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告的起訴狀 起訴狀就是原告起訴的方向和指引,也是整個案件的開端。作為原告,你一審訴訟中的所有牌,都要圍繞著起訴狀,特別是訴訟請求、事實與理由來打。特別是訴訟請求,如果訴訟請求有問題,你準備得再好,也是沒戲,因為不匹配。而事實與理由,也不能矛盾。 并且,起訴狀的主要目的是立案,是啟動案件的關(guān)鍵。而長篇大論不僅容易提前暴露,而且并不是起訴狀要達到的主要目的。經(jīng)??吹接行┊斒氯俗约簩懙钠鹪V狀,漏洞百出,訴訟請求矛盾、訴訟請求和事實與理由三者相互矛盾、事實部分跟寫小說似的、格式錯誤、排班亂套等,這都是大忌諱,法院一看你就不懂。 2、被告的答辯狀 被告最重要的東西,就是答辯狀。而就舉證而言,被告肯定沒有原告這么刻意地去提前收集證據(jù)。因為原告很有可能是收集完證據(jù),才起訴,而被告一般是是收到起訴狀,才開始收集證據(jù)……答辯狀就是被告應(yīng)訴的靈魂,作為被告,你的答辯狀就是你的盾。庭前準備好,開庭時出示就行,而怎么寫得嚴絲合縫、邏輯一致、用詞恰當,是需要下大工夫的事。 3、再審申請人的再審申請書 再審申請能否通過,對百分之90以上的申請再審的案件,基本就決定是否到頭了。再審申請書,必須全力以赴,就跟榨果汁一樣,必須榨到一滴不剩。 再審申請書是綜合之前案件情況、案件審理情況、案件裁判情況,進行的深度總結(jié)。內(nèi)容、邏輯、法律、證據(jù)、格式、排版等都要注意,3000-4000字左右最好。都到這個階段了,字數(shù)要是少,不進行深入細化,那在這么多再審申請書等待審核的情況下,一看你就不冤,真冤的不可能寫這么少字。當然也不能寫得過于多,除了特殊案件,不然你寫上萬字,也不合適。但總之,再審申請書不是這么好寫的,果汁是榨到最后越難的。 (如有法律問題,請私信我詢問,我會回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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