。
讓.亨利.杜南(Jean Henri Dunant),第一個諾貝爾和平獎獲得者(1901年),此人晚年貧困交加,但始終未動用過一分錢的紅十字基金。
經(jīng)過了戰(zhàn)爭的震撼,杜南在回到瑞士后撰寫了一部回憶錄(《蘇法利諾回憶錄》),書中,他建議成立一個民間的中立救援組織。這本回憶錄于1862年出版后受到了廣泛的關(guān)注,其中就包括日內(nèi)瓦公共福利協(xié)會,該協(xié)會隨即對亨利&8226;杜南的設(shè)想進行了反復的討論。
1864年,在瑞士政府的倡議和資助下,16個國家簽署了一個名為《改善戰(zhàn)地陸軍傷者境遇之日內(nèi)瓦公約》,成立了“救援傷兵國際委員會”,這個《改善戰(zhàn)地陸軍傷者境遇之日內(nèi)瓦公約》就是《日內(nèi)瓦公約》的前身,而“救援傷兵國際委員會”后來發(fā)展成為“紅十字與紅新月會國際聯(lián)合會”(即通常所說的“紅十字會”)。
二、“紅十字”標志
“救援傷兵國際委員會”從建立之日起就得到了大部分國家的響應與支持,在1870年爆發(fā)的普法戰(zhàn)爭中,“救援傷兵國際委員會”的救助工作得到了戰(zhàn)爭雙方(普魯士與“法蘭西第二帝國”)的尊重,但是由于人類普遍存在的猜忌,“紅十字會”還是遇到了很多的困難,從“紅十字”標志的變遷就可以看出這一點。
“救援傷兵國際委員會”從1875年改名為“紅十字國際委員會”(International Committee of the Red Cross),其標志為白底紅色十字,這個標志由瑞士國旗反色衍生而來,為的是感謝瑞士政府對“紅十字會”的成立所做出的巨大貢獻,但瑞士國旗上的“十字”卻成了日后的大麻煩:當這個標志擴展到伊斯蘭世界的時候,“十字”標志不為伊斯蘭教徒所接受(因為“十字”源于耶酥受難的十字架,是基督教的象征),在1876年俄-土戰(zhàn)爭中,奧斯曼帝國(土耳其)以“‘紅十字’標志違反本國士兵宗教信仰”為由采用“紅新月”標志代替“紅十字”標志,而波斯帝國(伊朗)則采用了“紅獅日”(即“紅獅”和“太陽”圖案)標志代替“紅十字”標志,從此之后,“紅十字國際委員會”不得不同時使用三個標志。1949年,以色列國成立,以色列又建議增加“紅大衛(wèi)盾”標志作為“紅十字會”標志(即紅色六角芒星),考慮到如此一來,“紅十字會”的各種標志可能泛濫開來,這一提議遭到了拒絕。
紅十字、紅新月與紅獅日
以色列救護人員,后背上印有“紅大衛(wèi)盾”標志,而這個標志并不被承認。
1980年,伊朗伊斯蘭革命之后,霍梅尼政權(quán)宣布廢止“紅獅日”標志,開始使用“紅新月”標志,由于此前“紅獅日”標志為伊朗所特有,因此,“紅獅日”標志也由此被“紅十字會”廢止,紅十字標志由此又變回了兩種,即“紅十字”標志(144個成員使用)和“紅新月”標志(24個成員使用),需要指出的是,由于“紅十字”標志影響巨大,并非所有伊斯蘭國家都使用“紅新月”標志(如黎巴嫩、印度尼西亞),而前蘇聯(lián)曾是世界唯一一個同時采用“紅十字”和“紅新月”標志的成員。
“紅十字”標志從誕生之日起就是一個象征著中立的符號,但是其所涉及的宗教因素卻使國際紅十字運動受到了置疑和尷尬,為了避免這一現(xiàn)象,使“紅十字”徹底消除歧義,促進和解,“國際紅十字運動”于1986年改名為“國際紅十字與紅新月運動”,“紅十字會聯(lián)合會”于1991年改名為“紅十字會與紅新月會聯(lián)合會”,2007年1月14日,“國際紅十字與紅新月運動”正式起用了第三個標志——“紅水晶”——這個標志可以供那些不愿意使用“紅十字”或“紅新月”標志的成員使用,如信仰猶太教(而不是基督教或伊斯蘭教)的以色列(雖然不被承認,但以色列在建國以來一直在使用“紅大衛(wèi)盾”標志)。
三、國際紅十字運動的7個基本原則
在1965年召開的第20屆紅十字國際會議中,國際紅十字運動的7個基本原則被確立起來,它們是:
一.人道
國際紅十字與紅新月運動系由于意欲為戰(zhàn)場傷患提供無差別待遇之協(xié)助而萌生,應依其國際及本國之功能,致力于預防及減輕出現(xiàn)在任何地方之人類苦痛。其目的在于保護生命與健康;確保對人類的尊重,并促進世人相互之了解、友誼、合作與持久的和平。
二.公正
它不因國籍、種族、宗教信仰、階級或政治意見而有所歧視。它致力于解除個人之痛苦時,全系根據(jù)他們的需要行事,并優(yōu)先考慮特別急迫的苦難個案。
三.中立
為求持續(xù)獲得各方的信任,紅十字與紅新月運動于任何敵對情形中,不得采取支持其中一方之立場,亦不得在任何時候涉入具有政治、種族、宗教或意識型態(tài)本質(zhì)之爭端。
四.獨立
國際紅十字與紅新月運動有其獨立性。各國家紅十字會雖為其政府人道服務方面之輔佐機構(gòu),且需遵守各該國之法律,惟仍應永遠保有自主性,以便在任何時候均能遵循紅十字運動之原則行事。
五.志愿服務
國際紅十字與紅新月運動乃志愿救援之運動,并不企求任何利益。
六.統(tǒng)一
每一國家只能有一個紅十字會。它必須對全國公開,并在全部領(lǐng)土內(nèi)推行人道工作。
七.普遍
國際紅十字與紅新月運動遍及全世界,各紅十字會地位相等,也共負彼此互助之相同責任與義務。
與很多人所理解的不同,“紅十字”并不是“醫(yī)院”的標志(這一點在中國很多地方被嚴重混淆),因為“國際紅十字與紅新月運動”是志愿服務組織,且不贏利。按照《日內(nèi)瓦公約》規(guī)定,“紅十字”(也包括“紅新月”、“紅水晶”)標志在戰(zhàn)時和非戰(zhàn)時都具有國際法上的效力,攻擊標有“紅十字”(也包括“紅新月”、“紅水晶”)的車輛、人員、設(shè)施者,將被視為“當然戰(zhàn)犯”。
歷經(jīng)了140多年的風風雨雨,“紅十字”幾經(jīng)變遷,但它意義則始終未有更改,無論是戰(zhàn)俘還是自然災害的受困者,當他們看到“紅十字”、“紅新月”或“紅水晶”的時候,他們的生命就會重新燃起希望,因為它們都是愛的標志,當人類的生命受到威脅的時候,愛的力量就會高高地飄揚起它的旗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