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xiàn)今,我國城市化進程加快,征地的規(guī)模逐漸增大,征地糾紛也因此層出不窮。所謂征地糾紛,就是在征收土地時農民和政府或者是開發(fā)商之間產生的糾紛,通常為利益糾紛。國家為了緩和這種情況,也制定了一些處理方法,接下來,北京市中恒信律師事務所征拆律師為大家介紹征地糾紛有哪些解決方法。 1、征地糾紛行政復議 行政復議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通過行政救濟途徑解決行政爭議的一種方法。 行政復議的最大特點是可以跳出某個區(qū)域,如對某省國土資源廳的行為不服則可以向國土資源部申請復議,如果在承辦案件過程中擔心某地方存在地方保護,則應該選擇這樣的救濟途徑。 2、征地糾紛行政訴訟 行政訴訟是指公民法人對具體行政行為不服而向人民法院起訴,由人民法院進行審理并作出判決、裁定的司法程序。 3、征地糾紛中的民事訴訟 對于征地糾紛,我們不能只盯著行政訴訟不放,應該聽取專業(yè)律師意見,選擇適合的解決方式,如果民事訴訟對我們更有利的話,則就應該設法走民事訴訟的程序。:如果是征地補償協(xié)議糾紛、土地侵權糾紛、土地承包經營糾紛,我們就該思考一下,是否選擇以民事訴訟的方式來解決問題。 4、征地補償協(xié)調裁決 征地補償協(xié)調與裁決,是指對補償標準有爭議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協(xié)調;協(xié)調不成的,由批準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決,這是國家為減少、解決征地糾紛而推行的制度。機制可以分為先后兩個部分,先是協(xié)調,后是裁決,只有前期協(xié)調不成的情況下才能進入裁決程序。 5、征地糾紛聽證制度 征地糾紛聽證制度是指在土地征收糾紛中擬作出行政處罰、行政許可決定,制定規(guī)章和規(guī)范性文件時,主管部門組織聽證,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便民的原則,充分聽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意見,保證其陳述意見、質證和申辯的權利的制度。聽證是失地農民參與征地審查報批、發(fā)表自己意見、了解案情的重要途徑,當事人應該重視這項權利,積極地參加。 當然,我們要根據案情的不同,選擇適合的解決方法,為自己爭取應有的權益,必要的時候,可以咨詢征拆律師,通過合法合規(guī)的程序進行訴訟,決不能沖動行事。希望上面的知識能夠幫助到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