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造 七殺 七殺 傷官 壬辰 壬子 丙午 己亥 癸乙戊 癸 己丁 甲壬 正正食 正 傷劫 偏七 官印神 官 官財 印煞 大運 55 戊午 流年 56 丁亥 坤造 正財 比肩 正官 丁酉 壬寅拱午 壬戌 己酉 辛 丙甲戊 戊辛丁 辛 正 偏食七 七正正 正 印 財神煞 煞印財 印 大運 45 丁未 流年 49 乙酉 乾造 壬辰、壬子、丙午、己亥 一:此造是七殺格 二:亦為丙午、壬子——水火既濟(jì) 若以尋常而論,最多也只視為煞重身輕,仍作吉命而論。 注:丙午、壬子——水火既濟(jì),身殺二停之命。 只是富而不久——忌在己傷官出干 但丙以壬甲為調(diào)候——身殺二停無效。故此,只作平常之命而論。 三:五十五歲入戊午大運與丙午、壬子重疊,換祿單見,不沖調(diào)候者吉。三見者——主自身有病。 注:即是壬子、丙午、戊午三見之歲運 五十七歲,戊子年年中見——壬子、戊午、丙午、戊子,四見為大兇。 坤造 丁酉、壬寅、壬戌、己酉 此造屬于難論的八字 一:壬日支坐拱寅午戌三合財——以致丁、己財官,皆拱暗透天干——有難言之隱 二:四十五歲丁未大運,天干丁合日月天干壬,未合日月所拱之午——呈五合二。 注:運歲天干合四柱,地支拱合四柱者——意外災(zāi)禍 三:然而再以一般刑沖合會而言 四十九歲乙酉年——丁未運與年柱丁酉拱申,會合日支申酉戌——火金合沖——用神克破 注:壬日寅月以金為調(diào)候 火金會局用神克破——家宅有災(zāi) 乾造 壬辰、壬子、丙午、己亥 若以教材而言 A:其重點只是在己土傷了壬甲之用神 B:壬子、丙午——水火既濟(jì),互換財官 C:四柱無財,但能有調(diào)候用神者,仍作佳命 一:并日主——恒常皆以壬甲為調(diào)候用神 壬水,年月天干,根透時支亥,坐祿兼甲 甲木,則只在時支,不透天干 得其形,而失其均衡,但可以算是吉命 二:壬子、丙午,是歸類于甲寅、庚申,丙午、壬子 這是屬于正氣、無刑,東木西金,南火北水 附帶要說明的是丙、戊同生旺庫,故此,除丙午、壬子以外,若見戊午、壬子,戊子、壬午也一樣作為吉論。 三:此造四柱無金,依常例四柱無財,則財名皆為虛名虛利。但此造為中產(chǎn)小康,乍觀會以為四柱雖無財星,但有壬甲為調(diào)候用神,故此調(diào)候之優(yōu)點,可以彌補(bǔ)四柱無財之缺點。這并不是真正的原因,主因是依沈孝瞻之《子平真詮》,認(rèn)為食傷格兼七殺格不可透財,無財反吉。避免了食傷生財、財生煞、煞攻身之缺點。 至于己土出時干,是指五六十歲有重大之災(zāi)害,晚年仍然論吉。 坤造 丁酉、壬寅、壬戌、己酉 一:此造乍觀重點是三合財寅午戌十分近似。 一財?shù)盟?,紅顏失配。 二:以及采取運勢為重點,以大運丁未與年柱丁酉拱申沖月柱寅,又會合日支戌,四十九歲乙酉流年,為申酉戌三沖一寅,故作兇。 此說只是限于四十九歲一年,并不是命局之兇。 三:此造真正有財而體弱的原因是日主無根,財當(dāng)令之故。 四:至于夫妻始終感情如一,是得力于乾造壬辰年,坤造丁酉年,年柱雙合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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